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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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霸-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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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选择从楼顶进来的。”邓无离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王多梦苦笑:“那我们在大厅中不是等着挨打?”

对手在暗,而己在明,兵家大忌。

邓无离眼中闪出煞气:“未必。”

接着他身上又出现了第三把枪。

又一把格洛克17型手枪出现在邓无离的手中,罗天歌五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能使三把枪的人,闻所未闻。

罗天歌也终于弄明白了这邓无离为什么选择格洛克17了,那不仅是因为它重量轻,更因为它子弹装的多,这种枪最多可以装19发子弹,而且还有一个快速装弹器,能用两把以上手枪的人,自然是枪内的子弹越多越好。

厅内人正想象时,忽然听到邓无离一声大喝:“他们进来了,快找掩体。”

闻言之后,没有人犹豫,纷纷向可以遮挡身子的地方躲去。

而邓无离此刻三枪齐发……

三枪全部是对着宽大的楼梯上方射去。

没有惨叫声,甚至没有人倒地的声音,但却分明有血珠从楼梯上“嘀嗒”掉落。

大厅内一片静寂,好半天,一个分辨不出从什么方向传来的声音说道:“好厉害,竟然是九重天枪法,没想到这里竟然有如此高手,我倒要看看你究竟能使几把枪。

罗天歌心里一震,难道邓无离还能再用一把枪?

九重天枪法,共九层,练到第九层的时候,可以九枪齐开。

第一卷 名枪 第九章 刀不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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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百影,枪枪夺命,苦海多忧,鸡犬不留。

别墅内有人在唱歌,邓无离冷笑:“唐百丘,别再装神弄鬼了。

躲在大理石屏风后面的罗天歌心下却在琢磨,什么是红灯百影,但下一刻他却亲眼看到了,无数红外线激光束在大厅中亮起,那密密麻麻的小红点让人胆战心惊,这要多少人瞄准才能造成如此效果。

就在所有人一愣神的工夫,邓无离的身上又多出了一把枪,这次是在另一只手上,他每只手两把枪,两只手四把枪。

五声枪响!

明明邓无离的身上只有四把枪,却出现了五声枪响。

有一枪不是他发出的,是唐百丘。

唐百丘在楼上射出了一枪。

罗天歌心念一转间已然明白,什么红灯百影,其实只不过是掩人耳目,那红外线瞄准形成的小红点全是假的,真正的只有这一枪。

邓无离中枪,在数百红点一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动了,但还是躲不过去,这枪打到了他的小腿上,而他的身子也借力躲到了沙发后边。

楼上没有声音,也没有歌声再传来。

难道唐百丘已死?

邓无离心里却知道自己那四枪全部打空了,鸡犬不留如果这么容易死,那他很早就死掉了,以他狠毒的行事手法,能活这么多年,自然是颇有手段。

大厅内肃静的可怕,只有那巨大英式落地钟发出钟摆摇动的声音,那声音仿佛和在场每个人的心跳形成了联动。

罗天歌五人都没动,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根本帮不上忙,以他们的蹩脚枪法,恐怕没等开枪就被人爆了头。

邓无离眼睛紧紧地盯着楼梯口,他的身上已经悄无声息地出现了第五把枪,这把枪出现的位置很刁钻,竟然在他的左面腋下,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九重天枪法》他只练到第五层。

楼梯口处无人,邓无离却五枪齐发。

这五枪没有一枪是射向楼梯口,枪枪射向的位置都是大厅内的坚硬物。

跳弹!

这手法甚是高难,一般人打出一枪跳弹都很难反弹到目标,邓无离却打出五枪跳弹,不过他也没办法做到五颗子弹全都上楼,最后只有两颗打到楼梯口铁扶手处的子弹,一个反弹拐进了二楼。

楼上一声惨烈的闷哼,似乎有人受伤,但大厅中却没人敢动,因为根本确定不了对方究竟进来了多少人。

王多梦冲着那剩余的七个黑衣保镖打了个手势,七个黑衣保镖顿时头上冒汗,但他们个个也都是亡命之徒,身上都负有大案,王多梦一倒,他们自然也没有好。

七人眼睛血红,也不顾及什么敲声蹑步了,手中握着枪就往楼上冲。

楼上没有动静,七人上了楼梯拐进二楼后走了没几步,声音嘎然而止,从步履嘈杂到死一般的宁静,这个转换过程很可怕。

大概静了一分钟左右,轰的一声大响,七个黑衣保镖的尸体从楼梯口处滚落下来,尸身横了一地。

七个人的身上没有枪伤,咽喉却有一处血红的痕迹,那是刀伤,一刀封喉!

