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们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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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们的罗曼史-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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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你为什么来我店里,让我给你找对象?」
  狐狸摇摇尾巴,很是无辜道:「不知道啊…那个人的…嗯,爱人……把符贴在我身上…就按照上面的气息,来找你了……」
  「就因为这?」
  「觉得,你的气息很熟悉嘛…」狐狸有些不耐,「快回去啦,人家的眼睛好酸。」
  「……你,什么时候能变成人形?」谢能问。
  狐狸想了想,丧气道:「可能还要好几个月吧…算了,最近也不想修炼了,就这样吧。当狐狸也挺好的。」
  「……你还准备找男朋友么?」
  狐狸沉默片刻,道:「不找了,这种事情,还是看缘分吧。」
  谢能觉得很胸闷,但随即又安慰自己——哎,我只是可怜这只狐狸罢了。在狐狸族不吃香,道行浅,没人爱,还被打断尾巴。
  可怜而已!
  谁会喜欢这么一只金刚芭比啊!
  一身肌肉还娘炮,想想都受不了!
  谁会!
  「你还好吧?」狐狸感觉到身边人的狂暴之气,问道。
  「嗯。没事。」谢能揉了把狐狸的脑袋,「走吧。」
  「道士道士,我们明天去看陀螺好不好?」
  「好。」
  「家里的洗衣液用完了么?」
  「这才多久,怎么可能用完。」
  「哦,那明天你想吃什么呀?」
  「随便。」
  「道士道士——」
  「闭嘴,吵死了你。」
  「哦。」
  ……
  「怎么不接着啰嗦了?」
  「你不让人家说嘛。」
  「……你现在可以说了。」
  「嗯啊,就是一会咱们回家之后啊……」
  月上梢头,灯火阑珊。
  无能大师带着他的狐狸,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道士和狐狸勾搭上 应该会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管他呢  心动惆怅纠结无措 那是他们的事。
  我们只需要知道 这是对奔向人兽杂交康庄大道的脱线组合…嗯 就是这样
  下个故事是清临 会交代完两个人事
  

  ☆、清临(上)

  这个故事应该从「‘诶?’房东举起自己的尾指,勾了勾,目光从茫然到不可置信,半响吐出一句,‘我擦……’」讲起,在启后之前,先来个承前。
  …………………
  清临是这条街,活得最久的。他不是人,也不是鬼,人世间飘荡几百年,仅能算是个‘存在’。
  他在这条街,住了很多年。他知道这条街的一切事。知道变态杀人狂每晚对男孩的折磨,知道无知少女在角落被欺辱,知道对面公寓的妓、女在吸毒,知道有人在房间歇斯底里哭泣,知道某家的少年刚开始爱恋,知道有谁终于求有所得。他知道那些开心幸福痛苦难过,他知道一切。
  每当他睁开眼,看向过往人群,他很轻易就能看到这个人的魂魄是什么颜色,知道这个人的今生前世,知道这个人的七世情缘就在前方三十米处,他们现在还未相识。三天又十二个小时零五分三十七秒之后,他们会一见钟情,因为一个偷东西的小偷。
  清临看得见,两人指间那若有若无的红线。他知道这两人,会成为伴侣还是冤家,是会牢牢
  把握那天定情缘,还是亲手扯断那命中红线——命中注定只是开始,往下的,事在人为。
  他什么都知道。
  但那些与他无关。
  他不过是生存在时光夹缝中的无聊看客。看遍世事沉浮悲欢离合,看遍生离死别爱恨情仇,看遍人生八苦,看遍一切。
  他是看客。
  也是见证。
  这个世界,万千变化,人终有一死,发枯白骨腐败,而清临,却会帮这个世界记得,在不知名的角落,有过多少伟大的小人物,和未被歌颂的爱情。
