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要你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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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要你负责- 第1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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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砖一瓦盖起,直到后来的精装修,再到园林的绿化,秦筝都曾亲眼看见。

    那时候秦筝身边的朋友不多,她特别希望这宅子盖好了,会搬来一家和善的邻居,然后邻居家也正好有两个小朋友,这样大家就可以每天在一起玩。

    只可惜,那宅子盖好之后就一直空着。

    秦筝走进去,眼前的一切都熟稔得一如当年,就仿佛时光在这里停滞,从未曾改变。

    秦筝推开主卧的门,环视周遭,都是龙天翔最喜欢的黑白两色。那房间的装饰,一如龙天翔之前那个房子里的一切。

    他真是个死心眼儿的家伙,就像十年里只知道跟在她身后,就连他卧室里的装饰,竟然也能一辈子都不改变风格秦筝站在那里含泪,却微笑开。

    也好,因为唯有这样,才会感觉似乎龙天翔的气息还在,就在她身边,无声缭绕。

    靠墙是一张写字台,写字台对面墙壁上是一张百般,上面用磁力扣贴着各种各样的纸张。有NBA最新的赛程表,有F1明星的大头照,还有皇天集团下半年度的工作计划流程在一堆纷纷的纸片里,秦筝的手指最后停留在一张纯白的粗纹纸上。

    她记得当年,她曾经有一度极为迷恋这种纯朴的粗纹纸,到处去搜罗那种手工做的本子,用牛皮做封面、粗纹纸做内页的那种。只觉得在那样的本子上写日记时最有质感的事情,仿佛时光都在笔尖凝集,特别有沧桑的感觉。

    那张粗纹纸被周遭一堆纸的边边角角给压着,秦筝将那些纸张拂开——龙天翔的笔迹显露出来。

    秦筝细细品读,泪水无声爬满脸颊——

    “有段时间,她特迷徐志摩和林徽因。整天嘴里念叨着‘悄悄是别离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我知道她说着笙箫,其实心里是想着秦碧笙。”

    “我是个粗人,学不来那份文字里的风花雪月,她就总是笑话我。好,那我悄悄去看徐志摩和林徽因的故事,不让她知道。可是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朽木不可雕,我竟然完全没有被徐志摩和林徽因的故事所打动,我反倒被另外一个爱慕着林徽因的男人所打动——那就是金岳霖。”

    “书里都说金岳霖是中国近代最宏大的逻辑学之父,可是他却为林徽因做了最不合逻辑的事情——他为她终身不娶,他选择与她和她的丈夫比邻而居,他帮他们照顾他们的孩子,他在临死之前还一直呼唤着她的英文名”

    “我知道,我这辈子终究做不了她心中的‘笙箫’,那我便做那个傻瓜金岳霖吧。与她比邻而居,守护她每一个晨昏微笑。”

    字迹稍乱,看得出是他心境烦乱时信笔写下。可是每一个笔画却都力透纸背,看得出他当时心意的坚决。

    秦筝哭得跪倒在地上。

    她想得到,这样的字迹一定是龙龙在那些灯光尽亮,整个房间里却只有自己的形影相吊时,在近乎绝望的孤寂里写下的心声。

    “阿龙,我来了,你知道么?我会在你留给我的房子里住下来,我不会再让你的魂回来时依旧孤单。”

    电话响起来,是赵曼。

    “筝,你现在在哪里?秦家,你是不是住不下去了?那你出来,到我这来,我现在就把郝俊伟赶走!”

    赵曼永远那么不拿郝俊伟当回事儿,总是这样风风火火,秦筝含着泪都忍不住笑,“曼曼,你打住!你现在是住在人家郝俊伟的房子里,你怎么能把人家赶走?我不会去你那里,你别管了。”

    赵曼是她最好的朋友,她现在好不容易跟郝俊伟好好地在一起,她怎么能为了自己就再去分开他们?

    不她只希望赵曼比她幸福。

    “秦筝,那你告诉我,你现在在哪儿!别告诉我你提着箱子站在大马路边上,无处可去!”

    秦筝笑得都流出了眼泪来,“傻瓜,看你说的,我哪儿会那么惨?我有房子啊,阿龙给我留了一个房子呢。”

    赵曼立时就嚷,“好你等着我,我立马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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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时后第三更】

 何必泪流满面(更③)'VIP'

    秦筝瞪大眼睛望赵曼手里地大包小裹,“你这是搬家啊?”

