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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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以北-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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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芥子

文案
李山南四岁的时候,一个叫白水北的小孩被抱到他家。
从此他有了个弟弟,人家都都称呼他们为山南水北。
白水北从小就有个愿望,就是化成一片白雪降落在北极大陆上。
在白水北的不懈努力之下,后来,他的愿望成真了。
后来的后来,李山南也跟着去了。

温柔哥哥攻X阴郁弟弟受 1V1 (第一人称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青梅竹马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山南,白水北 ┃ 配角:多 ┃ 其它:伪兄弟恋


  ☆、山南水北

  我的家乡是在祖国的东南角,长江沿岸,靠近入海口的江南苏州,经济条件不错。
  太爷爷姓白,名凤鸣,曾经是苏州城里某家大户人家的少爷,知书达礼,即便到了九十岁的年纪,孤家寡人,还是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我和水北小时候最喜欢的便是伴在太爷爷的身边,听他讲他和太奶奶那段曲折又绝美的爱情故事。听太爷爷说,太奶奶陈氏本来是他家的丫鬟,半生无名。后来,太爷爷迎娶她后,赐名为鹤龄。两人生活在一起四十八年,可惜太奶奶体弱多病,最后还是留下太爷爷一个人,西去了。太爷爷一直十分牵挂着太奶奶,常常念着太奶奶的名字,念着这叫鹤龄的姑娘是个水灵灵的苏州小娘鱼。
  每当听到那样的结局,年幼却心思极其细腻的水北便会像个女孩子,难过的趴在太爷爷的膝上,而虎头虎脑的我那会终究弄不明白这男女之情。
  对于爱情,那时候的我不懂,可是水北他却似乎已经全懂了。
  太爷爷和太奶奶膝下有一子,便是我外公。在外公生病前,我们家还是曾经风光过一把的。外公年轻的时候,穿上了军装,告别了家乡,去参加了抗美援朝。他端过□□,经历过枪林弹雨,是个从战场上回归的英雄。回到家乡后,外公便在政府里当了官,使得这没落的白家又开始兴盛起来。
  但是,或许是军人出身,再加上上过战场,外公的脾气便有些固执和专横。
  外公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比如好烟又好酒。我还记应该是我九岁那年,外公有一次因为应酬喝醉在回家的路上,独自骑着他那辆老摩托驶在马路上。由于体内酒精过剩,外公身子一歪,连人带车飞了出去,一头栽倒在马路旁边,突发脑溢血和脑梗塞。
  后来,迷信的外婆找算命先生的算卦,据说外公那一摔,便是家里开始衰败的迹象。
  外公和外婆膝下有三个孩子,按照年龄,分别是我母亲,大舅舅和小舅舅。我母亲十五岁便辍了学,去当时的纺织厂的车间里工作。在纺织厂的车间里,遇到了工友,即我父亲李先生,然后谈了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十七岁就跟了我父亲,十九岁生下了我,李山南。年纪最小的小舅舅又出生的极晚,和我母亲足足差了十八岁,以至于在家境不错,风光一时的时候,只有大舅舅这个儿子沾了光,享受到了富贵。
  那个年代还没有富二代,官二代以及纨绔子弟,但是如今我想大舅舅当时应该算是当年鼎鼎有名的小款爷了。我见过大舅舅年轻时在虎丘游玩的照片,他留着当年风靡一时的爆炸头,穿着喇叭裤,站在虎丘塔下面,看上去帅气又多金。
  大舅舅这半辈子没什么作为,学历不高,专科上了一半因为带着人打群架被学校劝退。劝退之后,极其溺爱大舅舅的外婆又拿了钱给他开厂。大舅舅开过很多厂,例如玩具厂,糖果厂,台球俱乐部,但是由于他本人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挥金如土,使得以上企业均已倒闭。
  但是,我想他这半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就是在我四岁的时候,把我表弟白水北从街上抱回来了。
