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法师都市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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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法师都市游-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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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姆雷特并没有在意这一切,他正闭着眼靠在唐妃嫣饱满的|乳峰。当然,他这不是在享受,而是在思考,他在想该如何防止自己的精神力对别人的吸引。
  要做到这一点,也许对别人来说会很难,可是对于哈姆雷特来说却是一件很简单的事,简单的只需要想一想就成了。因为在他的记忆中有一份妖精族的心灵魔法卷轴,那可是相当于一本《精神力应用技巧大全》啊!
  嗯,有了……





    正文 第六十章 制器与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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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3…14 12:39:19 本章字数:1960

        
  (希望没有收藏的能收藏,已经收藏了的能投票!)
  星期天。
  谭爱玲和唐妃嫣一大早就又出门了,因为她们要去购买一些防范蛊虫的什物。
  而哈姆雷特则一个人留在了家里。这不是因为他害怕陪女人逛街,而是因为他要留在家中炼制准备送给唐妃嫣她们的魔法装备。
  将自己房间里的东西收进储物空间后,哈姆雷特启动了当日帮谭爱玲提升功力时所画下的能够隔绝能量的结界魔法阵,接着才拿出了一套炼金器具和两个碎星钻。
  唐妃嫣选中的是一条镶钻的白金项坠,因为是成品,所以只需要加工一番就好了。
  哈姆雷特在白金链上刻上了四个魔法阵,第一个是防止精神力伤害的,第二个是防止肉体伤害的,第三个是用来从碎星钻中提取能量的。最后一个则是属于追踪魔法,让他可以随时确定她们的位置,以便在危急时刻瞬移过去。
  这和他送给谭爱玲的那副耳钉上面的魔法阵是一样的,他可不想唐妃嫣说他偏心眼儿!
  等到魔法阵完成,哈姆雷特才用碎星钻替换了原本镶嵌其上的钻石,然后输入一股魔力启动各个魔法阵。
  这就算齐活儿了!
  接下来就是林雨洁的手链了。
  虽然林雨洁自昨天下午就变的有些冷淡,但哈姆雷特还是决定帮她制造一个魔法装备,毕竟也算是认识一场!
  一番同样地工序后,哈姆雷特将之放进了原来的那个首饰盒,准备找时间给林雨洁送去。
  把准备送人的礼物制造完后,哈姆雷特开始制做自己的装备了。
  虽然最好的附魔材料是密银,也就是白金,但哈姆雷特已经有谭爱玲送的古玉,唐妃嫣送的金玉发带,以及林雨洁送的玛瑙佛手珠了。他可不想自己浑身上下挂满配饰,只好在这三件东西上下功夫了!
  不知道为什么,玉石对元素魔力有很强的排斥性,即使是最低级的元素魔法它也没法储存。不过,它倒是很适合用来储存精神系魔法。
  哈姆雷特在那方古玉上刻了好几个防止精神力无意识散发的魔法阵,以免那些魅力、魄力惊人的杰出男女再对自己“一见钟情”!
  那条金玉发带倒是好弄,因为白金也是其材料之一,哈姆雷特只在上面储存了一个水系高级魔法“水幕天华”。
  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身边的人。他自己的安全倒是没有考虑,毕竟他有瞬移,随时都可以远离危险。
  林雨洁送的玛瑙佛手珠最让哈姆雷特惊讶,因为经过研究发现,这串佛珠居然能够制作成宠物空间。
  一颗佛珠就是一个空间,一共十八个,这可是了不得的东西啊!
  以前哈姆雷特也有过宠物,可惜在和联军的战斗中都阵亡了。现在看到这串佛珠,他不由得思绪翻飞:这十八个宠物空间一定要利用起来,只是不知道地球上有没有什么好宠物!
  做完这些魔法装备后,哈姆雷特开始制造最后一件东西了,那就是——针,一个能够通过精神力操控的纹身针。
  通过和蛊宗长老的战斗,哈姆雷特深深地感到自己魔力的缺乏。可是地球魔法元素稀薄,而他又不愿意吸取魔力水晶中的魔力,所以只能在身上纹一个聚魔阵。
  这个聚魔阵可以将魔力积累的速度提升十倍以上,当年他也曾将它纹在卡尔王国小公主兰蒂娅的身上,助其提高实力。现在该轮到自己享受了!
  有了这个聚魔阵,三年以后,他的魔力就能恢复到以前的巅峰程度。当然,前提是,这三年之内,他不使用任何需要消耗魔力的魔法!
  痛,剧烈的痛,锥心刺骨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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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姆雷特没有料到纹个聚魔阵竟然会这么痛,真不知道当时兰蒂娅那小丫头是如何挺过来的!
  嗯,貌似当时我是用精神力将其弄昏了的!……唉,可惜现在我不能将自己弄昏,否则就没有控制纹身针了!
  事已至此,哈姆雷特只能默默忍耐。
  哈姆雷特龇牙咧嘴的躺在那里,他已经作出决定,等到刺完这个魔法阵之后便将这根纹身针送给谭爱玲。
  有了这根不会在人体上留下明显伤痕但又能带给人极度痛感的纹身针,相信那些喜欢刑讯的警察们会乐翻了天吧!
  纹身针在哈姆雷特的背上跳动着,每一次跳动都令他脸上的肌肉剧烈抽搐。
  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他才从疼痛中解脱出来。
  “叮”的一声,纹身针跳跃起来插在了地上,那力量是如此之大,整个针尖都深深地扎进了地砖之中。
  居然用这样一件凶器给自己刺青,哈姆雷特对自己的勇气和忍耐力佩服极了。
  如果早知道会有这痛的话,他就算用光储物空间里的魔法水晶,也不愿意遭这么一回罪的!
  无精打采地驱动魔法阵,然后静静的感受那如丝般流进自己体内的魔法元素,哈姆雷特多少有了一些安慰。照这个速度,大概十天之后,自己就能将在和蛊宗长老之战中消耗的魔力补充回来!
  好了,现在就躺在这里吧,真的是不想动了……





