《药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药师-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想拜访沈国手。”

秦卿把黑色的药汁通通灌进沈醉的肚子里,端端正正地坐在咖啡色的茶几前,看着他出神。

沈醉笑了笑,颔首,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既然要去拜访长辈,那总要带点儿礼物的,贵重东西秦卿没有,沈国手大概不稀罕,医书一时半会儿她也抄不出来,听沈醉说他爷爷很喜欢琴棋书画,也喜欢雕刻,木雕,石雕都爱,干脆自己找出块儿青黑色的玉石,自己动手制作……

沐浴着午后的阳光,沈醉自己捧着本《三国演义》,有时会抬头看秦卿一眼,秦卿低着头专注的刻着东西,手里的半截小刻刀一下一下划动,旋转中带着某种奇妙的,很迷人的韵律。

沈醉看了欢喜,总觉得秦卿比那些高明的匠人要有灵性,她已经不是‘匠’,而成了‘师’,看她雕刻东西,神情专注而悠然,就宛如是一个艺术家在抚摸自己最心爱的作品。

以前秦卿雕刻的时候,沈醉很少从头看到尾,大多时候都是只欣赏成品,可是这一次,他却忽然觉得,其实她动手的过程,要比那最后的成果更加迷人。

大约一个多小时过去,秦卿捧起石料,拧亮桌子上的台灯,朝着灯光看去,她的一张脸在白炽灯的照耀下,晶莹剔透,手指比石料还像玉制的,美不可言。

沈醉一勾唇,干脆把手里的书扔下,灯下观美人的机会不多,放过就未免太可惜了。

刚叔拿着碗筷从厨房走出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窗户半开,微风撩起美人的发丝,沈醉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在美人粉红的唇瓣上,眼神温柔。

刚叔的眼睛里,不觉流露出几分笑意,他也算是看着沈醉这孩子长大的,沈醉的父母都是军人,还是第一线的军人,很难顾及到家庭。

所以,从小,沈醉就在他爷爷身边长大,刚叔看着他从嗷嗷待哺的婴儿,长成温文如玉的少年,又变得和他父亲越来越像,成为一名共和国军人,总觉得自家这个孩子很温和,对着所有人都礼貌客气,对长辈恭敬孝顺,但是,此时此刻,他终于发现,这孩子已经长大了,有了在他心里不一样的人,女人。

也许沈醉都不知道,他看着那女孩儿的眼神,温柔的简直要滴出水来。

刚叔忍不住开心,他早就盼望沈醉能够娶妻生子,能够有一个家,可是,这么多年下来,无论是名门淑女,还是将门虎女,这孩子一个都看不入眼,老爷子宠爱他,不愿意勉强,耽误到现在,他都三十好几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他这个做长辈的,怎么可能不着急?

又花费了半个多小时,秦卿终于刻完,塞进沈醉的手里,笑道:“来,你看看,沈国手会不会喜欢?就差磨光了。”

沈醉挑挑眉,接过来细看,是神医华佗的雕像,‘华佗’右手捧医书,左手拿着金针,神情肃穆,庄严大气,尤其是那医书的书页,也不知秦卿用了什么手法,居然无风自动,好像随时都欲翻开一般。

沈醉摩挲许久,看了看厚实的底座上一排端端正正地写下雕刻时间的小阿拉伯字母,还有一条蜷缩起来的蟠龙,整个雕像,栩栩如生,精巧玲珑……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刚叔就先忍不住大声笑道:“好,好,咱们卿卿姑娘的手真巧,老爷子肯定喜欢。”

一句话,逗得秦卿和沈醉都眉开眼笑。

沈醉看了一眼刚叔手里的碗筷,笑道:“吃饭吧,我饿了。”秦卿摸摸肚子,刚才雕刻的时候不觉得,这会儿还真是感到胃里空空荡荡。

结果,三个坐下,一碗饭还没吃完,电话响了,秦卿接听,没说两句话,就蹙起眉头,看了沈醉一眼:“大川哥,你看着办吧,沈醉不会有意见的。”

刘大川在那边儿咬牙切齿:“他没意见……轻易饶了这畜生我还没法跟老爷子们交代呢,我就等着,看看都还有谁,敢跑来给这畜生说情。”

第一卷归家第四十章进食

秦卿失笑,把手机塞给沈醉,让他自己和大川哥说。

“喵喵”

