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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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都市- 第2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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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糟老头仔细地摸过凌风之后,表情变得很严肃,静静地看着凌风,一语不发。
    凌风吓了一跳,心想这老头在自己身上胡摸乱捏一通,占了自己便宜,自己没有追究他的责任,他倒板起脸来了?一时心中浮起无数的念头,心里上上下下的,静不下来,有一种慌慌的感觉。
    糟老头静静地看着凌风的脸色逐渐的在变的不正常,忽然哈哈一笑,说道:
    “好了,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你这个徒弟。”
    凌风逐渐悬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悄悄地吁了口气,心中暗暗想道,看来自己修炼战技的根骨应当不是太坏,否则这个古里古怪的糟老头不会轻易的松口的,刚听他自己说这个古怪的糟老头好像有三十年没有收徒了。而且听他说话的语气和自己的爷爷很熟悉的样子。自己的爷爷凌云霄是什么人啊?那可是号称东海第一的高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和自己爷爷一个档次的人还能差得了吗?
    更重要的是,凌风的灵根属性差的不能再差,这练气的道路上必然是艰难无比。现在貌似自己的根骨不是很坏,又多了条路可以选择,将来的前景似乎也是一片光明啊!
    小紫急忙问道:
    “凌霸爷爷,小少爷的根骨怎么样啊?是不是很好?”
    “唉!这小子的根骨啊,跟他的灵根属性一样难得,也是百年难遇啊!”
    糟老头深深地叹了口气说道。
    “啊?”
    凌风是深深的失望,心情一下子从高高的山峰顶上掉落到了深深的峡谷。唉,算了!帐多了不愁人,虱子多了不咬人,自己已经被打击过一回,再打击一回也没什么受不了的。记得那个前世的唐朝大诗人元稹说得好啊: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啊!好诗啊!好意境啊!这首诗深深地贴近了自己目前的心境,嗯?不对,元大诗人讲的是感情的事情吧!我这可是失意,算了算了,都一样,同是天下失落人啊!
    一时之间,凌风忽然忆起那个唐朝的与白居易齐名的大诗人元稹的《离思五首·其四》:
    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
    心中忽而想起前世的那个刚刚牵起小手又从此两界相隔的那个清清如水的女孩,那轻轻的随风飘扬的青青发丝,那荡漾如波温柔似水的清清的眼神,那牵手时让人感到魂销神荡的暖暖的体温,那在炎阳中苦苦追寻梦魂中那一抹倩影时的心中的苦涩,和那黄龙山峰顶意外相遇时轻轻牵手时的心中悄然流过的温暖和销魂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
    因为我对那过往爱得深沉
    凌风不知道自己的眼里什么时候盈满了热泪,所有的精神和意识都沉浸于深埋于自己灵魂深处的记忆之中了。
    “什么?凌霸爷爷,你是说,说小少爷的根骨?这个——不理想吗?算了!小少爷,不要难过,大不了我们回去,不练战技了,走吧!”
    小紫忽然看到凌风的眼里饱含热泪,痴痴地站在那里一语不发,心里蓦然一阵疼痛,伸手一把把凌风揽在怀里,觉得自己眼里也悄然的潮湿了。
    “呵呵,你这丫头!急什么?我有说过这小子根骨不好吗?这小子不是根骨不好,而是太好了,百年难遇的好根骨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哦,还有你这个小子,怎么受不得一点打击啊?我还没说完呢,你倒开始打香油了,这意志也太不坚定了,这修炼战技的活儿可是很苦的,你确定你能受得了这份苦吗?哦,哈哈哈,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啊!”
    糟老头心情大好,瞧这小子焦急的样子,还有凌风那泫然欲泣的模样,觉得这个小子一会是伶牙俐齿,忽悠的人找不到东南西北,一时又脸上风云变色,飞云飘雨,真是小孩子啊!有意思,实在是有意思啊!如果收上这么一个天资纵横的弟子也是不错,哦,不是如果,而是一定!这么好的弟子,如果让别人知道了,那还不都跑来抢走了,到时自己到哪里找么好的弟子?
