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福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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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福晋-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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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变。原本,太后已经为她跟博哲贝勒指了婚,儿臣便想绝了心中的念头,成人之美。可是一产生这样的想法,儿臣便终日寝食难安,心绪不宁,而今日再见凌波格格,伊人亦日渐憔悴,可见也是饱受折磨。儿臣自知此情难容于礼法规矩,但情至深处,儿臣已难以自控,尤其凌波格格之深情,更令儿臣增添愧疚自责,因此唯有冒死恳求皇阿玛,取笑凌波与博哲的婚事,成全儿臣的一片心。”
    胤祉激动地飞快说完这些话,趴伏在地,肩膀颤动不已。
    在他说话的时候,康熙手中正抓着方才喝茶的茶杯。他话音刚落,康熙扬起手就是一摔,茶杯落在地上,哐呲脆响,四分五裂,半杯热茶溅湿了他的袍角,连博哲脸上都蹦了几滴。
    “这就是你要对朕说的话?!”康熙双眼如炬,额头青筋暴起。
    “这就是朕的好儿子,大清朝的诚亲王!为了儿女私情,竟敢置朝廷礼法、皇家脸面和君臣之义于不顾,你是想气死朕,还是想害死你自己!”
    胤祉浑身颤抖,扔坚持着大声说道:“皇阿玛,儿臣自知令皇阿玛失望至极,但请皇阿玛体谅儿臣一片苦心。儿臣不敢否认,此番造次是出于儿女私情,但还请皇阿玛明鉴,凌波格格与儿臣早有私情,若是嫁给博哲,才是对简亲王府真正的蒙蔽和羞辱!”
    博哲嘶吼一声,扑上来抓住他的衣领,怒火万丈。
    “博哲!”康熙大喝一声。
    胤祉紧紧地抿着嘴,任由对方勒着自己的脖子,甚至准备好了迎接对方雷霆万钧的报复。
    博哲双目圆睁,高高扬起了拳头,在他的意识中,这一拳,就要打断这个混蛋的鼻子。
    “皇上——”
    就在这时,李德全高声喊着,快步奔了进来。
    “启禀皇上,富察米思翰老大人在殿外求见!”
    
    正文 45、重点在打完后
    
    米思翰这会儿的心情可不像上次那么轻松。
    博哲和胤祉打架的事情,是凌波回府以后告诉他的。
    她是怕乌珠恶人先告状,博哲会吃亏,所以才一回家就赶着告诉父亲,万一如她所想,请父亲帮忙为博哲斡旋。但米思翰是经历过几十年朝堂斗争的人,虽然现在老了,致仕多年,但他的儿子、他的旧部、他的至交好友,还全部都在朝堂上活跃着。
    作为一个历经风雨的官场老人,在眼下这个风云变幻的康熙五十年,数个党派明里暗里斗得昏天黑地的敏感时刻,对于任何不经意的小事,都能提起足够的警惕。
    三阿哥诚亲王是什么人?
    一个想争龙夺嫡、志在天下的男人,一个善于玩弄政治、笼络一切对己有利的力量的人,会为了一个女人争风吃醋,跟别人当众打架?
    如果这件事情以打架作为结束,那也就罢了。可是这起不大不小的斗殴,却在有心人的告密下,摆在了皇帝面前。
    皇上,是最讨厌八旗子弟自相倾轧的。
    在米思翰看来,三阿哥不可能在这种党派纷争的关键时刻,为了一个女人,让康熙对他产生恶感。
    所以凌波的担忧,他完全放在了心上,不仅如此,他想的更多,担心的也更多。所以,他才在问清楚情况的前提下,第一时间赶到了宫里。
    经过李德全的禀报,获得康熙的首肯,米思翰走进了殿内。
    博哲这会儿还抓着胤祉的领子。
    米思翰大叫一声:“臭小子,你敢在皇上面前动手?!还不快给我放下!”
    博哲高高扬着拳头,死死盯着胤祉的眼睛。
    胤祉任由他动作,眼底却掠过一丝隐晦的算计。以他的了解,简亲王府的父子都是最冲动的人,他用凌波的清白名声做羞辱,博哲不可能还忍得住,哪怕是在皇帝面前,哪怕是在米思翰的呵斥下。简亲王府的男人,不是一向是胆大出名么。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博哲竟然慢慢地把拳头放了下来,抓着他衣领的手也松开了。
    对方清澈如水的双眸,竟让他心底闪过一丝失策的慌乱。
    米思翰对博哲点了点头,这才上前对康熙行礼:“老臣米思翰见过皇上。”
    康熙摆手道:“老大人不必多礼,今日进宫,所为何事?”
