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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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完结+番外-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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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沉思着,如果要把狼群和狮子带到安全地方,那么还有一个地方可以去,那就是拍卖市场,那里应该还有无数等待拍卖奴隶和猛兽在等待我们到来,我们将打开困住他们枷锁。

    既然已经是这样了,那就把这个狂欢继续下去吧。

    我领着狼群,金毛狮子走在我旁边,坎迪他们跟在我们身后,潜伏在黑暗中,往记忆中市场方向摸去。幸好,这个地方是开放式,只用了一个简陋木质栅栏隔开。

    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向那些毫无防备人,凡是遇到胆敢反抗人都毫不客气一口咬上去,坎迪他们跟在我们身后,帮那些奴隶打开锁链,替那些动物砸开笼子,总之,整个拍卖市场一下子陷入一片混乱,阵阵哭爹喊娘叫声传来,到处都是鸡飞狗跳骚动。

    坎迪他们脱下身上显眼角斗士专用软盔甲,剥下身边几个商人衣物套在身上,而我们则混在那些动物里面,开始进行浑水摸鱼逃亡之旅。

    随着骚动人群渐渐往海港码头靠近。

    军队在那边严阵以待,他们看着这些猛扑过来野兽,以及被动物追杀而四处奔逃慌不择路往码头跑奴隶,有些不知所措,这些饿了好几天猛兽可不是好惹。

    太好了,他们阵型被这一阵冲击给打乱了。

    狼群、狮子还有坎迪他们终于在这一片混乱中终于找到了机会靠近了码头,一艘小型帆船近在眼前。

    自由,近在咫尺之间。

    这一次,挡在我们面前不是别人,而是那个贵族少年,以及站在他身后用长长地黑斗篷把全身遮得严严实实神秘人物。


35

35、后魔法时代 。。。

    贵族少年一脸无奈和歉意看着跑得口吐白沫我们,转过头,用恳求眼神无声哀求着黑衣人。

    虽然挡在前面只是两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人,但是我们却不敢轻举妄动,猛兽们对危险直觉非常敏锐,那个一动不动,低着头,从斗篷兜帽边缘用无力眼神看着我们黑衣人,是个实力很强大对手。

    我们谨慎停留在三米外,情况危急,留给我们犹豫时间很短。

    海港军队随时会发现我们,我们必须尽快做出选择,是杀掉眼前这两个拦路虎,还是在本能激烈危险预警下掉头另寻出路。

    坎迪和他蛮族同伴却没有想这么多,他们奇怪看着戒备狼群和金毛狮王一眼,抽出藏在长袍下刀剑,毫不迟疑地挥动着就往那两个人身上砍去。

    在刀剑快要接触到他们身体时,他们身体一歪,带着不可思议困惑眼神,软倒在了地上。

    我们几个互相用眼神商量了一下,几乎立刻一致决定往后退。前面这个人太诡异太危险了,刚刚连他使用是什么攻击手段,以猛兽眼力都没看清楚。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我们身后那条长长码头道路上传来军队整齐划一跑步声,还有轻快地马蹄声。

    我回过头一看,那个花花公子领队军事素质以及对形势判断力都很不错,在很短时间内追踪到了我们行动轨迹,但是,他还是慢了一步,如果不是半路杀出个这两个程咬金,我们早就逃之夭夭。

    他英俊轻浮脸上带着贵族特有傲慢矜持笑,扬起手,军队在他手势指挥下停了下来,他高声喊道,“兰斯,真是太巧了,命运让我们在任何不可能地点都能相遇,你不觉得这是缘分吗?我们不应该辜负命运女神罗木瑞美意,接受我爱意吧,我从三岁那年见到你就已经对你一见钟情……”

    我满头黑线听着这个花花公子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滔滔不绝倾诉衷情,各种让人起鸡皮疙瘩甜言蜜语好像万花筒一样从他嘴里倾泻而出,且完全不带重样。

    他身后士兵表情虽然有些扭曲,但是大体上还比较平静,看来是早已经习惯了自己上司这种脱线行为。

    可怜是对面这个被迫在大庭广众之下听着情话贵族少年兰斯。

    他涨红着脸,手发着抖,嘴唇哆嗦,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样子,只能哽着这口气,我看他羞窘快要晕倒了。

