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幸福女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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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幸福女配-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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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心不在焉地瞄着男人裸/露的身体,结实的臂膀,流畅贲张的肌群,蕴藏着巨大的力量,一只手就能将她轻易举起,动起来时,如猛虎,如利箭;温存时,包裹着她,是最安全的港湾,隔绝外部世界一切风雨;靠在他怀里,舒适、温暖,安心……好想窝进去……

“妈妈帮你选的?”看着温妮不停瞄着他的胸膛,男人唇角的笑意加深,这女人有多喜欢他抱着她啊,小眼神里控制不住流露出的蠢蠢欲动与委屈让他的心情开始飞扬。

“嗯。”呜,不能再看了,再看,她就要扑过去了,而一扑过去,后面就惨了,她今天晚上肯定甭想睡了。狠狠一咬牙,温妮一转头,扑在了枕头上,呼,看不到了,好了!

唐锦的胸腔一阵振动,温妮那仿佛割肉一样的神情、鸵鸟一样的行为取悦了他,于是,决定不再逗她,而且,他也实在不想再继续磨下去了,这女人,眼看是打算赖掉自身应尽的义务的,这怎么可以!

火热的手从睡袍下摆伸进去,烫得女人颤了一下,又竭力忍住,男人乐了,她这是打算装死?好吧,他总能让她的身体活跃起来的。

将睡袍往上一卷,晶莹修长绞在一起的双腿齐根露了出来,他好心情地细细婆娑,然后,倾身坏心眼地在腿根处咬了一口……女人重重一颤,却死命地忍着,男人轻笑着,扯开她的衣带,将睡袍往上又推了推,齐腰以下,起伏曼妙的曲线,让他一阵口干舌燥,一指戳在玉白挺翘的丰丘,在灯光下,那浑圆美得让人心悸,轻轻一拍,无与伦比的软嫩触感、弹跳颤动的波纹让他的呼吸骤然变得急促,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精致,这是她的身体,独属于他的女人,重重一口,女人惊叫出声,飞快回头——他,不会真想把她吃了吧!

男人抬起头,对上她的眼,他的眸中有火焰燃烧,那灼热的光芒让她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她胸脯急剧起伏,心脏一阵乱跳,轻颤着哀求:“别,别咬。”

男人的目光紧攥着她的,如同被蛇盯住,她的目光完全无法移动,身体似乎也无法自主、无法挪动,男人伸手一推,她仰倒在床,散开的睡袍挡不住胸前的丰盈,衣襟,顺着细滑的皮肤滑落在床。

灯光下,半敞的睡袍中,横陈的风光,让他再没了耐心,倾身压了上去……

软媚无力的求恳,在肆意的狂风暴雨中显得那么娇弱无助,一声声或长或短断断续续的抽泣,在不曾停歇的撞击中时不时会失控地变成尖叫,在美丽无瑕的躯体上揉捏啃咬、任意涂绘,将她摆弄成各种姿式进出,看她素来清澈的眼因他制造的快/感而被染上无尽媚色,红艳美丽的唇微张,小小的舌轻颤着,引得他俯首叨住,一阵狠命吸吮……咿唔着抗议,她迷迷蒙蒙地轻摆着头,却显得更加撩人……

红着眼,他带着恨不能将她溶入骨血的欲/望狂暴地贯穿,唯独此时,唯独在床上,他无法温柔,不能自控。看着身下糜艳无边的绝色,贪婪与不知足让他在一泄之后,很快地再次站起来,然后,在气喘微微的身体上,开始又一轮的征伐肆虐——在每一个暗夜,几乎趁夜不息的放纵中,他不多的理智总会得意于自己精力过人的强壮身体,让他可以这样不停地、不停地与她绞缠,半诱半哄着神思迷乱的人儿做着平日清醒时绝不会做的事,在每一个姿式里,问她的感受,在她抽泣时抱着她亲吻耸/动,在她欢乐呻/吟时压着挞伐,怎么办呢,他总不知足,如果化在一起,是不是就不会再这样饥渴难奈。

哄着她,带他进了空间,他喜欢在池水中与她亲爱,池水为她疲乏无力的身体注入活力,于是,她有了更多的体力来回应。安全的环境里,两颗能量源如期相溶,这一次,有准备之下,他不曾马上晕过去,而后,那种满足感,那种她完全属于他的充实感,让他久久地坚持着,坚持着……于是,他发现了更多身体的、能量源的、能量的秘密——原来,他曾习以为常的身体内,居然有着如此广阔的天地——这是一个炫烂的世界!

