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气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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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气男- 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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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这样的逻辑推展,还需要一个神器。当然,既然前两样神器都是以戒指的型态出现,第三个恐怕也是一枚戒指了。

这枚戒指,应该是具有生命和医疗恢复能力的吧。只要不遭到瞬间致命的打击,第三枚戒指的主人,都可以让“心灵之眼”和“力量之源”的主人瞬间恢复战斗力,对于凡人而言,这几乎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在大屿山大佛和蔼的注视之下,雷蒙记忆的某个角落似乎一下子被打开了,他彷佛能看到第三枚戒指的样子,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在告诉他,第三枚戒指的名称——生命之泉!

没错,一定就是“生命之泉”!

雷蒙突然感到眼前一片豁然开朗,一切都已昭然若揭。

他几乎想通了所有关于戒指和诸神之间的关联,也明白为何劳伦斯以及拿破仑等人会在最后时刻功败垂成——那都是因为他们没有找齐三枚戒指。

可是,雷蒙对此却产生了一丝惶恐。难道,他的命运一定要和教廷甚至天庭进行战斗么?他虽然很不情愿,可是这似乎无可避免。

最让雷蒙困惑的,就是伢伢做为阿佛洛狄忒的继任者,几乎不可避免的要卷入这场争斗。因此,“力量之源”的拥有者,很有可能就是已经被唤醒潜能的伢伢!

不——雷蒙几乎要喊出了声!

可能是他的神色过于怪异,方丹一直疑惑的看着他,却又不敢开口询问,只得一脸担忧地看着雷蒙。

雷蒙突然感到十分疲倦,他的眼里布满了血丝,神态也有些委顿,这跟一直以来都很冷静的雷蒙形象完全不同,他身上的邪气,也悄然被一种暴戾之气所代替。

幸好,这只是很短时间内发生的事情,雷蒙脑筋转速之快,就连方丹也没有看出,雷蒙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已经获得了再次的成长。他只是看到,眼前的圣者似乎心神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雷蒙微微眯着眼睛,瞳孔中却射出比往日更盛的精光!那精光,直刺高高在上的大屿山大佛。

大佛神态依旧,可是低垂的双目中却似乎有“这就是你的命运,你必须接受”的嘲笑意味!

雷蒙感到无比的颓丧以及前所未有的疲倦,他对方舟挥挥手:“你先回去吧,我要好好想清楚一些事。”

方丹本来还想说点什么,可是雷蒙的手势却毋庸置疑,根本不容他反驳。

他只得垂下脑袋,缓缓向后退去……

看着方丹的背影,雷蒙用精神力向方丹说了一句:“我已经想明白很多事情了,但是此刻没有办法跟你说清楚,我要好好的思考。

“在我主动找你们之前,就先不要再来打扰我。这是命令,不是商量,你们一定要记住,否则……”

这句话的末尾,几乎是恶狠狠地说出来的,方丹听完心中一凛。他从未见过雷蒙如此的神态,更没听过雷蒙用这样强烈的语气说话,他心想,圣者已经成熟了,我们真的只需要耐心等待就行了……

第六章三十万换八十万?

雷蒙有些恨自己,为什么当初要收留伢伢?为什么要去救奥茜?又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要收集法贝热彩蛋……

这三者,只要缺了一种,今天这样的局面便都不会发生。

没有收留伢伢,伢伢就永不会遇见这该死的扎热维奇彩蛋,就不会变成什么阿佛洛狄忒,更不会有今日的局面。

不去救奥茜,就不会跟方丹有任何关系,也就不会知道什么郇山修隐会,更不会知道神族和教廷之间的仇恨,也根本不可能会从郇山修隐会手里抢来法贝热彩蛋,自然不会有现在这么多的麻烦。

没收集法贝热彩蛋,就更加不会出现任何的问题。就让郇山修隐会的人去得到那些彩蛋就好了,他们爱怎么样都可以,让他们拿着根本无法利用的“力量之源”去跟教廷打仗吧!

可是,这一切毕竟都已经发生了……

雷蒙痛苦的发现,这就是命运。

如果有机会重来,雷蒙在这三者之间,一定会重新选择。而收留伢伢,现在看来,反倒是最次要的条件了。

倒不是雷蒙对奥茜的安危不放在心上,只是当时雷蒙并不知道奥茜是教皇的教女,否则他完全可以袖手旁观,因为教皇绝不会让自己的教女出事的。

至于该死的法贝热彩蛋,更是混帐透顶!

