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召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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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召唤师-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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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介绍一下,这是白起白将军!”因为召唤单位的特殊性,李广在适应了一阵周围的元素后,才领会了这里的语言,马克一开始还以为召唤单位无法产生精神共鸣,后来才发现,这只是一种延迟现象!



杀人王!白起!战国四名将之首!手上拥有敌人灵魂过百万的超级将领!即便是秦国灭亡之后,这样一个记录,也只有一个人可以比肩!可想而知,白起的厉害!



马克现在有一种难以述说的无奈,不过,隐隐之中,他还有不少的兴奋!沙暴逆行者是汉飞将军李广,而血色噬魂怪却是秦名将杀人王白起!



马克现在很想知道,他下一次融合媒介戒指的魔力精神力去召唤的单位会是什么!



又一个名将?



马克现在有点觉悟了!



因为我是个好人,因为我不喜欢暴力,因为我是和平主义者,所以我的运气很好!马克在心中如是想道!



“将军,这是我的手下保罗。”马克笑眯眯地介绍道,此时保罗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如果李广给他的感觉是干练和犀利,那么白起给他的感觉就是——巨浪滔天,排山倒海!



他在白起的面前,就是在暴风雨中海上飘荡的小舟!



“王上!起,不胜惶恐!”白起作揖拱手对马克说道。



“将军何出此言?”马克愣了一下说道。



“起到来王上身边已有数日,未曾效力,不胜惶恐!”说着,又是作揖!



听到白起的话,马克差点爽呆了!李广那会儿他感觉跟汉武帝一个级别!这会儿白起的话,让他觉得秦始皇也就那么回事儿!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马克突然大笑起来,而保罗则是站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出!



战国四名将之首,杀人王白起,后世仅一人可以媲美其战力,无论是统率力还是杀伐的血腥程度,白起,无疑是先秦之最,如果没有后来的五胡乱华,或许永远也不会有人再超过他那种滔天的杀气!



马克诡秘地一笑,血腥噬魂怪,敏捷,坚韧,喜欢在沉默中猎杀茫然的对手!在召唤大师马尔蒂尼著作的《我是一个召唤师》中,他对血腥噬魂怪的描写只有一句话:我喜欢这种神秘的高等召唤生命,因为它是人类邪恶灵魂的直接反应!



马尔蒂尼,他是对的!



第一卷 在狼群中行走



第十五章 … 一声叹息



白起的到来很快让保罗。亚赛尔明白了为什么马克称呼白起为杀人王!如果仅仅是杀人,保罗并不觉得那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毕竟在这个世界里,如果你不适当时候杀一两个人,绝对是无法很轻松地生活下去!不过如果一个人对自己和自己的属下都是一个水准的刻板和残酷的话!保罗会觉得心头一阵颤抖,然后划着十字架向光明神做着从来都不做的祷告,祈祷明天的生活不会那么糟糕!



阿尔济城内已经有一阵子发出惨叫声了,声音来自治安官大人的驻所,不过很显然,我们的治安官大人是不会在这个肮脏同时混乱的地方办公和生活!事实上,整个市政厅的公职人员,除了马歇尔,就只有保罗是每天都窝在市政厅!因为那里有不少漂亮的神职人员进进出出,这些将生命献给神的修女,实在是让保罗看的直流口水。至于有没有得手,看到那些春心荡漾,眉目传情的修女,就知道治安官大人过的有多么腐败了!



保罗或许在趴在第一个修女身上的时候就在心里发誓,兄弟会中,谁也不会比他更加对马克大人更加忠心!是的,他就是这样发誓的,光明神是他的发誓对象,但是他的胯下,则是有个光明神的仆人在娇喘连连!



保罗坚定地认为,做马克的走狗远比要做一个酒鬼或者小团体的老大要有前途的多!



马克子爵阁下到底有多深厚的力量,保罗现在一点儿也不想知道,虽然他很好奇,但是自从看到白起训练党卫军的时候,保罗很明白自己的处境,如果自己不再表现的抢眼一点,万一哪一天手下有个能人冒头出来,他就是完全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价值!所以,他得摆准了自己的心态,他或许没有李广,白起那种变态的实力,也没有弗洛伊德,马歇尔那种社会地位,甚至不像马斯洛夫。凯尔那样有一个将军世家的血统,但是,他只要忠心,忠心耿耿的话,他感觉的到,马克老大不会就这样抛弃他!是的,不会!