清晨,在池水中醒来,温妮白了男人一眼,嫣红着脸,与男人一起出了空间,看着男人制造的痕迹都褪了下去,身上再次变得洁白无暇,她轻嘘了口气。

洗漱、吃完饭,唐锦安排妥当家族中的人,两人又休息了一会儿,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温妮起身穿上备好的礼服,然后,男人的脸,黑了!

“这件礼服不行!”不行,这件礼服绝对不能穿出去!男人生气地看着她裸/露在外的肩、背、半个胸脯,还有腿……她这是准备干什么?招蜂引蝶,还是想引起骚乱?这绝无仅有的身体会带来多大的麻烦她不知道吗?

温妮看了看镜中的人儿,曲线完美,凹凸有致,合身的礼服完全勾勒出了她的美丽……不过,似乎、确实有点撩人,让她也很有些不自在。

“这是妈妈帮忙定做的。”她有些犹豫:“能和你的礼服搭配。”

“你想男人们恶心的目光黏在你身上?”男人的腮帮子因为紧咬的牙关鼓了起来。

想了想唐锦说的那种场景,温妮一阵反胃,果断地脱下了身上的礼服,“那我穿什么?”平日她忙着学习,然后将所□用到实践,炼丹制药;大赛期间又常常被他拉去观战增加经验,穿的一直都是从五行城带来的衣服,根本没时间添置新衣,更别说是礼服了。

男人想了想,走到一个衣柜边,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套军装礼服:“这个!”

温妮眨了眨眼:“谁的?”

男人抿了抿唇,“我醒来后,军中来人要了尺码,过了一天,就送来了。”春秋装、冬装、作战服、春秋常服、冬常服、丛林迷彩,荒漠迷彩、军礼服……全都一起送了来。

这么说,是照着她的尺寸做的?

温妮高兴地接过礼服,然后,一件一件穿上,看着镜中飒爽英姿中不失女性柔美的身影,温妮快乐地笑了:“就这个吧,那么,你也穿军礼服吗?”

目光落在温妮纤长莹润的白皙小腿,男人皱紧了眉头:“挡住!”

顺着男人的目光,看着及膝裙下裸/露的小腿,温妮翻了个白眼:“这礼服是成套的,再加别的东西,不好看。”

男人的目光落在同款配套的大衣上,温妮受不了地呻/吟,在室内,穿上大衣,成什么样子?

挣扎许久,弯下腰,把那条裙子往下又扯了扯,终于确定完全不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后,男人走到衣帽间,翻找了半天,找出一双黑色皮靴:“穿这个。”

温妮无奈地接过靴子蹬上脚,站起身,在男人面前转了几圈——看着仅有几厘米露在外面的皮肤,男人终于勉强点头同意。

温妮回头看着镜中的身影,仔细打量了一下,合身的军礼服,配上紧紧包了半拉修长小腿的靴子,还不错,或者该说男人的眼光不赖?

温妮的着装折腾了半天,男人却仅用了两分钟,就快速利索地穿好了与温妮同款的军礼服。

一切准备妥当,两人须先到司徒家,走进司徒家的客厅,早等在那里的司徒芸看着儿子媳妇的着装,挑起了眉,温妮绞了绞手指,走到司徒芸身旁,抱着她的胳膊:“礼服很好看,他却不让穿。”

司徒芸看着儿子。

唐锦捏了捏手上的军帽:“军礼服,更庄重。”

庄重?

她的儿子,什么时候在意过庄重不庄重了?

仔细又打量了一番裹得严严实实的温妮,司徒芸为脑中闪现出来的念头感到不可思议:“儿子,你的独占欲,是不是太过了?”

唐锦清咳一声:“妈妈,你说什么呢?”不再理这对婆媳,转身走向司徒侯:“大舅,舅妈呢?”

“马上就来了。”司徒候看着气宇轩昂英姿勃发的外甥,满意得不得了,“伤势全好了吧?那天你受伤,我不能离开,就叫你五舅去看你,他回来后,我才知道你受伤有多重……大舅能做的,也就是把家里的好东西翻出来,又找了几个高级制药师帮忙……却没想到你自己把问题解决了。”

唐锦翘起唇角:“舅舅们费心了,我敢不管不顾地硬扛,凭的可不就是背后有你们在呢。”

外甥话里话外透出的亲近,让司徒侯心怀大畅,拍拍唐锦的肩,“有舅舅们在,你只管往前冲。”

这边唐锦眯着眼笑得亲近,那边司徒芸拉着温妮又叮嘱了许多宴会上需要注意的事项,温妮都认真听着,等司徒侯的妻子李琳出来时,司徒芸把温妮交到李琳手里:“大嫂,我这儿媳妇年纪小,麻烦你多看顾。”