    刚刚打开电脑,点到自己的书一看,哦呵!忽然发现自己的推荐又涨了五票,我不知道是哪个朋友给老牛投的票。在这里老牛就顺便的谢谢你或者你们了,或者你们可以在书评区里露个脸,让老牛好好谢谢你?其实老牛没什么东西谢谢你们,就把原打算十一点上传的这一章提前上传了,对于新手的老牛,你们的每一票对于老牛都是不小的鼓励。老牛现在终于发现写小说比半夜起来偷人家菜然后被狗咬更有意思!看着点击一个一个的增长,看着推荐一个一个的增加着,老牛因为是新人,在起点认识的人不多,而起点认识老牛的人也不多,能有每天的那是几个或者几十个点击,老牛觉得这是对老牛辛苦码字的一种认同。因为老牛比天要上班,晚上回到家里打开电脑,在轻轻的音乐声中马上几个小时的字,然后上传上去,等待着别人的点击和欣赏。就像温柔的少女站在寂寞的风中等待着那个赏识自己的有情人的追求,心情其实也不能平静。今天第三更送上,此书慢热。老牛做事喜欢按部就班,不习惯没有一点前戏就高潮了,然后就让人觉得索然寡味,食之无味而弃之可惜。写书实如沏茶,功夫先要做到;读书就如泡妞,其美其妙就在一个“泡”上面,大家以为然否?
    “我哪有啊?”,凌风老脸一红,自己刚才是失态了,“哎呀师傅,你这个地方真是脏啊,刚才你一开门,那个灰尘都跑到我的眼睛里去了,这个,迷得我的眼里都差点流出泪来啦!不行,师傅啊,你得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
    凌风赶紧挥袖擦了一把眼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做着无力的解释。
    “嘻嘻,嘻嘻”
    “哈哈,哈哈哈”
    小紫和糟老头看着凌风的糗模样不约而同的俱都笑出声来。
    凌风郁闷,我可是很坚强的,刚才只是意外,意外!知道吗?
    可是这事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却是万万解释不得滴!
    糟老头抿了一口美酒到嘴里,仔细地品咂了一下,才回味无穷的吞进了肚子。然后笑眯眯的瞅着凌风说道:
    “凌风啊!我刚才检查你的修炼根骨,那是百年难遇的好根骨啊!你要是修炼战气的话呢,那肯定是事半功倍。虽然你的灵根属性差的一塌糊涂,将来想成为练气士实在是路遥梦远,希望不是一般的小啊!你现在可以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彻底放弃成为练气士,专心修练战技;二是既修战技,也练真气,不过这样的话,可能会增加你的负担,你自己选择吧!”
    凌风心里想着,我刚刚才发现一条迅速提高练气士功力的方法,这才想要来提高一下自身的实战能力,毕竟这种方法总是要跟魔兽打交道,稍一不慎,就成了魔兽的口中之食。所以我才眼巴巴的跑来学习轻功,只要我把轻功修炼的登峰造极,跑得像兔子一样快,那么兔子就赶不上我了,自己在和魔兔练功的时候就不会被兔子咬死或者踢死;至于战技嘛,当然是优先练习暗器啦,自己最喜欢的就是站在远处打别人,打完了回头就跑,此乃游击战术是也。其他的武技嘛,不急,慢慢来。就算自己练了,只怕也难以短时间里取得成效,即便这个糟老头说自己是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根骨,但是就凭自己这五岁的小身板,一年两年又能练出什么呢?人贵有自知之明啊!
    凌风计议已定,于是坚定地回答:
    “我选择两样兼修,同时修炼战技和道法。”
    “哦?要想同时修炼战技和道法,倒也可以,不过有可能弄到最后一样都不成,你可想好了!要知道人的精力是有限的。”
    “我决定了,战道双修!”
    凌风态度很坚决的回答。
    “嗯,好吧,既然你决定了,那我就正式收你为徒了!”
    “谢师傅!徒儿我一定专心修炼,绝不辜负师傅的教诲,绝不辱没师傅的威名!”
    凌风“咚”的一声跪在地上庄重的行了三叩九拜之礼,一边磕头一边心里想,我还不知道师傅有什么威名呢,只是猜想着这个糟老头嗜酒如命,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只是他既然能够直呼爷爷的名字,猜想这个老家伙可能是个隐世不出的老怪物。而且自己还从来没有给谁行过这么大的礼呢!要不是,唉,亏了亏了,算了,先将就委屈一下吧!
