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远,那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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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远,那么近-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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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原本是件好事,可偏偏在最后一刻,她却叫着叶昊宁的名字猛地惊醒过来,四周黑漆漆的,明明房子并不大,此时却仿佛有回声。

  肖颖觉得口干舌燥,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床上,心脏还在猛烈跳动,完全不敢去回忆方才的恶梦。

  其实梦的内容在醒来的那一刻便很快地模糊了,只能清晰记得那种惊悚的感觉,自己恍如孤身被弃置于深不见底的黑暗之中,想要努力找个依托,或是一个救援,可是梦中没有半分人影出现。而她就那样自然地,在遍寻不得之后,想到了那个白天还被自己恨得牙痒痒的人。

  到了天亮,她犹自颓丧地告诉许一心:“以后任何有关某人的消息,我都不想知道。”

  可不是么?真是见了鬼了。明明之前平静了一个多月,生活顺遂夜夜好眠,可自从某人突然杀出来之后,她就几乎没过过一天安稳日子,噩梦缠身,疲惫不已。

  所以趁难得的周末,她十分需要放松一下,然而有人却不肯放过她。

  接到陈耀电话的时候,肖颖正和同事在美容院做脸,空调房里很阴凉,她盖着被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不一会儿便觉得昏昏欲睡。

  手机突然震起来,她被吓了一跳,直接摸索着贴到耳边,含糊地应答:“你好,哪位?”仍是平时工作时的口吻,改不掉。

  那头静了一下,才说:“你好,我是陈耀。”同样客气有礼。

  第六章

  那头静了一下,才说:“你好,我是陈耀。”同样客气有礼。

  肖颖皱着眉睁开眼睛,将手机拿到眼前看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接通的是她在C城用的那张卡。

  当初为了省事,来这边工作之后直接换了一支手机,能同时带两张卡,于是连短消息都不用群发,不必费力通知过去C城的朋友们自己换了号。

  可是,陈耀居然真的还记得她的电话!

  她原以为他早就忘了,所以才会那样挑衅地为难他。

  陈耀说:“出来坐坐?”

  她这时哪里还有做美容的心思?只得坐起来说:“好吧。”

  其实肖颖一向路痴,来B城的这段时间,只由许一心带着逛了主要的商业街道,好不容易才将最繁华地段的标志性建筑和方位记了个大概,有需要时就直接坐地铁或者打的前往。所以到现在为止,她外出的活动范围,仍仅限于公司、所租公寓,以及那一块购物区。

  而陈耀说的见面地点,她听都没听过,可又不想让他来接,结果很费了一些时间才赶到那儿。陈耀已经在等,小小的包厢里音乐袅然,还有隐约的香气,像是檀香,却十分淡。

  “可以上菜了。”陈耀按铃叫来服务员交待,然后又对她笑:“怕你会饿,所以我就先点了。”

  她也扯出个微笑,说:“无所谓。”吃饭根本不是目的,况且,今天她是十分没有胃口。

  事实上,以前也总是这样吧,凡事都由他来拿主意,而她则乐呵呵地跟在后面,什么都不用操心,唯一要做的就只是坐享其成。

  他们太熟悉,以至于他了解她的一切喜好和憎恶,所以从来都安排得好好的,她仿佛就是那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是真正的无忧无虑。

  是他将她惯坏了,让她习惯了那种日子,便理所当然地以为永远都会那样过下去,永远都会有一个人撑起自己的天地

  结果,当他最后要离开的时候,她几乎哭到无法抑止,像要流尽身体里所有的水份。同时,也将家人和朋友们通通给吓到了。

  许一心甚至受不了,也陪着哭了一场,那也是肖颖最后一次为陈耀的离去掉眼泪。

  那一夜过后,天蒙蒙亮的时候,肖颖终于抹了把脸从床上爬起来,拍一拍许一心的肩头,倒像是反过来安慰别人似的,声音沙哑,犹在条件反射般的抽噎,可语气却十分恨恨而坚决地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个男人么,少了他天也没塌下来!”那是她第一次称呼陈耀为男人,两个字咬牙切齿地从嘴里蹦出来,仿佛只有这种叫法才能体现出自己的豁达劲来。而那同样也是第一次,她发现自己的世界其实并没有完全崩塌,毕竟还有许多人站在自己身边。

