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蔷薇作者:逆凛(完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十字蔷薇作者:逆凛(完结)- 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曲着延伸到眼前,顺着光路淌进皎洁的夜风里去,背后的世界风声鹤唳。
  冬天的时候这里附近游人会大幅减少,加之圣诞节临近,晚上几乎没有人。因此雷格勒斯和我可以尽情地享用天地间那点狭小缝隙所能展现的全部唯美姿态。如果不是天气寒冷,我们甚至可以在海水与干净白沙的怀抱中相拥。但是我们并没有把时间都花在做那件事上,其实自他毕业之后就不断忙碌,在浮云城堡又是整日忙于调理我的身体或是研究与十字蔷薇有关的文献,已经很久没有像过去那样在一起好好地聊天。他之于我已离开太久了。
  十二月的丹麦夜间太冷,为不再横生枝节,我们最终放弃了并肩坐在却格湾边聊一整晚的打算,而是把地点改在了朝向却格湾的酒店房间里。
  我只开了一盏光线昏暗的黄光灯——这种最近大行其道的电灯同样不存在于浮云城堡里。如此暗的光下即使是看书都做不到,柔软而淡漠的月华静静地透过高高的双层厚窗,在地面上投下一个颜色浅淡的长方形。交谈是这样的环境下唯一可行并且最适合的活动。
  在浮云城堡住得久了,有些不习惯外面顺应自然的天气变化。即使电热器烧得滚烫,在这样的天气下仍觉得稍许有些寒冷。过去我常年生活在南英格兰,那里冬天最多也不过是地面结霜而已。每到这种季节,母亲就会在我们要出门时尽量派车接送,至少给我们准备防滑的冬靴。尽管如此小时候我还是会摔倒,而雷格勒斯总会皱一皱眉,扶我起来,检查我的膝盖和手掌,确认没有受伤后拍去我身上的碎冰霜,牵着我的手继续走。
  雷格勒斯轻轻地把一层毯子裹在我身上。没有人的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地向他索取失落了一年半的温暖,于是我把脸埋进他颈窝里。
  “你冷么?”他吻了吻我的耳垂,把我裹得更紧。
  “还好,”此刻我并不想让这种暧昧持续下去,于是从他怀里坐了起来,和他并排躺下,“以前曾经听说,身上流着维京血统的人是不会感到寒冷的。”
  “只有寒冷才会感觉不到寒冷。”他无所谓地笑笑,抬眼注视空荡荡的天花板,“不过,我去过西藏以后再回欧洲,确实哪里都不觉得多么冷了。”
  “给我说说你的旅行吧,”我转过去趴在他胸前裸|露的皮肤上,“我们很久没这样说过话了。”
  “陪你的话,任何时候都不是问题啊。”他笑着吻了吻我,恰倒好处地分开,“那么从哪里说起呢……”
  “你当初是为什么选择去那里呢?”我在被子下握住他的左手,电灯的光不会摇晃,均匀而持久地铺在空间里,“凯珊德拉没和你一起么?”
  “都跟你说了,她和我没你想的那么亲密。”他失笑,把我拉得更近些,“我和她一起坐船到了伊斯坦布尔,然后她就独自北上俄罗斯,穿过西伯利亚的针叶林,最后从符拉迪沃斯托克返回。所以她很厉害,用不着担心她。”
  “那你呢?你在中国晃了大半年,都收回了些什么成果啊?”我也笑出了声,“有没有邂逅神秘的东方美人,恩?”
  “你在想什么呢?”他却不急着解释,而是拨了拨我落到眉前的银发,“我是没那种兴趣,也不打算像有些傻瓜希望的那样拖着一堆小乘佛教的魔文典籍回来。我去西藏,不过是想试试,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能不能摸到云。”
  “果然,”某种东西尘埃落定,我无端地安心下来,“那你摸到了么?”
  “如果你真的到过那里,就会明白这样的念头有多狂妄了。你分明站在了世界最高的地方,可是天空还是天空,云还是云。”他翻过来亲吻我,“三年前的八月我从孟买上岸到印度,然后走陆路经过尼泊尔进入中国国界。在印度时还觉得除了脏乱一些,在总督直辖的地方还是挺接近英国了。然而到尼泊尔之后走了一天才找到能说英语的人,再没喝上一口在我看来算是干净的水。”
  “对于你这样娇生惯养的贵公子来说,这可真的难得的体验。”我笑得很是兴高采烈。
  “你至于那么高兴么?”他搂过我,继续道,“我可不认为自己娇生惯养。不过,就我来说,还是觉得在西藏边境遇到狼的经历最神奇了。”
  “也只有你会认为那么危险的事‘神奇’吧,”我有些不满地坐起来,“你是怎么脱险的?”
