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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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伯爵- 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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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也没有多余的精力对付赫玛鲁这一行人。
    “狡狼,你带你的人,趁这会没人注意我们先绕到那边。”赫玛鲁挥了挥手道,“荷莉,你和剑士队一会负责迎击。你们是最像精锐的队伍,对方十有**会想正面突破你们以击溃我们整个‘乌合之众’。”
    荷莉点点头。
    “但你们不需要和对方硬拼。毕竟轻骑兵最擅长的就是突击,避开,然后游斗。”赫玛鲁说道。
    “行,但是,把阿莱克西斯借我。”荷莉说道。
    赫玛鲁转向站在一旁一脸无所谓的红色巨熊,大概,凭借他这一身重型铠甲和力量,才有能力顶住轻骑兵的正面冲击吧。
    对手是骑兵的话……赫玛鲁突然笑了起来。他蹲下身,在面前摆下几片石片,几朵干枯掉的花,以及一些零零散散不知是什么品种的矿石晶粒。
    不多时,一根根有胳膊粗的黑色岩石长矛,便从面前的地下长出,落在赫玛鲁的手中。
    “炼金术真是方便呀。”洁琳丝笑笑道。
    不用赫玛鲁交待,阿莱克西斯抓起两根长矛,扛在肩上,至于其他的长矛……剑士队的强壮战士们纷纷上前,各握了一根在手中。
    这不是炼金术。
    黄巫术·岩精塑凿,‘沟通’岩石中的土元素,使之按照自己的意愿凝聚,强化,塑形,成为想要的形状。
    除此之外,赫玛鲁还以红巫术对成型的岩精长矛加以强化,使它们能在短时间内具有相当高的硬度。虽然这些石矛笨重脆硬,但作为一次性的消耗武器,却是对付轻骑兵的一大利器。
    洁琳丝的银狼盗贼团,本来就以长矛、马刀和铁丝网作为标准武器。他们跟在阿莱克西斯先生与荷莉的剑士队之后,慢慢靠近战场。
    战场,就是图尔斯镇外那三个方向的道路所汇聚的小平原。
    此时,隆德伯爵手下的精锐轻骑兵已经放缓了脚步,在接近敌人前,他们会放低速度,让马匹稍稍休息一下,但并不停步,以保持马匹的兴奋度。
    这支轻骑兵精锐部队的名字,就叫作鸣雷。
    正如领导者艾伯特本人被称为鸣雷骑士一般,这支轻骑兵也有同样的特点,他们最擅长借助战马的优秀速度和耐力反复冲杀敌阵,一触即走,吞食着敌人阵型的薄弱之处。
    整个鸣雷轻骑就像是一根锯子,在作为刃尖的艾伯特撕开裂口后,以其后的锋利刀刃割裂出现多的碎屑,借助速度,一点一点的以极高的速度蚕食对手。
    这一点,对于他们所攻击的那支盗贼团来说,就是一个恶梦。
    当鸣雷轻骑开始加速时,猛攻着图尔斯镇的盗贼团开始转向。这支盗贼团当中的大多数人都有两种武器,一根长枪,一把宽剑。此时,鸣雷骑士领着数百轻骑猛冲过来,盗贼团当中的老兵立刻呼喝着带领手下的盗贼以小队为单位构建成一个锥形的阵列,举起手中的长枪。
    这是一个对付骑兵的好方法,但,这一点同样也需要看双方的实力。
    盗贼团的老兵经验丰富,握紧长矛的手也很稳定,但他们所带来的盗贼团匪徒却不够看,因为恐惧,很多人手中的长矛都是颤抖不已的,挣扎着勉强对着前方。
    如果对不正的话,鸣雷轻骑的精锐骑兵很容易应付。
    便如此时,数百匹战马的蹄声如雷,转眼间就冲过镇前的大片空地直冲到盗贼团面前。面对无数指向战马的长矛,当先的艾伯特怒吼着挥出手中的双手巨剑,将数根长矛拦腰削断同时径直碾了过去。