    “是啊!”赵曼俯身付钱,然后招呼出租车走,这才转身,将一个大包包扔给秦筝,“我是你姐妹儿,你现在这样,难道我能让你一个人面壁流泪?”

    秦筝心底一热,却是笑开,“听你说的,是祥林嫂吧?我才不会。”肋

    赵曼站在夜色里,映着大宅里的灯光望秦筝,“姐妹儿,不这么强忍着,你会死啊?能不能别在我面前再这么硬撑,我可不会给你颁发个‘神勇女金刚’的奖状。”

    秦筝垂首笑开,继而抬眸,“真的没硬撑。这次我是真的已经整理好了自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两个人洗过了澡,都穿着浴袍,头发上裹着大毛巾,盘腿坐在床上说话。

    赵曼先说了好多笑话,这才缓缓敛了笑容,瞳孔幽深地望秦筝,“你恨他么?”

    秦筝想了想,望着自己的脚趾,“恨。可是也更理解他的选择。”

    “怎么说?”

    秦筝向后靠在床头上,抱住自己的膝盖,“看见他手里握着我爸呼吸机的管子,那一瞬间我真的恨不得拿把刀杀了他!——就在那一瞬我发现,我已经没有力气再爱了。不是不爱他,而是真的爱不动了”

    “要隔着我爸的尸体去爱他么?要一看见他就想到他亲手拔掉我爸呼吸机管子的那一瞬间么?——可是曼曼,我就也忽然明白了这十年他心里的苦。”镬

    “其实他心里的感受与我那一瞬间是相同的吧。不是不爱我,而是要隔着周家的血海深仇,怎么还能爱得起来?所以就算爱,就算明知可能从此要失去我们彼此,但是也一定放不下亲人的仇。”

    秦筝垂下头去,“所以我现在已经不爱了,也不恨了。21年的爱与10年的恨,终于可以彼此抵消,我现在都想放下。”

    赵曼叹息着握住秦筝的手,“你打算怎么做?”

    秦筝微笑,“我想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现在星海已经熬过了最难的时候,孙明也渐渐康复,朱迪更能回来一起帮忙。我会在两个月内将手头的工作跟朱迪和吕璇交代好。然后,出国去。”

    秦筝吸了吸鼻子,“你我都是学法语的啊,还记得咱们当初的梦想么?去法国南部的小镇,比如阿尔,去看那里大片的向日葵,喝着法国红酒、去勾。搭法国帅哥”

    “这个愿望已经很久了,趁着还年轻,趁着还能有机会走出去,我想出去看看。这一辈子都将自己困在这个小世界里,只看得见身边的人,只能看见头顶这一片小小的天空——倦了,想换一种风景。”

    赵曼沉默下来,良久才又抬头望秦筝,“真的放得下?”

    秦筝笑,目光仿佛穿过墙壁,投得极远,“放不下,也要放。其实人这一辈子有太多的事情,当时觉得放不下,等到很久以后回头去望,才觉得根本没什么放不下。”。

    医院里,孙明躺在ICU病房里,透过大玻璃窗向窗外的秦筝微笑。

    他还很虚弱,躺在那里还在吃半流质的食物。但是秦筝能看得出,孙明的精神很好,距离康复也一定都不远。

    秦筝笑,抬起手里的砂锅向孙明致意。

    孙明小时候家里不富裕,一直拿鸡汤当最有营养的东西,以前每次来秦家,都要秦筝亲手给他炖鸡汤喝。孙明还跟碧笙说,哪个男人能一辈子喝到秦筝亲手炖的鸡汤,那真是上辈子积德。那时候碧笙就会得意地笑,狭长的眼角轻轻掠过秦筝羞红的颊边去。

    所以秦筝每次来看孙明,一定会带亲手炖的鸡汤。

    尤其这一次,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相信她以后再回来,孙明一定已经恢复了强壮,再不用这样用鸡汤养着。

    孙明隔着玻璃窗抱拳。秦筝笑,看得见孙明的眼睛里藏着的情绪。

    孙明也是亲眼见证她跟碧笙一路走到今天,所以孙明一定更明白她将要做出的选择。可是就也因为更懂,所以孙明选择不问。

    朱迪却忍不住,扯了秦筝到一边去坐,便忧色挂满了脸,“秦筝,你真的决定了?!”

