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手札作者:沐晨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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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手札作者:沐晨z-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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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耳朵也不知道听见了没有,鸟都不鸟林凡,自个儿在林凡肩膀上半趴着啃得欢快。
  林凡鄙视的瞅了它一眼,看起来颇为嫌弃,嘴角却翘了起来,露出两颊的酒窝,眼中满满的欢欣。
  拿出香肠,林凡咬了一口,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看着大耳朵,果然,这货饼干也不肯了,又直盯着香肠看。
  林凡瞪眼了,一边掰了小块香肠递过去,一边疑惑道:“松鼠不是吃素的么?这可是纯肉食啊,你行么?别吃出毛病来,我可不是兽医。”
  大耳朵接过香肠,举到鼻子下面嗅了嗅,咬一口,而后用尾巴卷住了饼干做储备,先把香肠吃了个干净。
  林凡仔细瞅着大耳朵,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这货不是松鼠,这货绝对不是松鼠!
  作者有话要说:过渡过渡,种田种田。
  下一章林凡终于可以见到人了,哦也,撒花,可以不用再睡帐篷了。
  

  6、chapter6 。。。

  又走了几天,在林凡即将臭掉之前,一人一宠终于看到了人烟。
  看着高高的城墙硕大的城门,想来这还是个大城市。
  啧,大城市什么的最讨厌了,小村庄的话还好,脸皮厚一点帮人家干点农活就能换顿饭吃换个地方睡,城市么,没有钱谁管你啊。
  终于走到了城门下,看着头顶上蜿蜒扭曲的字迹,林凡琢磨了半天也没看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字,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走进城里,左看看右瞅瞅,很有水平的林某熊虽然啥都不懂啥都没见过,但人家有脑子,脖子不动眼睛乱瞟,佯装一副我什么都懂的淡定模样,其实心里嗷嗷乱叫疯狂咆哮。
  这尼玛的神马世界啊,活生生穿越到游戏里了么?咋啥都有。
  啊啊啊,这人是尖耳朵啊,难道是精灵?
  个子不足一米的,明显是矮人,还有上半身是猛兽,下半身是人身的兽人。
  这头发眼睛五颜六色的是人类?
  一路走一路围观,林凡的注意力很快便从形形色色的人种身上转移到了美食之上。
  满街小吃,那喷香肉味儿和翠绿的蔬菜,还有那造型奇特的丸子,惹得林凡口水直流眼睛放光,可惜只能看不能吃——木有钱。
  谁知道这个世界的钱是什么样的,这世界的人都不说中文,上次遇到的那个老猎户说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国家的鸟语,还是林凡一阵手舞足蹈肢体语,又在地上画来画去才让对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语言不通真是恐怖,没文化,真可怕,没有钱,更可怕。
  林凡耷拉着脑袋,索性找了个旮旯坐了,在街边光明正大的围观,肆无忌惮的吐槽。
  看了许久,看到肩膀上的大耳朵都睡着了,林凡终于有了动作。
  刚才看到一个兽人从小摊上买了个蓝色的坠子,把那个坠子挂在脖子上后,那个兽人就开始讲人话了!
  经过林凡的观察,这里的人似乎都说一种共同的语言,类似通用语。兽人一开始明显不是说这种通用语,然而戴上那个坠子后讲出来的就是通用语了,看来那就是传说中的翻译器。
  林凡兴致勃勃的走到那摊子前面,拿起坠子挂在自己脖子上,张开嘴。
  果然,下一秒说出的就不是中国话,而是先前听过的那嘀哩咕噜的不知道什么的通用语。
  “对不起啊老板,我刚从老家出来,身上也没有钱,语言也不通,所以我想您可不可以赊账给我卖我这个翻译器?我真的很需要它。
  要不您看看我给您打工抵翻译器的费用,或者拿什么东西跟您换?”
  老板鄙视的瞅着林凡,说道:“这么便宜的翻译器你都买不起,你到底是有多穷啊?