李琳笑容和蔼地拉着温妮的手,一边上下打量,一边应道:“妹妹不要担心,这孩子有我看着,指定不能让她吃亏。”

温妮也是见过李琳的,大大方方站着任凭观赏,娘仨又说了几句话,男人们就向外走了。

因为路上车辆众多,平日仅半小时的车程,此次足足走了一个小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轿车刚停下,车外的闪光灯已是连成了一片,深吸口气,温妮调整好面部表情,将手放进已在车门前等候的唐锦的掌中,步下了车。

“咔嚓”、“咔嚓”……

被男人紧紧握着手牵着往前走,温妮半垂着眸,不去管身外的一切,她只需要跟紧唐锦的步伐,外人,与她何干?

走进辉煌宽广的宴会大厅,三三两两的人群各自聚集在一起,衣香鬓影,华灯璀璨,或轻声谈笑,或拍肩握手,人头簇动,气氛热烈,司徒芸与李泯看到熟人,和几人打过招呼,相携走了,温妮和唐锦却跟着司徒侯与李琳进了旁边一个侧门,上了二楼。二楼金色的大门前,司徒侯与唐锦分别出示了一张身份牌,然后,两位侍者弯腰为他们推开两扇大门,四人依次走了进去。

二楼不像一楼那般热闹,布置却较一楼更加富丽堂皇。流光溢彩、华美非常的会场内有轻浅舒缓的乐声流淌,温妮已经知道,这里面是全国各城市掌权的家族族长与夫人们的集会,当然,与会的,还一些军政要员,各方大佬。在车上,温妮还听司徒侯提到,主席与两位副主席一会儿也要出席。

温妮的目光正在室内扫视,拉着她手的男人突然停下了脚步,温妮转回头,两人侧前方一个中年男人有礼地打着招呼:“唐族长,请问可以采访一下您与您的未婚妻吗?”

采访?是记者!

唐锦看了一眼来人胸前的名牌:“《前瞻》?李岚?”

“是,我是李岚,唐族长,作为此次全国大赛唯二的黑马之一,您用生命诠释了不惧艰险,奋争不息的精神,请问,是什么支持着您在面对十六阶强者时,还如此的勇敢无畏?”

“我们人类在大灾变之后能屹立不倒,凭借的,是对生命的热爱……”

听着从唐锦口中吐出的大段大段的大话、套话、官话,张嘴就来滔滔不绝,其间不见一点滞涩,温妮不由惊奇地抬头看着他,这是唐锦?那个张扬恣肆、霸道狂傲的唐锦?这滑不溜手一派滑头政客模样的男人,就是那个先前在车上还在鄙薄某些官员言之无物的男人?这男人其实果然像故事里写的那样狡猾奸诈、应时权变,灵活机敏得很。

与来人你来我往了足有半个多小时,那个李岚已经一头大汗了,某个男人却仍旧气定神闲,不急不躁。

四十多岁的李岚是名记,在这个权贵云集的场所,他能被允许进来,本身就代表了他的实力,可是,他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这样难对付,这么久了,他还没得到一点有用的信息,这样写出来的稿子完全无法交差啊。李岚抹了一把头上的汗,不经意间注意到着校级军衔站位微微靠后的温妮,然后,目光一亮。

“唐族长少年英才,未婚妻也如此能干美丽,请问两位是怎么认识的?”呜,没想到,他堂堂名记,居然也要依靠这些八卦消息才能完成任务么?

唐锦低头看了一眼温妮,唇角的笑意终于带上了一丝真心:“在一次出城狩猎时,作为队友,我们一起有过两个月的患难与共……”

李岚听着这位年轻族长的讲述,眼睛慢慢瞪大,而后,狂喜——够了,够了,自强不息的美丽少女,刻苦修炼的世家子弟,不离不弃的相互扶持、同甘共苦的狩猎之旅……哈,有这些,谁敢说他们不能带给社会正能量?谁说情比金坚只是童话,我们的传统,人性的美德,从来没有丧失;艰难、奢糜不曾腐蚀下一代的意志,未来仍然充满希望。

离开前,李岚终于逮到机会问了温妮几个问题:“请问族长夫人如今能炼制几阶的药剂?”

“八阶。”虽说能炼出十阶的丹药,不过,话,不可说满,满了,难以圆通,留点余地,绝对有利无害。

“族长夫人天资绝佳,请问,您会去京都医药大学进修吗?”

“这个我会咨询一下袁老的意见。”那位博学的老人,上次给她找的书帮了她大忙了。

“袁老?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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