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髅兵的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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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兵的后宫-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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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的灵魂深处发出一声惊呼:“烈火!”



第四十七章 烈火重生



烈火——雷在攻击第一个骷髅领主曼西特拉达的时候收服的第一个黄金骷髅战士。



一直以来雷都让烈火担任自己的副领主,伴随着雷的势力增加,烈火的能力也在快速成长中,他不仅吸收了大量的誓言之火,而且自己也正在从中级黄金骷髅向高级黄金骷髅进化。



相对于其他骷髅来说,烈火的智商明显高出许多。当烈火看到猜霸锐不可当的时候,并没有听从雷的命令舍生忘死的往上扑,而是提前埋伏在了石头堡垒的长茅丛林中。当猜霸扑向雷的时候,烈火抓住时机,一举钻进了猜霸的胸膛。



骷髅的骨头本身并不会移动,如果想让骨头动起来,就必须注入灵魂的能量,而灵魂能量的唯一通道,就是颈椎骨。



烈火双手死死的抓住猜霸的颈椎骨,阻断了大量灵魂能量的穿透,猜霸庞大的身躯失去动力,身体为之一顿,“轰隆”一声撞在石头堡垒周围的长茅上。



石头长茅长四五米,直径十多厘米,四五根长茅穿过猜霸胸腔稀疏的肋骨,把猜霸和烈火死死的钉在了一起。



猜霸勃然大怒,发出一声无声的怒吼,身体用力一挣,石头长茅纷纷折断,烈火的脊柱骨也被碾碎了。



猜霸的身体轰然倒塌,从石头堡垒上面掉下来。正当猜霸准备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上百个黄金骷髅和黑武士却蜂拥而至,他们舍弃了手中的武器,纷纷用双手死死抱住猜霸身体的一部分。



猜霸虽然力大无比,但是他的颈椎骨却被烈火抓住了,得不到能量补充的身体再也不复昔日的威猛,竟然被上百个骷髅战士牢牢的压住了。



“雷暴,你卑鄙!”猜霸艰难的抬起头颅,一口咬断了一个黄金骷髅的手臂。



寒光闪亮,一阵金属交戈的丁丁当当的声音,雷的双手大剑连续十余次劈在猜霸的脖子上。



猜霸的脖子是坚硬的,似乎不亚于雷的钻石头颅,但是在雷强有力的持续攻击下,第三和第四块颈椎骨之间还是出现了裂缝。



雷丢掉双手剑,和布伦特一起用力,“喀嚓”一声扭断了猜霸的脖子。



没有头颅的大象不如一支脆弱的蚂蚁,而只剩下头颅的骷髅大领主,还没有一个普通骷髅厉害。



虽然骷髅的颈椎骨折断并不能导致骷髅直接死亡,但是猜霸却知道他的一生算是完了,在雷的手中,猜霸的头颅发出一阵绝望的哀号!



雷左手托着猜霸的头颅,右手连续在头颅上指指点点,一条条湛蓝色的灵魂丝线迅速缠绕,把猜霸的头颅像包粽子一般包裹起来。



这是一个灵魂束缚魔法,是雷从拉法兰的记忆系统中搜寻到的,专门为了对付猜霸的灵魂之心。



猜霸被彻底封印在骷髅头颅内部,他的呐喊声传不出来,他的灵魂能量也无法传出来,他失去了对骷髅军团的灵魂控制。



战斗在这一刻中止了,猜霸的军队因为接不到猜霸的命令,一下子茫然不知所措了起来,如同退潮一般,开始在旷野上四散奔逃。



“主人真是太神勇了!”战斗结束,穆法沙不知道从哪个藏身的地方钻了出来:“主人竟然在三秒钟之内连续砍出了十七剑,而且每一剑都砍在同一个地方,就是人类的大剑师也做不到啊!”



险胜,绝对是险胜,其中还有很大的侥幸成分!



雷过于相信布玛的记忆,认为猜霸虽然悍勇,但是绝对打不过上千个黄金骷髅。但是雷万万没有想到,结合了死神镰刀,猜霸的实力增加了至少好几倍。如果不是烈火冒死扑上去的话,猜霸真有可能冲到雷面前。



猜霸冲上土城,到最后被杀,前后只不过三四分钟。但是他凭借一把死神镰刀一路杀过来,如入无人之境,七八十米的距离竟然斩杀了二十四个黄金骷髅和四个黑武士。



好强大的死神镰刀,好可怕的猜霸!