  “我刚到印度时有位经验丰富的英国老兵告诉我,在野外被狼搭上肩,千万不能回头,不然就会直接暴露没有防备的脖子。他还说对付这种情况,唯一的方法是用自己手边的枪向背后攻击那只狼,每个来当地的新兵都会被告知不能随意搭别人的肩膀,不然可能会被一枪爆头。”他却云淡风轻地笑了笑,仿佛这不是他的亲身经历,“所以那天我在西藏英军驻营外围的旷原上感到有野兽从后面抓住我时虽然很害怕,总算没有慌了手脚。”
  “然后?”他一脸无所谓,我却惊出了冷汗。
  “然后么,我僵在那里不敢动,谁知道那只狼居然也迟迟不动作。”他侧过来躺,把我圈在他身体的阴影里,“我就看准时机用最快的速度抬手,发动Frenza打穿了它的头。”
  “就结束了?”
  “当然没有,狼是群居动物。事实上Frenza的光引来了他的同伴,”他故弄玄虚地扬起嘴角,“从各个方向包围我,这样我就没办法定下心来使用魔法,就算尽全力一边转移空间一边攻击也逃不过去。”
  “那你要怎么办?”我不禁再次握紧了他的手。
  “有时候巧合就是那么神奇的事,一位给英军工作的翻译官员也看到了我弄出的光,就带了几条藏獒来,消灭了狼群。”
  “主神啊…”我有些不敢置信地说,“幸亏你这么镇静……”
  “镇静?”他却摇了摇头,依然温雅地看着我,“不,我不镇静。即使到现在我也无法不承认,那只狼的血和脑浆溅出来,沾在我肩上的时候,那种感觉真的糟透了。我从来没有想象过如此令人作呕的事,一个生命消失的瞬间,残留物落在你身上,仿佛那种求生存的渴望和怨恨也延续到你身上似的。衣服上沾着不属于自己的血,自己就不会长出伤口来。你可以在空气里轻而易举地发现血的气味,实在太痛苦了。”
  我没有再说话,安静地听他说下去。
  “如果你看到那些藏獒与狼群战斗的场景,会当即联想起骑士与海盗的战争,双方都不顾惜生命,为着各自的信念,原始,单纯而充满血性。”他开始输理我耳边的头发,五指像植物的茎一样纤长,白皙的皮肤包裹着骨节,“我因为惊恐,加之不习惯寒冷和那么厚重的衣服,整个过程中都瘫坐在地上无法动弹,那位翻译官提着灯站在我身边。我可以很清晰地回想起那些画面,从那不断摇晃的微光中看见狼的尸体,内脏流到了地上,深灰色的毛尖血迹斑斑,惊心动魄地展示着生命本真的画卷。”
  我胆战心惊地倾听,却又由衷钦佩。
  “结束之后那几只藏熬围到它们的主人身边。我第一次见到藏獒战斗的场面,因为连带着对它们也很恐惧。”他忽然放开我,恢复了之前并肩躺着的姿势,“翻译官把我扶了起来,告诉我不必害怕,然后对我说,你很勇敢,还从来没有一个如此年轻的英国人敢独自深入西藏腹地。”
  我无来由地有些忧虑。
  “我几乎站不起来,被那位年龄足以当我父亲的官员扶回了他的帐营。”他静静地望着前方,已是后半夜,月光转向西半边天,稍许黯淡下来,“他给我喝了些热的牦牛奶,我才缓过来些。在那里我得知了这位英语,汉语和藏语都极其流利的老人是中国皇帝派来为英军当翻译的,他不像当地的牧民那样皮肤上打着高山血统的红色印记,事实上他是汉族人。而我当时不会哪怕最简单的藏语,汉语是临时学的几句对话,很是惭愧。”
  月亮沉得越来越低。
  “我以为他曾经是留学生,然在交谈中才知道他当年是负责带领赴英留学生的官员。回国后他所在的派系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了,他就被皇帝派遣到了西藏,充当翻译。”他有些缱倦地拂开自己眼前的黑发,“我问过他,如果知道回来后会有这样的结局,他当初会选择留在英国么。你知道他怎么说?”