  有那么多人陪着她,而她只是失去了陈耀罢了。

  是的,她终于还是失去了他。

  那一餐饭吃得食不知味,两个人聊着最为安全的话题,她却屡屡走神,甚至还恍惚地问:“巴黎好玩儿么?”抬眼瞥见他善意而温和的笑容,这才醒过来,哦,他去的明明是英国。

  可他还是回答:“很不错,尤其是夜晚艾菲尔铁塔的灯光秀。很多人觉得俗,我却认为它十分漂亮。”

  “哦,是吗。”她纤细的手指无意识地轻轻拨动着汤匙,灯光下银器闪亮异常,也更衬得她的皮肤白皙幼滑,如同婴儿一般。

  长长的眼睫毛覆盖下来,颤动如蝴蝶在风中的薄翼,她停了停,才轻挑了唇角接着说:“我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应该很美。”

  她明明在笑,可是语气有些低,又似乎微微落寞,陈耀听得心头一动。

  她的手就置在桌沿,与他相去不足几十公分,其实只要稍稍向前一探,便可将那份柔软的温暖重新握于掌中,可他却在桌下暗自捏紧了拳,仿佛只有这样才能阻止那份久违的悸动。

  其实他很想告诉她,自己那几晚住在酒店里,阳台正对着高大醒目的铁塔,晚上睡不着便一直盯着那些绚烂的光,有时竟会产生错觉,以为身边还有一个人,以为在下一刻就能听见她清脆的欢呼和惊叹。

  后来他竟真的有了冲动,摸起电话去打越洋长途,却总在输入最后一个数字时颓然放弃。

  听说她过得很好。

  既然当初自己转身时那样决绝,如今又何必再去招惹她呢?

  可是直到近期终于要回国了,他才又辗转从几个老熟人那里听到关于肖颖的最新消息,那些人也是语焉不详,又或许是真的不大清楚情况,只说她突然迁去B市工作,似乎正与丈夫分居两地。

  正是因为太过了解肖颖的性格,所以他一时才不免担心,想要知道她的现状,究竟好不好。

  然而无论怎样问,肖颖给出的仍是那晚的答案:“我很好。”斩钉截铁的,是前所未有的坚定,其余不肯再多讲,结了账便站起来,匆匆说:“我要回去了。”

  其实一餐饭两人面对着面,什么也没谈成,她却就要回去了。

  幽长的街道,两侧是明亮的光河,他在身后,所以她努力控制着自己的步伐。

  而他目送着她远离的背影,忽然想,或许当年也是如此吧,如今的一切只不过是颠倒了一下而已。

  原来,看着一个人头也不回地离开自己,竟然是这样一种感觉,明明隔了不过几米,却伸手不能触及,再也无法触及。

  没有人曾想到,他们会走到这一步,就如同没人能料到,多少年前的那一次极为普通的意外,却注定了此后长久的纠缠和相依。

  肖颖五岁的时候,由于父母工作调动的原因,全家从故乡迁了出来。

  其实离开了朝夕相处的玩伴们,小肖颖的心里是十分不开心的,但毕竟那时还年幼,对于陌生的环境很快也就适应过来。

  当时住的是单位的平房,一整排过去,家家户户紧挨着,形成一个大大的院落,邻里关系特别融洽。

  院子里也有年龄相似的小朋友,第一天搬家过去的晚上,便有人在屋外喊小肖颖一起做游戏,夏夜璀璨的星空下,天真无邪的一群小孩子玩得不亦乐乎。

  这里面谁都好,只有一个人是肖颖不喜欢的。

  那是一个男孩儿,明明只比她大出少许,大家个头也差不多,可他却显得老成许多,甚至几个年龄更大的伙伴都十分听他的话,简直就是一个孩子王,一呼百应的模样。

  偏偏肖颖不喜欢,因为他总爱号召大家去探险,或是做一些更出格的事。白天大人们上班去,院子里便被闹得天翻地覆鸡飞狗跳,等到了傍晚,就时常听见家长们训斥自己小孩的声音,与白色的炊烟缠绕在一起,袅袅地飘到很远的地方。