  大舅舅年轻的时候花过很多女人,但是,似乎就应了那句话,玩弄女人的男人最后还是会栽在女人手里。
  大舅妈是个长相妖艳的女人,对于她那双如狐狸一样俏媚上扬的眼睛,以及那张抹着红色口红的小嘴,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总得来说,大舅妈给人的印象就是,漂亮美丽,骨子里却透着妖气,惹人讨厌。
  大舅妈之前是在五星级酒店做服务员的,后来跟了大舅舅,以为自己是麻雀飞上枝头,当了凤凰,就辞去了工作,在家当阔太太。我还记得,第一次去参观他们家的时候,大舅妈随手把一瓶当年卖的极贵的太太口服液往盆栽里倒。但是,后来等大舅舅的厂子全部倒闭,她便和大舅舅一样,一直没有正式的工作,寄生在外婆家。
  外婆不喜欢大舅妈,一来,大舅妈不是个正经的女人,即便没了工作,整天还打扮妖艳,到舞厅里去,和一群陌生男子跳舞。二来,大舅妈生不出孩子。外婆和母亲说是大舅妈年轻时在外头乱搞,落下了病根,才生不出孩子,但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了。
  不过,就是因为大舅妈生不出孩子,大舅舅才把被人遗弃在路边的水北抱回家,全家人也接受了水北这样一个孩子。
  说说我表弟白水北吧。
  我表弟白水北,94年生,比我小四岁,属狗。我们均是生于凛冬,生日差了十五天,以至于小时候大人经常把我们俩的生日合在一个月的某一天里,全家聚在一起,其乐融融,为我们这对称为山南水北的兄弟庆生。
  当然,在我印象里,似乎在水北来到我们家,大舅一家出事前,全家齐聚一堂,欢声笑语的时候,也就在那几年和那几天。
  初见水北的时候,是个一月份的一个大雪天。母亲和父亲早早从车间下来班,骑着家里那辆小小的红色摩托车,载着一家三口,去外婆家吃火锅。我站在摩托车前面的踩板上,父亲坐着开车,母亲坐在车后,搂着父亲的腰,行驶在泥泞的马路上。
  外婆家离我家不远,而且因为去的频繁,以至于去外婆家的路,即便我闭上眼睛,也能清楚的记得。
  那天,到了外婆家以后,母亲便去厨房帮外婆准备晚餐,而父亲便和太爷爷,外公以及当时还在上学的小舅舅围在那个小小的电视机前,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我一个人蹲在院子里,拾起一根掉在地上的细小树枝,无聊的用树枝抽打那棵被白雪覆盖的矮树。
  貌似差不多是快吃晚饭的时候,外婆家门口的铁门被打开了,当时没有工作的大舅舅和大舅妈从人民商场回来,手里拎着几个购物袋,而大舅妈的手里抱着一个襁褓。
  我跑到大舅舅和大舅妈面前奶声奶气的叫了一声,但是那襁褓里的小东西似乎有些不高兴了,听到我的叫唤,便咿咿呀呀的叫了起来。
  这一声声啼叫,便惊动了我们全家人。
  待大舅舅和大舅妈把水北抱进屋,我跟着他们两进门的时候,全家人看着那个粉红色的襁褓,便愣住了。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
  当时穿着围裙,带着袖套的外婆手里端着一盘菜,看着大舅妈怀里的孩子,问道。
  “不知道,不过这孩子被丢在路口了,路口那么多车子,我和子清看这小家伙可怜,就抱回来了。”
  大舅妈说着,掂了掂手里那粉粉嫩嫩的白水北,眼里多了一丝宠爱。
  没有孩子的大舅妈还是保留着母性的,至少一开始的时候,她真的待水北很好,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对待。
  “还是赶紧放回去的好。”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外公叮嘱道。
  “爸,这大冬天的,这么冻人,孩子一个人被丢在外头怪可怜的,而且你看看这袋子里的奶粉和奶糕,一看就知道这孩子的爸妈是不要他了。”
  大舅舅说完,便将袋子里那些已经冻的硬掉的奶糕翻了出来,还翻出了几件小衣服,看起来是给孩子换洗用的。
  “这孩子来历不明不白的,子清啊,还是听你爸的话,送回去的好。”外婆劝道。
  向来喜欢和父母对着干的大舅舅摇了摇头,用手指勾了勾水北那圆润的小脸蛋,笑道:
  “爸,妈,爷爷,我想收养这孩子,你们也知道我和玉娥正好膝下无子。这肯定是老天爷赐给我的儿子。”
  那一刻,我觉得平日里总是使唤外公外婆,乐于搓麻打牌的大舅舅是善良温柔的。
  当外婆和外公想拒绝的时候,当时已经年至七十的太爷爷拄着拐杖,站了起来,然后吃力的抱着水北,道:“不然就成全孩子们算了。你瞧瞧这孩子长的多漂亮。”