  当然,没有人要求他一定要记得什么。人间的大事有史官记,天上的大事有仙官记,就连妖魔鬼怪,也有各家的谱。
  清临当然不会去在意哪家的皇帝娶了哪个妃子,哪家的大臣和谁联姻,这些都是被史书写烂了的东西。
  他要记得的,偏偏是小门小户的小人物。‘东街的小秀才爱上了西街的小榜眼,俩人一同辞了官,去漠北开马场’,‘卖烧饼的张大爷每天悄悄往李屠夫家里塞烧饼,回家时,发现自家窗沿上多了块油纸包好的猪排骨’,‘戏园子里的小男旦,被恶霸赎回家整日欺凌,恶霸家的小少爷与小男旦日久生情,二人相约私奔,恶霸的家奴错把小少爷打死,小男旦跟着殉情’,神乎点的,还有‘王家小姐未出阁就大了肚子,惨遭火刑,垂死之际,突然雷雨大作,王小姐消失不见’(清临知道,施法的是丑蛟怪,明明与王小姐两情相悦,偏觉得自己配不上王小姐,差点就做了傻事),那些事,除了清临,没有人在意。
  清临记录这些小事,无非是想给人一个交代。这是他答应的。
  虽然这个人,压根想不起来这个约定。
  ……
  那些前生,他都记不太清了。
  他只记得两个人。临死前,一个男娃,给了他两个肉包子。一个路人,埋了他。
  他死那日,是个寒冬。大雪刚刚结束。他倒在某个小城的郊外荒野,浑身伤痕,血流满地,染红了四周的雪。那雪和着泥土和雪,脏的让人恶心,发出腥臭。他或许是个将军,或许是个护卫——他记不太清了,只知道,自己穿着盔甲,手上还握着残剑。
  他快死了。
  死了也好。他这个样子,没法去求救,大冷的天,也不会有人来遛弯。被人救的可能微乎其微,况且他这一身伤,华佗在世也救不活了。
  他躺在污雪中,等待死亡。可惜这时间太漫长,让他无端有些急躁。
  而且自己这一身脏烂,心里直难受。
  他很想记起很多东西,但却记不得。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谁。都说得喝了孟婆汤,才能忘记今生事,他忘得未免也太早了些。
  实在无聊。
  四周寂寥,连个逗趣的玩意都没有。哪怕有只猫狗老鼠的,也比孤自一人躺在这好。
  一片静逸,突然打远处想起了小娃娃的声音。
  那声音稚嫩,哼的歌也没个调子,小娃娃由远至近,边唱便跳,本已经路过这片地方,硬是又跑了回来。
  他这才看清这娃娃。棉衣破烂,蓬头垢面,看不出样貌,就是个小乞丐。
  小乞丐胆子大,竟不怕死人,三两步跑过来,仔细看了半响,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玩意放在死人手边。
  「我爷说,你这样的,都是饿死鬼。咱见着饿死鬼,得分点东西行个善,积阴德,免得自己以后也成饿死鬼。这是我偷的肉包子,给你个,投胎路上充饥用。」男娃说话利索的很,又觉不妥,皱着眉头想了好大一会,掏出第二个包子,「喏,再给你一个吧。」
  男娃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把怀里的包子全掏出来,挨个挨个的数,一共十个。这娃娃,得偷了一蒸笼。
  「两个不够的话…再给你个。」男娃把包子揣回怀里,又给了清临一个。
  「行啦,我走啦!」男娃站起身,拍拍身上的污雪,「你下辈子一定得投个大官,可别忘了小爷我!」
  尸体没法回答他。他想让这男娃,给自己擦擦脸,这脏的,实在难受的很。这三个包子,他是吃不得了。这男娃,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倘若他清临进了阴曹地府,能谋个一官半职,定然会为这男娃添一笔福禄。
  只是这男娃跑开十来步,又原路返回,看着地上那三个包子很是不舍,半响弓腰从地上捡起一个包子,说:「我还是给你两个罢,这一个包子,可是我一天的口粮咧。」
  「两个包子,够你上路了吧?」男娃没等到死人的回答,自顾自说,「那就当你够罢,肉包子可管饱!」
  男孩说罢,蹦蹦跳跳走了。
  他只觉好笑,他这半辈子,应当是没挨过饿的,对这肉包子,可是一点都爱不起来。
  寒冬腊月,昼短夜长,才傍晚,天就黑了下来。
  他依旧躺在那里。仰头看着寂寞星空。没有云,没有星辰。皑皑白雪衬得四周洁净发亮,若没死,应当喝杯小酒,才不辜负这雪夜。
  时间缓缓流逝,他正努力回忆这世间到底有什么好酒,突然身子一轻,竟然漂浮了起来。
