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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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的朋友们-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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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天往上托了托怀里的小六,好让刘佩佩更清楚的看到它,说道:“它是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名字叫小六,我已经养了它十几天了。”
    “我看看。”张华文也凑了过来,看了看小六后说道:“哪里捡的啊这狗,看起来好像是纯种的京巴呢,现在买一只好点的起码都要小一万呢!”
    “真的假的啊,张老师,你懂不懂狗啊,谁好端端的把小一万扔垃圾堆里去啊!”刘佩佩说道。
    “小六长的不好,他们不要的。”天天说道,一手抓着小六的颈皮把它拎起来一点,给几人看它的肚子,“小六长了六条腿,别人都说它是怪物。但是爷爷说它只是有点残疾而已,不是怪物。”
    小六被拎起来就把肉呼呼的肚子露了出来,果然在腹部中间多了两只腿,和正常的前肢一模一样,看起来特别的怪异。
    罗之夏走到天天边上,盯着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呜呜叫着卖萌的小六看了一眼,小六的大杏仁样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更水灵了,看起来简直可怜极了,满脸都是我很无辜别伤害我的意思。罗之夏真没想到出来逛个街就能遇到这么稀少的妖怪呢。
    这种样子长的像是有六条腿的小狗的妖怪其实是一种吉兽,在古代很受皇宫贵族们的喜欢,因为它们经常会发出“从从,从从”的叫声,还被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从从。从从的大小还有模样都和哈巴狗差不多,那些皇宫贵族们最喜欢把它带在身边,特别是在唐朝的时候,那时人们的服饰风格偏向华丽张扬,衣袖尤其的大,很多皇宫贵族就会把从从塞在袖袋里随身带着,期望能够随时得到好运。
    现在像这种吉兽已经非常少见了,不过就算是吉兽也是妖怪,也是有妖力的,所以罗之夏看着小六隐含深意的说道:“小六,你可一定要乖啊!”
    小六冲着罗之夏呜呜叫了两声,似乎为了保证自己一定会很乖,甚至还点了点小脑袋。

  ☆、第九章

四人边吃边聊,等到进理发店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多小时以后了,之前坐在店里的客人基本都已经离开了,四人一进门就有一个理发师傅和刘佩佩打了个招呼,走上来问他们是要理发还是烫发。
    刘佩佩指了指罗之夏说道:“他什么都不做,我们三个都要理一下发。李奇,萍萍姐在不在,我想让她帮我卷一下头发。”
    “在的,萍萍姐在楼上休息,你们先去洗头,我去楼上帮你喊她下来。”叫李奇的理发师说着就上了旁边的一个小楼梯去找刘佩佩说的那个萍萍姐。
    正在给人剪头发的老板张百龄看到刘佩佩过来就分神和她打了个招呼,笑着说道:“佩佩小美女,你有一个多月没来我们这里了,今天终于想起我们来了!”
    “鸟叔你又不是不知道每逢放寒暑假就是我们这些做高中老师最累的时候,为了给那些孩子临时抱抱佛脚,我这一个多月都在加夜班批作业,手都要断掉了。你看我的脸是不是很憔悴?”刘佩佩十分熟络的对张百龄抱怨道。
    张百龄听了认真的看了看刘佩佩的圆乎乎的脸,点点头说道:“脸色是有点差,还有一点黑眼圈,放假了你可要多睡几次美容觉才行。”
    张百龄的名字和百灵同音,所以别人就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做鸟叔,虽然听起来和那个整天跳着骑马舞,模样最好只能用呆萌来形容的棒子国大叔一样,但是张百龄实际上相貌十分的文雅俊俏,拿着剪刀理发的架势比起那些拿着毛笔舞文弄墨的文人也不遑多让。而且他明明都是三四十的人了,看起来却和二三十的人一样年轻,还穿着一套英伦风的衣服,简直帅的不得了。刘佩佩被她一看,脸就有些红,连忙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扭过头去给张百龄介绍罗之夏三人。
