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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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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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霓裳的发育不成熟,这些都是狐族中的精挑细选出来的子弟,她们聪明活泼,娇憨可亲,只是身上的毛尾巴还留着,没有到了脱毛的时候。

“红袖学院的资金我来出,怎么样,或者给我们狐狸单独开一班?”

吴月娘的手中拿着两样东西,一本三字经,一本九九乘法口诀。

叶欢没有钻研过什么孔孟之道,也不太明白论语中的微言大义,但是,三字经他倒是能背过。修改了其中的一些东西,然后加上九九乘法表,每拜访一家,他都留下这两样东西,说是以后将叫教导学生的东西。

当然,这些东西瞒不过一直注意叶欢的吴月娘,她们的印书店帮助叶欢印刷了这些东西。

三字经的价值吴月娘还在评估,但是九九乘法口诀的好处,却是立竿见影。有时候为了算账,狐狸们甚至从尾巴上拔毛当算筹,九九乘法表让吴月娘发现这个妹夫身上还有许多宝藏没有挖出来,于是她带着一大票的小狐狸杀到了叶欢家中。

“我只招收女学生,不办动物园!”

虽然拼命的推辞,但是叶欢最终还是留下了五只小狐狸。这是因为吴月娘搭配了三位知书达理,美丽温柔的狐女到学校中做老师,而现在红袖书院最缺少的就是合适的女老师。

道家修身养性,儒家有浩然正气。

九岁的李若男缓缓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

三岁筑基,八岁有成,如今的她,已经是太原李家三千子弟中的佼佼者。再过五年,就能修习儒家的浩然正气,嫁人,并将一生的精力投入到为家族争取利益上去。

飘落的小雨变成了中雨,身边的孩子们有些脸上出现了不安或者焦虑的神情,但是李若男依旧是默默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门主今天召集二十个女孩子见她,但却让她们在门外等了两个时辰。

门终于打开了,她单独被传进来。

“若男,沉鱼落雁,慧剑兰心解青丝在洛阳要开办一所学校,名声不小,你去到哪里学些东西,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家主的吩咐,她点头称是。

蝴蝶扇动着翅膀,已经揭起了渲染大波。

“叶欢,他很有意思。”

翻阅着面前的书卷,涅磐大师的一对长眉聚拢在一起。

大楚末年,佛教西来,历经无数磨难,终于在中原繁衍生息,站稳了脚跟,但是与道教,儒家的争端也愈发的激烈。

大家争取的是信仰,人心,因此上,白马大师还俗后帮解青丝之事,佛门不但没有表示不满,相反还暗中支持。

如果能将佛法融入学生的课本,在其中添加报应,轮回等概念,那么意义非常的重大。

孩子最好的老师是她们的母亲,一个信佛的母亲,那么她的子女会如何?

涅磐大师放下了经文,目光中有着兴奋之意。

嵩阳书院,天下四大书院之一。

程开合走在了林间的小路上,袖中藏有一本三字经。

这些日子,听到的,最多的就是“人之初,性本善……”

书院中的学子们,对于这本突然流传起来的书籍非常感兴趣,大家也很欣赏作者。文字的魅力,在于用最简单的话,最合适的调子,来说明出想要说的话,而叶欢做到了。

“这是一本可以流传千古的书,但是……到了后面,却有一些瑕疵。难道说,叶欢是故意留下一点缺陷,然后引鱼上钩?”

程开阖仔细的分析着这本书中的一字一句,他早就可以背诵了。这本书什么都好,但是到了后面却有不少的小问题。当然,他不知道,因为历史已经改变,因此上叶欢只能自己动笔修改了其中的一些东西,但是在程开阖这些大儒看来,前后的水准却不同。

也许是因为想得太多了,他认为这是叶欢发出的一个邀请,虽然前两年解青丝办学的时候,嵩阳书院拒绝了解青丝求助。

走进了房子,发现另外几位好友都在这里。

“你们怎么看这个人编写的教材?”