    米思翰微笑道:“老臣是有点小事禀报,只不过皇上眼下似乎正忙,老臣的话不妨等皇上处理完事情之后再说。”
    康熙不以为然道:“不过是孩子们斗气打架,没多大点事儿,你且等一会儿。”
    米思翰应了,李德全体贴地递上来一只绣墩,正正好好放在他屁股底下。
    经过米思翰这么一打岔,殿内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都消失殆尽。博哲仍旧维持着跪的姿势,身板挺得直直的,而胤祉则显得有点心神游移。
    康熙说道:“今儿的事情,既然你们都已经认罪,朕也不多说,各自去内务府领二十廷杖。”
    胤祉吃惊地抬眼,他没想到康熙只说责罚,对他之前所说的事情完全忽略了。
    博哲不管什么时候,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这会儿也不例外,当着康熙的面就卖乖道:“皇上,臣昨天才挨了三十大板,这竹笋炒肉还挂在身上,再领二十廷杖,那不是要了臣的命了么?”
    康熙冷哼道:“你多罗贝勒博哲不是胆大包天,铜筋铁骨么,这点责罚算什么。难不成你是埋怨朕处罚不公?”
    博哲苦笑道:“给臣十个胆子,也不敢埋怨皇上啊。只是昨儿挨板子,额娘就已经哭得两只眼睛肿成桃子,若是今儿再挨二十廷杖,那额娘非得水淹王府不可。皇上您行行好,就当成全臣的一片孝心,这二十廷杖,能不能先寄着啊?”
    康熙被他逗乐了,说道:“好,就先寄着。”
    博哲大喜,正要谢恩。
    康熙马上又说道:“等你屁股上的伤好了再打,唔,就三天后吧。打完了,就在家歇着,不用回来当差了。”
    “啊?”博哲惊惧道,“皇上不要臣了?要撸了臣的差事?”
    康熙没好气道:“你三天两头惹祸,朕还敢用你?回家闭门思过,好好改改自己的性子,什么时候改完了,什么时候回来!”
    博哲愁眉苦脸,一肚子委屈,偏偏还得大呼谢主隆恩。
    “滚出去罢。”
    康熙见不得他这故作愁苦的模样,骂了一声,让他滚蛋了。
    这样,屋里跪着的便只剩下了胤祉。
    康熙沉沉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也去领廷杖罢。”
    胤祉张了张嘴,还想说点什么,康熙抢先打断了他。
    “领完了廷杖,就去养蜂夹道,看看你十三弟。”
    胤祉浑身一震。
    十三阿哥胤祥,文才武略雄姿英发,原本是康熙最钟爱的阿哥,出入行止,无不随侍,他本是最让兄弟们羡慕嫉妒的对象,然而在康熙四十七年,被废太子牵连,幽禁在养蜂夹道,一夜之间从天堂跌落泥淖。
    也是这一巨大变故,让所有阿哥和朝臣们,深刻地意识到,康熙皇帝是多么地痛恨阿哥们结党营私。
    而这个时候,康熙亲口强调,让胤祉领完责罚后,去看望十三阿哥,这意味着什么?他想用十三阿哥来提醒什么?
    胤祉再也不敢提起任何事情,默默地认罚退出殿外。
    他低着头慢慢地走出乾清宫,当踏出门槛之后,他回过头,望着身后的红墙绿瓦,和头顶上那一方“乾清宫”的匾额,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笑意。
    留在殿内的米思翰,跟康熙说了什么,除了李德全,再没有人知道。
    米思翰离开乾清宫的时候,也像胤祉那样回头望了一眼,甚至也露出了一丝笑意,但他跟胤祉不同,他的眼神清明,像是看透了一切。
    “雏鹰虽已起飞,却终究不如老鹰。”
    他意味深长地叹息一声,回过身,意态悠闲地一抬脚。
    “嗵”,踢在石墩上了。
    哎哟,可疼死这把老骨头了。米思翰抱脚乱跳,像个大虾米似的。
    四个小太监正排成两列,拎着食盒脚步整齐地过来,见到他这个囧样,想笑却又不敢笑。
    米思翰脸上一热,放下脚,清了清嗓子道:“那个,你们看见博哲贝勒没有?”
    前面第一个小太监细声细气道:“奴才方才瞧见,博哲贝勒似乎是往内务府方向去了。”
    米思翰这才想起,康熙让博哲去内务府领二十廷杖,忙挥手让四个小太监过去。
    等到没人之时,他才龇牙咧嘴,拍了自己的老脸一下。
    凌波小丫头哦,都是因为你,老子这把年纪了,还丢了回人!
