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母亲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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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的情人-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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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迷糊糊中,我被小院里的骂声吵醒。
  混合的声音如一盆凉水破门而入的时候,我在床上打了个冷噤,睁开眼,见糊着报纸的窗玻璃有几分明亮的色彩,才知天已经亮了。
  脚,还是凉的。我把腿蜷起来,竖着耳朵听外面的动静。
  两件事情混合在一起。
  一是房东何大爷发牢骚,抱怨昨天晚上谁又把水笼头给拧紧结果早上给冻了。何大爷说:“大家都给我听着啊,水笼头大冬天不能给拧紧,不然的话,第二天就会冻上,大家伙不能说不用水吧?你说冻上了就冻上了吧,可偏偏还有人拿开水浇它。这不,水笼头裂了。这水笼头要把它拔下来,再换上,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今儿起了个大早,还没忙活儿完。难怪人家说中国人哪,唉,说多了我都脸红。大概是觉得这东西不是自己家里的,瞎糊弄。我说好了,这笼头我可就修这一次,以后坏了,我可让它坏着……”
  何大爷声调不高,却充满威严。说一句,一句的理,让人无可辩驳。
  还有一件是隔壁严大姐教训儿子,说自从放寒假,不拿书,一起床就看电视,读初中了,什么事也不做。严大姐一家是从江西过来的,在北京已经五六年,平素,一家靠在超市门口租的小柜台过活儿,卖手机电池充电器的那种。
  院子里还有咯咯的笑,对面送牛奶家的孩子。


  我把脚伸了伸,从头下抽出毛衣,坐起来。毛衣从头顶套的时候,我故意憋在里面好一阵子不出来,然后,让毛线编织的城墙缓缓滑过面颊。
  闭着眼,靠在床上。
  我从被子里摸出手机。
  6
  我有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名字:郁宝宝。
  母亲遭遇车祸之前,每个人都认为我是泡在蜜罐里的。父亲是音乐学院的教授,母亲是教育局办公室干部兼楚江业余作家,而我,从小娇生而不惯养,是个乖乖女。虽然不能称为绝对的美女类型,但属于长得有味道的那一类,确切地说,我的可爱源于婴儿肥。
  我不是属于瘦骨嶙峋的那种女孩,按我家的育儿守则我也不可能饿成那样,母亲绝对是懂得营养学的。
  我家厨房壁橱里至少有三本《烹调指南》。16岁之后,母亲就不让我吃肥肉了,客厅里的果盘堆满了水果,当然是洗干净的。可除了地瓜,我什么也不爱吃,在我20岁之后,母亲明显着急起来,总是旁敲侧击打听我是否有男孩追求,我含糊一笑,不置可否。后来我在家里的垃圾筒里发现了大把大把的头发,我怀疑是母亲掉下的,想到母亲为我如此操心,我心如刀绞,于是,决定加快找男朋友的进程。
  从此,夏天,我经常穿一件有宽大裙裾的白色连衣裙(这样接触面积大,被丘比特箭射中的概率肯定要高些);冬天,则尽可能穿羽绒袄(因为里面的羽毛可能会吸引那个也长有羽毛的小家伙)。但是,冬去春来,我听到的仅仅是箭呼啸而过的声音,等仰望天空,一碧如洗,我的爱情被拿着抹布的小天使(如今被称为清洁工人或城市美容师)洗刷得干干净净,从一碧如洗变成了一穷二白。
  其实,被Cupid是否射中并不重要,被Cupid射中后晕倒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当自己晕倒后醒来所看见的第一个人是谁,因为这个人就是自己的爱人,无论他是天使还是魔鬼。对的时间、正确的人,爱情需要等待。乌鸡汤慢慢炖,营养才能丰富才能出来,但这碗鸡汤在闹禽流感的时候端出来绝对不合适。
  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自己的另一半在我不知晓的地方悠闲生活,我不着急。
  我一直梦想找一个父亲似的丈夫,这就是我的微痛之处。我爱我父亲,他潇洒倜傥的外表当然是原因之一。父亲无论穿什么职业服装,都有可能成为该行业的形象代言人。比如,他穿上白大褂,那他就是一个标准外科大夫的样子:白皙面孔,戴一副眼镜,文诌诌的,我怀疑肯定有女人或女孩暗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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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的情人 第1章(5)