  这人真坏!那时循规蹈矩又特别乖巧的小肖颖时常在心里这样想,平时便也不肯给他好脸色,其余人人都要附和他,只有她偏不!是打从心底里觉得他不是好人。

  而他仿佛也从没注意过她,或许只是因为她太弱小太不起眼,又或许是早已敏感察觉到这个小小的外来女孩对自己的厌恶和鄙夷,所以平日里玩归玩,他却从没与她说上过一句话。

  然而,也正是这个肖颖心目中的“坏人”,后来替她解了一次围,将乖乖女的她从一个嚣张霸道的女孩子的魔掌下解救了出来。

  当时她已经被对方推倒在地,黄褐色的沙土扬起来,弄脏了雪白的袜子和崭新的娃娃裙。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睁得圆圆的,硬是不肯眨一眨,只怕下一秒豆大的泪珠就会滚落下来。可是她的一双手却仍将零食护得紧紧的,抱在胸前,不甘心让对方抢了去。

  “给我!”那个女孩逼近。

  “不给!”

  “”

  顷刻间两人再度扭打起来,她只觉手臂一痛,尖叫道:“讨厌!”小小的嘴巴一扁,差一点就流出泪来。

  这时,突然头顶上方传来声音:“喂,不许欺负她!”明明同样稚气,却又隐约带着威严。

  其实那时眼睛里已经尽是水光,什么也看不清,只觉得到处都是白蒙蒙的一片,周围的景物看在眼里都已扭曲变形。

  可是那个野蛮的女孩终于停下了动作。

  小肖颖喘着粗气抬起脸,发辫凌乱,只看到一个背影,拦在自己与“敌人”之间。正午的太阳那样强烈,她以为他整个人都在发光,令她几乎睁不开眼睛。

  是呀,在那样的关头,仿佛从天而降,王子将公主解救出来,虽然没有手持宝剑骑着白马,虽然这位公主混身脏兮兮的,其实倒更像是灰姑娘,可是在那一刻,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无人能及。

  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小小的俊秀的他,站在她的面前,万般耀眼。

  从那之后,她心甘情愿,当他的跟屁虫,将他视为生命中真正的王子。

  因为童话里,王子和公主终将会过上幸福的生活,不是么?

  第七章

  直到计程车开出一段路之后,肖颖这才猛然注意到他们正走在最繁华的街道上,两侧霓虹闪耀,十分热闹。

  刚才都想什么去了?她望着这块熟悉的地带,对自己的走神很无语,这时突然临时起意,付了钱跳下车,直奔那一排光洁亮堂气势宏大的专卖店而去。

  是谁说的,消费是缓解压力是灵丹妙药。

  刷卡的时候,肖颖的心情果然好得不得了,简直一扫之前的郁闷艰涩,于是又停留了一会儿,与店员轻松地谈笑。

  “小姐,这里还有只最新款,您要不要看一下?”

  “下次吧。”她瞄了瞄,那表盘外密密麻麻的细碎钻石在店堂满天星的灯光映照之下,璀璨夺目得几乎照花旁人的眼睛。

  她接过店员递来的精美纸袋,又微笑:“其实我对手表研究不多,只喜欢简单款式的。”

  是真的没研究,所以过去有些看法总被叶昊宁视之为歪理,并嗤之以鼻。

  其实收藏名表是叶昊宁的众多爱好之一,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她甚至夸张地咋舌,直呼败家。

  他说:“这明明是升值的,傻。”眼神飘过来,好像真觉得她见识短浅得不可救药。

  她却仍觉得无法理解,花那样多的钱,囤积在家里,可事实上又完全没有用处。因为叶昊宁的手腕上常年只戴着同一块表,从没见他更换过,黑色腕带,极简单的表盘,根本看不出它其实值天价。

  所以有一段时间,她总觉得他是个奢侈浪费的人,对他这种特殊癖好不大认同。

  而叶昊宁也不在乎,直接将她的质疑视作空气。

  总之,她和他,简直就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不过今天肖颖心里却大爽,原来大手大脚地花钱是这样痛快的一件事,尤其是,花的还是叶昊宁的钱。

  她冲进名店,随便点中两只女式手表,然后刷卡签字,一气呵成,一点也不担心这张附卡会被自己刷爆。

  其实爆了倒更好,她想,就当是报复他,让他大出血一次!

  可是,至于为什么要报复?好好的,要报复他什么?其实肖颖自己也没想明白。

  结果明明一口气花了这样一大笔钱出去,几天过后叶昊宁那边一点反应都还没有,她却已经开始后悔。

  实在不该太冲动,这样奢侈,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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