    反倒是我,本来紧绷情绪完全放松下来了,情况已经没办法再坏了,除了码头两边黑乎乎海面,我们无路可逃。

    或者战或者死,老大、金毛狮王、黑狼王好像也看出了眼前形势,原本全神戒备身体也恢复成了平时轻松地样子。

    金毛狮王终于抓住机会,凑了过来,铺头盖脸对着我一阵狂舔,弄得我满脸都是它黏答答口水。老大不满走过来,不顾体型差异,拼命挤开它脑袋,亲热蹭着我脖子,黑狼王一脸鄙视看着这一幕,然后也见怪不怪扭过头低低吼叫着安抚狼群情绪。

    在经过激战和逃亡之后,狼群只剩下三分之一成员,损失惨重,而现在,我们大概都要折损在这里。

    那边情话终于告一段落,花花公子领队好像终于想起来为什么贵族少年兰斯会出现在这里,他迟疑说。“兰斯,亲爱,虽然我很高兴我们俩之间这种亲密感应,不过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危险地方吗?”

    他求助回过头看着黑衣人。

    一直保持沉默黑衣人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用一种节奏非常奇特,带着远古韵味声调说着完全让人无法理解语言。

    这不是通用语,也不是坎迪所说蛮族语。

    花花公子在听到那简短几句话之后,好像触及了什么遥远早已经被他扔还给老师记忆,他冥思苦想了一会儿之后,终于想起来是在哪里听到过这种语言。

    顿时,他脸色严肃起来,手再次挥起,以不容置疑语气命令道:“所有人后退五百米。”

    整齐脚步声传来,军队有条不紊后退,阵列变幻,后军变前军,前军变后军,动作迅速撤到了五百米开外,然后保持队形等待着下一个命令。

    这个花花公子治军很有一套,至少做到了令行禁止。

    他跳下马,把手放在胸口,微微俯身,说:“城内卫队首领利德尔·塞因茨伯里见过大人。”

    黑衣人微微点头,轻声说,“这里不再需要城内卫队,不过我需要你派些人协助我活抓这几只动物,其他,任你处置。”

    这一回他使用是通用语,他手指着我、老大、金毛狮王。

    我慢慢从老大它们包围中站出来,在看到他刚才无声攻击手段时,我没有想起来往事刚刚终于回想了起来,在大草原上使用一种诡异方法抓住我们那三个人,他们身上散发出来气息与这个人很相似,他们是同一类人,唯一区别就是这个黑衣人实力和等级不是那三个人能望其项背。

    这个人需要活捉我们,虽然我目前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这是一种可以利用情况。

    我放慢脚步,用平静目光一直看着那个黑衣人,一步一步接近他,一边发出低低咆哮声,我用嘴衔着坎迪衣服把他往船那儿拖。

    那个花花公子紧张跳起来,很明显,虽然他知道也许那个黑衣人很厉害,但是他还是害怕自己意中人被野兽所伤。

    但是贵族少年兰斯制止了他,他用严厉眼神阻止利德尔靠近。

    老大和金毛狮子虽然不知道我在做什么,也凑热闹似地跑过来帮我忙,我对着那张着血盆大口就打算一口咬下金毛狮子吼了一声,它低着头,下意识把原本大张嘴闭上,用咬小金毛力道衔着一个蛮族手臂,拖着它,跟在我身后。

    我们把那几个晕倒在地蛮族堆在船边,然后跑回来,我一声长啸,走到黑狼王身边,蹭了蹭它脖子,低低呜呜叫着与它进行狼族特有交流,它转过头,对着残存狼群下着命令,狼群围了过来。

    我看着黑衣人,我确信,那个黑衣人能明白意思。

    他一直眼睛眨也不眨专注地看着我一举一动,原本平静无力眼神渐渐激动起来,就好像衰朽身体剩余全部生命力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一样。

    他对着我点点头,然后召唤花花公子利德尔过来,吩咐他把这些人和动物全部运到那艘船上,并且当着我面要求他把“把这些狼和人运回他们原来所在地方。”