    正文 第六十一章 药王庄的对话
     更新时间:2008…3…14 12:39:19 本章字数:1888

        
  (这几天有点忙,昨天又没有更新!今晚先传一章,所欠下的两章会在这周内补上!抱歉!)
  星期天上午十一点。
  河南温县,药王庄。
  就在哈姆雷特被纹身针弄得痛苦不堪的时候,这里来了一位衣冠楚楚、让人见之即生好感的英俊青年。
  此人名为白子员,是白莲教上海分坛的对外联络员,其职务相当于公关经理。今天,他就是奉上海分坛香主之命,前来药王庄询问有关“春眠不觉晓”的事情的。
  按照武林规矩向门房投递拜帖后,只过了一小会儿,一个身着古装长袍的中年男子就迎了出来。
  “白兄弟,你来就来嘛,干什么还要投帖呢?这不是见外了么?”
  “高大哥,小弟也不想这样啊!可是今此小弟是为公事而来,不得不遵照教规、严守规矩,您就包涵包涵吧!”
  迎出来的中年人叫高流,是药王庄的外务执事之一,和白子员认识了六七年,彼此都觉得性情相投,差一点就要斩白鸡、烧黄纸了。


  “走,我们进去再说。”
  两人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厅堂里坐下后,就有一个穿着一袭古裙的娇俏小丫头用一个木盘托着两碗茶奉了上来。
  白子员抿了一口茶水,轻声叹道:“每次到这儿来,我都会有一种穿越了时空的感觉!”
  高流微显无奈的说道:“是啊,我们药王庄既没有电话,也没有电视,更没有电灯。出去见识过的同门都要求改建本庄,可我们老祖宗却非常的坚持,我们这些小辈也只有顺着他了!”
  白子员微微一笑道:“高大哥,你也别抱怨了!似乎武林中的那些老爷子们都很喜欢这种作派,我都已经见过四家了!”
  “算了,不说这个了!”高流露出了一个“往事不堪回首”的神情,摇了摇头后问道:“白兄弟,你这次来又是想买些什么药物啊?”
  “不不不,高大哥你误会了。”白子员笑着说道:“小弟这次来可不是来买药的!”
  “不卖药?又是因为公事?”高流微带疑惑的说道:“这下老哥我可真是猜不到你的来意了。”
  在高流的直视下,白子员正色问道:“高大哥,小弟今次前来,实是代表我白莲教上海分坛向贵庄咨询一件事情的!”
  “你说,老哥我知无不言!”
  白子员面带谢意的对高流点点头,说道:“高大哥,小弟想问一下,贵庄的‘春眠不觉晓’是否出售过?”
  高流神色一凝,道:“‘春眠不觉晓’是本庄三大密药之一,除了庄主的直系弟子外,就连其他同门都不可能得到,又怎么可能会出售呢?白兄弟,你这么问是什么意思啊?”
  白子员微微一叹,道:“我教上海分坛香主在做买卖时被人用迷香迷倒了,根据其特性来看,很像是贵庄的‘春眠不觉晓’。”
  “哦?你们是因为什么而作出这种判断的呢?”
  “其药性无色无味,见效极快,普通提神醒脑的药物都无法缓解,而且中者清醒之后,不但毫无不适之感,反而精神饱满。高大哥,这些特性应该只有贵庄的‘春眠不觉晓’才具有吧?”
  高流皱了皱眉头,说道:“不错,具有这种药性的迷香只有我们药王庄才有。可是,我们庄主和他的四大直系弟子都已经有半年没有出过庄门一步了……”
  白子员有些歉然的说道:“高大哥,这还要麻烦一下你了。劳你去问一问,看看贵庄的弟子有没有将‘春眠不觉晓’流传出去!”
  高流郑重的点点头,道:“即使白兄弟你不说,老哥也会上报庄主详查此事的!”
  “那就劳烦高大哥了!”
  “少跟老哥客气。现在也快中午了,走,陪老哥喝两盅去,顺便把这件事详细的给老哥我说一说!”