“非常好的教材,凭着这个东西,已经可以著书立传了。”

最强大的力量是笔,而不是刀。

当无数的帝王将相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孔孟之道一直流传至今。无论是道家还是佛门,儒家始终把持着华夏正统。

但是这些天的解青丝的宣传,却让这些儒门子弟产生了一种危机感。

明玉的举动,对于儒门来说,不过是千百年中女子乱政的一个小浪花,就算是她成了皇帝,也不过如此。

但是叶欢和解青丝开办的学校,却非比寻常。

每一个孩子,他的第一个老师,就是母亲,想一想,就算是以后学校崩毁,王朝换代,但是那些学生,那些在女子口中流传的东西,却会一直流传下去。

想一想叶欢写好的聊斋志异,从那以后,狐族就成了真善美的代表,叶欢用这本书为狐族争取到了千百年都无法想象的地位,灭绝狐族的口号再也没有人提出。

如今,他写下了三字经,和解青丝开办女校,更何况,据说道家和佛门都派人到红袖书院去,如果叶欢在三字经的后面加上关于鬼神之说,轮回之义,那么……

每个孩子最好的老师是他的母亲,能影响他的一生。

“派人到红袖书院吧,很多事情从一开始就需要附加影响。”

既然无法阻止,那么就加入其中。儒门怎么能让道家和佛门争前?

铲起了土,叶欢将其抛入了坑中。学校终于有了规模,这些日子里,他忙的昏头转向。

他的那份计划书得到了解青丝的认可,接下来的炒作等就完全委托给她了。

她可以利用红袖盟,利用狐族,利用一切资源来宣传,而叶欢,则为这个学校奠基。

这个时代的女孩子一般被人笑称为赔钱货,早上天不亮就到外面去打猪草。

父母们将心血投注到男孩子的身上,女子们只要能活下去就可以了。

叶欢开始招收学生,说服那些家长的方法很简单,就是背上粮食,愿意让孩子入学的,每家一年一石粮食。这些粮食刚好够一个小孩一年的损耗,同时学校里面上一天学,然后管一顿饭。因此上,很多家长思量了一段时间,就将那些孩子送到了学校。

“可是,爸爸,为什么不把标准提高一些呢?。蓉蓉很好奇,问道。

“蓉蓉呀,过犹不及,你要明白这个道理。”

看着女儿有些疑惑的眼神,叶欢开始给蓉蓉解释。很多东西,小家伙虽然现在不懂,不过蓉蓉有着非常惊人的记忆力,过了十来年后,她也许就明白了。

还有十来个从外地,从洛阳城招收来的女孩子,叶欢也让她们入校,不管她们来是抱着什么样的目的,有教无类是对的——当然狐狸们不能太多。

当解青丝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学校正式开学。

叶欢请了洛阳府的通判,学官等人作为见证,红袖学院挂上了牌子。他一笔笔的算清了需要花费的金钱和材料,学校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也一一列出,以后,别的学校建立的时候,就可以少走不少弯路。

鲁家盖好了校舍后,还免费建起了一座三层的小楼。

叶欢没有推辞,这座小楼他很喜欢,站在其上,校园中每一处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存放书籍等东西不用害怕潮气。

小楼是红色的,大家都称其为红楼。

翰林学士题下了红袖学院四个字,解青丝成了学院的院长。

教室为鲁家人盖成,完全符合叶欢的要求。

“叶老师,你来题字。”

这个世界的风俗,老师们经常给教师起名为:才子楼,锦绣阁等,但是,叶欢想了想,拿起了笔,在女生宿舍的上面题了三个字。

熊猫馆。

“叶老师,什么是熊猫?”

“熊猫呀……是一种黑白色的动物,它生长在蜀王的领地。

这是一种非常幸福的动物,也很珍稀,每一个女孩子其实都是一只熊猫,她们都应该过着幸福的生活。当然,还有人说,学校里面的美女就像是熊猫一样的稀少。”

他挥动着笔墨,在宣纸上落下了熊猫的样子。

“我会让人给每一名学生做一个布熊猫,同时,希望你们如同熊猫一样,永远的幸福。”

他站立在学校前,望着那些小女孩们,望着她们那明亮的眼睛。

希望,你们永远的快乐。

对于小家伙们来说,叶欢是一个好老师。

他非常的耐心,就算是碰上班上最顽皮的孩子,他也不会发火。

“只需要爱心,那就够了。”

他替她们搽干净鼻涕,他不厌其烦的教导她们要勤洗手。

“我们能做的,不过是少走一些弯路而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第三章 荣誉与骄傲

位于秦岭之下,渭水之滨的长安,如今是大周朝的国都。它四面有山河为之险阻,几处重要的交通孔道,又立关以守之,土壤肥沃,物产丰饶,为王兴之地。

明玉,天下间最有权势的女子,正端坐在皇城之中,宝殿之上,处理着政务。

她朱唇轻点,淡扫娥眉,雍容华贵的气质中带有一种霸气。她今年三十多岁,正是生命中最黄金的年龄。

她有着超越常人的记忆力和精力,往往需要数名内侍不停的忙碌才能跟上节奏。很多奏折她一看就将其批阅,处理事情的果断让人信服。

她现在正在看一份材料,关于红袖学院中报告。

“你们对叶欢的身世调查如何,有没有什么问题?”