    凌风磕完头之后,静静的跪在地上,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糟老头,也不起来。
    糟老头晚年喜得佳徒,又见凌风这么乖巧懂事,高兴得一只手捋着下巴稀稀朗朗的胡子,哈哈大笑。现在看见凌风行完大礼之后,依旧跪地不起,连忙对凌风说:
    “好徒弟!好徒弟!好徒弟啊!没想到凌云霄你这老小子的孙子竟然做了我的徒弟,哈哈哈,我要培养出一个绝世佳徒让你瞧瞧,哈哈哈,乖徒弟,快起来!怎么啦?是不是没有来得及准备拜师礼物,没关系的,师傅可一个很大度的人啊!不会计较的,你明天的时候补上就行了!哈哈哈”
    “不是的,师傅!”
    凌风嗫嚅道。
    “那怎么了?先起来说话,地上凉,呆的时间长了对身体不好,你年纪小,不用这么多礼,心意到了就行,师傅理解你激动的心情。唉,多么好的孩子啊,这么小的年纪就这么懂事,不像凌云霄这个老家伙,一见面不是吵嘴就是打架,你这个老小子生了一个多么好的孙子啊!不过现在归我啦!哈哈哈哈”
    糟老头得意大笑。凌风心里郁闷,什么归你啦!我又不是东西,怎么能归来归去的?啊不对,我怎么不是东西啦,我是东西!这个啊呸!怎么绕来绕去的,我应该是人啊!凌风心里愤愤,依旧跪地不起,那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糟老头,一语不发。
    糟老头得意过后,发现凌风的异状。又见凌风的眼神直勾勾的,盯得心里发毛。赶紧转过头来问小紫:
    “丫头啊,这小子怎么啦?是不是今天得拜名师,高兴过度,喜欢的傻掉啦?你瞧他那眼睛,那姿势,你赶紧安慰安慰他”
    “才不是呢!凌霸爷爷,你还没给见面礼呢!要是我弟弟出去,人家一问,拜了爷爷你为师,初次见面,竟然连见面都没有给,那岂不是没面子,让人说爷爷你吝啬,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那多损爷爷的名声啊,是不是?现在我弟弟体贴你,让爷爷你把自己不用的什么宝贝随便的给上一件,免得出去别人说闲话啊!你说,是不是啊,弟弟,啊,不是,小少爷?”
    “是啊,是啊。”
    凌风拼命的点头,还是小紫姐姐体贴我,知道我心里想的东西啊!好姐姐,老是劝你不要叫什么小少爷、小少爷的,叫的生分啊!可你老是记不起。只要你以后少来点爆栗子什么的,那就比什么都强。哪有见过有人嘴里成天叫着小少爷,手上老是把爆栗子往小少爷头上敲的?恐怕这世上除了小红和小紫这两位敢肆无忌惮的既敢打小少爷的屁股,又敢敲小少爷爆栗子的,别的还没有人会这样做的吧?偏偏这满口叫着自己小少爷,手上又经常把揍小少爷当家常便饭的又是自己的干姐姐。
    不过俗话说,这打是亲骂是爱啊!这可不,关键时刻还是还是自己的小紫姐姐贴心啊,我心里想的小紫姐姐是一清二楚,知道我不好意思说,这就帮我点出来了。
    “哦,啊?原来是这样啊!我差点忘记了,哈哈。”糟老头一愣之下尴尬一笑,连忙在自己的储物戒指里翻来覆去的翻找了半天,最后拿出了一把黑幽幽的尺长的匕首,恋恋不舍的递给凌风。
    凌风接过一看,原来不是什么法宝,只是一把黑色的匕首,看起来也不值几个钱的样子,而且在匕首的把柄上还有九个空槽,想必原来不过是一把装饰性的匕首,估计上面应该镶着九颗宝石。看那老头的样子,大约是后来没钱买酒喝了,抠下来卖了换酒喝了。现在不值钱了,就随手扔给自己,还装作依依不舍的模样骗我,以为我真是小孩子啊!
    糟老头还真是个啬皮啊!
    凌风心中愤愤,依旧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糟老头看凌风的样子,知道了凌风轻看了这把匕首的价值,不由一阵苦笑。心道这小子怕是收到了凌云霄给的好东西,一般的东西也就不放在眼里。也是,凌云霄那个老小子号称东海三十六岛第一高手,一生南征北战,杀敌无数,抢宝无数,才成就了他赫赫的威名,他手里肯定有不少好东西,老东西又出名的护短,有好东西不给自己的孙子才怪!又看了看凌风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储物戒指,认得是凌云霄年轻时候戴的储物戒指,心里想,要不是在这凌云峰上,这小子这么小的年纪,这么垃圾的修为,不被人五马分尸,杀人抢宝才怪!不过现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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