    “嗯,签证都弄好了。星海的一切就都交给你和孙明了。吕璇毕竟自己还是艺人,对公司的日常运作帮不上太多的忙,你们要多用些心。虽然星海是娱乐公司,但是公司的运作总有大同小异的规则,你们只需用当年在秦氏的经验来日常管理就好。”

    秦筝握住朱迪的手,“挺过这一段,等碧笙脱毒成功了,就好了。还有,相信萧哥那边也会提前出来,他表现非常好,一定有机会减刑。”

    朱迪难过地含了泪,“本以为你这次跟笙哥终于能在一起了,可是怎么会”

    秦筝摇头,“担心我恨他么?其实不。他只是做了他为人子应该做的事情,而我——也只是要遵守当年给我爸的承诺。”

    “我爸说,要我一辈子只能跟他做兄妹,就是不允许我嫁给他。本来我一直希望我爸能有机会醒来,到时候我会跪在爸面前跟他求,求爸允许我嫁给他——可是现在已经再没有机会,所以我只能放弃。”

    “我不会再选择为我爸报仇,所以我只能放弃对他的爱。两不亏欠,也再不牵挂。”

    “秦筝”朱迪难过得泪落下来。

    朱迪是了解秦筝的,就算秦筝能说的这样洒脱,可是朱迪怎么能不明白,此刻秦筝的心会有多疼?她说她能放弃,可是就连她自己都不能确信吧?那样从五岁就开始的爱,怎么可能说放就放?

    “朱迪,我走的时候不会告诉你们任何人。所以我这里提前跟你说一声告别。等以后我回来,希望你跟孙明已经永结百年之好,而且,你们已经有了可爱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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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一段青春,换一段过往(第一更)'VIP'

    机场。晴空湛蓝。

    秦筝仰起头深深吸气,这或许是最后一次呼吸这个城市地空气。再回来时,已是经年。

    小时候看电影电视,有那些故土难离的人们,背井离乡的时候,总会带走一抔故乡的泥土;而游子返乡,第一件事也会长长跪倒在故乡的大地上,捧起泥土来,深深嗅进那泥土的芬芳。肋

    她带不走泥土,便带走这座城市的空气吧。

    这段飘摇空气,她曾与人共同呼吸。中国人有句话:“同呼吸,共命运”,她将自己的命运与那人紧紧拴在一起,并以为会一生这样走下去。

    可是终究人还是会向往一片全新的世界,如果就连呼吸的空气都不再相同,自然命运也会从此错开了吧?

    “飞往法国的××次班机,现在开始登机”机场大厅里扬起广播小姐甜美的嗓音,秦筝将目光从湛蓝的晴空里收回,略一转头回望背后的那个城市,然后疾步走向登机口。

    她最喜欢这个城市的秋,有晴空湛蓝而又高远,有银杏树华贵而淡然的金黄,有清冽凉爽的空气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她却要在这个季节里放手曾经的拥有,离开最爱的地方。

    临街的咖啡座里,阳光如金洒落。绿茶修长的叶子在热水里片片舒展,像是舞蹈的绿袖,轻盈飘逸。

    赵曼叹口气,抱紧手臂望对面那个男人。镬

    认识他十年,从他还是白衣清冷的少年,到后来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大鳄,甚至是后来遭了变故、被毒。品折磨得憔悴的那个病人赵曼都从来没看见他有此时的狼狈。

    每一个认识秦碧笙的人,都对他眸子里的光芒记忆深刻。那是一种如同孤狼一般的坚定和狠绝,让人肃然起敬,不敢忽视那光芒所昭示的顽强生命力。

    可是此时,他眸子里的光芒熄灭。

    那一堆曾经宛如黑曜石般灼灼的眸子,此时黯淡得如蒙尘了的黑晶。

    “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知道她要走,她说她一直有个愿望,想去法国的小镇晒太阳、看向日葵。可是她没告诉我什么时候走,也没告诉我到底要去哪里。她说她走的时候不会通知任何人,也不希望任何人为她送行”

    赵曼叹息,她自己心里也是难过。

    她也没想到秦筝这样突然就走了,连她也没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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