    他的座骑,是体重超过两吨的亚龙,不需要披甲,其本身的厚重鳞片和岩石般坚硬的肌肉就是最好的铠甲,在风之魔力赋予的极高速度下,这沉重的座骑径直撞入敌阵,将数十名匪徒撞成血肉模糊的一团稀烂。
    迎击骑兵的盗贼团当中,立刻出现了一个空洞。不等盗贼团补上这个缺口,紧跟着艾伯特的精锐骑兵们纷纷顺着这个缺口涌入,挥舞着手中的马刀斩下盗贼们的头颅,或是劈开他们的胸膛,一沾即走。
    轻骑兵们不看战果,他们对自己的攻击力很有自信。马刀挥舞,未干的血珠四散飞舞,马队踏踏着隆隆作响的蹄声穿透盗贼团,刺了个对穿。
    轻骑兵们不慌不忙的回头,列阵,让座下的战马稍稍喘息。
    一支精锐轻骑,当然很擅长养护马力。在对手不是太强的时候,鸣雷轻骑兵们会利用一切机会让座骑保持不太疲劳的程度。
    毕竟,习惯一打就跑的轻骑兵,一场战斗下来要比他们的敌人飞奔出数倍乃至数十倍的距离,且维护相当高的速度,这对座骑是一个严重的考验。可以说,没有一匹匹冲刺快,耐力强的战马,精锐轻骑的说法就无从谈起。
    隆德伯爵在这方面,却是一点也不吝啬。价值二十金币的赫汉姆王国埃丝特战马(esther)是帝国内能用钱买到的最好的轻型战马了,经过驯养,不但拥有数一数二的高速度,在耐力上,也是相当优秀的。
    马背上的轻骑兵,同样是隆德伯爵的骄傲。这是他手下实力最强的部队,所有成员无一例外都有五阶以上的战士实力,同时精于马术。配合战马,一队轻骑兵绝对能碾压同等数量由六阶战士组成的精锐步兵。
    而整个帝国内,由六阶战士构成的精锐部队,数量还真不怎么多。
    所以,隆德伯爵对他的这批部队信心满满,也十分珍视。这一次能把他们派出来用在克玛特的领地上,可见隆德伯爵对克玛特的重视程度了。
    “实力挺强啊。”赫玛鲁赞道,“准备吧,那群盗贼人数虽然多,但顶不住多久了。”
    的确,在面对赤金商会的守卫和克玛特的野蛮人手下时,这支盗贼团的队伍还算是战力出众,然而在鸣雷轻骑的切割穿插下,他们人数的优势并没有起到的应有的作用,而是随着轻骑兵们的来回冲杀迅速减少着数量。
    这样下去,这支部队支持不了多久。
    赫玛鲁就在这时踏上了战场。
    阿莱克西斯当仁不让的走在所有人的最前头。他穿着厚重的铠甲,扛着两支岩精长矛不慌不忙的走着。在他身后,荷莉训练的圣剑士、狡狼训练的佣兵,以及数量更多的狼蛛勇士们,排成一个松散如同弯曲长蛇的阵型,向着图尔斯镇的大门前进。
    他们的速度很慢,并不整齐,全然就像是一票乌合之众。然而。莫名的,这种轻松的不像话的态度,却让这群眼神凶狠的家伙有着刺人的压迫感。

    
   

第133章 铁网与长矛阵的搭配
    030121:51:55133。第133章铁网与长矛阵的搭配
    在赫玛鲁的手下之后,是洁琳丝和她的盗贼团。他们跟在狼蛛勇士们的身后,扛着成捆的铁丝网,长矛,腰佩马刀。相比之下,这群盗贼团还要比赫玛鲁的手下更有纪律,不愧是两个正牌骑士花了心血训练出来的精锐。
    他们走到离战场大约百米的距离,就停了下来。
    这段时间,正是鸣雷轻骑来回砍削盗贼团边缘兵力的时候。
    赫玛鲁估计了下时间,他估计,狡狼和他训练出来的佣兵大约已经接近图尔斯北侧的防线了。此时那边应该没什么警戒,希望狡狼他们能顺利把小镇北侧的箭楼拿下。
    赫玛鲁的战斗,开始了。
    “阿莱克西斯,就从你这边开始好了。”赫玛鲁轻笑道,他的声音突然拔高,大声喊道,“各位,亮出我们的旗帜,举起我们的武器,喊出我们的口号吧!”
    唰…由鲜艳的椭圆形布块依次垂落缝制成的战旗被士兵们用长矛高高挑起,这些异常鲜艳的颜色,在光照良好的平原上分外显眼。
    随着这个动作,赫玛鲁的手下开始加速,为首的,是穿着沉重的盔甲,仍然跑得飞快的红色巨熊,阿莱克西斯。
    他直冲的方向,正是鸣雷轻骑的尾端。以阿莱克西斯的速度自然追不上以速度见长的轻骑,不过,这个明显的攻击动作还是让赤金的轻骑兵们微微一惊。
    很快,这股惊讶便成了大怒。区区一群乌合之众,竟然试图前后包夹自己?