党卫军的惨叫声从白起入住治安官驻所的第一天开始,在持续了一个月之后,终于很安分地消停了下来,至于这些可怜的人有没有死掉,估计很多阿尔济的百姓都在观望,事实上,他们连打量白起一眼的勇气都没有!黑色的盔甲,血红的帽缨,宽阔的肩膀,一柄青铜的将军剑,再加上那副宛如恶虎的眼神,想必很有震慑力,事实上也是如此,门前冷冷清清的行人说明了很多问题!



当然,也有不少好奇的宝宝,比如说侦查魔法师,潜影盗贼,高级战士!不过很快,有了一部分倒霉蛋的悲惨结局,其余的人都被他们的主子召唤了回去,没办法,因为经常会有奇怪的人突然死在阿尔济的街头,不过,死者只是看到红光一闪,然后就发觉自己再也无法享受下一秒的美好生活!



血色噬魂怪(又名血腥噬魂怪)的毒系技能连巨龙都能休克,更加不要说这些连马克都看不上的小杂鱼了!最让马克暗爽的是,这些家伙成为了白起训练党卫军的陪练。出来观察偷窥盯梢的人,无论是魔法师还是盗贼还是战士,都不是什么特别厉害的人,不过也有例外,如果那是个喜欢装逼的高手!显然结果不成立,于是这些可怜的人成为了党卫军的开胃菜,从一个月的特训来看,这些家伙一个月中几乎忘记了自己还是个人!



阿尔济周边的小山成为了党卫军的噩梦之旅,负重五十公斤往返四十五公里,同时还要攀登高达五百米的土山,并且要独自捕捉食物,然后生吃!



天哪——这是党卫军成员的哀号!不过很可惜,白起是个对自己还要残忍的人!当所有人看到白起若无其事地吃掉一条毒蛇,顺便将毒蛇晶核嚼碎吞下去,他们震惊了!然后,沉默……



白起并非是一味的强化肉体的作用,事实上马克手上拥有的斗气种类可以编辑成一本百科全书,法瑞尔在当初召唤和反召唤的试验中发现,斗气的爆发,和肉体与体内潜力的契合度是成正比的,契合度越高,斗气越强大!这和召唤师和召唤单位的共鸣程度是一个道理,因而法瑞尔猜测,斗气是不是就是肉体和潜力的共鸣?于是在这个研究过程中,玛莎拉蒂以往结交的家族,他们留下来的斗气修炼方法使得法瑞尔进行了长久的试验,最后得出,斗气是召唤法则的一种特殊情况,制约斗气强大的原因和精神力无关,和魔力无关,只与肉体强度有关!



很显然,肉体强度越高,与潜力共鸣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的斗气于是也就越强大!马克对法瑞尔一开始的痴狂研究嗤之以鼻,但是现在,马克觉得自己还真是小看了法瑞尔这个老头子。



在某种程度上说,召唤师的领域,他几乎就是神!当然,仅仅是理论上的神,法瑞尔本身的实力,只是在高阶召唤师的门槛上。不过他的理论研究一直是处于最先进的行列,往往他已经得出结论,别人才开始想到那个方向。



随着党卫军的残酷训练展开,马克也为了杀鸡儆猴,针对阿尔济周围几个零星小盗贼团的行动,也就开始了!



子爵阁下很悠闲地骑着一头毛驴,然后身后跟着骑着大马的李广,哼着小曲儿向城外缓缓而去,路过周围的村庄时候,那些朴素的农民见到是阿尔济的子爵阁下,赶紧跪地向他行礼。这让马克很意外,经过几番似有似无的对话,才知道,这些淳朴的农民认为是子爵阁下的到来才有了阿尔济的稳定,也因为有了兄弟会,才有了阿尔济市场的公平。虽然,维持市场繁荣,保护社会治安需要支付一点点保护费。



不过相对于以前的担惊受怕,一捆可怜的菠菜都很难赚到两三个铜板,如今可以很舒服地在城里卖菜卖肉,卖家畜家禽,周边的农民深深地感觉到了生活在好转起来!因而听说治安官大人要招城管的时候,许多年轻的男人都被家中的老人催促去报名。用他们的话说,这不但帮了子爵阁下,同时也帮了自己。



