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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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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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只是一些拦道抢劫的歹徒。请公爵务必放心。”



那温士顿公爵倒是很有头脑,从卫兵队长叫出魔法师地时候就有了判断。闷哼一声,道:“艾伦那老兔崽子要对我下手,你们千万别放松警惕。”



“是!”



车队左翼地两名卫兵纵马驰跃,瞬间奔到梧桐树下,两匹马以极快速度绕树一圈。哗啦一声巨响,那棵一人合抱的大树从中间断成三截,树冠因受风力,轰隆隆倒向南方。原来他们在瞬间拔剑把树切断了。沈之默紧了紧手中火枪,忖道:“好强的眼力、腕力,好锋利地宝剑,这队卫兵人人都是高手,跟首相的部下可有得打了,老子且坐山观虎斗,等他们分出你死我活再说。”



树冠中跃出两个人影,还没等卫兵有所动作,就听嘭的一声,那人影周身爆出仿佛鸡蛋浑圆的蓝色光圈,清晰可见其中还跳跃着十三道光芒交织组成的符文线路。



两名卫兵被蓝光正面冲击,连同马匹一起朝外侧翻,猛打了个滚才重新站起来,只是铠甲边上装饰用地绸布、绳索和皮都被蓝光爆成了粉碎。那倒在地上的树干处在蓝光爆炸范围中,树皮化作碎末,显见冲击力惊人。骑兵队长叫道:“奥术爆炸!连奥术系魔法师都来了,首相真地很看重我们!”



当下就有一名卫兵调转马头往南街疾奔,看样子是要去通风报信。突然之间马蹄踉跄一下,失了前蹄,朝前方仰翻,由于奔跑太快,在石板上拖出老远距离,护甲片刮着地面当当作响。卫兵虽然经过刻苦训练,勉强能够站起,但也收势不及,冲了七八米远,打了个趔趄。



就在这时他身后出现一个如鬼如魅的身影,手持暗淡无光的匕首,用肉眼难以看清的动作往前一绞,顿时,那卫兵的咽喉破开一个大洞,热腾腾的鲜血溅射出来,染红了他的铠甲。



沈之默忍不住赞道:“好快的身法,莫非是顶级暗影步不成?一刀割断敌人喉管,极有效率,选择时机也是一等一的好,我猜他应该就是传闻中的绞喉者康恩。”



事起仓促,卫兵们又惊又怒,这才明白遇袭并非偶然,对方经过精心策划,誓要对公爵造成伤害。也不说话,互相对看一眼,紧紧护住马车。



躲在垃圾箱旁边、藏在废弃水沟里的刺客纷纷现身,只有五个人,或是站在路口收住他们的逃跑路线,或是伏在围墙边上准备进攻,卫兵们的脸色越发凝重。克莱斯特道:“好啊,你们几个,是首相派来的吧?奥术师邓肯、霜冻术士霍根、荒郊之狼杰勒米、剪刀手马勒第兹……还有绞喉者康恩。”



五个人紧抿嘴唇,没有说话。



马车窗帘撩开,露出一张清癯白皙的脸庞,眼角皱纹颇多,沉声问道:“艾伦这么快就等不及了么?”这么斯文的相貌,好像常年居家的乡下贵族,竟然就是声名在外的军部大元帅温士顿公爵。在早年的战争中,温士顿仅仅只是一名步兵,他作战勇猛,因军功逐级上升,在军中素有英名,传说他的斗气非常高深,曾经独力斩杀十名野蛮的牛头人,实力可敬可怖。晋升到军官以后,他又表现出眼光独到的指挥才能,善出奇兵,在一场战役中以百人小队突袭敌人后营,烧光粮草,取得关键性胜利。



温士顿有勇有谋,兼之相貌英俊,更是情场得意,当时道格拉斯伯爵独女对他青眼有加,入赘豪门,凭借外家的资助一步步往上攀爬,终于在十二年前当上军部唯一的大元帅,势力早已远远超过当年的道格拉斯伯爵,经历有如传奇,成为年轻军人争相传诵的偶像。



现下的温士顿成了帝国最高层权力的平衡点,首相正要打破这一平衡。



第189…190章 刺杀元帅



上已经开打,奥术师邓肯闪现到卫兵面前,立即来了奥术爆炸,不可抑制的奥术能量从他周身所有毛孔往外散发,一接触空气就变成杀伤力惊人的爆炸物,凡是处在范围内的卫兵不可避免人仰马翻,就连冷嗖嗖的空气也被震荡翻滚,形成强冷空气流,吹得车厢窗帘猛地卷动起来。而奥术师本人因为常年修习奥术,已经有了完全的奥术亲和力,没有受到一点伤害。