“他的妻子早已亡故,留下了一个女儿,品性方面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感觉其中总有一些蹊跷之处,尤其是在洛阳之时,他性格的变化有些突然,根据我们的分析,应是受了什么刺激,才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微微的点了点头,明玉将这段信息记入了脑海。

“继续调查下去,这个人,以后要有大用。胡学士,觉得他干得如何?”

明玉向着身边的胡大学士问道,六十多岁的他是明玉坚定的支持者。

“此子为人厚实,深谋远虑,磨练后,可以入庭拜相。”

胡大学沉吟了一下,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前朝开科举之后,天下士子皆被纳入朝廷体系,但为官者,不过百中取一,余下之人,朝廷需以钱粮等供养,以免赋税为赏,故天下人皆以读书为高。

如今开办红袖书院之事,难在如何为其中女子寻一出路。

解青丝纳叶欢之策,请以宫中年长之宫女,太监为教师,使其不老死于宫中,一举数得,那些被教导出来的女子,能明事理,知礼节,出入厅堂。

同时臣观此人编写之三字经与乘法口诀,皆合圣人之道……”

他娓娓道来,将叶欢在其中的很多深意一点点的指点出来。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不将目光放远一点,怎么能够让小幼苗长成参天大树。

“臣虽然能看到叶欢的用心,但如臣亲为之,难以及也。”

胡大学士的话并没有让明玉感到惊讶,因为谁也没有想到,解青丝居然挖出了一个如同叶欢这样的怪才,将这件事情干得这样的好。

以前,又有谁有过带小女孩的经验?

就算是叶欢做的有许多的纰漏,但是却没有人比他做的更好。

“派人去看一下,那个学校到底如何?”

老虎睡觉前总喜欢在自己的地盘上逛一圈,而蓉蓉正背着手在学校中巡查。

上学,完全是一种不同的经历。

红袖学院现在有四十二名女生,每天课堂中传来朗朗的教学声。

不过,为了避免瓜田李下的麻烦,叶欢教导完了学生后,就离开了课堂。剩下的时间,是蓉蓉表演的时候了。

这时候,从小被叶欢教育、洗脑的蓉蓉,甚至可以等同于半个叶欢。

每天晚上叶欢讲给蓉蓉的童话,被她一个个个的讲给小朋友,叶欢从后世学来的游戏,蓉蓉带领着大家一起玩。

当然,这些只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她第一个站出来,她是叶老师的女儿,因此上蓉蓉成为了班级里面的班长。

虽然只是一个称号,可是蓉蓉却兴奋的一个晚上睡不着觉。

就像是她当年羡慕琅邪王的威势一样,现在的蓉蓉非常的喜欢这种感觉。

“郭喵喵,你在这里干什么?”

墙角处,一个小女孩正趴在那里。

她叫做郭苗苗,但是因为说话细声细气,就像是一只害羞的猫儿一样,于是大家都叫她郭喵喵。

“我在找蚂蚁蛋,那东西很好吃的。”

郭喵喵笑着说道,小姑娘从小就没有吃饱过饭,因此上什么东西都尝试过,也是从郭喵喵的身上,蓉蓉才知道自己多么的幸福。

“你怎么这样笨呢,今天爸爸教给你的东西,又记不住?”蓉蓉牵着郭喵喵的耳朵。

今天,三个月呀,郭喵喵才认识了三十个字。

“喵……”小家伙低声的叫了一声,可怜兮兮的望着蓉蓉。

“我一定会努力的,一定会……”

虽然人很笨,但是郭喵喵却知道装可怜,她在家中排第五,几个兄弟姐妹经常的欺负她。

“好吧……你把你的几个同伴叫过来,我给你们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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