母亲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的人,家里的木地板每天必须拖两次,几乎成了约定俗成的制度,上午一次母亲拖,下午的一次是父亲拖。我小时候,父亲好像一直很有耐心地去做这件看似平凡的伟大工作,但后来却好像很不耐烦,经常把拖把故意在门上弄得咚咚响。有时,我不忍心我那伟大的音乐家父亲去做这些无聊的家务活,忙抢过拖把帮他做,但是,他坚决拒绝了。因为,这是母亲所不允许的。母亲说她女儿的手是用来弹钢琴和写字绘画的,绝不允许去做这些无聊的家务活,因为一做,成了习惯,以后到了婆家,就有可能做一辈子了。
  我就这么被他们宠着,靠在沙发上看一本时尚杂志,里面写着如何给丹凤眼画眼影。当这本杂志被母亲从街上带回来时,我就猜到她的用意。
  我长着一双丹凤眼。
  有天在晚报上看到我们城市有个70多岁的老太太割双眼皮的新闻时我有些蠢蠢欲动,父亲知道后,语重心长地说:“宝宝,这世界上目前有三样东西暂时还假不了,一,是单眼皮;二,是自己养的狗;三,是假货。假如以后流行单眼皮,我看你的肠子不悔青了!瞧你单眼皮多美呀!”父亲这些话不完全是他自己说的,特别是那三点,我好像在哪个电视剧里听过,不过,再次从我那慈祥父亲嘴里说出来,却闪烁着理性的光芒。
  生活需要真理,特别是年轻人的生活,否则,缺失正确及时的引导说不定哪天会闹出大事。我心悦诚服完全接受,然而,心里仍然疙疙瘩瘩,因为,至少他的妻子、也就是我的母亲在他眼里应该是真实的。
  我装作上厕所在一分钟之内去了三趟洗手间,关上玻璃门在镜子前专盯着自己的单眼皮看,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我还真的看出别人所没有的美来,脑子里扑腾冒出一句“单眼皮的力量,丹凤眼的艺术”,很是受用。于是,下了决心,决定让这单眼皮陪伴终身。
  父亲不愧是伟大音乐家,他对回到沙发上继续看杂志的我说了一番颇有哲理的话:“这世界本来就够复杂的,我真不明白人们干嘛都去割双眼皮,单眼皮的简约之美是未来人类形象的最典型特征。”
  我的视线离开杂志落在父亲脸上,定睛看了几分钟,我终于明白了父亲的魅力所在:原来,他也是单眼皮。
  其实,后来我才明白,我被父亲貌似有力的语言欺骗了,这番道理,为他罩上了一层智慧的光芒。我全然不明白,我父亲是一个相当守旧相当固执的人,为了捍卫自己,他会为他的观念进行包装。他总认为,在这个时代,盲目冒进是一件相当危险的事情,而陈旧的事物自然有它的魅力。因为,这个世界还缺乏完善的游戏规则,作为势力弱小的个体自然不能去玩这不公平的游戏。
  虽然他自己有时也会因为某种诱惑而偶尔作出尝试。
  7
  是的,我的生活出了问题,而且,相当严重。
  那场车祸一直储存在我的大脑里,黑白胶片,记录着突如其来的血腥。唯独红色,流淌着的鲜血,一滴一滴,线条般无可救药地下垂,坠落处,那缕缕红,被密谋已久的火药爆破而魂飞魄散。
  在此之前,我的人生一直阳光明媚,可是,这个春天弥漫着腥风血雨。
  3分钟以前,我和母亲还在麦当劳里吃汉堡,我们俩面对面坐着。每个周末,母亲都要陪我转一转,吃点东西,父亲说他没有耐心陪女人逛街。
  我们娘俩最喜欢的是家门口不远江西老俵开的一家蒸汤馆,各式各样的小瓦罐汤:莲藕排骨、香菇肉饼、乌鸡粉条……三五元一小罐,喝在嘴里,清淡可口又有营养。这个星期我说想吃汉堡,母亲一向是顺着我的,她总说,年轻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她的理由,他们的理由就是年轻。如果成天在年轻人面前做出老学究卫道士的僵硬面孔出来,事情只会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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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说我穿开档裤的时候,有次尿裤子了,她也不打骂,只哈哈说一句“尿了凉快”。我当然喜欢这样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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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的情人 第1章(6)
