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小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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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小仙-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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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你提!”书生咬牙切齿道。
    他缓缓站起身,活动活动筋骨,磨磨蹭蹭地原地转悠,就是不向洛芊芊的方向挪动半步。
    洛芊芊看出端倪,心道:书生一定在盘算计谋,真是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死心眼儿。
    她自然是不怕的。一个凡人,再有本事,还能使出多大的能耐来。
    她瞟一眼书生,道:“你动作快点儿。本姑娘手中的这把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书生心中不服,表面却为拖延时间,不得不服软,道:“姑娘,我闫灵天生胆子小。刚才让姑娘吓到,全身行动力都还未恢复,就请姑娘理解。”
    他心中盘算,在洛芊芊不在意之时,飞身去给四个怪里野人解开穴道,让怪里野人去收拾她。
    可是,事情并不是闫灵想得那般简单,当他刚要飞身而起时,洛芊芊居然已经挡在了他的身前,在他尚未反应过来之时,扭住了他的手臂。
    洛芊芊仍旧一句话,“快给本姑娘提鞋!”
    “不提!大丈夫,士可杀不可辱,要提鞋没有,要命一条!”闫灵道。
    洛芊芊点点头,道:“好!有志气!”
    而后,使劲扭了一下闫灵的手臂,疼得闫灵呲牙咧嘴,眼泪都快疼出来了。
    洛芊芊再次道:“快给本姑娘提鞋!”
    闫灵疼得结结巴巴,道:“你扭住我的手臂,让我如何给你提鞋。”
    洛芊芊松开手,只听“咔嚓”一声,闫灵的肩膀吊环了,疼得闫灵当即跪倒在地,捂住手臂,瞪着洛芊芊。
    “还不服?!”洛芊芊抬起小脚,一鞋底抵住闫灵的面颊,道,“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男人,就是欠教训,若是女子都能如我一般教训你们,看你们还哪来的胆子欺负女子。”
    闫灵可是知道洛芊芊的本事了,连忙跪拜,讨饶道:“我知道错了!知道错了!”
    “哼!”洛芊芊反倒不信了,道:“你刚才也是承认了错误,却也是口服心不服,你现在如何证明你错了?”
    “我给姑娘提鞋!”闫灵道。
    他说着,抬起一只左手,看似要给洛芊芊提鞋,却一手伸向洛芊芊的脚踝,欲抓住!
    洛芊芊抖抖脚踝,长出一圈黑色的刺来,正刺入闫灵的左手的皮肉中,闫灵“哎呀”一声惨叫,连忙收回左手,却已是血淋淋的。
    这叫魔刺功!
    动用体内能量,快速在体表生成尖刺状,伤害敌人。
    魔刺功分为两种,普通魔刺和五毒魔刺。
    对付凡人,只用普通魔刺便可,刺入皮肉后至造成物理伤害,不会损坏凡人的经脉。
    闫灵此时,泪如雨下,伤痕累累,拖着两只残手,跪在洛芊芊面前,道:“敢问姑娘,尊姓大名?”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洛芊芊是也!”
    她语毕,低头瞟了闫灵一眼,见他泪流满面,想必也是真心服气了。
    闫灵不服不行的,真心打不过洛芊芊的,他悲惨道:“洛芊芊大仙,请求帮忙医好我的两只残手,不然,一片荒漠中,我恐怕就要横死在这丛林中了。”
    “哼!医好你!没问题!”洛芊芊道,“不过,你先答应我一件事,与你的兄弟闫威和好如初。”
    “什么?!你竟然认识我的弟弟?”闫灵道。
    洛芊芊道:“没错!我听闫威称,你们因没找到宝物而闹不和,如今闹到互不相让的地步。我不知你到底怎么想?但,依我看,兄弟之情,情比金坚,至于为一件宝物,闹到如此地步么?”
    闫灵忽而双眼失神,道:“女仙,有些事情,你有所不知,且听我与你细细说来。”
    “好!你说来听听,我倒是想明白明白,何事能影响兄弟情义?”洛芊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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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4章 荒漠血日(上)

闫灵邀请洛芊芊,去石木搭建的房子一叙。
    洛芊芊与闫灵,来到房屋前,见四个怪力野人可怜,便帮他们解开穴道,让他们自由活动去了。
    她独自与闫灵进入房屋之中。
    她简单动用功法,用意念帮助闫灵治愈伤口,却不知她这样一番热情帮忙,却换来了闫灵的歹心。
    闫家五兄弟中,个性最为反复无常的一人就是闫灵,他自视清高到自认为与上仙媲美,但却有个凡人的肉身,总想找个办法脱胎换骨一番。
    可惜,凡人在仙界中,很难得到重视,即使武功再高超,也都是别人眼中的沙粒儿。
    他见到洛芊芊,十分惊奇,一个貌美如娇花的女子,竟然会各种奇异的法术!