    罗之夏随便点了点头,眼睛就看向了刚才那个李奇上去的楼梯。站在理发店外面的时候他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但是走进来之后他就闻到了这家店里有一种绝不该在普通人的地方存在的古怪气味,虽然这种气味混杂在烫染发剂发出的刺激气味以及各类洗护发用品的香味里头变得非常的稀薄,但是罗之夏对这种味道十分熟悉,所以绝对不会出错。
    刘佩佩见罗之夏不说话,就把他领到了一边的沙发那坐下,又塞了一本杂志到罗之夏的手里,说道:“罗老师就坐在这边等一等吧,我们很快的,保证半小时搞定。我给你倒杯茶,这边的花茶也是很不错的。”
    “刘老师不用忙,我坐着看会儿杂志就好。”罗之夏说道。
    “我把你带到这来,总不能让你干等着吧!”刘佩佩十分自来熟的开了角落的冰箱,从里面拿了一些干花给罗之夏简单的泡了一杯茶。
    孙萍萍是一个苗族姑娘,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贵州山区里一个小小的苗族村落中,她父母早亡,但是爷爷是村子里的大巫,奶奶是村里的药师,都十分的受人尊敬,所以在那个小村中她的生活还算是如意。孙萍萍一直以为自己会和村里其他的女孩子一样平平淡淡的过完一辈子,但是在她二十岁那年一切全都变了。
    近年来各地旅游业开发的越来越好,许多保留着古老历史文化风俗的地方都十分的吸引游客,在三年前孙萍萍住的小山村也被当地开发成了一个旅游场所,每个月都要接到十来个旅游团。因为大山里出入困难,所以每次旅游团的人都会在村里住上一两天,把周围的山谷都逛了一遍才会离开。
    孙萍萍记得那时十月的最后一天,她的爷爷奶奶去隔壁村庄看望生病的亲戚,她一个人白天在村里组织的织布房里织了一天的布,傍晚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的柴火不够了,就去村外的树林里头捡了一些干柴。等她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她想快点回家,就走了一条小路,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三个喝醉的游客。那三个男人说自己迷路了,问她回旅馆的路怎么走,孙萍萍好心的想要带他们出去,没想到走了几步那三个人就捂住她的嘴把她拖进了边上的玉米田里。
    孙萍萍拼命的挣扎,但那三个人却死死的把她按在地上,并且撕开了她的衣服。孙萍萍为了挣脱用力的咬了一口那只捂着她嘴巴的手,她想要呼救,但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被另一个人狠狠的在脑袋上打了一拳,打的她头晕目眩,根本再无力反抗。孙萍萍当时真的要绝望了,这条小路就算是在白天走的人也不多,更何况是傍晚,每个人都在家里吃晚饭,没有人会来救他的。
    孙萍萍很快就感觉到自己的裤子被撕掉了,她感觉到有几只手开始开始抚摸她的大腿,她的心里涌上一阵阵的怒火,恨不得杀了这三个畜生,她觉得自己浑身都被怒火燃烧了,烧的她浑身开始发烫,意识开始模糊,昏迷之前她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一定要杀了这三个畜生。
    等孙萍萍清醒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她安稳的躺在自己的床上,穿着自己的睡衣,看不出一点被伤害的痕迹。一开始她以为刚才那一切只是自己做的一个噩梦,但是很快她就看到了床下堆着自己白天时穿的衣服,那几件衣服已经被完全扯破了,上面还沾满了鲜血。孙萍萍害怕极了,缩在床脚不停的发着抖,睁着眼睛一直到第二天她的爷爷奶奶从隔壁村回来。
    孙爷爷孙奶奶回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警察过来给田里的那三个人收尸,孙奶奶看到死相凄惨浑身都是野兽抓痕的三具尸体脸色一僵,拉着孙爷爷就往家跑。等到孙奶奶回到家看到那几件沾满了鲜血的衣服还有吓得脸色惨白的孙萍萍时立刻大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让孙爷爷去灶里点火,然后拿了火钳小心的把那两件衣服塞进了灶里头烧了。
    后来孙萍萍才知道自己原来并不是真正的人,而是一只狐狸精,她的奶奶原本是她爷爷从山里捡来的媳妇,她不是人,而是一只山里修炼成精的狐狸,因为一百多年来都是一个人待在山中,觉得太寂寞了所以变成了人的模样故意让孙爷爷捡到了,并且嫁进了孙爷爷家里做起了普通的妇人。
    孙萍萍有四分之一狐狸精的血统,她应该算是一只混血半妖,因为孙奶奶本身的法力并不高,所以孙萍萍还有她的爸爸在出身之后都没有表现出过任何特别的地方,孙奶奶本来以为孙萍萍一辈子都会和普通人一样,但是现在却出了这样的事情,激发了她的妖怪血统。