母亲说那是个夏天,知了躲在树叶丛中绝望地唱歌,狗仿佛吃多了辣椒一直伸着舌头。她说,那个时候我们家还住在筒子楼里,一排排的,每家住一间房,房分前后两个空间,前面做饭后面住人,没卫生间。每天早晨,能看见音乐学院各家的女人端着一罐黄汤下楼去公共厕所,也有几个起得晚的懒婆娘,等人家已经围坐在家门口吃午饭了,才慢条斯理大摇大摆地捧着那壶尿小心翼翼从长长的窄窄的走廊上经过,炒洋葱头的香味中迅速渗进一股尿骚味儿。吃饭的邻居也无奈,皱皱眉继续吃。生活在这种空间并不是想优雅就优雅得了的,得学会融入其中。当然,吃午饭的时候端着痰盂从人家饭桌旁经过,母亲说,这种事打死她也做不出来。母亲说筒子楼里的人很少有人看见她倒痰盂,因为她起得很早,早起三光晚起三慌,处理这些尴尬的事情必须神不知鬼不觉。她还说,吃喝拉撒是人不可避免的,但没有必要做得那般粗俗,能雅方雅,自己毕竟还是一个小小的文人,文人做事,还是需要雅的。
  在母亲文学性的描述里,我听得津津有味。
  所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母亲都表现出优雅的一面。3月18日这一天,是的,我记得很清楚,她坐在我的对面,笑容可掬,看我的眼神好像在欣赏她刚完成的艺术品一样。
  那一头浓密的卷发,很自然地簇拥在耳边,能隐约看到她平滑的凝脂般的耳垂。
  8
  突然,母亲那款花花公子皮包里传来一串低沉的声音,我含着吸管,愣了愣,迅速判断那是手机设定为震动而发出的声音,忙噘嘴示意。
  母亲的手机式样陈旧。
  她开始回短信。
  这个发短信的过程到底经过了多长时间我异常模糊,我没有理会这些的原因是因为我盯着斜对面的一个男孩子,男孩子没有注意到我,或者说已经发现我而故意做给我看,他正用小勺一口一口喂他的女朋友吃冰激淋。我盯着男孩看并不是说他有多帅,而是他好像是我的大学同学——系学生会宣传部长周园清。
  哇——我想吐。不是出于嫉妒,我收的情书能出一本情书宝典了,但情书的作者一个也没被我录用。这并不代表我有多清高,而是与我的性格有关。我是控他型而非他控型。所以,我的男朋友必须先经我看中、然后一步一步历经千辛万苦追来。说通俗点就是我一定要找一个“我爱的人”,这是前提。
  至于看见周园清想呕吐的原因,说出来我身上起鸡皮疙瘩,毕业前我还收到他一封长达13页的情书,信的结尾这样写道:有人说,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但是,我不信。纵然前面有万丈深渊,我也跳了!我愿意用自己的磨难来换取你那灿烂的幸福的笑容……当时,我还差点儿感动了,没想到,这就是他的磨难。人家寡妇守寡几十年才得到一个贞洁牌坊,他不到几个月就和这女孩有哺育之情了。
  我没注意母亲,站起来,想尽快离开这个令人恶心的地方,气呼呼地说:“妈,我们走——”
  母亲还在发短信,她站起来,然后,我们一起出了那扇厚厚的玻璃门。
  过马路。
  母亲走在我的身后。
  我曾多次嘲笑过母亲的手机,说与她的人不相配,早该淘汰。母亲总淡淡一笑,说:“老年人还谈什么时髦?”我想我的眼珠不会比鹌鹑蛋小多少,嚷道:“老年人?妈,有没有搞错?”确实,在我眼里母亲并没有任何衰老的迹象,皮肤如同她的声音一样平稳,柔和宽容的气质使她与众不同。
  一辆车突如其来。不,应该说,有无数辆车来来往往。
  一声刺耳的叫声。刹车。风。血腥味。
  我回过头。
  母亲已在血泊中,手里,攥着手机。
  当血液变成岩浆火山爆发般从体内迸发出来时,娇柔的身躯是无法抵挡的。母亲被血液浸透,姿态僵硬。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多的、冒着热气的血。无数陌生人围上来,汽车的鸣笛不绝于耳。我傻站着,如同一个突然忘记台词的话剧演员,假如真是话剧演员,我情愿丢尽自己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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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母亲的情人 第1章(7)
我只要我的母亲。
  我的心变成了一块脆弱的钢,悬在时刻断裂的边缘。
  进手术室前,护士从母亲手里掰过黑了屏的手机塞给我。
  母亲一直昏迷,身体多处骨折和颅内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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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救。大家在作最后的努力,尽管一切努力已没多大意义。
  母亲成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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