    他把洛芊芊视为生命中的一次转机。
    尤其,他见洛芊芊个性霸气,便推测出洛芊芊多半是个尚未婚配的女子,他更是希望拿下眼前这个女仙。
    他试探道:“敢问洛姑娘,你娇艳芬芳却为何还字待闺中呢?”
    “嗯?”洛芊芊收回功法,不太愿理睬闫灵的问题,自己嫁与不嫁,关乎闫灵什么事?
    不过,闫灵并未死心,继续追问道:“会不会……是仙界没有能配得上洛姑娘的男子?”
    洛芊芊嫌她废话多,道:“你的伤已痊愈,活动活动手臂。”
    闫灵听话地起身,在洛芊芊面前转了三转,活动活动筋骨,道:“洛姑娘果然厉害,短短片刻。就又让我恢复活力了。洛姑娘,你不知我曾经的封号,乃是闫家五兄弟中的闫郎。”
    洛芊芊“扑哧”笑了,有些失态,连忙捂住嘴。
    在她认识的男子中,白泽与蜀帝,为一品帅哥。清新飘逸。凡尘不染。
    鹿文、兔逍遥和天魁,为二品帅哥,高大有型。面庞俊朗。
    不过,眼前这个么,就“呵呵呵”了。
    闫灵的样貌,的确还不错。五官立体且清秀,只是眉宇之间多了分混沌。双眼却也无神,这个人的神韵和气质特别的拖后腿。
    闫灵,还以为洛芊芊的笑,是一种褒奖。便更加雀跃起来,口若悬河般滔滔不绝,讲起了闫家五兄弟在玉龙山脚下的二沟村中的一段生活经历。
    在洛芊芊听来。不过稀松平常,但闫灵却是激动不已。
    貌似。凡人与仙人之间的代沟,如鸿沟一般。
    洛芊芊无心听闫灵啰嗦,她不耐烦着起身,踱步向房屋外走去。
    闫灵连忙追出来,道:“洛姑娘,你急着去哪里?”
    “我是来取水喝的。”洛芊芊只冷冷一句。
    闫灵见出洛芊芊不太高兴,道:“瞧我这脑子,洛姑娘一早就口渴,我却只顾着讲故事,却忘记洛姑娘需要一叶袋的清水。”
    洛芊芊冷冷道:“没关系!你可否带我前去?”
    “自然可以,洛姑娘的要求,在下全权配合。”闫灵道。
    而后,他带着洛芊芊绕道石木房屋的后面,石头围成的院落中,有十颗水树立在那里。
    闫灵道:“我去给洛姑娘取些水来。”
    洛芊芊从腰间卸下两个叶袋,递给闫灵,冷冰冰道:“帮我把这两袋子装满水。”
    闫灵接过叶袋,踊跃地去往石头围成的院子中,去为洛芊芊从水树中弄些水来。
    洛芊芊随意打量周围,却见石墙旁的角落,一个大脚野人横躺在沙泥中,半个身子都让沙子埋住。
    她趁着闫灵在接水,便一个闪身来到大脚野人旁,试探鼻息。
    鼻息尚存!
    洛芊芊把大脚野人的尸体,用秀袋收起,而后把沙子堆高,避免闫灵发现。
    她闪身,进入石头院墙,站在闫灵身边,询问一些事情。
    包括荒漠的生态,闫家五兄弟的现状,对于宝物的追寻情况。
    闫灵见洛芊芊感兴趣,便滔滔不绝讲起来。
    一讲就是一个时辰。
    洛芊芊特别好奇,干旱燥热的荒漠中,还有闫灵这样的人如此愿意讲话,也不怕口水喷干,中了暑气。
    不过,去除闫灵的一些废话后,洛芊芊还是获得了一些有用的信息。
    荒漠中,一共十几个绿洲,分别居住着不同种族的野人,他们大多野蛮食肉,各族野人相互欺压。闫家五兄弟来此,寻宝未果,二哥与五弟死在荒漠之中。
    两个兄弟的死,是剩下三位兄弟反目的导火索。
    他们各自寻求在荒漠中谋生的出路。
    大哥闫旭,下落不明。
    闫灵与四弟闫威,分别统治着怪力野人村和大脚野人村,二人带着两族野人斗狠数年,相互残杀,以解心头之恨。
    只是,数年过来,两个种族的野人数量越来越少,都给吃掉了。
    可是,两个兄弟也没有和好的意思。
    闫灵最恨的人,就是大哥闫旭,以寻宝之名把兄弟四人诓骗到荒漠之中,却在一个特别的清晨带着全部的水和食物消失了,从此音讯全无。
    闫旭消失的前一天,二哥和五弟才刚刚过世。
    闫灵也恨闫威,他道:“若不是闫威支持大哥来寻宝,也不会造成如此局面。”
    洛芊芊倒是不关心兄弟间的仇恨,她感觉大哥闫旭的消失,有些蹊跷。她问道:“你为何说,你大哥消失在一个特别的早晨?”
