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我们·春光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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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我们·春光乍现-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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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十分气愤并对这家医院感到非常失望,还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强烈要求再放一次——遭无理拒绝。
    小依开心的抱着我又哭又笑,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本来可以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悲剧,现在却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个滑稽的闹剧;本来,我即将成为一个英雄,现在却变了小丑……
    但我决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
    之后的日子里,每当身体出现任何不适、不爽、不正常的哪怕蛛丝马迹,我都从未放过。
    后来,小依陪我去〃复查〃了|乳腺癌、糖尿病、子宫积瘤……直到她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将近精神崩溃,我才忍痛批准她下岗。
    其实小依根本就不适合这份工作——她总是太投入……太投入了。
    那一次,柯一陪我去检查心脏病,结果发现他室性早博……
    非典时期,我主动去医院报道却被学校处分——说我有意煽动人心,破坏安定团结……MD,我当时哪还有这份心思?!
    再后来的禽流感……
    每一次我都会感到很痛苦——为什么总是失败呢?——虽说每一次我也会因为要命怕得要命,可每当悲剧变成闹剧,伟大变作可笑的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还不如死掉算的啦!!
    〃你看这个死丫头,又在那发呆,你说她是不是脑子有毛病?!真是气死人来!〃
    〃有你这样当妈的么?说自己的孩子有毛病?!〃
    〃怎么啦?我看她就是有点遗传你!〃
    〃你……〃
    天!他们还在那我开涮?幸好我定力了得,仍旧不动声色,胡思乱想我自己的不跟他们掺和——直到我闻问到了红烧头的味道。我已经两个多星期没开荤了。
    是的,我没得白血病,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得,更可悲的是除了好晕易吐之外我身体ber棒吃嘛嘛香……
    〃你急着去跳井啊?没见过肉啊?——慢点吃!怎么就是不听话!〃
    ……
    〃都说你多少次啦?!吃饭的时候别喝那么多水!消化不良!你猪脑子啊记不住!〃
    ……
    〃哎呀!死丫头!谁虐待你啊?!掉桌子上的还吃?!——真不知道你是不是我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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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仍旧大口吃肉。
那些花儿,那些朋友 毛巾の蛋包饭:《爱你不需要哈根达斯》(1)
    当哈根达斯的广告做得铺天盖地的时候,小米说我做梦都在念苏普的名字。
    〃'苏普,咱们一块去吃哈根达斯吧,'这样没骨气的话,你放在心里就好了。不管你有多么喜欢他,也一定要把矜持进行到底,懂吗?〃
    小米以她多年来研究了上千本言情小说的经验对我面授机宜。
    可是,难道矜持就是拿着《经济学原理》傻不啦叽地坐在篮球场上晒太阳吗?37度的高温不仅把我晒成了黑炭,而且随时都有休克的危险。
    〃哎哟,这样才能让他注意到你的与众不同,特立独行啊!想想看你憧憬的爱情,像哈根达斯一样甜蜜的爱情……〃
    是啊,我所期待的爱情,不就是能跟系篮球队里最高最帅的苏普一起分享一杯甜蜜的哈根达斯吗?
    那天必然要阳光灿烂要有微风轻轻吹动,我必定要穿那条红底缀着小白碎花的裙子让蕾丝轻轻荡在我的膝头,然后我们一起把小勺放在一个杯里搅动的冰水四溅。他也许会吻我,那么唇齿间也会是冰淇淋那样清冽而甜蜜的味道――天哪,光想到这些我的心都要融化了!
    可是莫霄彻底地摧毁了我的计划。
    莫霄是我青梅竹马的哥们。所谓〃青梅煮马〃,不外乎是一起把隔壁李奶奶家还没熟的梅子摘了个精光,或者是把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的玩具马扔到玩家家酒的锅里可劲煮。用我妈的话来说,小学三年级之前,我们甚至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越长大了两人却越别扭。他嘲笑我没有女人味,我鄙视他不够有型,最可气的是他明知道我最爱吃冰淇淋,当我指着哈根达斯的广告牌冲他大声嚷嚷,他却轻蔑地对我说:〃看见上面写着什么吗?爱她,就带她去吃哈根达斯。你呀,还不够这个资格。〃
    他的下场是给我记了一个月的高数笔记,才换回我的好脸相迎。
    周末一大早,莫霄就打来电话,要我去帮他当拉拉队。切!他以为他是谁,如果他不是苏普的队友,如果苏普不是也要上战场,他以为我会去吗?
