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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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鹿不明-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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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知道这几年是什么样的电视剧把他荼毒至此。
  写完之后,他舒展前肢,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大摇大摆来到沙发上,巡查我的工作:茶几上瓜子也剥好了,胡桃肉夹好了,水果也切好了。他心满意足地吃着美食,看着谍战片,就又不管我了。我满心委屈,就调侃他:“要不要让人帮你做一块正大光明匾,挂到床头哇?”这厮还真考虑了一会,很认真地在电脑里写:不必,就你一个人。
  他就这般威风了两年,才逐渐显露出衰老的迹象。
  起先是记忆力衰退。为他准备好的食物老想不着去吃,饿了就扒冰箱门;在电视机前蹲不到半个钟头就打瞌睡,醒来后完全不记得先前的剧情,甚至不记得自己曾入睡过;食量锐减,只能吃下之前一半的食物,反刍时吐出来的东西也少有消化过的迹象。对于光和声音的反应变得更加敏锐,夜晚睡觉时,哪怕窗门被风拍了一下,都会惊惧地跳起来,闭著眼睛在原地乱撞。
  我知道;究其一切,都是因为他已经很老了。这不是个好的词汇,往后是病和死。在这方面,目击者往往比亲身经历者更为恐惧,因为之后的寂寞与悲痛将如荒原上的鹅毛大雪,毫无吝惜地落你一身留你独自承受。
  在经历过狮王的死亡之后,我很明白这点,鹿男也明白这点。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竭力补救已然洞悉的事实,他也努力掩饰着自身的衰老。为了不使他日益破碎的睡眠受到打搅,夜里家中门窗紧闭。白天家里四处都撒了些食物,以便他能随时叼来吃。只消他一睡着,我就调换电台,这样他便无须为了记不起事儿而暗自神伤。除了厨房和浴室每个地方都铺了地毯,方便他随时卧倒休息。在做出这些调整时,我总是万分谨慎,以防伤了他的心。但他变得更加敏感了,每次家里出现些许变化,他便忍不住拿角顶我,冲我发火。
  于是,白天,只要我在家里,他就强打精神四处转悠,或靠在我脚边吃下大量食物。这样晚上倒垃圾时,我总会在垃圾袋底下发现大量咀嚼了一半的食物残渣。若受了惊吓,他就把头放在前肢当中,不动神色地直打哆嗦。我感到难受。我向兽医了解了下情况,兽医问我,这头鹿有几岁了?我说二十三岁。他在电话那头静了一刻,说:“你知道,这是个不小的岁数了。”
  他们把祖父像裹着毛毯的老猫一样送进医院时,也是这么说的。他年纪摆在这儿了,你们得尽早做好准备。可眼下我又能做什么呢?给鹿男凿口棺材吗?还是把冰箱里的水果做成标本?事已至此,鹿男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无论曾经如何努力地活着,还是到了行将就木的那刻,到了这个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悉听命运和时间的安排了。
  他最后提出,想在山林里度过所剩无几的余生。我想起李三在城郊的山上有一座野营木屋,就打了个电话给水族馆。他当然不肯接电话,姓秦的传达了他的回应“喜欢就拿去,我不管账。”
  我辞了工作,准备了一些生活必需品和一箱书,手机电脑统统丢在家里,带着鹿男去了小木屋。
  那儿没有别的什么人,没有社交,没有交通,没有信号,除了一只微波炉、一只灶台和一只电视机大小的冰箱外,没有多余的沸油般轰响的电器、没有滴滴答答不知所始不知所终的挂钟。只有一头鹿和一个人。世上正在发生什么已同我们无关,因为我们正活在当下,时间过去几何我们漠不关心,因为我们正活在当下,死亡就在这门边俳佪我们不去恐惧,因为我们都还活着。
