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生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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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生存守则- 第7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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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找事?

    “这个问题在你心里埋藏很久了吧,也好,我也顺便解释一下我的身份来历,和你认识的过程,以及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料一句话,却开启了安格斯的话匣子。

    ……大半天之后。

    “也就是说,你在大陆上散播瘟疫,制造战争冲突,毁灭了你的生父以及大陆上最大的宗教;而我,是命运注定阻止你的那个命运之女,和你一起被关进了什么次位面,而后你被我俘虏,我没办法回去,所以和你一起进魔界找机会和晋升?”

    匪夷所思。

    林安在安格斯描述期间,已经无数次打量过安格斯。

    他穿着一身毫无花纹的白袍——用前世的网络流行语说,没事一身白衣飘飘的都是装逼犯——但林安也不得不承认安格斯是她所见过最适合白色的人。

    哪怕他亲口承认了自己反社会倾向,没事搞搞爱种族灭绝,林安仍很难将宗教疯子和恐怖分子二者合二为一的身份与安格斯一起联系起来。

    真是……好一根神棍。

    面前人本质如何,林安是不大在乎的,反而比较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安格斯口中描述的那个自己——

    “紫蔷薇女伯爵”、“缪斯大陆千年一遇的魔法天才”、“有传奇强者在背后的女人”、“搅动大陆风云的倾国祸水”、“命运之女”……

    这些名号和她一个孤女出身的都市白领有一毛钱关系吗?

    林安觉得自己像在听某个和她本人没关系的人物传记。

    她失忆前到底给自己撩了多少烂摊子?

    ——以上是林某人震撼过度在脑海内部的疯狂吐槽。

    接受现实也是需要过程的,还好林安一向自认是个适应力强的人,在安格斯眼中,林安只是右手握拳顶在下巴上,沉默了很久,便将他话语内的讯息吸收得差不多,还很有逻辑条理地反问他:

    “你这么和盘托出,不怕我排斥你?”

    “建立在目前现实的基础上,你疏远我,也无法做出实质举动。而且你有其他的讯息来源,可能并不完整,但在你已经对我心存隔阂的情况下,以你的头脑,即使我有意隐瞒,也不一定能成功。”

    安格斯所指的,当然是林安的手札了,而且他说完,端详——林安时常忘记他失明的事实——了一下林安,还有几分意味深长道:

    “事实上,结果比我预想的还好,你曾经竭力阻挠我的计划,并意图将我置于死地,但现在,你对我说出的事情,似乎没有太大抗拒。”

    林安一惊。

    从手札和安格斯叙述中就知道,她来自异世的秘密被隐瞒得很好,在旁人眼中,就算她来历神秘,也理应是土生土长。

    而安格斯不清楚她失去多少记忆,但既然没退化到婴儿程度,对他叙述内容,即使不像失忆前那么仇视,反应也该更强烈才对。

    但对林安而言,爱恨都是建立在深刻的感情基础上的,没有记忆,自然没有真实感,在安格斯叙述中偶尔涌动的情绪也如同无根浮萍,无法更深刻。

    所以林安已经漏了马脚,加上之前暴露出她有魔族皇族血统的事,不知道在安格斯眼里,会产生多少联想和怀疑。

    林安潜意识并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的来历。

    她一脸高深莫测道:“不久前,你刚告诉我,我可能拥有魔族皇族的血统,你认为,我该怎么反应?”话语后面还潜藏第二层意思:你当时的反应,也和我差不多平淡。

    是敌非友的两人,坦诚相待什么的,就别想太多了。

    既然你说我是什么紫蔷薇女爵,就算失忆,好歹得端出一个架子来是吧!

    “你误会了,”安格斯一副你想太多了的模样,和煦道,“在没有感情记忆因素干扰的情况下,或许你此时的态度才是最接近内心真实的。”

    林安恍然想起,这厮说过,他曾真挚延揽过失忆前的自己,加入他的种族灭绝小团伙。

    还被自己义正言辞拒绝了,并因此转换敌友模式。

    “你想太多了,”她淡淡道,“我不是你口中所说那个救世主,在他人生命和我的生命之间,我选择后者,而你恰好有利于我的选择而已——何况你的描述,并无法让我有太多真实感。”

    (未完待续) 



第八百九十五章 入山(预祝中秋快乐!)