  “嘿嘿,小弟就是惦记着高大哥你的那两坛老汾酒,所以才特意赶着现在过来的……”
  “你小子……走!”
  ##############################
  星期天晚上九点。
  药王庄,小菊轩。
  “师父……”
  “怎么了?”
  “下午小高来禀报说,在上海发现了拥有‘春眠不觉晓’的人,而那人手上的迷|药并不是从您的四个徒孙那儿流传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那有可能是你的师妹?”
  “依徒儿看来。即使不是师妹,那也绝对是和师妹有很深关系的人!否则以师妹的性子,她是绝对不可能将‘春眠不觉晓’交给其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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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年了,二十年了……快,快,快点派人去上海把这件事调查清楚……”
  “师父,您别激动!徒儿已经让菊儿飞去上海了……”
  “菊儿一个人怎么够!……快发出‘青囊牌’,请上海附近的友好帮派协助搜索……”
  “是,师父!”





    正文 第六十二章 苗彩云的命令
     更新时间:2008…3…14 12:39:19 本章字数:1781

        
  (因为死党要在9月16日摆婚宴,所以被抓丁了!这就是这段时间无法正常更新的原因,望见谅!)
  星期一,虽然哈姆雷特百般不愿,但还是在谭爱玲的坚持下去上学了。
  一进教室,早就来了的胖丫头就带着兴奋的神情迎了上来,拉着哈姆雷特道:“小雷,你怎么才来呀?人家的等你好久了呢!”
  眼中只有哈姆雷特的胖丫头完全无视班上其他同学的眼光,特别是那些女孩子,更是因为她那亲密的语气而目中带煞。
  哈姆雷特没有抗拒的在胖丫头的牵引下落座,然后问道:“你没事了吧?”
  面对着他坐下的胖丫头一脸不解的反问道:“我有什么事啊?”
  哈姆雷特翻了翻白眼,轻轻地吐出一个字:“蛊。”
  胖丫头恍然,摇摇头,轻声说:“只不过是一个子蛊而已,怎么可能难得了我妈妈!我现在已经完全没事了!”
  “那就好。”哈姆雷特点点头道:“你们今后有什么打算?”
  “什么有什么打算?”胖丫头又是一脸的迷惑。
  哈姆雷特微微一叹,虽然觉得跟这个迷糊的胖丫头说这些话题有些费劲,但他还是耐着性子道:“你们的行踪已经暴露,难道就不打算作些安排吗?万一那些长老找来,你们要怎么对付?”
  哈姆雷特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他对容巧巧有着一丝好感。而这丝好感的来由,则是因为容巧巧拿走了她门中的秘笈。
  要知道哈姆雷特以前也干过这种事,所以才会稍微的表现出了一点关心,不过胖丫头却不明白这一点。
  她没有立刻回答哈姆雷特的话,反而一脸欣喜的说道:“小雷,你居然这么为我着想,人家真的好感动,也好高兴喔!”
  奇怪了!自己明明已经带上那方可以抑制精神力无意识散发的古玉了呀,怎么这胖丫头对我还是这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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