雷把猜霸的头颅挂在腰间,然后伏下身去,察看在猜霸胸腔内已经不能动弹的黄金骷髅烈火。



烈火受到重创,腰椎以下的部分全部破碎,肋骨也折断了十三根。然而即便是这样,烈火直到现在还死死的抓住猜霸的颈椎骨。



“主人。”烈火的声音很虚弱:“我……快不行了!求您……不要吞噬我!”



这就是不死生物之间的法则,他们虽然有的时候会并肩战斗,但是却没有丝毫战斗友谊。一旦受到重创,他的战友们会毫不犹豫的吞噬他的灵魂之心。



然而这一次,雷却不准备这样做。烈火刚才挽救了整个战局,雷的心中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叫做感激的情绪。



雷看了看烈火,又看了看猜霸的身体,突然伸出双手把烈火从猜霸的胸腔中拽出来,用力扭断了烈火的脖子。



“主……主人!”烈火以为雷要吞噬他,声音绝望而又恐惧。



然而烈火的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感觉到一股庞大的灵魂能量从雷的双手中传来,烈火受到重创十分虚弱的灵魂之心得到了能量的补充,迅速恢复到鼎盛时期,甚至还有所增强。



雷把烈火的头颅安放到猜霸的脖子上,释放了一道修复术,沉声说道:“站起来,让我看看你能不能控制这个身体。”



“这是给我的吗?”一声惊喜的欢呼,烈火催动灵魂能量,猛然跳了起来。



庞大的巨人的骨骸,却有一个小的不成比例的头颅,样子虽然很滑稽,但是烈火却成功的控制了猜霸的身体,他终于又变成一个强大的黄金骷髅了。



“等我用完猜霸的灵魂之心,这颗头颅也送给你。”雷拍了拍腰间的巨大头颅,顺手检起猜霸的死神镰刀。



死神镰刀的刀柄长七米多,拥有一个长达两米五的镰刀,重量足有三百公斤,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雷的手刚刚接触到镰刀的刀柄,就立刻感应到了一股庞大五匹的力量,并且从镰刀内传来一阵狂躁的情绪。



雷感应得到,在这把镰刀内存在着数不清的灵魂信息,那些都是曾经被镰刀杀死的不死生物遗留下来的。他们的灵魂虽然泯灭了,但是他们的灵魂烙印却留在了镰刀上。无数灵魂烙印交织在一起,就如同赋予了这把镰刀生命一样。



死神镰刀,骷髅的终极武器,雷终于拥有了。



雷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高举镰刀,用力向石头堡垒上劈去。



“咔嚓”一声巨响,碎裂的不是石头,竟然是这把强大的死神镰刀!



在猜霸手中可以劈碎城墙的死神镰刀,拿在雷的手中竟然如同普通的骨头一样脆弱不堪,它甚至没能在石头堡垒上留下一道浅痕!



强大的死神镰刀就这样碎裂成十七八段,而且这还不算,碎裂的镰刀残片迅速从暗黑变成灰白,一阵风吹过,居然飘散的无影无踪了!



这是怎么了?



“死神镰刀是骷髅的至尊武器,每一把死神镰刀都是拥有生命的。”几块石头自动挪开,藏在堡垒内部的布玛慢悠悠的走出来。



布玛虽然躲进了石头堡垒,但是却用魔法在堡垒外面留下了一个偷窥之眼,时刻关注着外面的战况。猜霸已经被击败,布玛也适时候出现了。



布玛捧起一捧死神镰刀留下来的灰烬,不无惋惜的说道:“死神镰刀是进化而来的武器,因此是拥有生命的,一把镰刀只能有一个主人,当第二个主人使用它的时候,它就会自动毁灭。”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这样一把镰刀?”雷实在是太渴望拥有一把自己的死神镰刀了。



“你……”布玛看了看雷:“当你进化成高级白金骷髅,或者灵魂之心再强大一倍的话,估计就可以进化出死神镰刀了。”



原来还有一段很长的道路要走,雷虽然心中焦急,但是他知道急是没有用的,他只有抓紧时间赶快增加实力才是唯一重要的事情。



“你击败了猜霸,只要把猜霸的灵魂之心奉献给大领主胡佛,你就会得到一段时间的安宁时期,可以好好修炼了。”