    这场交谈,说不上愉快。

    但安格斯基本将前事叙述清楚,也顺理成章提出了索求解药的要求。

    这解药当然不可能完全解除安格斯那个紧箍咒,只是暂时缓解。

    林安已经找到了手札中关于“罗密的甜汤”的记载,之前一直没提及这个两人彼此心知肚明的事,就是等着这一场开诚布公。

    这次谈话的收获,已经超出了林安的预计,她也没理由继续攥着给安格斯的解药——这之间有一个度,超过限度,不免会破坏两人间暂时彼此需要的“和谐”关系。

    她暗自忖度。

    失忆前的自己,依旧延续着一贯未雨绸缪的作风,把穿过空间裂缝后可能遭遇的种种变故所需的全都准备好了,哪怕是遭遇必死绝境、为免遭罪痛快速死的毒药都列出了一份单子,摆在特定位置方便取用,可见周全。

    失忆这个结果,自然出乎预料了点,可在手札和安格斯叙述的相互对照下,林安也把自身处境摸清七八分了。

    接下来就是去向问题。

    林安进入魔界的目的,据安格斯说,是为了晋升。

    但据说精神力没有受创、实力在魔界并没有受到法则压制的林安,也没有感应到安格斯所说的那种冥冥中来自法则意志的召唤。

    何况她已经失忆。

    见多识广、博览群书的安格斯也说不清原因。

    可能是因为外界环境因素,也可能是内因,毕竟他不了解林安的情况,而且林安这样的个例,也太特殊太复杂了。

    换言之,即使他们按照原计划,找到安格斯所知的那座法师塔,也无法继续原计划。

    但两人商议了一下,还是决定去找安格斯所说那座废弃的法师塔。

    因为据安格斯所说。那座塔就在安步奇山麓范围内,趁着兽潮将大部分魔兽带出安步奇山麓,这正是目前实力不足的两人组合的好机会。

    而从林安的角度看,距离空间裂缝附近的地方有个落脚处。不论在不在那法师塔里藏身,总是好事。

    深山中人迹罕至,被魔神信徒找到的可能性,总会小的多。

    安格斯目前受制于自己,但论实力,和林安目前这半桶水比起来,仍拥有压倒性力量,他如果要翻脸,到不到他熟悉的地盘上,并不是必要条件。

    其实林安挺捉摸不清安格斯在想什么。

    她甚至做好了安格斯趁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的准备。说不定半夜醒来,看见床边一个人影,然后她被灌药什么的,但安格斯一直没有动静,吃着林安给的解药。也看不出他内心想法。

    离开狼牙部落很顺利——

    按照安格斯的说法,“这个部落的最强者,只是一个一阶的狼魂武士,相当于在我们主位面的元素开化,就算你不记得怎么施法,只凭精神力压制,这个部落没有伤得了你的魔族。”

    所谓狼魂武士。是兽魂武士中的一种,而后者,则是魔界特有的一种战斗职业。

    魔族将亲手杀死的最强猎物献祭,经过圣火融合的兽魂融入祭品的血液中,魔神的祭司们以这样融合兽魂的血液做主材,制作染料。经特殊仪式在献祭者身上绘制兽魂图腾,图腾绘制时痛苦的魔族如果能在仪式过程中激发血脉,就成为兽魂武士。

    兽魂武士在魔界最普遍的一种战斗职业,魔神祭司们把持其中关键,也是魔神祭司地位格外尊崇的原因之一。

    其中当然还有种种讲究。如狼牙部落这个最强者融合的是狼魂,说明其血脉最契合的兽魂之一应当就是狼魂,祖上可能出现过狼魂武士,为此部落名为狼牙,想必也是这个原因。

    魔族重视血脉,正是因为纯粹的高阶血脉,便代表着力量和等阶之间的差距。

    所以卢克斯得知林安血脉,才会甘愿去死。

    魔族皇族血脉,说到底也是一种高阶血脉。

    安格斯潜进来时使用了一种能让身体光化的神术,带林安出去的时候,也是这种。

    林安第一次亲身体验……好吧,可能不是第一次。

    总之,感觉新奇中带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似乎曾有多次类似的体会,自己的身体连同衣物一起渐渐融进光线中,慢慢升高,然后飞快掠过,视线内的事物全部拉成线条,再停下时,已经出现在距离狼牙部落十几里外的一个小山头。