他们的配合非常默契,霜冻术士霍根马上借助强冷空气流的东风,双手向前一推,手掌泛起白光,对着马车吹出一道寒冷的霜冻旋涡。一张枯黄的梧桐树叶刚巧落在中间,瞬间冻成冰块,被激荡着冲向马车,砸在门框摔成了碎片。周围的两个卫兵则直挺挺倒在地上,血液已被冻僵。魔法师近战不是武士骑士的对手,其实只是个笑话而已,关键还得看实力。



大元帅还在车厢内,暂时看不出他受到什么影响。



沈之默笑道:“今儿真是大开眼界了,魔法师的瞬间爆发力还真够恐怖,换作是我,也得手忙脚乱一阵。不过那个卫兵队长应该不简单,奥术师反应终究不够灵敏,他跳到卫兵中间发动攻击,始终要有停下来念咒的时候。那种爆炸看起来威力大,够眩目,其实不能致命,就看他的同伴能不能跟上步骤了。”



奥布里第一次目睹高阶魔法师的战斗,惊叹连连,一时无法应和老大的说话。



沈之默托起火枪。脚下八字站开。姿势极为稳当,开始朝战斗地现场进行瞄准:“矮人说秘银火枪可以击穿铁板,不过大元帅地卫兵可没那么简单,他们穿的应该是秘银铠甲,一次爆炸下来,铠甲上连痕迹都没留下,嗯。必须瞄准他们的脑袋。要是把屠狗剑拿来就好了,名剑至少得找个名人来祭一祭,元帅的血应该足够了。”



奥布里道:“可是首相的人不是已经动手了吗?我们何必多此一举?”



“闭嘴。我要把首相的人一起杀掉……哦。不不,留下一个人打成残废,被卫兵活抓。这样摄政王和军方才能知道更多内情。”



奥布里咬牙道:“政治真不是人玩的。”



场上打得越来越激烈,荒郊之狼杰勒米、剪刀手马勒第兹等人随即加入战团,这两人是水晶光辉佣兵团地王牌刺客,匕首上了致命毒药,身手无比敏捷。犹如影子般钻到敌人身后就是一刀,战局开始变得明朗。刺客们占了上风。



卫兵队长格住马勒第兹的冷刀,暴喝一声,虔诚光环迸发,反手一剑斩在奥术师的肩膀上。



荒郊之狼杰勒米左右手双匕首如同绞肉机似地,一波一波发动,车厢窗户被绞成碎片,木渣纷纷飞溅,曾经精致无比地缕花金属镶边扭曲成了麻花。里面是大元帅怒气勃发涨成紫黑色的面庞,抽出镶嵌绚丽宝石的长剑向杰勒米刺去,斗气陡然从剑刃中激射,一道呈锥形地暗红色光,足有五十公分长短。



杰勒米大吃一惊,右足在车轮轻轻一点,向后翻越,那斗气如影随形,刺穿了他的脸颊。杰勒米双手交叉匕首朝上招架,才免去自己头颅分做两半的厄运。〃奇…_…書……*……网…QISuu。cOm〃



就在这时,大元帅突然感觉肩膀一痛,绞喉者康恩从另一边的窗户钻入,左手的钩子深深钩进了肩胛骨内,鲜血像箭一样喷溅。原来他们采取地分头夹击的办法,要不然杰勒米怎么会可能浪费多余精力切割车厢?完全是为了吸引元帅地全部注意力。



元帅心中叹息:毕竟是人老了,精力大不如前,否则只要年轻十岁的话,怎么可能会没留心后身的偷袭呢?难道今日要命丧于此?



康恩阴森一笑,扬起手腕,闪烁寒光的匕首往元帅的脖子扎下。



“公爵!”卫兵队长万分焦急地咆哮道,挥舞佩剑脱开剪刀手的纠缠,冲向马车。一个卫兵最重要的是对主人的忠心,要是公爵死了,他也用不着继续活下去。



车厢很宽,活动空间够大,但大元帅前有荒郊之狼,身后绞喉者又至,只在电光火石之间,满是锯齿的匕首已经接近了脖子,单看他的动作,能把丛林里的成年迅猛龙轻易放翻。



一干卫兵瞬间感觉血液倒流,时间停滞,暴烈的奥术爆炸在他们眼中变得模糊不清。



就在这个难耐的时刻,大元帅突然觉得脑后突然被一些热乎乎的东西淋湿,康恩的手停住了,接着无力地下垂,远处一声清脆的声音传进耳朵。



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康恩的脑袋像是烟花一样爆开,头皮、头发、颅骨、脑浆、鲜血、筋脉、眼球往车厢四面八方洒开,他甚至没能做出进一步动作便结束了生命。这情得不能再诡异,能有多少人亲眼目睹过一颗大好头颅化做粉碎?