  他浮在半空,动了动四肢,发现竟然没有半点僵硬疼痛,再一低头,透过自己的手掌,看见自己的尸体,依旧躺在那里。
  他咽了气。
  终于死了。
  他看着这具尸体,即便肮脏破败,依旧不减那股气势,若把脸上污血擦净,应当也是个英俊男子。他只觉得可惜。这么个身穿战甲的人,本应该是死在战场上的,却落得曝尸荒野的下场。
  他现在只是缕魂魄,等了又等,却不见有鬼差来勾魂。
  他应当是阳寿未尽,偏偏冤死在此,无人超度,只得成为孤魂野鬼一枚。
  不勾也罢。
  他索性坐在尸体旁,等着看,这尸体最终,能有个什么结局。
  做魂魄,还是很有趣味的。他在一旁时而坐时而飘,能随意穿过其他物体,也不用担心会惊扰到他人,唯一的不好,就是不能触碰。他想把那张脏脸擦干净,却始终碰不到。
  他在想,这具尸体,是会被野狗啃了,还是被人发现。发现的那个人,会是打更的更夫,还是早起的农夫,抑或哪家游玩的孩童,兴许明天还能见到那个给肉包子的男娃。
  被人发现之后,是会被好生安葬,还是被丢进乱葬岗。是有棺材入住,还是直接被烧成一把灰。
  这问题实在复杂,他又有些隐隐期盼。希望自己的尸体,能遇见个好心人。好歹,把他的脸给擦一下。若能换身干净衣物,更是再好不过了。
  冬日夜晚安静的很,一直都没有过路人。他看着尸体,没有什么能证明身份的物件。腰封里倒是有个挂坠,可惜他摸不着,没法翻出来看一眼。
  他想知道,自己是谁。
  ………………
  三更天,飘起了小雪。
  若真是下了半宿雪,大清早的,更鲜得有人出来了。即便有人出来,他被埋在雪里,也不会有人发现罢。一埋多年,再重见天日时,就只剩一把白骨了。
  没人会记得他的生平往事,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就仿佛白活一遭似的。
  正想着,远处有火光闪现。
  他足足等了半柱香,那火光才近了。来者是个公子,提着大灯笼,撑着把油伞,看衣着,莫约是小富之家。脸被冻得通红,不停哈着气,倒是一脸愉悦——这是哪家不安分的小公子,大半夜偷跑出来玩。
  小公子溜溜达达走着,不急不缓,这瞅瞅那看看,像是瞧什么新鲜玩意。还差三五米时,突然定在那里。
  「呀!」小公子一声轻呼,赶紧跑了过来,把灯笼轻轻放在一边,俯下身探尸体的鼻息。
  「死了……」小公子叹了口气,「真是没赶巧…早来那么一会,兴许就能救一条人命呐。」
  小公子没有害怕的意思,在原地想了想,起身在四周找了些枯树枝,掏出火折子,想打个火,只是这些树枝浸了水,死活烧不着。小公子只得把树枝铺平,一屁股坐上去,念叨着:「棉衣湿了可就不好了,多冷呀。」
  「我平日最爱看鬼怪异志,心知惨死路边的人,都没得好轮回。帮你一把,也算积德。兄
  台,咱俩相聚在此,也算有缘,我就在这守你一夜,明早再送你一程。哎,可惜。」小公子托着下巴叹,「可惜可惜。」
  小公子不知道,尸体的主人,正在一旁坐着。他坐在一边,一直看着这小公子的一举一动,只觉得有意思,但不知道这小公子在可惜什么。
  小公子从包袱里掏出个酒囊,拿掉塞子,很不舍得似得抿了一口。
  「这可是我姐姐的女儿红,说是姐姐出生那年,爹埋在桂花树下的。我实在馋得紧,就趁爹不注意,挖了一坛出来,只剩这点了。倘若兄台你……还是不用了,外人喝了我姐姐的女儿红,可是要娶我姐姐的。」
  他在一旁,看这小公子,馋得像只讨骨头的狗儿,那眉眼与笑,透着灵气。
  「偷了姐姐的酒,被爹知道,无非是骂我一顿。这次偷跑,估摸着回去后,得被爹爹打一顿。」小公子很是苦闷。
  喝了酒,暖了身,这小公子开始唠叨起来,十足十的话篓子。
  一旁的鬼魂听了个十成十。真是啰嗦。他听了好大一会,才找到重点。
  这话篓子被爹娘逼着去考大官,他不想考,偏偏想当个手持长剑游走天地间的白衣侠客。这被爹爹压着去京城,临近了,才趁着半夜偷跑出来。
  「像兄台这般人物,才应当是大官吧。可惜,死前是这般光景。我嘛,就想纵情天地间,当个蚂蚱老鼠,也比现在强。只希望兄台你,早日投胎,不再受轮回之苦。」
  小崽子。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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