小黑猫闻到饭香,一个跳跃,从沙发上蹦到秦卿的膝头,秦卿挑挑眉,拍了拍小家伙的脑袋,“小黑,等一等,姐姐给你去煮鱼。”说着,把小猫搁在肩膀上,去厨房给它做鱼吃。

沈醉古怪地抬头,瞥了秦卿一眼,他实在没想到,羽林赫赫有名的暴徒霸王花,居然也有如此小女儿气的一面。

沈醉的心思,秦卿是不知道,她如今的注意力都搁在自己生平第一只爱宠身上。以前这小东西用牛奶泡半块儿馒头就吃的津津有味,结果,在秦卿身边没呆几天,一张嘴就给养叼了,没有加入灵液的生鱼都不带瞄一眼。

秦卿对此毫无办法,她心不够狠,小家伙不吃,只用一双水汪汪,可怜巴巴的大眼睛瞪着你看,任是铁石心肠也得心软。

于是,小猫的伙食一天变一样,由馒头,火腿直接升到鱼肉,牛肉,兔肉……

不过,眼看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变得油光锃亮,毛发润滑,圆滚滚的可爱至极,她心里高兴得很,就不大介意小家伙挑嘴不挑嘴了。

炉子上搁一个瓷罐儿,处理好的两条鲫鱼扔进去,加上一小瓶灵液,除了盐之外,并不搁其它的调料,大火煮上十几分钟就开锅。这种鱼汤人肯定不喝,却很对小黑猫的胃口,做好之后,在冰箱里稍微冰一下,连汤带肉一起搁进小猫专用的瓷盆里,就开饭。

秦卿一只眼睛看着自家的宠物吃饭,看到沈醉把手机关了,笑问道:“说说,在凤来居是怎么回事儿?竟然闹到了警察围捕的地步……难不成,你也学别人英雄救美?”

沈醉苦笑,点点头:“温柔是少杰的前妻,少杰对她,到现在也不是完全无情的,她和唐一……就算她和唐一没关系,只为了少杰,她惹的麻烦,我也不能袖手旁观。”

秦卿叹了口气,可不是,少杰虽然不是军人,但他们那个圈子本来就小,小一辈彼此之间就算称不上兄弟的,最起码也不是陌生人,说一句朋友,绝不为过,有人到凤来居闹事,沈醉没看见也就罢了,既然看见了,怎么可能袖手旁观!

温柔这个女人,秦卿喜欢不起来,她一个人搅和得唐一和刘少杰反目成仇,甚至可以说,唐一的双目失明,与她多少也算有一点儿关系,要不是她,唐一就不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心绪不宁,也就不会失误,不会失明,他和刘少杰,也就不会多年兄弟如寇仇……

可是,有的时候秦卿又觉得,这其实只是阴差阳错,老天弄人而已,不能把这些事归咎于一个女人。

温柔的确错了,但她就是那样一个定不下心的女人,纯属性格问题,而且,对她自己的这种性格,从一开始,温柔就心知肚明。

当年她嫁给刘少杰之前,就有和他明明白白地说过“我的确喜欢你,想和你组建家庭,为你生儿育女,一辈子生活在一起,但我是个多变的女人,我自己也不能肯定,这样的心情我是不是可以保有一生一世……”

刘少杰对自己有信心,他觉得温柔只要嫁给他,就一定能够定下来,爱情已经冲昏了一个年轻男人的头脑,所以,他不顾家中长辈们的反对,一意孤行,在没有任何长辈的祝福,没有得到一个人的谅解的情况下,就急不可耐地娶了温柔。

两个人结婚的那些日子,温柔想必也是不好过的,一定有很多一心为刘少杰好的长辈们找过她,这虽然不是狗血电视剧,可是,道理是一样的道理,自己看好的晚辈,放着那么多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女不要,愣是要娶一个夜总会的陪酒女,哪一个长辈会乐意?

在这样的压力下,别说温柔本不是个‘温柔和顺’的性子,就是个好脾性的,恐怕都受不了,她故态复萌,固然绝大部分是本身性格,积习难改的因素,但多少也有家庭生活与想象的不同,困难多,痛苦也多,有关系……

离婚之后,温柔曾经打算自力更生,不要刘少杰给他的产业,不过,没两月,她就知道生活不易,也因为结婚后养尊处优惯了,实在过不惯苦日子……

想到这里,秦卿忍不住失笑,她果然还是很难讨厌温柔这样的女人,就算她的所作所为,在长辈们眼里,又是一个‘不要脸’的证据。

可那个女人并不虚伪,她能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是个卑劣小女人,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过不惯苦日子了,她‘知错能改’,既然发现自己已经受不了以往的生活,那就绝不会为了面子让自己难受,很干脆地去找刘少杰说,重新要回凤来居,继续做她的老板娘……

这样一个性格多变的漂亮女人,别说男人会为她痴迷,就连女人,也不得不承认,她实在有魅力!