  换,你拿什么换?我看你全身上下都没个值钱东西,衣服倒是挺特别,料子也很奇怪,说不定能换个好价钱。”
  卖衣服?没门儿!我这几套衣服都是师父给买的,让我卖掉?十辈子都不可能。
  林凡摆摆手,干笑道:“这衣服可不成,我就这么几套衣服,您看看要不我给您打工?或者您介绍个活我去干也行啊。
  出门靠朋友,您帮帮忙。”
  摊贩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婶,看起来应该是人类。
  一头墨绿色的长发盘在头顶,脸上皱纹纵横,让林凡莫名的想起了如花。
  在林凡的无赖神功和纠缠大法下,大婶仔细看了看林凡,勉为其难的点点头,对旁边卖烤肉的大叔说道:“死鬼你给我看好了摊子,我去去就回。”
  一旁的大叔赶忙点头答应,满面笑容的恭送大婶。
  哦~,原来这俩是一对儿?看来大叔惧内呀,啧啧。
  大婶拉着林凡走进了前面不远处的一家店里,看起来貌似是个酒楼,大堂里食客满满,传说中小二(?)正忙着端菜,穿梭在桌椅之间。
  大婶拉着林凡走到类似吧台的地方,对桌子后面不停拨弄石头的大叔说:“比尔,又麻烦你了,这小子我在摊上买了翻译器,不过却没钱付账,他说可以打工还钱,我想你这儿前两天不是招人么,就叫这小子来你这儿算了,他一从乡下出来的孩子,你看他这蠢样估计也没啥心眼,咋样,你看成不?”
  林凡右嘴角抽了抽,心中不由腹诽道:大婶我还在呢,现在我也有翻译器了,我可听得懂你说什么,再说老子哪里蠢了啊!明明一副聪明灵活的英明样!
  比尔大叔将林凡从头看到脚,又看了看林凡肩上的大耳朵,缓缓点头,“成啊,反正都是招人嘛,让这小子先干一阵子看看。小子,会端盘子吧?”
  林凡赶忙堆起笑容,频频点头,“会会,劈柴挑水我都会。”
  大叔一副你真是土包子的模样看着林凡,吧嗒吧嗒嘴,“劈柴挑水我们这儿可用不上。
  我这里可是大酒馆,布托可是全国排的上的大城市,哪和山野小村似的还要挑水劈柴?我们可都用魔法结印代替火力风力。”
  看来这个城市叫布托,林凡赶忙拍马屁,“真厉害啊,不愧是大城市大酒馆,好厉害,魔法结印我都没见过呢。”
  大叔立马得意的眯了眼,挺了挺他的大肚腩,看林凡也更加顺眼。
  将大叔问的详细问题随口忽悠过去,林凡跟着一个伙计来到了后院,换上工作服立马开工。
  满大陆到处都是的翻译器真是很便宜,在饭馆端一天的盘子就能买一个。
  于是,在酒馆老板的监督下,林凡折腾了一天,终于赚足了钱,交了翻译器的费用,顺便也从来往食客的嘴里知道了这个大陆的基本信息。
  由于这里什么种类什么样的怪胎都有,所以像林凡这样打扮怪异呆头呆脑的家伙并不多么引人注意。
  看这比尔大叔貌似人还不错,如花大婶虽然说话刻薄但其实还挺实在,毫无头绪的林凡决定留在酒馆继续打工,积攒自己的旅费。
  打工期间,林凡省吃俭用,一切向钱看。偶尔余出的零花钱都给大耳朵买了吃食,企图增加友好度。
  不过大耳朵似乎还没忘记自个儿是被林凡抓来的,只有求饭吃的时候格外乖巧四处卖萌,平时鸟都不鸟林凡,这让林某熊有那么一米米伤心。
  在这酒馆里呆了四天,林凡总算将这个世界的消息打探的差不多了。
  这坑爹的世界叫帕缇拉大陆,崇魔尚武,人种繁杂,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发展水平,没有电,没有车,更别提电脑和飞机了,据说船都是用帆的。
  轮船是神马?帕缇拉居民表示毫不知情。
  奥泽,卡兰,尤塔,多利斯四国鼎立,占据了帕缇拉大陆的大半土地,人口也最为密集,经济相当发达。
  四大国均为多种族国家,以人类为主要人口,同时也有矮人、兽人、精灵,以及人类与其他种族的混血。
  精灵么,就像各个电影游戏里描写的那般,很少入世,集中生活在帕缇拉大陆东南方向的精灵岛上。
  矮人多生活在卡兰与奥泽交接的矮人部落里,擅长冶炼与制造,是以这两国的手工艺品以及兵器在大陆中享誉盛名,军事力量强盛。
  兽人力大无穷骁勇善战,多生活在尤塔边界的肯拉森林,近水楼台,尤塔的兽人和混血最多,战力最强。
  多利斯虽然哪都不沾边儿,但他那强悍的法师部队和大陆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国家,也足以让它成为四大国之一。
  而林凡所在的布托城,正是多利斯的五大主城之一。
  好不容易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名字和地理位置记入脑中,林凡折腾着刚学会使用方法的火力结印,争取早日将这锅水烧开。