大厅中的人无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要多快的刀,多敏捷的身手,才能让七人在毫无防备之下被杀死,而且竟然没有一丝声响。

邓无离瞳孔收缩,望着地上的七具尸体,嘴中低低地叫道:“刀不离手,钱小手!”

刀不离手是绰号,钱小手是名字,他的身份也是杀手。

据说这钱小手从不用枪,他觉得刀才是最好的杀人武器,他的刀快,刀急,刀难看,难看是因为他用的是一把菜刀,背厚刃薄,有些重量,但这把菜刀他却可以耍得象铅笔刀一样轻灵飘忽。

至于为什么他不选择其它武器,而偏偏选了一把菜刀,他有自己的理由,那理由就是他可以劈开子弹。

只有菜刀这种形状,这种重量,才可以用最小的力气,最精确的计算劈开子弹!

何况菜刀还是兵器,市井十八般兵器的老大。

能一刀劈开子弹的人,要什么样的腕力和眼力?那刀该有多快!

王多梦脸色黑的可怕,事情的走向已经出乎了他的预计,他庆幸刚才自己的谨慎,眼睛不由瞄了一眼罗天歌藏身的位置。

邓无离五枪在身,精神力高度集中,五感全部放开,其实他是想开六感的,可惜他的精神力不够强大,根本开不了第六感,就是他的老师,也只能勉强的打开直觉这一感应,而且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就在邓无离密切地感应着楼梯口以及整个天花板时,他的脚下却有了动静,有人在动,动的竟然是个死人!

有个原本死去的,从楼上滚到邓无离近前的黑衣保镖尸体忽然动了。

那尸体“暴”起!

然后!

一道刀光,乌黑的刀光,在邓无离的手指未来得及扣动扳机时,划过了他的咽喉,邓无离满面错愕地倒在了地上。

刀不离手钱小手!

钱小手竟然伪装成尸体进入大厅,多完美的计划,刀伤要比枪伤好伪装,所以下来的是钱小手而不是唐百丘。

本来以邓无离的实力,是要高出唐百丘一点点的,比起钱小手也更胜一酬。

但在对战中,决定胜负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阴谋,两个差不多的高手,谁更阴险,谁更狡猾,那么最后胜利的往往是这人。

阴谋是王道!在战争中,这个词往往被改头换面,光圈闪耀,变成一个技巧性的称呼,那就是战术。

邓无离太过呆板,所以他死。

王多梦在那道乌黑刀光亮起的时候便大喝了一声:“老许,带他们走!”

原本和罗天歌等五人躲在一起的老许,不知道手触动了哪个机关,大理石屏风后面的地上竟然打开了一个洞口,一股凉风顿时涌了上来。

“谁也别想走。”钱小手笑道,他身形高大,一脸虬髯,笑起来的声音很难听,就象一个屠夫,而他的动作则更象。

森寒的刀光闪过,那坚硬的子弹都难打穿的屏风竟然被从中劈断。

屏风后的老许忽然大喝一声,身形暴起,原本的驼背一瞬间直了起来,满脸的皱纹竟然变成了横肉,他的手上多了一样武器,那也是一把刀,不过却是一把砍山刀,刀刀相撞,钱小手竟然被撞了出去,老许的气力不减,回身间竟然把罗天歌五人全部推进地道中。

第一卷 名枪 第十三章 子弹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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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少一言九鼎,说开枪就开枪,“砰”地一声,憋了N久的一发子弹从54式里喷射出来。

这枪毫无悬念地击中了那头领的脑袋,在罗天歌枪眼大开下,那头领的脑袋被放大无数倍,一枪爆头。

剩余两人的应变能力却也十分迅速,并没有因为头领的倒地而惊慌失措,反而举枪便向罗天歌所隐藏地方一顿狂射。

就在罗天歌开枪的那一刹那,他的眼前一黑,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这是破了心魔的特征,用科学的说法就是成功驱除心理阴影后的反应,时间并不长。