马克有些惊愕地看着这些眼神清澈的普通人,同时也感觉到了李广投来的善意目光,他总觉得,这个世界是不是颠倒了?事实上,这些人的血汗钱,谁也不能夺走他,可是只是将原来夺走八成换成夺走一半,这些人就开始感恩戴德……



马克心中有点波澜。



我其实真的是个好人……马克心中一声叹息,望着这些朴素的人说道。



第一卷 在狼群中行走



第十六章 … 开始剿匪



马克一行总共不过两个人,虽然马克子爵的威名在阿尔济如雷贯耳,但是附近村庄的村民们还是对马克子爵阁下此去的安危感到担忧。村民们听说过几十个骑士去剿灭两个盗贼,但是却没听说过两个骑士去剿灭几十个盗贼。马克之所以让人感觉别扭,正是因为他和常理违背,并且他是个不安分的家伙!



要不说他是恶棍呢。



“放心好了,我可是很强的!”马克撇了撇嘴,将帽檐拉的很低,尽量不让人看到他的眼神,只有李广用余光观察到了马克的目光,阴郁,同时冰冷。



召唤单位能够感受到召唤师的情绪波动,很显然,马克此时有些愤怒,但是为什么愤怒,或许马克不会说出来。因为他不想让人知道,他的内心也有温柔的一面,村民们的质朴,打动了他。



是的,这听上去很荒谬,但不得不说,马克被这些勤劳的农夫感动了。如果世界上还有人可以剥削他们,马克希望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他自己。至于其他人……马克深邃的眼神望向了前方。



这里有两拨盗贼团异常的猖狂,不过因为阿尔济好歹也有不少中级魔法师,所以他们并不敢在阿尔济城的附近捣乱,偶尔劫掠一下商队,却也不会完全激怒阿尔济城内的贵族老爷。如果贵族们想要这些该死的渣滓不存在,那么事情绝对不会拖到意想不到的时候。至于为什么马克这个家伙还能好好的活着,许多小贵族们将这一点归咎到了运气。但是,很多人就被马克的表象欺骗了,一个块头极大的人就一定是南部的野蛮人还是说北部的狂战士?没错,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在很多情况下很正确,因为强壮人相信力量,相信力量就迷信暴力,迷信暴力……结果很简单!



只是,马克子爵阁下是阿尔济公认的四肢超级发达,头脑超级不简单。请问有哪点儿迹象表明,这个菜鸟召唤师是个头脑简单的家伙?很多可怜虫成为了马克垫脚石,至于剩下的,看到了盟友的悲惨下场,他们识相地认为,在阿尔济这种小地方,没必要和一个子爵翻脸。



我们可是高贵的贵族。



真是自欺欺人的想法。



“我讨厌暴力!我最讨厌暴力了!”马克将斗篷一扯,放在了毛驴儿的背上,这头白色的小毛驴儿,可是马克花了五个银币从一个牲口贩子那里买来的。阿尔济城内的大马一碰到马克就惊慌失措,连腿都抬不动,至于这头神奇的小毛驴儿,则是丝毫不惧怕马克,甚至还舔了舔马克的手掌。于是原本会成为一盘菜然后被人吞下肚,再然后成为农作物肥料的小毛驴儿,成为了马克的代步工具。



它叫白毛。



马克取的名字。



其实马克很想用吉米。怀特,迈克尔。乔丹,阿加西,舒马赫这样拉风的名字,不过想想那些家伙见到他也不过是害怕的退到一边儿,于是作罢。他可是世界超重量级自由搏击三连冠!嗯,这应该是很拉风的称号。



“主公,两个人,是不是太少了点儿?”李广颇为担忧地皱眉说道。



马克不以为然地挥挥手,“想当年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我们又有何惧?”



“关云长是谁?”



“一个很厉害的打手。”



“哦。”



“……”



两人沉默了很久,继续向前,沿途是荒废的田地,很显然,原本这里应该是春小麦或者黑麦的种植地,因为某些原因,不得不离开这些耕地。那个某些原因,不用多说,这里混乱的马蹄和脚印就说明了很多问题。



一路过来满是肮脏的泥土,很显然有不少人在这里曾经驻扎过,不过很可惜,这些家伙的卫生习惯真的让马克要发飙了!还好白毛的辨别能力超强,如果以马克的眼里,恐怕会很快踩到某人排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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