    为此我准备了最隆重的行头,穿上小碎花裙子,再扎个现在最最流行的田园风格小麻花辫,小米说我看起来简直像瑞丽可爱先锋里的美少女,这让我更加一步三扭地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走完原本只需要十分钟的路程。
    然而还没来得及向苏普送出我十万伏的电压――因为他一直低着头在酷酷的擦汗――莫霄已经用看精神病患者的表情向我大叫:〃林小淇,我没有看错吧,你今天居然穿了裙子?你还绑了辫子?你以为……你今天是来试镜女主角的吗?〃
    我傻呼呼地一头雾水:〃什么女主角?〃
    莫霄笑得简直要飞上天去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啊!〃
    在全场的哄笑声中,苏普终于抬头傲慢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令我身坠冰窟,也顾不上脚上高达五公分的高跟鞋,一路像翻跟头一样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宿舍。
    莫霄也许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确是有些过火了。
    于是他开始每天托同宿舍的小米,给我捎一杯冰淇淋。他知道我从小就喜欢吃冰的东西,冬天两只手都长满了冻疮还要去揪稻草棒上的冰糖葫芦,夏天见了冰淇淋永远不会要命。可这次我当然不能让他那么地趁心如意。于是我一边嚼着和路雪,明治,意大利咖啡杯,一边偷偷趴在阳台看楼上的小米对着莫霄无奈地说:〃没办法,她又给扔了。〃看着莫霄一脸挫败地走回去,我心里别提有多美了。凭几杯冰淇淋就想抚平我饱受创伤的心灵?没那么容易!
    还是小米的话比较安慰人。她也坚决认为我这次遭受到了奇耻大辱,所谓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所以经过这么一件堪称史上最悲惨连天都会下红雨的冤案之后,前方一定会有巨大的惊喜在等着我的。
    我只是没想到,惊喜会来得这样快。
    那天我是照例去图书馆,翻翻上次被人借走的铁血大旗传还回来没有,结果同时伸出手握住书架上那本古龙小说的,居然是苏普。
    我花了5秒钟的时候审视了自己身上那剪了无数个洞的破牛仔裤,和画着光屁股卡通小猪的廉价T恤,简直想一头撞死。或者如果我跟他同时握住的是一本红楼梦,或者是席慕容诗选,那也能展示出在我粗犷或者幼稚的外表下还有一颗纤细的心灵啊!于是我只好低着头,下了一个痛并心碎着的决定:转身立马走人。就当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他这号人,尽管我已经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昼出夜伏在他训练的操场上,两人有无数次的遥遥相望。
    可是苏普却微笑着准确地叫出了我的名字,脸上的酒窝简直让我头晕目眩:〃林小淇,原来你也在这里。〃
    后来据小米说,这是一个叫张爱玲的女作家毕生无数精华作品中最精华的一句,它揭示了人性的缘份是多么的不可预知。我对这句话简直头如捣葱,谁能想到我顶着37度的大太阳在篮球架下等的简直要虚脱也换不来他的一瞥,倒因为一本古龙的小说跟他坐到一起吃冰淇淋――虽然是两杯而不是一杯,可是这足以让我的心脏兴奋得停止跳动了。
    苏普深情款款的表白跟他酷酷的外表完全不相称,如果他不是在从事篮球这样很有前途的职业我一定会劝他去应征琼瑶阿姨电视剧的男主角。
    〃其实我注意你很久了。你经常在篮球架下看着书吃着冰淇淋。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女孩子像你这么爱吃冰淇淋,而且吃的样子那么心满意足,好像中了头号彩票。我的妹妹,比你还小一岁,可她总是怕发胖。我不喜欢那么矫情的女孩子。以前也有很多女孩子,她们到操场边来看我打篮球,拼命地向我打招呼,可是你从来也不瞄我一眼,所以我总想……你一定不是来看我的。〃
    原来没经过实践检查的道理果然有出错的地方,我咬着牙又把小米念了上百遍。如果不是她所谓的矜持,估计我这会都能和苏普坐上热气球环游世界八十天了。
    〃所以钟小淇,这个周末我打完球以后,还能来找你吃冰淇淋吗?〃