他其实可以用别的方式来赚钱,比如炒作香港的房地产,反正几年后香港的房地产会贵到寸土寸金的地步。

可是,这一切悔之晚矣,雷蒙还是必须正视自己的命运。

雷蒙彷佛看见,那个叫命运的家伙,正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咧着嘴,狰狞着面孔,狂妄的大笑,向他叫嚣:“谁也逃不出我的掌握,你们都必须听从我的摆布!你也许能打败所有的神,但却必须听命于我……哈哈哈哈!”

雷蒙几乎气得想摘下“心灵之眼”,把它丢到太平洋的深处,可是他也知道,既然一切都已发生,那么就算扔掉戒指,恐怕也来不及了。

雷蒙现在所有的希望,只能寄托在第三枚戒指,千万不要那么恰巧的又出现在他面前。

光是这两枚戒指,而没有救生功能的话,他还是有希望摆脱命运摆布的。

只是,雷蒙绝不会想到,在“力量之源”浮出海面之前,“生命之泉”就已经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了,只是他一直都没有发现而已。

如果他知道了,痛苦恐怕还会加深几层。

他知道自己深爱的奥茜,可能也要卷入他与教廷之间的斗争,而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两个女人卷入这命运的洪流之中……

但是,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雷蒙自然不会临阵退缩,更何况已经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根本容不得他退缩。

无论如何,雷蒙只能硬着头皮迎上去,他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将来,希望可以改变命运。

“我不信,我雷蒙少爷真的无法改变这该死的命运,命运女神,你等着看吧!”

雷蒙决定,还是老老实实地从最后那枚彩蛋入手。

他想到自己先前在伦敦拍卖所拍下的那幅“春山烟霭图”,相信这幅画对那个收藏成癖的南京老头,一定有很大的吸引力吧。

只要有机会,不怕找不到突破口!

至于那枚彩蛋么,嘿嘿,雷蒙已经认为是他的囊中之物了。

“少爷我还真是有远见啊,当初居然毫不犹豫的拿下了那幅画,哈哈!”

远远看去,雷蒙的笑容显得既狡黠又有点坏坏的,如果这个时候有人经过客厅的话,一定会被雷蒙那奇怪的笑容给惊到,狡黠和坏笑中,似乎还有一点……淫荡……

第二天一早,雷蒙拉着还没睡醒的肖,登上飞往上海的飞机,他要从上海转车去南京。

肖被雷蒙拉起来的时候,显得十分不配合,他原本跟林小雅约好今天去她家吃饭的,据说他那个准岳父大人刚刚谈成了一笔大生意,心情正爽,他打算趁机再多拍几个马屁,毕竟自己想要把人家的女儿骗到手呀!

上了飞机,坐在头等舱里,雷蒙这才开始跟肖解释此行的目的。

肖撇撇嘴,十分不满地说道:“你为什么不拉坦克来?”

雷蒙伸手在肖的脑袋上轻打了一下:“又不是去打架,是要谈交易的,带着坦克会先把人家老头子给吓着的。你也算是受过良好的贵族教育,跟人家随便谈点收藏品之类的话题,应该也是驾轻就熟吧!何况,这次去南京,对你肯定有好处……”

说到这里,雷蒙故意煞住话头,不继续往下说了,还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笑容看着肖,弄得肖有些毛骨悚然。

好半晌,肖才吶吶的问道:“什么好处?”

雷蒙笑了:“肖,我发现你现在变得越来越现实了,一听到有好处,眼睛都发出光芒了。”

肖似乎还没从被打扰春梦的不满中走出来:“少废话,刚才你叫醒我的时候,我正在作梦,梦见……”

雷蒙立刻打断了肖的话,因为他的脸上已经露出花痴般的笑容,连眼神都有点不对劲了,就算是用屁股想都知道,这家伙作的是什么梦了。

“我对你作的春梦没兴趣,无非就是跟你的林小雅圈圈叉叉之类的画面!”

肖得意地一笑:“生我者便宜老爸,知我者雷蒙也!”这句话居然是用纯正的中国普通话说的,一看就知道雷蒙教导有方。

不过雷蒙还是有些好奇,因为从肖的表现看来,他跟林小雅之间的关系还很“纯洁”,最多就是牵牵手的关系吧,但这实在是有违肖的一贯作风。

“没想到,你居然还没把林小雅给拿下。”

肖却突然正经起来:“我是认真的,我一定会跟她结婚!”