布玛的本意并不是希望雷安宁,而是希望雷能够活下来。一颗强大的灵魂之心足可以让胡佛满足一百年,而在这一百年当中如果雷的签约主人把雷召唤到人类世界去,他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如果一百年之内雷不能被召唤,那雷的签约主人或许已经老死了,布玛就会利用在签订契约时候留下来的后门,主动和雷解除契约。



至于雷以后的死活,布玛根本不必关心。



“在见到胡佛之前,我首先要接受猜霸的传承之火。”雷下达了命令,数百万骷髅大军再次开始移动。



“你不能这样做。猜霸的灵魂之心并不能令胡佛完全满足,数百万骷髅的灵魂献祭才是胡佛最想得到的东西,如果你接受了传承之火,很可能会激怒胡佛。到时候,你拿什么抵御强大的胡佛?”布玛慌忙拦阻雷:“更何况以你现在的实力,不足以承受大领主传承之火的洗炼,你进去之后不但不会得到传承之火的记忆,你很可能会被传承之火炼化。”



第四十八章 女骷髅



传承之火是一种纯粹的能量体,不是任何一个不死生物都能承受得了的,否则的话遗弃之地内就不会有那么多荒废了的古墓了。



雷吞并了几十个小的骷髅领地,吸收了几十团小的传承之火之才拥有了现在的实力,而并非一下子跃升到和猜霸实力相当的水平。



猜霸和雷不同,猜霸本来就是一个大领主,他古墓内存在着的是一团大领主的传承之火,不是此刻的雷所能承受得了的。



这一切雷都知道,他也曾经考虑过等到自己实力增加一些之后,再去接受猜霸的传承之火。



但是一团大领主的传承之火,就代表着更丰富的遗弃之地历史的纪录,以及数以百万计的灵魂献祭,让雷就此放弃,的确有点舍不得。



布玛看到雷在犹豫,劝解道:“以你现在的实力,再吞并几十个骷髅领地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但是不要太多,如果太多的话,大领主泰蒙就会攻击你。猜霸的厉害你见识到了,幸运不会永远跟随你,你不可能击败泰蒙的。”



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不死生物的活动确有一定规律性。



骷髅之间可以有战斗,领主之间可以有战争,但是却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否则的话更强大的领主会出来干预。



甚至,在不死君王之间的战争也不能无限制的扩大,否则的话会引出天界巡狩者,给遗弃之地降下不可估量的灾难。



“真的毫无办法了吗?”事实上雷已经产生了怀疑。



一个猜霸就如此厉害,在自己埋伏重兵的高台上如入无人之境,如果今天雷的运气稍微差一点的话,失败的将会是雷,而不是猜霸。



那么,按照以前布玛设定的计划,雷即便是把一千多个黄金骷髅和两百多个黑武士全部集中在胡佛身边,再加上布玛的帮助,真的能够击败胡佛吗?



布玛看出了雷的担忧,解释道:“胡佛是一个身材十分矮小的骷髅领主,比你还矮一头,他虽然也有一把死神镰刀,但是却只有三米多长。胡佛之所以成为这一区域最大的骷髅领主,仅仅是因为他控制的领地面积具有压倒性优势。我相信,击败胡佛比击败猜霸要容易得多。但是泰蒙就不一样了,我曾经看到过泰蒙战斗,他的实力绝对比猜霸强大好几倍。”



“身材矮小,战斗力没有泰蒙强大,怎么可能成为这一带最强大的领主呢?”雷对布玛的解释持怀疑态度。



“很简单,因为胡佛是一个女性骷髅。”布玛说出了一个雷不知道的名词。



“女性骷髅?”雷更迷惑了:“骷髅也分男女吗?”



雷已经拥有了丰富的知识,他知道在人类世界几乎所有的生物都是有性别的,人类分男女,动物分雌雄,可是骷髅也有男女吗?



雷接触过的骷髅千千万万,最完整的拥有二百零六块骨头,最残破的只有八九十块骨头,可是无论完整还是残破,他们不一样的只是骨头的大小和多少,结构却是相同的,怎么看也不能分出男和女来。



“这……”布玛很尴尬,不知道怎样回答雷:“这种情况很特殊,不是一两句话能够解释清楚的。如果你对人类世界有所了解的话,你就会明白一个道理,凡是作为女人,总是会受到一定照顾的。特别是美丽的女人,越美丽,受到的照顾就越多。嘿嘿,将来等你到了人类世界,你就会明白了。不过请你相信一点,这个胡佛并不可怕,我们有很大的机会击败她。”



布玛耽心雷听不懂,但是雷却懂了。



在拉法兰的记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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