    〃当然能!〃我简直要乐的说不出话了,感觉就像一个世界上最大号的冰淇淋从天而降那么痛快淋漓。
    我像踩着云朵一样轻飘飘地爬回宿舍,却诡异地看到小米抱着一团棉被呆呆地坐在宿舍。我慌了手脚:〃小米你没事吧?大热天还盖棉被,你打摆子啦?〃
    小米把棉被掀开,里面居然是个装满了冰淇淋的大塑料盒子。我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行不行,要我跟你一起去操场上卖冰淇淋赚外快,这也太丢人现眼了。〃小米的表情简直像在吐血:〃林小淇,你的脑子里成天除了冰淇淋还能想到什么?哪,这是莫霄给你的信,你自己看吧?〃
    真是奇怪,都那么熟了,还写什么信啊。我咕哝着摊开那写得满满的信纸,那是最熟悉的莫氏字体,因为用它写成的各种纸条常常会出现在我的书包里,内容不外乎是〃明天要下雨记得带伞〃或者是〃冬天马上到了别再穿你那破牛仔裤了,漏风!〃之类的天气预报。
    小淇:
    还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你咬着五分钱的绿豆棒冰对我说,长大了要当我的新娘,因为我答应你天天会给你买冰吃。可是当你穿着那么漂亮的裙子害羞地看着苏普的时候,我知道,我再也不能把你的单纯美好,隐藏在我身边了。
那些花儿,那些朋友 毛巾の蛋包饭:《爱你不需要哈根达斯》(2)
    今天下午,苏普来问我你最常去什么地方?我告诉他,你每个星期三的下午都会去图书馆。我还告诉他,你最喜欢吃哈根达斯。虽然这意味着我以后再也不能给你买冰淇淋了。所以,所以这一次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冰淇淋了。
    那个绿野仙踪,是你最喜欢的香草口味,你还常常带进考场,说这样才能超常发挥。
    你考上大学那天我偷偷堆了一箱的花心筒和可爱多,第二天你充满自豪地带我去看你们家那个会自己产出冰淇淋的百变冰箱。
    还有千层雪,刚推出的时候,你把我努力了一个学期的奖学金都吃没了,还乐呵呵地要我下学期再接再厉。
    不过这里面没有哈根达斯,永远也不会有。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不想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你我爱你。我不愿意用这种廉价的方法去玷污那最神圣的三个字。
    我唯一的希望,只是你每次吃冰淇淋的时候,都能想起我……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莫霄和冰淇淋一样,在我生命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他们一起走过我的童年,花季,陪着我慢慢长大。
    那一箱的冰淇淋,我一根也没舍得吃,一直拿棉被捂着。捂到第二天太阳又升起来的时候,我发现箱子里的冰淇淋还是全部都化了,把我的竹凉席都浸湿了。于是我哇哇大哭起来,哭得小米手足无措,只好把莫霄带上楼。
    我根本没力气去追究莫霄是怎么隐瞒过楼上火眼金睛的阿姨流窜进来的,当他满脸黑线地一边帮我擦着眼泪一边往我手里塞了个硬梆梆冰凉凉的东西,我想也没想就把它从六楼窗口扔出去了。
    〃你不是说你再也不会给我买冰淇淋了吗?〃我冲着他恶狠狠地喊。
    他不甘示弱地同样恶狠狠:〃林小淇,你知道你刚才扔掉的是什么吗?那是我用一个星期的伙食费买来的哈根达斯哎!〃
    我悔得肠子都青了。也许是上天注定,我这辈子跟哈根达斯算是无缘了。
    故事的结局是我依然穿着我的破牛仔裤,外面还哗啦哗啦下着大雨。莫霄的声音依然像暴风雨一样通过楼下的大喇叭叫得全楼皆知。
    〃林小淇,你再不下楼就要迟到啦!这个学期的高数你还想不想过了?你要是再补考的话,就别指望我给你买冰淇淋啦!〃
    我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
    爱情,就是在狂风暴雨的日子里还有人拿着冰激凌在楼下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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