看到肖一本正经的样子,雷蒙突然觉得有点好笑,不过他也懒得再取笑肖了,反正陷入恋爱中的人,智商总是会无缘无故的下降,他自己对此也常常深有体会。

“好了好了,不说你跟林小雅那点破事了!”

肖竟有些不满的低声嘟囔:“你才是破事呢……”

但是,肖也没有反驳雷蒙的话,他知道雷蒙要说到关于他的好处了。

雷蒙道:“刚才跟你说了,我们去南京是要见一个古玩收藏家,这个老头家里至少收藏了上百件古代的珍品,说不定在这些古物里,就有你需要的两百年以上的死人骨头。

“如果有的话,也不要多,从那些骨头上随便刮点粉末,接下来,你只要等到来年春天找到一根胡桃树的新枝,就可以拥有魔杖了。”

肖听完雷蒙的话,果然显得很兴奋,似乎对于能得到一支魔杖也很开心。

他甚至开始想象,自己拿到魔杖后,有事没事就拿着魔杖一指,凭空幻化出一个大火球来,一定可以让林小雅又惊又叫,兴奋不已,到那时,嘿嘿……至少可以抱抱她吧?

幸好此刻肖也只是想想,脸上还没露出什么猪哥样,否则,雷蒙要是知道肖学会黑巫术之后,居然是想拿它来哄林小雅开心,一定会被气到晕过去。

不过,要是被教廷或者神族的人知道,黑巫术还可以拿来泡妞,想必他们也会抓狂吧?

一到上海的虹桥机场,雷蒙立刻坐上一辆守候在机场的出租车,随手递过去一张千元的港币后,出租车司机二话不说,立刻风驰电掣的向机场外开去。

开出去足有几百公尺,司机才回过神来:“两位先生,请问你们要去哪儿?”

雷蒙说道:“我们要去南京,速度要快,我不希望在路上多耽搁。如果快的话,到了南京我会再给你一千块港币。”

司机立刻毫不犹豫地狂踩油门。

开玩笑,一千块港币呢!这几乎是他一个月的收入了,扣去来回的过路费和油钱,至少也能赚个六百块,何况雷蒙还十分大方的表示,速度够快的话还会再给一张千元大钞。

一路上,司机把自己二十年累积的驾驶技术全部施展出来,结果从上海到南京,只用了四个小时。

下车之后,肖很幽默地说了一句:“我怎么觉得南京的汽车开得都跟蜗牛一样慢?”

对于肖突如其来的幽默感,雷蒙也只能苦笑两声,顺手又递给司机一张千元港币,然后才拉着肖,走进金陵饭店的大厅。

由于来之前,雷蒙只是从方丹那里得到南京这个老头的姓名,其余数据一概不知,因此雷蒙还必须去查一下老头的详细数据。

雷蒙花了一个下午,在南京博物馆假装跟工作人员闲聊,很轻易就得到许多老头的资料了。

老头叫做张志宽,自号青衫居士,从前是南京大学的教授。除了教书外,他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收集各种古玩上。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逃过那十年浩劫的,总之现在高龄七十多岁,他已经是江苏省乃至整个中国都闻名的古玩收藏家兼鉴定专家了。

由于政府的特殊照顾,他在市中心的别墅区拥有一座占地约八百平方公尺的大院落。

据说,整个宁海路都属于军事管制区,从前是国民党高级官员的住所,而现在,则变成了共产党老革命的住所,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禁止行车,晚上甚至还有武警巡逻,因此雷蒙只能徒步前往。

按了门铃之后,先是出来了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

雷蒙彬彬有礼的鞠了一躬,告诉那个老头自己想求见张志宽老先生。

老头似乎是管家之类的,手里还拿着浇花的水管,但是态度却已经很倨傲了,他的目光几乎高过了雷蒙的头顶,看着雷蒙身后一棵长得郁郁葱葱的法国梧桐,问道:“你认识张老先生?”

雷蒙知道,这类人一般很讨厌有人突然造访,他依旧保持着微笑:“不认识。”

没想到话刚说完,老头立刻就把门关上了,根本不给雷蒙继续说话的机会。

肖见雷蒙还没说什么就碰了一鼻子灰,立刻笑到全身发抖。

雷蒙摸摸鼻子,自嘲地说:“这个青衫居士还真不好见!”

说罢,再次按响门铃。

还是那个老头开了门,没等雷蒙开口,就很不耐烦的说:“你们走吧,张老先生已经久不见生人了!”

雷蒙也不生气,只是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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