大家不约而同停止所有动作,分辨清脆声音的来源。



沈之默吹掉枪口的硝烟,压进一颗子弹,笑道:“威力比魔法要大,我爱死这感觉了,一枪点掉一个人的脑袋,什么一剑西来,天外飞仙也不过如此吧?唯一的缺陷就是装弹速度太慢,只能暗中偷袭,若被近身的话则难以讨好,不过要是军队中大规模装备火枪,这效果可就恐怖得多。”拾起一个鸡蛋大的石块,运起东海桃花岛密传“弹指神通”指力,石块激射而出,击中一百米外一间房舍的屋顶,传来“嗒”的一记清脆响声。



人人朝那个方向看去,但大家什么都没发现,奥术师连用两次鹰眼术,根本看不到什么,那屋顶除了蜘蛛网外只有干枯的青苔。荒郊之狼正要过去察看,省起他们还在战斗当中。只好悻悻作罢。



众人一无所获。重新投入战斗,温士顿死里逃生,惊出一身冷汗,稍微压住情绪,斗气暴涨,与敌人缠斗起来。



沈之默抓起一把石子,以“漫天花雨”手法甩开。多日来忙碌奔波。内功没有退步,倒比往日更有精进,石子为他内功操控。分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落下。都是嗒的一声。



众人身在战局无暇他顾,沈之默瞄准荒郊之狼杰勒米地脑袋冷冷勾动扳机。



“嘭”杰勒米轰然倒下,只留下没有头颅地躯体。火枪威力之大。可以把整个脑袋炸成碎末。



卫兵队长振奋精神喊道:“啊哈,我们的帮手来了,首相的走狗们,你们死定了!”话音刚落,剪刀手的刀刃穿过了他的胸膛。



沈之默道:“你们撤退吧。我开了两枪,他们很快就能发现我们所处的位置。”



“不。老大,我们留下来掩护你。”



“你不拖我后腿就算圣光保佑了,快走吧,下级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命令。”



“是!”奥布里眼中含着激动的泪花,好像面临生离死别地战友:“老大,您的大恩大德永不敢忘!我们先走一步!”



“滚你妈的!”沈之默再次填装弹药,寻找下一个猎物。双方都死了人,斗得旗鼓相当,大元帅稍占上风,首相方面只出动五个人,但他先前听首相念名字时是有六个人,那么应该还有一个份量极重地高手躲在暗处等待发动致命一击。这个人,到底是谁?



沈之默心中刚有想法,只见阳台边缘人影一闪,一道快逾闪电地刀光划了下来。



这刀来得好快,似霹雳,若流星,一时间阳台后的走道铺满刀刃闪耀的星星点点,眼睛什么都看不清楚。



劲风扑面,沈之默暗叫要糟,仓促间秘银火枪往上招架,脚下无声无息踢出一招“蛟龙出渊”。这一脚力量非常霸道,要是踢中实处,就连石碑也能踢裂,一向是黑暗中近身格斗地绝杀招数。



那黑影见他反应比常人不知迅捷了多少倍,被架住的冷刀,一股奇异的力量涌过来,震得气血翻腾,大概知道厉害,匆忙向后翻滚,恰巧躲过“蛟龙出渊”。



那刺客乃是号称帝国最神秘最冷酷的杀手,魔武双修,练有影响人体心理正常思维的邪恶魔法“魅惑术”和威力强大地斗气,还有最最迅速的刺客身法,手持矮人大师打造地武器,无比锐利的“断肠”匕首,可以在五秒之内把一指厚的牛肉削成一百张薄片。谁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大家都叫他“嗜血魔”,不知有多少人憎恨他,也不知有多少人争着笼络他。在他手里,曾经杀过十名以上雷霆酋长国的督军以及帝国的将军、大臣、高阶魔法师,由于声名显赫,已被刺客协会奉为“帝国第一刺客”。



这样的强者,竟也被首相招揽至羽翼之下,他隐藏在暗处等待最佳时机,通过两次枪击产生的火光和声音,判断出了沈之默的位置,便赶过来要解决掉这个棘手人物。



“嗜血魔”还没站稳脚跟,沈之默已经如影随形跟上,秘银枪托砸中他的鼻梁!



只是一个照面!“嗜血魔”自忖十余年来经历无数大小战局,每一次场面都险之又险,每一个敌人都是强者中的强者,但仍然躺倒在他的断肠之下,唯有这个黑头发的男人,以狮子搏兔的完全恃强凌弱之势,砸得自己头破血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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