  这是个先进并落后的世界,虽说这里科技水平落后,但不得不说,在某些方面,这里的生活比天朝还要便利。
  在咱们用天然气的时候,帕缇拉居民用火力魔法结印,纯天然无公害,一次消费终身受益。
  所谓的魔法结印,是指取得正统结印资格的魔法师将法阵刻入魔晶石之中,使晶石有一定的魔法功能。
  等级越高力量越大的结印自然价格也高,寻常老百姓是用不起的,只有低等的火力结印比较普遍,帮助大家生火做饭,冬季取暖。
  火力结印成功启动,从小小的晶石之中窜出了红红的火苗。守在锅前,林凡摸着大耳朵的尾巴,心里盘算着自个儿的下一步动作。
  这该死的君主制,贵族就是老大就是法律,在这里,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体现的淋漓尽致。
  想要在这里生存下去找到原身,势必要让自己更加强大才行。
  算了,入乡随俗,就我这小瘸腿,武技是不可能学了,那就学学那传说中的魔法吧,哈利波特的装扮也挺帅的嘛。
  在多利斯,每个城市都有魔法师协会,负责制造魔法结印以及进行法师的选拔。
  多利斯对法师的选拔十分重视,报名并无条件限制,不论家世背景,不论身份职业,不论年龄性别,只要报名即可参加。
  如果犯下较轻的罪行,一旦发现你有巨大的魔法或武力潜能,那么恭喜你,只要你宣誓效忠帝国并接受咒术的束缚,那便可摇身一变成为魔法师或武者中的一员,混的好了还能成为军中高官。
  且魔法师和武者都有许多特权,俸禄和地位都颇高,是以参加选拔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其热情程度堪比天朝子民报考公务员。
  既然条件都如此宽松了,作为一个穷到掉渣还想穿越大陆的菜鸟来说,林凡不去参加选拔这都说不过去了。
  于是乎,在休班的日子里,林凡肩膀上坐着大耳朵,穿着买回来撑场面的藏蓝色长袍,雄纠纠气昂昂的奔赴选拔大厅。
  中国小道士闪亮登场,你们都给我靠边站,靠边站!
  作者有话要说:啊,异世的国家啊神马的终于交代完毕了,为了扯出来这几个国家和地名,可是杀死我好多脑细胞。
  下一章林凡小童鞋带着宣扬天朝v5的想法直奔选拔会场,诶嘿嘿,终于写完开头了,我果然废话多= =
  

  7、chapter7 。。。

  林凡表面上很淡定,心里其实虚的很,带着大耳朵,沿着布托最大的主街道一路走到了法师选拔会所。
  看着眼前排起的长龙,向来就没什么等人耐心的林凡皱了皱眉头,无奈的站到队伍最末,跟着队伍毛毛虫一般的向前蠕动。
  林凡前面是个金发的大个子,穿着军绿色法师袍,手里还拿着怎么看怎么像拐棍的魔法杖,身形挺拔而修长,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林凡后面是个棕色头发的娃娃脸,虽然长得很嫩疑似未成年,但还是比林凡高了半个头,让本就在意自己身高的林某熊心里有那么一米米的不满。
  说起来。。。。这队伍里头貌似就自己最矮了,我嘞个去的,老子好不容易穿越了,结果不是最厉害的,反而是最矮的?!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等了俩小时也没轮上号,林凡心里的怒火那可是蹭蹭往上飘,心想着待会儿要是看那选拔的法师不顺眼,就顺便烧了他们这个破地方,叫你人多!叫你还不给凳子坐!欺负残障人士是吧。
  本就好动的大耳朵看起来也是呆不住了,在林凡肩膀上扭来扭去,吱吱乱叫。
  林凡叹了口气,抱着大耳朵摸了摸它的脑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牛肉干递了过去。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我打工的那点小工资都进了你的肚子了。”
  这边无聊的林凡开始逗宠物,没想到排在前面的金发男竟然转过头主动跟林凡说话。
  “你养的?”
  林凡仔细看了那金发男一眼,确定他没什么恶意和杀气,这才点点头,“恩啊,我养的,名字叫大耳朵,是个贪吃的家伙。”
  金发男点点头,看着林凡附在大耳朵头上手,眉头微蹙,“给你句忠告,财不可露白。”
  林凡抬头看了看金发男,又低头看了眼大耳朵,脑袋一歪,迷茫的瞅着对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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