    警方最后把案子定论为一起意外的野兽伤人事件,完全没有和孙萍萍联系起来,但是孙萍萍杀了三个人却是事实,即使她对这件事情没有一丝一毫的记忆,但是她依旧再也不能在村里待下去了。
    孙萍萍出来打工,可是她从未到过大城市,没有学历没有工作经历,而且性格单纯,所以第一份工作就被人骗了,替人白干了两个月的活还一分钱都没有赚到。后来她又陆陆续续找了几分工作,但是除了长相以外她没有任何资本,不想堕落就只有做最苦最累最赚不到钱的工作,她在城里待了两年,感受遍了各种辛酸,直到她来到张百龄的理发店打工,才第一次感受到温暖。
    张百龄是个好男人,他的妻子去世十多年他一直没有续弦,他认识孙萍萍三个月后就开始追求她,孙萍萍知道张百龄的年纪比她大上十几岁,他们两个人并不合适,而且她还不是真正的人类,但是她根本无法抵抗自己的感情。她已经厌倦了一个人去抵抗三年前的噩梦,张百龄给了她安全感,所以她决定留下来,嫁给张百龄。
    这几天孙萍萍精神不太好,一有空就会上楼休息一下,李奇告诉她刘佩佩来做头发孙萍萍就打起精神下了楼。她穿着一条鹅黄色的丝质连衣裙,乌黑的齐腰长发披在背上,随着她走动的姿势轻轻的甩动,看起来特别的美,她看到刘佩佩就笑着说道:“佩佩,你可好久没来了啊,今天做什么?”
    “晚上我们学校的老师有一个聚会,萍萍姐你帮我做个□□的卷发吧!”刘佩佩扯了扯自己的头发说道。
    “好啊,那要不要做个面膜,今天还剩下一份。”孙萍萍说道,一边往罗之夏和刘佩佩这边走了过来,不过在她走到离罗之夏十步远的地方时却突然停下了脚步,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孙萍萍慢慢看向罗之夏,然后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表情露出了一点恐惧。
    孙萍萍很害怕,她没有想到自己会遇到一个灵力这么高强的人,现在一般有真本事的不是隐世就是在为政府效力,基本不会随便在大街上晃荡,她来了三年都没有碰到一个有灵力的,结果今天第一次碰到就撞到了罗之夏。
    如果孙萍萍的法力再高上一点的话大概在楼上的时候就能感觉到罗之夏的气息了,可惜她的法力太弱了,竟然直到走到罗之夏面前的时候才发现异样。孙萍萍很想逃跑,她害怕被罗之夏捉起来,但是现在明显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她断定罗之夏是不会在这么多普通人面前施法的,所以最后还是压抑了自己心里的恐惧,如同往常一样开始调面膜。

  ☆、第十章

在看到孙萍萍的第一眼时罗之夏就发现了这个女人不简单,孙萍萍的身上围绕着一圈普通人看不见的稀薄雾气,像是一个屏障把她与周围环境隔离了开来。这种情况一般都出现在有明显到能让普通人感觉到的妖气的鬼怪身上,再结合孙萍萍那双狐狸眼,不难猜出这应该是一只法力不怎么样的狐仙,俗尘狐狸精。
    现代社会狐狸精这个词大概没有什么好的意思,但是在最初的时候狐狸精这个名字其实并没有一丝一毫贬低的意味,那仅仅是一个名字,狐狸变成的精怪所以叫做狐狸精,这花精的名字是一个道理。
    而且在最开始狐狸精的形象出现在人们神话故事里的时候,很多都是非常正面的,人们认为狐狸是大仙,并且象征着多子多孙,所以很多人都叫狐狸精为狐仙,以前还有崇拜狐狸的图腾部落和氏族。但是后来随着历史上出现了一些反面教材类型的狐狸精代表人物,最有名的就是封神榜中的苏妲己还有搜神记中的阿紫,狐狸精这个词就慢慢的变成了贬义词,弄得现在连狐狸精们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好东西了。
    从孙萍萍的法力能力来看她大概没活多少年,一开始接触的就是错误的思想,又被现在市面上那些所谓的天师道长之流给吓到了,所以一察觉到罗之夏有灵力就害怕的不得了,其实罗之夏并不想伤害她。
    而且就算孙萍萍遇到的不是罗之夏,也不必太害怕,如今的那些天师道长之类除了少数几个隐世的,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收了钱才会办事的,只有相当少一部分会把自己当做救世主遇到个妖魔鬼怪就要降妖除魔一番,那可比遇到隐士高人的几率还要小。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鬼怪们自己不作死,让人们不得不请人来消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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