    他们并没有发现,这群人数不多,看起来全无纪律的部队来自何方,只是认为他们和面前的盗贼团是一伙的。
    攻击,开始。
    轻骑兵的速度很快,即使赫玛鲁手下的步兵们使用了长矛,也不能保证一定能占到便宜。毕竟,对手是帝国内排得上名的精锐轻骑兵,他们并不是没有受过应对长矛枪阵的训练。
    只是赫玛鲁手下的长矛还称不上枪阵。他们的阵型稀松,正属于轻骑兵眼中一击就能破开的“松糕”。
    面对赫玛鲁手下的挑衅,鸣雷的轻骑兵们毫不犹豫的转过头来,整队向他们冲来。
    啼声如雷,为首的,正是赫赫有名的鸣雷骑士艾伯特。
    机动力的优势……那就让对方慢下来。赫玛鲁撇了撇嘴,他抬起手,向上一轻轻一扬。
    黄虫·焰蜻蜓。全身燃火的黄色蜻蜓姿态优美的飞上空中,在空中划了一个漂亮的火圈。
    这是赫玛鲁的信号。看到这火圈,洁琳丝将连鞘长剑一挥,大声下令,让手下迅速将扛着的铁丝网放下,展开,钉入地面。
    这一来,在赫玛鲁的士兵们身后,就多出十余道由铁丝网组成的弧形网阵,将整块队伍的侧后方完全包围了起来。
    阿莱克西斯紧盯着迎面冲来的艾伯特,急速喘息着。他的身体在兴奋,全副精神也被集中到了一点,紧盯着越来越近的亚龙和其上的重装骑士。
    阿莱克西斯很清楚,艾伯特的大半实力都在他的座骑上,但是,这个强壮的骑士本身也是个实力出众的战士。同时他披着的盔甲与阿莱克西斯这身重甲份量相若,而材质和其上赋予的魔法,却要比阿莱克西斯这件高出整整一个档次。
    阿莱克西斯清楚,对方的力量可能比自己还要高,算是他的那头岚龙座骑,更是压倒性的强于自己。在风之魔力下,艾伯特冲锋的速度与轻骑兵相若,所产生的巨大冲力足以让他直接撞开一座小城的生铁城门。
    这样的对手,正面硬拼是很愚蠢的。但说到要避开对方……
    如果鸣雷骑士的冲锋是这么容易闪避的话,他还会成为隆德伯爵手下最强的王牌吗?
    近了,艾伯特的全覆式头盔很快就在阿莱克西斯的面前了,熊人先生甚至能看清面罩护目栅上用金线纹成的花纹。
    “我们的力量将惩罚整个世界,整个世界都将屈服,我们将主导一切,每个角落都将响起赞歌:红色巨熊来了!”熊人先生在心中默默唱着激昂的进行曲,他在用这种方法打着节拍,精确的计算着时间。
    时机,只有一瞬。太早闪避对方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太晚闪避则避不开那轰隆隆碾压过来的巨兽和其上的骑士。属于阿莱克西斯的时间,只有一眨眼的瞬间。
    他躲开了!
    在艾伯特挥动巨剑的刹那,阿莱克西斯向侧前方猛扑过去,同时挥出两枝岩精巨矛。这两枝手臂粗的长矛带着嗡响声重重扎在艾伯特的两侧,并没有对艾伯特造成影响。
    然而,紧随着艾伯特的轻骑兵却倒了大霉,他们径直撞上了巨矛的尾端。
    赫玛鲁做的一次性岩精巨矛,是对骑兵专用的,它有着长而锋利的矛尖,在柄尾处也留下一个锋利的锥形,以供士兵们将其顶在地面上,为矛尖的穿刺力提供稳定的基础。此时,阿莱克西斯虽然是仓促间投矛,却还是让这尾端的尖锥撞上另两名精锐骑兵。
    他们的战马不及闪避,狠狠撞上了投矛。以埃丝特战马那傲人的冲刺速度,这两匹战马就像是自己以巨大的力量将长矛刺向胸口,顿时被刺透了马颈,嘶鸣着倒下。
    马上的骑士同样被这股巨大的力量撞中胸口,从马上跌落下来,被呼啸而来的其他轻骑兵踩成血泥。
    轻骑兵们从不犹豫,一旦跑起来,他们就会向前猛冲,逼近对手,攻击,然后迅疾的远离对手,重新整队。这样的场景,鸣雷的轻骑兵们并不是没有见过,他们毫不留情的将自己的战友踩碎,继续冲击。
    冲击,冲击,直到将对手斩杀殆尽!
    然而,更多的长矛被树了起来。
    荷莉训练的剑士选择的是民兵和佣兵中比较强壮的一批人,她挑人的标准是勇敢、善良,没有太多的心思。这样的人,敢于战斗,又符合圣术的特点。
    她也没有选择太过复杂的武技,这批剑士训练的过程异常枯躁,翻来覆去的只是几个固定不变的动作,一遍又一遍,全心全意的练习千遍万遍。
    能忍受这种单调,并从这种单调的练习中体会到其中的精义,这才是荷莉认可的弟子。
    然后,荷莉就会把奥尔教中的圣术基础教给他们。当然,出于避免麻烦的心思,荷莉大胆的改变了原有的圣术,结合阿斯洛秘术中的方法,将圣术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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