    奔腾的兽潮从山坡下绕过,狼牙部落和湖泊都抛在远处。

    但林安现在的视力出乎意料的锐利,即使隔着遥远距离,仍能隐约看到湖泊两边兽潮冲击部落的情形。

    最醒目的是一头黑毛白领的巨狼,巨犀牛大小,威风凛凛,并不像麾下统御的魔兽般失去了理智,趴在一片略高的山坡上方,正对着俯视部落方向,它背上有一头毛色浅一些、体型更小的魔狼,不时发出呼啸声,冲击部落的兽潮也随着呼啸声变动,隐隐仿佛在指挥。

    两头巨狼在这几天中,不时会跳下战场,加入冲击部落木寨的兽潮里,巨吻和狼爪一扑一咬之间,往往将体质强悍的魔族勇士开膛破肚。

    即使出动魔狼骑士牵制,三次中也有两次被它冲得人仰马翻,扑到木寨前,靠祭司们施法才抵御住,也依旧无法杀死巨狼,因为这时往往有魔狼奋不顾身地帮巨狼抵挡。

    林安和安格斯两人远眺巨狼时,巨狼正站起来,似乎准备冲进战场,却停住脚步,如有所觉地侧头往林安两人所在的山坡看来。

    安格斯有些惊奇地说:“这头魔狼灵魂天生强大,灵性十足,可惜,如果不是在兽潮中间,抓来做坐骑正好。”

    安格斯之前使用的光化神术法力消耗巨大,而且条件苛刻,必须起落点之间必须毫无实物阻碍,不适合在深山峻岭中用于跋涉,所以林安自然知道安格斯这么说的原因。

    林安道:“我之前还奇怪。这片草海这么大,兽潮为什么非从这条路走。”

    但知道兽潮后有巨狼在统御和驱使后,就明白了,同样是在这片草海中逐猎繁衍的两大种群。一山不容二虎,本就是自然的法则。

    两人旁观战局,说了会话。

    他们所在的山坡相对巨狼那边,恰好是上风口,安格斯拿出了一个小瓶子,打开瓶口,林安看出安格斯大概是想把那对巨狼勾引过来。

    然而,伏在雄狼背上的巨狼几次跳下雄狼的狼背,都被另一头巨狼咬脖子挥爪子摔了回去,粗大拖地的狼尾烦躁的骚动。却终究没有上钩。

    安格斯等了两刻钟,收回那瓶药,袖手旁观的林安这时倒有些惋惜起来,俘获那两头巨狼做坐骑,能让他们的机动能力增强不少。

    空间里也有标注诱兽的药剂。林安考虑要不要使用,安格斯却否决了——那对巨狼等阶不算高,却太有灵性,即使捕获,或许也会宁死不屈,而且林安的药剂不是专门针对魔狼的,要是引发兽潮异动。就麻烦了。

    于是两人放弃了诱惑巨狼的计划。

    冲击到狼牙部落的兽潮并非草海和安步奇山脉中的全部猛兽,除了部分克制住本能没离开领地的,过于幼小被抛弃在巢穴的,倒在半路上的也有不少。

    由于兽潮路线集中,寻找到合适目标倒是容易。

    两人在半路上遇到几头受伤不轻的野生座狼,林安看着安格斯注视狼目。双眼发出薄薄白光,过了片刻,座狼双眼淡淡的红色褪去,驯服地匍匐下来。

    如此重复,便驯服了两头座狼。安格斯用药治好他们的伤势,又变出两套座鞍,林安看上面的标示,明明是狼牙部落的,可见他早有入山准备,却不知什么时候做了小偷。

    更神奇的是,赃物就这么光明正大地拿出来,安格斯仍是那么光风霁月,一点没有心虚。

    林安心目中对安格斯既成印象被颠覆了,她开始对安格斯自我描述种族灭绝主义的宗教疯子职业,有了点真实感。

    所以说,人其实真是肤浅的生物,就算知道其本质,也容易被漂亮的包装蒙蔽观感——女人尤甚。

    林安心中那一点雏鸟情节来不及冒头,已经迅速恢复原貌。

    驯狼用了半天时候,没有大队伍拖延行程,他们轻骑上路,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出了草海,进入安步奇山脉范围。

    入山的山口一片狼藉,残留着万兽奔腾过的残痕。

    安格斯辨识了一会儿痕迹,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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