  听到太爷爷那么说,还在襁褓里只有几个月大的水北眨着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面前那个和善的老爷爷,便笑了。
  这一笑,抚平了全家人皱着眉头,一个个都去逗这个长相可爱,全身雪白的小婴儿。
  毕竟,白白嫩嫩,浑身带着奶香的初生儿总是能讨得了大人的欢喜。
  “爷爷,给这孩子起个名字。”大舅舅白子清说道。
  太爷爷是全家最后文化的人,母亲那一辈的名字到我这一辈的名字,都是太爷爷取得。外公□□庭,母亲叫子玉,大舅叫子清,小舅叫子衿,都是极其文艺的名字。
  太爷爷抱着怀里的水北,又瞄上了站在角落里的我,便笑道:
  “家里已经有个山南了,不如就叫水北算了。山南水北,一辈子都是相互照应的兄弟。”
  对于水北这个名字,家里人都很满意,就像太爷爷说的,正好和我凑上一对。
  当所有人都聚集在水北身边的时候,只有椅子那么高的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母亲见我一脸疑惑,便把我抱了起来,然后指了指大舅妈怀里的那个襁褓,对我说:“山南啊,从今往后,那就是你的弟弟,水北。”
  闻言,我凑近一看,看到那那圆溜溜的大眼睛,那小小的鼻子,以及那粉粉嫩嫩的小嘴巴,心想,好了,我李山南也是有弟弟的人了。
  当然,太爷爷说的那句话我也一直都记在心里,山南水北,一辈子都是相互照应的兄弟。
  水北长的很水灵,小时候我母亲对他喜欢的不得了,因为她觉得水北就跟那女孩子都喜欢玩的瓷娃娃一样,眼睛又大,睫毛又长,可爱漂亮。但当时我觉得水北就是个长的像小娘鱼的小妖精,把全家人都迷走了,连本来最疼我的太爷爷都偏爱他。
  我觉得我是个很恶心的人,现在想想,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再被养父养母抛弃的人,给他多一点的爱,那又能怎么样呢?
  当我写完这一页,病房的门被推开了,母亲领着喜喜进入病房。似乎是见我今天气色不错,母亲脸上的表情也有些缓和。
  她走到床边将病房的窗帘拉开,带着蓝色口罩的我看到喜喜手里提着那个母亲专门去寺庙烧香用的袋子以及一束花,便问道:“妈,又要去庙里了吗?”
  “恩,要去寒山寺拜拜佛老爷,保佑你的病快好起来。”
  母亲说道,却掩饰不了她脸上的悲伤。
  我将手里的日记本合上,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喜喜手里那捧白色的香水百合,轻声喃喃道:“水北他最喜欢百合了。”
  “恩,妈妈也会替水北拜拜佛老爷的。”母亲说着。
  待母亲离开,我把黑色的绒线帽带在我那个没有头发的头顶上,穿上拖鞋,准备出去走走。由于住在比较特殊的病房,病房外面的走廊十分的冷清,只有几个医生和护士手里抱着笔记本,站在走廊的尽头说着悄悄话。
  住院半年,这边的医生和护士都待我很好,但是,身体是我自己,自己的身体情况我很清楚。
  走到走廊的尽头,推开移门,走到阳台上,小女孩秧秧还是站着,执着淡黄色的水壶,浇灌着这半年我和她在这个秘密基地养的多肉植物。穿着病号服的她见我来,便乐呵乐呵的跑了过来,扑进我怀里,和往常一样,叫我大哥哥。
  秧秧是我入院第二个月的时候认识的,胃癌晚期的我在入院的第一个月里十分的抑郁,不愿意和任何人沟通,直到第二个月,我遇到了这个像天使一样的孩子,才算是向人敞开心扉。
  “大哥哥,那颗虹之玉又长出新的的球球啦,快看。”
  秧秧拉着我,走到花盆前,看着那住小小的,红绿相间的虹之玉,兴奋的说道。
  生生不息,总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情。
  “恩,多亏秧秧每天都来给它浇水。”
  我蹲在秧秧的旁边,说着,拍了拍她的头。
  今天的天很蓝,风很清,迎面而来的风很舒服,就像水北那双冰凉的小手,拂过我的脸颊。
  秧秧埋着头用小铲子松着花盆里那黑色的土壤,玩的不亦乐乎,而我看着这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便指着那些多肉植物,突然有些正经的跟她说道:
  “秧秧,要是哥哥有一天走了,你能不能替哥哥好好照顾它们啊?”
  “哥哥要去哪儿?”秧秧依旧低头铲土。
  果然是小孩子,他们不会明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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