    利德尔满脸不解和不情愿,但是好像有什么东西约束着他,让他不敢反抗,但是我从他眼睛深处看到了对这个命令不以为然。

    这种情况让我觉得很有趣。

    承载着黑狼王、狼群以及坎迪和他蛮族同伴船只已经顺利开出海港,渐渐变成了一个黑点,最终消失在视野范围内。

    夜色渐渐退去,黎明曙光已经在海平线出现,灰白色水面平静而深邃。

    黑衣人在看到我们坐上了马车之后,就自行离去,他好像很不习惯与人群打交道,一直安静站在一边,能用简单动作指示就绝不开口,就算要开口也尽量用最简略字句交待完事情。

    护送我们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和他城内卫队。

    骑着马跟着是花花公子利德尔厚颜无耻纠缠着贵族少年兰斯,可怜兰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这样示爱,还只能强作镇定,让自己把眼前这个男人当做疯子和神经病。

    利德尔锲而不舍说着情话,看到兰斯没有反应之后,终于改换了战术,“嗨,亲爱兰斯,刚才那个人真就是传说中那个吗?”

    兰斯微微点头。

    利德尔有些迟疑,“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传说而已,你知道,他们最后在历史上出现是在三百年前,天啦,当年老师让我背下那段话时候,我一直以为那只是阿尔特老头在喝醉了之后呓语!”

    兰斯抬起头,看着利德尔,“他们从未灭绝,只是隐藏到了历史背后而已。”

    “可是,这是为什么呢?”利德尔做出夸张表情,“你知道,一般平民和贵族看不到真正罗斯帝史书,但是我们从帝图书馆中可以看到那些辉煌历史,他们虽然一直人数稀少,但是每一佼佼者都是极厉害人物,甚至可以建立或者颠覆一个小家,就连我们罗斯帝建立,据说都曾经得到过他们暗中支持,虽然我一直觉得这有些夸大其词,让我对史书真实性充满了怀疑。这么厉害,为什么会集体消失呢?”

    兰斯不安扭了扭身体,“我也不清楚,历史总是模糊而不可测,如果所有真相都能被我们知道和发现,那大贤者都要向我们礼敬了。”

    利德尔点点头,突然他好像又想起了什么似地,他严肃地看着兰斯,用悲伤语气说,“哦,兰斯,你居然偷偷认识了这样人,在我不知道时候,我一直以为我们亲密无间,无话不谈,无事不知,我把自己所有事都告诉了你,甚至连自己今天几点起床,吃了什么东西,见到了什么人都一一禀报,而你呢?真是太伤我心了。”

    我一边听着他们之间谈话,一边深深同情着这个兰斯。

    兰斯满头黑线看着他夸张表情,“是他主动找上我,在我十二岁时候,据说是因为他发现我身上有轻微魔法波动,不过这么多年了。”兰斯苦笑地看了看自己白皙双手,“我连一个法术都学会。”

    他转过头,低声告诫利德尔,“这件事你不要再问了,你问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如果说了——不,我已经答应了要永远保守一些秘密直到死亡那一刻。”

    利德尔举起手,“好吧好吧,我知道了。”

    他轻快地哼着歌,“秘密,秘密,谁都有秘密,亲爱美人儿,你秘密是什么,难道是你芳心终于为我所动?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亲爱,你不应该再折磨你可怜仰慕者,你看他悲伤而深情眼睛,他把一切都奉献给你,哦,秘密,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亲爱美人儿,你秘密是什么,如果你打算拒绝我,那请不要告诉我,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在这个难听歌声陪伴下,我们出了圣洛克城,来到了郊区一所低调而奢华别墅前。


36

36、豹耳美男 。。。

     为了躲避城市生活喧闹,有钱罗斯人会买下郊区一大块土地,在上面建起他们隐居之所,这成为了贵族中一种流行,之后为有钱奴隶主、商人效仿。他们会对自己别墅极尽雕琢之能事,附带有私人浴池和美丽花园宽敞住宅以及挂满绘画作品墙壁。

    通常情况下,别墅房间很小,配置家具也极其简单,比如主卧室,可能仅仅只有一张床以及一张脚踏,罗斯人把大笔钱财花在了这些简单家具材质上,竭力追求珍贵木料、象牙和金质家具,他们也会购买或者延请有名艺术家在每一个房间装饰上壁画和镶嵌图案,有时候甚至过于绚丽和繁复。

    原本我以为这栋被树林遮了个严严实实别墅也是这种类型,但是进了大门才知道,这里与普通罗斯别墅有天壤之别。

    没有所谓花园,一条石道穿过天然生长,未经任何修整树林,转了几个弯之后,可以看到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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