这小子开枪后,身子贴着树向下一滑,足足在空中落下三米,这是他早就想好的办法,为了应对敌人的迅速反击,他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却没想到破了心魔会大脑短暂空白,不过他有一身拳脚功夫,手一搂便抱住了树干,然后向下再一滑动,“砰砰”又开了两枪。

令人暴汗的是这两枪竟然全部脱靶,连对方的衣服角都没沾上。

事实上在空中七米处第二次向下滑动时,罗天歌的枪眼已经自然关闭,枪眼这东西也是分境界的。

枪界中枪眼共分四层。

第一层,在互相都静止的状态打开枪眼。

第二层,自己静止,对方运动时打开枪眼。

第三层,自己运动,对方静止时打开枪眼。

第四层,互相都运动时也可以毫无阻碍地打开枪眼。

到达第四个境界时,枪眼已进入化境,精神力高度集中时,天上天下,视力所及,无不可放大。

罗天歌目前是第二个境界的顶峰,正在向第三个境界迈进。

场上的这一突变把另外两名歹徒吓了一跳,空中十米处竟然有人下落,而且对着他们连开两枪,虽然没打上,却也让两人冷汗直流。

说话间,罗天歌在七米处又向下滑了三米,距离地面只有四米远,但这小子似乎好久不开枪有点上瘾,一扬手又是两枪射出。

对方这时已有了准备,知道他在空中向下跳时不好瞄准,便都躲到了树后,罗天歌这两枪又落空。

四米,直接跃下,然后在地上一个漂亮的前滚翻,整个人进了草丛,当然,等待他的是子弹乱飞。

罗天歌也同样迅速地躲进了树后,他手枪里的子弹只剩下3发,54式的子弹装的少是一大弊端。

死一样的沉静,三个人都不动,各自打着主意。

四十多米的距离却令人很无奈,三人都把身体藏进树后,谁也不肯露出哪怕一丁点肉丝,那两人也算得上有点手段,全凭着耳朵感觉罗天歌这边的动静。

不动就以为我没办法了?罗大少心中鄙视。

他的办法很狗血,那就是继续上树。

现在他身前的这棵树很高大,比他刚才上的那棵还要粗壮,树顶的枝干延伸出很远,甚至搭上了那两人其中一个藏身的树顶。

对方虽然听到这边有细微的声音,但任谁也想不到这小子竟然又爬上了树。

那树高近二十米,罗天歌攀到十几米处,寻了个结实的枝干,慢慢移动过去,这也亏得他有一身拳脚功夫,身体柔韧度和平衡感极好,不然哪有这么儿戏。

枝干上半段是整棵树弹性最强的地方,罗天歌说话虽然豪壮,但心下却是细腻的很,他早已算好方位角度等等技术方面的问题,然后身子猛地沉,再用力一弓,就那么凌空**过去,五米远的距离,他一蹴而就。

就在他身子刚落到那对面的树上时,耳边又传来了一声细微地惊叹,“咦”!这下他听得真切,那声音分明是个女声,似乎还有些耳熟,不过明显没有恶意,他现在也没空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树下的歹人此刻已经有所警觉,正在抬头向上看。

机会总是稍纵即逝,就在那歹人似乎想起来什么的时候,罗天歌一枪射出。

战场上,无论是谁,下手杀第一个人总是最难的,甚至比杀了自己还要难,但你只要杀掉了一个,接下来就不算什么了,来一个一个,来一双杀一双,罗天歌开了枪,杀了人,心中已扫平一切杂念,神勇大发起来。

那子弹呼啸着射向歹人的头部,从上向下,直入头顶百汇大穴,不要说是颗子弹了,就是别的什么硬物这么下去也会直接要了那人的命。

对方三人,现在只剩下那名“猪脑”。

“猪脑”和头领三人都是洛野的家将,他们从国外来,分批入境,共三十几人,现在漫山寻找五人的有二十五名之多,余下人正在大王多梦的别墅内胡乱翻找着那所谓的“东西”。

罗天歌想速战速决,因为这里的枪声肯定会惊动其他搜山的人赶来,他身子快落到地面时扬手便对“猪脑”藏身处开了一枪,“猪脑”把身子藏的严严的,这一枪无功。

罗天歌虚晃一枪后,伸手抓过地上那名已死的歹人身体,用力向“猪脑”藏身处抛了过去,然后低下身子从另外一个角度扑上,这是早计划好的,此刻若有人在旁定会称赞,动作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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