沈醉一边替秦卿盛好一碗玉米浓汤,用勺子搅一搅,吹凉了,等她来喝,一边笑道:“那天我和苏零在‘世纪广场’动了手,衣服坏了,钱包什么的一概丢失,人也受了伤,没办法,只好去离得比较近的凤来居修整一下,没想到,刚进门就碰上一个小胖子喝醉了酒,在大厅里耍酒疯,缠着女服务员让人家陪酒,温柔过去劝说,那人居然转移目标,非要让温柔跟他回家……”

“眼光不错。”秦卿失笑摇头。

沈醉也在心里叹了口气,“我当时正憋着一股子火气,没耐下性子,出手稍微重了点儿……”

哎,这事若是传扬出去,还不知道被说成什么,没准儿……沈醉招呼秦卿过来喝汤:“也不知道那小胖子是不是不识时务,惹到大川哥了,他竟然叫嚣着要给他定一个‘叛国罪’,还想要一查到底,谁来求情就查一查谁……”现在那些当官的,又有哪一个不怕查?真要追究起来,恐怕会造成大动荡。

秦卿一瞪眼,苦笑:“千万别,这事儿不宜闹得太大。”

“放心,我和大川哥说了,还是公事公办,要那小胖子没有太大的恶迹,就让他赔偿女服务员和温柔一些精神损失费,公开赔礼道歉……”

对于这次的‘英雄救美’,在座的几位,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吃完饭,刚叔把碗筷给收拾好,沈醉就鼓动秦卿去换身衣服,去见见他家老爷子。

第一卷归家第四十一章拜访

“茅檐长扫净无苔,花木成畦手自栽。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

进了红墙绿瓦,炊烟袅袅的四合院正堂,秦卿第一眼便看见挂在书桌前的长卷,上面描绘的是此处田园风光,旁边书就杨万里的名诗《小池》。

“老爷子平日里就喜欢附庸风雅,画几笔画,写几个字。”

秦卿笑着摇头,“老爷子好风骨。”

她家里书香门第,名字名画成堆,眼界自然很高,在秦卿的眼里,这幅字画确实是太一般,笔力不够,转折处颇显生硬,不过,老爷子写字画画,也不是给旁人看的,里面那股子悠然自得的味道,已经让这幅字画能使得老爷子自己满意了。

他们两个在书房欣赏桌子上的名诗画作,秦卿随手从高耸入屋顶的大书架上面取了一本《神农本草经》翻开来看了几眼,而与他们只有一墙之隔的诊室里,却是鬼哭狼嚎“救命啊,啊啊”

这叫声终归太凄厉,而且已经持续了十几分钟,以往自家老爷子给人正骨,也就几秒的事儿……沈醉皱了皱眉,干脆拉着秦卿推开门看过去。

屋子里的床铺上趴着一个身体扭曲得宛如麻花的年轻男人,一头红毛,满脸汗水,一口口吐着粗气,还直翻白眼。

沈卫国握住他的手臂,咔吧一声。本来僵硬的一条手臂瞬间恢复,不过,那个男人因为剧痛,两个看护没按住他,一阵挣扎,腰和大腿小腿上的扭伤更加严重了……

沈卫国用热毛巾擦了下手,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扭头,看见沈醉和秦卿,眼睛在秦卿的身上绕了一圈儿,顿时大亮,脸上笑眯眯地道:“来了?进来吧,外面冷。”

沈醉和秦卿从善如流。

沈醉还走近前,好奇地戳了几下倒在床上的男人,他不是医生,不过,自小也是家学渊源,对于医学,并不陌生,见过的各种各样的病患更是数不胜数,可是,能把自己扭成麻花的,腰、腿、胳膊、没有一个好地方的,还真是生平仅见。

他这一动作,吓得那男人脸色煞白,惨叫:“小祖宗,醉哥,您手下留情,手下留情啊!”他已经被翻来覆去地折腾了半个小时,再这么折腾下去,就是治好了,恐怕也得精神分裂。

沈卫国苦笑着摇头:“老了,真是老了,气力不够了……”

这样古怪而严重的扭伤,要换了他年轻的时候,也不是不能短时间内给治好,减缓病患的痛苦,可现在,他毕竟已经七十,人生七十古来稀,就算平日里保养得再好,可精力的确大不如往年。

沈卫国抬头看秦卿一眼,见这女孩子气定神闲,通身的气度不凡,又想起这位是军队出身,正骨的本事肯定是有的,不由笑道:“秦卿啊,怎么样,你会不会正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