  我抬起头注视他,想象着三年前他在西藏所见的天空是否被收入了他眼中,才让他的眼神如此清澈而深沉。
  “他说,不会。”他平静地抱住我,“因为这里是家。尽管他的家山河破碎,尽管他的皇帝愚昧无能,尽管他已亲自见过世间最繁盛的文明,能留住他的只有他的家,他也只能忠于他的皇帝,就像儿子爱戴父亲。”
  “真是令人悲伤的悖论,”我轻轻叹息,“生来背负着守护不值得守护的东西的使命。当他要守护的东西不可挽回地腐朽,他也没有选择,只能为此殉葬。世界要前进,他要驻留,又有什么错呢。”
  “如果谁都没有错,那么错的一定是上天。”他终于再一次吻我,背景里朦胧黯淡的晨光逐渐升起来。
  “但是,雷,”我在呼吸交缠的空当中很轻地说,“答应我,今后不要再拿自己去冒无谓的险。”
  “我知道,”灏白色划破寂静之时,我们平静地分开,“因为有你在这世上,再珍奇的风景也不值我去冒险。”
  又是一日,大地苏醒。依偎在他胸前睡去前,我恍惚看见了掠过高原的神鹰披着霞光。
   

作者有话要说:》冰与火开创的土地:北欧神话中,冰火交融诞生了宇宙间第一个生命体,也就是巨人始祖伊米尔。
》却格湾:丹麦著名风景地。查阅GOOGLE地图后没找到,所以此处如果有考据错误,望不吝指出。谢谢。
》童话:指安徒生童话《柳树下的梦》,克努德和约翰娜都是这篇童话里的人物,具体请自行查阅。
》有关西藏的描写很大程度上参考自七堇年《大地之灯》和范稳《大地雅歌》这两本书。中国早期派遣留学生出国大多会有人带领,例如曾国藩就曾派容闳率领幼童留美。在此处由于两位主角自身的立场问题,与传统红色史学的立场并不一致,不代表本人立场,也不必争论。毕竟那些王国维式的人坚持的东西虽然不是主流,本身也是无错的。


30、丹麦的珍宝 。。。 
 
 
  那之后我们一直在却格湾享用着几近奢侈的短暂假期,风凉而不刺骨,足以暂时掩去因太过安逸而从内心悄悄升起的不安。十二月二十三日晚下了一场雪,顿时这个世界忘记了原本的颜色,欣喜地换上了一层飘渺而轻盈的银装。一夜过后窗上结了朦胧的薄雾,蓝色的海湾被细小的水珠折射成大片深色,渔人停在岸边的船上挂满各色经幡,化工染料染的僵硬色彩,像旧帆布一样在风中抖个不停。
  二十三日清晨我照例是在雷格勒斯身边醒来,适应了一下柔和的光线,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倏得一闪。我忽然感到某种昭示,于是从被子里伸出手细细观摩。
  裸|露的皮肤接触到空气时,神经末梢不自觉地蜷缩起来,熹微的晨光在金属与宝石上折成彩色的一束。雷格勒斯还没醒。于是我小心地侧过去一点,免得打扰了他的清梦,我知道他向来睡得不太深,即使我尽全力抱住他,温暖他。
  我手心朝上,慢慢把视线移到戒指向内的一侧,凝视着那并不明显的凹文。我过去甚至没有注意到它,以微弱而隽永的力道嵌进铂金主体里去,随着每一代人的更替而变化,象征的事物却数个世纪来未有不同。我亲吻那两个字母,R。H。,把它们铭入自己的血肉中去。
  字体并不花哨,因而更觉深刻了些。我用指腹抹开窗上的水雾,模仿着戒指上的字体勾勒。明晃晃的雪光透过我们名字的首字母,硬生生把房内的朦胧气息蒸发殆尽。
  “手指会冻伤的。”
  肘关节忽然被拽住,我下意识回头,撞进黑色的深沉海洋。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醒了。最近偶然我会在他清俊的面容上看到一闪而过的疲惫神色,幸好现在没有。
  于是我缩回被子里,抱住他的肩,早上刚醒时我们最多只会轻啄一下对方的唇。从小时候起,他就一定要洗漱过后才会跟我聊天。而且他从来都很准时起床,往往我收拾停当去吃早餐时他早已正襟危坐着跟父亲交谈,看到我之后便会把我拉到他身边的位置上。我不知道他们之前聊些什么,但我坐下后就不会再出现什么很严肃的话题。父亲不喜欢在餐桌上谈论任何需要认真对待的事。
  
  我无端想起在浮云城堡里阅读那些垒成沉重历史的典籍时,看见过丹佛家族的族谱,其中提到与王室的渊源。雷格勒斯告诉我,丹麦王室的创始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