  我的床面向东方,太阳升起时我就起床,提两只铅皮桶去河边打水。正是入秋的天气,最先的几阵风咬开了遮天蔽日的绿叶,送进一些阳光来,它洒在屋檐上、扎入泥土中、打在我的靴面和鹿男的皮毛上,泻入河中顺流而下是金黄的颜色。水在灶台上突突地煮着,拿一根木杆去够树上的果实,打下来装进一只油绿的脸盆里给他吃。他吃的不多。吃完早饭,我坐在树下看书,他就爬在我腿边打瞌睡,时不时抬起头看看我,再看看书。凸出土层的树根上有不少爬虫、鸟的粪便和仓鼠之类的小动物,起初我还有点嫌弃,但过了两天就视而不见了。过了中午我再做一顿饭,吃完后陪他锻炼一会。晚上我们又会去一次河边,趟两趟水,等他厌倦了,我再打两桶水,煮热后用来洗浴。他就趴在澡盆边上,使足了劲儿摁那只充气鸭子。有时我会把它抢过去,藏起来让他找,等水冷了,再挖出来给他。洗完澡,收拾干净后,他就出去到树下睡觉,我会床上睡觉,一起等待第二天的太阳。
  日子过了不多久,天还没凉下来的时候,有天早上起床,我没在门前看见鹿男。通常情况下,他会蹲在门边等着一块儿去打水。我跑出去看了看,他趴在一棵树下,眼睛半闭着,一动不动的。听见我来了,才有气无力地煽动两下耳朵。我提起水桶,告诉他我马上回来。他突然抬起脑袋,低低叫了两声,不想让我去。我跑了起来,一边跑着一边扭头冲他喊:“你等着,我马上回来!”回来途中,我依旧跑得很快,装满了水的两只水桶左摇右摆,不断打在腿上,等到了树下,都只剩下半桶,腿上也磕起了印子。
  他还是老样子,无精打采地趴在那儿。我取了点水给他喝,喝完他稍微有了点精神,眼珠子也活络了。我坐到他身边,把他的脑袋捧起来放在腿上。他稍微抬了抬眼角,用一条腿缠住我的脚踝。我拍了拍他的头,表示我不会离开你的。他才放心地垂下眼皮,腿也松弛下来。
  那天的天气很好,过了中午,阳光猛烈异常,穿透叶瓣,洒得满身都是。树下的泥土晒干了水分,变得松散而焦热。这时鹿的呼吸已十分微弱,腹腔起伏越来越小,对我的回应越来越迟钝,眼睛渐渐地闭住了。我把下巴放在他角上,无可奈何地哀求他:“是今天吗?非得今天吗?”他眨了眨眼睛。我就一直这么抱着他,不间断地叫他两声,他听见了就睁一下眼睛,告诉我他还未死去。
  阳光从山头流转过去的时候,他支持不住了。我发现他的腹腔不再活动,四肢完全瘫软下来,松垮垮地铺在地上。我又叫了一声,这回他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他走了。
  临近傍晚的时候,从很远的地方刮起了风,还没黄透的树叶如潮水般从那儿涌来。我没有试着把他从死亡中叫醒,没有流眼泪,他在我怀里一点点冷了下去,我坐着,抱着他,看着死去的树叶打在他死去的躯壳上,我知道该把他埋葬掉,然后彻底离开这儿,忘记这里的一切,继续生活下去,直到有什么人把我也埋葬掉。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我还是站了起来,到屋后找来一柄铁锹,在大树边掘起了坑。掘到一半的时候,我看了看他,继而把目光调回锹头。就在此时,巨大的悲痛才如陨石般迎面压来,让我丧失了气力,让我认识到自己没法独自面对这一切。我丢下铁锹,朝山下的电话亭飞奔而去。奔跑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试着哭出来,可是天气太热了,眼泪还没出来就被太阳烤乾了。
  在电话亭里,我从裤袋里找出两枚硬币,拨通了电话。动物保护所前台是一个女见习生,小心翼翼地问我要什么帮忙。那是我上山这么多天来头一次听见人的声音,所以她问我的时候,我一下子就哭了出来。她吓了一大跳,惊慌失措地说:“有什么事你尽管说,快别哭了呀!”我还是说不来话,狠命地哭着。她没挂电话,静静地等我哭完。
  “我找杨经理。”我抽抽嗒嗒地说。
  她迟疑了一会,“你是说所长?”
  “我管他当了什么!”我嚷嚷着说,“总之我要找他!”
  她二话不说就把线切了过去。
  所长慢悠悠地接起电话,问我是什么来头。我停止了哭泣,语无伦次地说:“你记得,很多年轻,有个男人,说家里进了头鹿,要把它赶出去…。吗?”
  “你是…。?”
  “鹿死了,你得赶快来一趟,我们在山上。”说到这儿我又开始抽噎了。
  最后他还是答应了。“就再信你一回,这是最后一次!”他警告说,“我告诉你哇,110只有三个数字,拨起来很快的!”