    “我记得特别清晰,那天清晨,天空一片血红。我是为二哥与五弟的死,哭过一整夜的,本以为是哭瞎了眼睛。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天空一片血红!”闫灵道。
    他说话间,双眼更显失神,可见这段过往让他很是痛心。
    洛芊芊问道:“你记得清楚么?数年过去,你不会记错么?天空一片血红?”
    “当然清楚!我印象特别深刻,血红色的太阳从东方升起,红色的日光染红一片天空,金黄色的沙漠混着血色……”闫灵的描述,如同一首美丽的诗。
    洛芊芊打断他,道:“我已知晓,你不必再描述下去。不过,我想我已知道原因了。”
    “什么原因?天空会现血日?”闫灵问道。
    洛芊芊道:“等你与你四弟闫威和好,我就告知你。并且,我想我可以找到你的大哥。”
    “什么?你竟然这么神勇!”闫灵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洛芊芊冷哼一声,道:“你不要太小看本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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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5章 荒漠血日(下)

《初元仙记》是一本记载仙界创世之初的书籍。
    早在三十多年前,洛芊芊还在云母山与白泽修仙时,翻看过此书,是白泽从灵山灵云观子虚的藏书阁中缴获而来。
    虽,只是一本来自民间的手抄本,但内容却仍然让洛芊芊记忆犹新。
    书中记载:
    仙界初现之时,乃数万年前。
    忽一日,晨起十分,天现异象,橙日当空,明月相伴。乃首次日月同辉,神奇的精华之气照耀万民。
    修仙者,初显灵根之光辉,区别于凡人。
    当朝皇帝,见天空异象,立刻搭建祭台对天祈福,果真得见玉帝真容,从此皇帝带凡人界归顺天庭,共同打造仙界之盛世。
    万年后,仙界大兴之时,玉帝颁布法令,皇帝之名取缔,从此凡人界再无一统。
    最后一任皇帝,乃南海落伽山守山大神转世,名为“守”,以“守”为命之根本,无“守”则无法活命,乃为心中执念。
    执念一破,“守”不得守护凡人,在接到玉帝法令摘下皇冠的一刹那,“守”化成一道血光,消失在天际。
    七日后,天空初现血日一轮。
    血日当空,仙界频现血光之灾,死伤无数。
    三日,仙界人人自危,天庭不得漠视,由太白金星携御魔杵现世,寻找血日之缘由。
    后由,南海观世音菩萨出面,擒得“守”之妄念,发现其已化作“混元血魔”,便将其妄念带出仙界,从此再无血日当空。血魔横行。
    ……
    大脚野人村,六株水树旁,洛芊芊、闫威、闫灵围坐一起。
    洛芊芊道:“以上我讲述的,就是关于血日与血魔的故事,你们可否听得明白?”
    “仙姑,我倒是听懂了来龙去脉。但是,你真能确定血魔与荒漠血日相关?”闫威疑惑道。
    洛芊芊道:“仙界中。关于血日的记载。就只这么多。”
    “呵呵!芊芊仙姑,可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人,比我们见识多得多。”闫灵奉迎道。
    听过闫灵的话。洛芊芊得意起来,道:“那是自然,若不是我年纪尚轻,也早在仙界开宗立派。收得一众弟子,扬名立万了。”
    “仙姑见识了得!”闫威道。
    洛芊芊扶住下巴。思考起来。
    良久,三人都未说话,大概是闫家二兄弟想配合洛芊芊,让她好好静思。
    洛芊芊道:“我猜想。当年南海观世音菩萨,把血魔‘守’关在此地之时,这里大概还是一片没有生命的荒漠。一定是南海观世音菩萨希望‘守’可在此悔过。”
    “如此说来,是荒漠中出现生命之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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