    
    
    正文 46、巧遇儿时青梅
    
    米思翰红着一张老脸,赶到内务府的时候,博哲已经领完二十廷杖,出宫去了。
    “出宫?不是刚打完廷杖,还能走着出去?”他无比惊愕。
    “谁说不是呢,寻常人打完都是横着出去,这位爷却是自个儿走出去的,虽说样子不大好看吧,可到底也够能的了。”
    米思翰倒吸一口冷气,嘿,这女婿对他胃口。
    他又问了是从哪个门出去的,回说是神武门,于是也不逗留,往神武门方向赶去。
    博哲扶着腰走出神武门的时候,还真是惹来众多佩服的目光,不过一出宫门,就不行了,往马上一趴,由阿克敦牵着马缰,缓缓地走着。
    太丢人了!
    博哲觉得自己这模样就好像是挂在骡子上的一个口袋,而且由于打的是臀部,稍微坐实一点就是一阵刺痛,所以只能抱着马脖子趴着。他干脆让阿克敦把披风盖在他背上,把脑袋也给遮住了。
    阿克敦牵着马缰走在大街上,乍一看还真像牵着一马背的货物。
    “阿克敦,阿克敦。”
    恩?阿克敦回过头去,见博哲把脸贴在马鬃之下,低声叫他。
    “贝勒爷有什么吩咐?”
    博哲警惕地左右看了一眼,道:“走小路。”
    阿克敦应了一声,牵着马从旁边的一个小巷子穿了过去。
    博哲听见人声渐消,四周静僻下来,才稍微安心了点。虽然姿势比较难看,但马儿肌肉一下一下的律动,节奏很规整,竟然让他觉得十分舒服,干脆抱着马脖子假寐起来。
    迷迷糊糊的,脑子里又浮现出凌波和胤祉亲密的镜头,还有胤祉在乾清宫说他们有私情的那句话。
    正觉得烦躁,前面传来“咕咚”一声,好像是什么东西倒了。
    马儿停了下来,博哲抬起头问怎么回事。
    阿克敦回头道:“撞了一位姑娘。”
    博哲愣了一下,这么走着也能撞着人?是阿克敦傻了,还是被撞的姑娘是个瞎子?
    “你去看看她有没有事儿。”
    阿克敦点点头,松了缰绳,走过去把摔在墙角下的女子给扶了起来。
    “姑娘,你没事儿吧?”
    女子低着头,显得娇娇怯怯,也不点头,也不摇头,更不说话。
    阿克敦粗略打量了一眼,见她穿着青布衫裤,头上简单地梳了个小髻,垂着条大辫子,身子显得有些单薄,不由皱了皱眉,暗想该不会碰上讹诈了吧。
    “姑娘,你若是没事儿,咱们可就走了?”他声音严厉了一分。
    博哲在马上听不真切,高声道:“阿克敦,你粗声粗气地喊什么,别吓着人家。”
    阿克敦还没回答,那女子却颤抖了一下,飞快地站起来想跑,然而方才她摔倒的时候似乎扭到了脚,这一动,脚伤发作,惊呼一声,就往旁边歪倒。
    阿克敦忙上前去扶。
    女子因是仰倒,脸高高地扬了起来。
    博哲正好抬起了身体看过来,一眼就看清了她的脸。
    “咦?”他觉得这个女孩子看着很眼熟。
    女子也发现了博哲的目光,惊慌失措地低下头去,一把推开阿克敦的手,一瘸一拐地要走。
    可是她背后是条死胡同,方才就是从那儿出来的,她这时候要逃走,就只有越过博哲的马才行。她又好像很怕被博哲看见她的脸,左右转了几转,干脆回身贴在了墙上。
    阿克敦见她行动古怪,愈发疑惑起来。
    博哲也觉得有蹊跷,叫道:“阿克敦,扶我下马。”
    “是。”阿克敦两步走过来,把他从马上扶了下来。
    扯动伤势,博哲咬牙嘶了一声,一小步一小步向那女子走去。
    女子虽然面对着墙,眼角余光却一直注意着他们的动静,眼见博哲过来,更显慌乱,眼睛四处乱侃,顾不得脚刚刚扭伤,又想找个方向跑掉。
    不过博哲抢在她行动之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啊哈!我想起来了,你是夏子语!”
    女子浑身一颤,终于回过身来,福了一福,小声道:“见过贝勒爷。”
    博哲兴奋地道:“果然是你!我这眼力怎么样,几年没见了,还能认出你来!”
    夏子语微笑道:“贝勒爷不止眼力好,记性也好,还能记得民女的名字。”她虽然笑着,却透出一丝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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