  “不会再骗、骗你了,”我小声说,“这回你还会开大卡车过来么?”
  他哼哼哧哧吐了口气,咯地就把电话给挂了。
  太阳西沉的时候,我蹲在电话亭外面,看见一辆卡车开了过来。我一天没吃东西,饿得头晕眼花,还是跳起来,连滚带爬跑到公路中央冲他们挥手。卡车猛地在我胸前刹住了,所长气冲冲地从副驾驶座跳下来,大喊道:“看见你啦!你想死么?鹿在哪儿?”我指了指山上。
  他说山顶的泥土太松散,不适于埋东西。我们就把鹿拖到山腰埋葬了。干完活后,我不知该怎么感谢他才好,就紧紧地抱住了他。他局促地推开我,挠了挠头,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惊喜地说;“你等着,我有样东西给你,你等着呀!”
  他把我们撂在半山腰,独自跑下山去。过了一会,他又回来了,腋下夹了块木板。“我觉得,总得搞块墓碑什么的,”他又抓了抓脑袋,“你要吗?不过你得想好了再写,只带了一块。”
  我没想太多,就用小刀在上面写好了。
  “快乐就是我们在一起——永远都爱你的大石。”
  之后我搬走了。
  这样过去了很多年。
  过该过的生活。
  做该做的事儿。
  说不想说的话。
  见必须见的人。
  忘记不该忘记的人。
  急风骤雨的变故化作了一记水漂。
  所以,一切都未有丝毫改变。
  如果可以重来,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其实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我又回来了。
  山上的墓冢还好好的,墓碑上写着:
  “The people who think they can face the bad side of the reality have already destroyed the good one。
  The people we do hate actually are someone just like us。”
  我脑袋里转了一转,掏出手机,打给了动物保护所。对方在电话那头缄默不言,只等我开口。我劈头就问:“你把土堆怎么了?”过了半天,姓秦的声音说:“你下山看看。”我挂下电话,只觉得头皮发麻,提脚就往山下走。
  近二十年光景,又回到这样一个黄昏,弯曲的环山公路,镀了金的硕大的落日,跟梢的兽的脚步声,地平线上挺出同样一对鹿角,突兀而凶煞的,浸泡在漂了红的金光里,向我逼近。
  我尖叫,像一只掐断了头的苍蝇,在公路上横冲直撞。“李三你别来找我啦!”我抱着脑袋,扭头向它吐了口唾沫,“你都死多久了还回来!”
  那天晚上回去的计程车是空的。
  我让李三进了屋,姓秦的举着棒球棍,在门后静静等待。不到五分钟的时间,人打晕过去,用麻袋装着丢进了后备箱。事情办得很干净,就是多花了点时间。我们让他在水族馆里呆了一段日子,直到我结婚前夜,才像冻大马哈鱼一样一点点把他冻死,而后大卸八块,分装在几只冰箱里,就像储藏冻肉那样。
  之后的五年很太平,没有人找上门来,李三如同一颗坠入汪洋的石块,很快就被遗忘了。因而很快的,我们厌倦了那些残破的碎肉,姓秦的将它们丢进火炉。跳动的火苗中,死去的血和肉活了过来,又很快死去了。我想我深爱着李三,所以才把骨灰带到山上,在小柴房里同它独处了一段日子。最后姓秦的还是忍不住了,他扛着木块,到山上来看我们。埋葬时他说:“鹿男它就个彩色的梦幻大泡泡,我们把它给捅破了。”我问:“你会杀我吗?”他想了想,说:“你会杀我吗?”
  ………
  鹿突然就不追了,他站在那儿,恨恨地看着我。我也看着他。这时总该发生点什么,不然对他来说,可就不好玩了。于是,手机又响了。电话那头姓秦的说;“摸摸你的口袋。”
  我摸了把口袋,里头有一把枪。
  鹿笑了,他背后的电话亭里,姓秦的拿着话筒,也在笑。
  我俯下身去,被一股力道压迫着,喘不过气来。鹿一知半解地瞧了半天,又别起了蹄子。我后退两步,把抢塞进嘴里,过了好一会,又取了出来。
  我问姓秦的:“我们在哪儿?《鹿男的故事》还是《杀死大石》?”他偏了偏头:“你说呢?”
  这时鹿又追上来了。
  我再次把枪塞进口中,扳动扳机。
  枪眼里还有两颗子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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