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哥和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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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哥和小红-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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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都是踩点来的,晚一点就错一步,幸好幸好。

    他一直未婚,也不想找个女人一天天管他,他老了老了跟郑哲的关系反倒好起来,也不知道是他脾气好了,还是郑哲大了,他俩没事聊聊天,郑德昌还挺开心的,觉得这孩子总算有了那么一点出息,虽然出息不多,但足够他在那群同僚面前挺直腰杆。

    别人儿子考上大学怎么样,出来不照样给人打工,他儿子现在可是老板了,养着几十号人呢,每每想起这些,郑德昌都牛逼哄哄的,仰着头走路,都不稀罕看地面,也因此摔过好几个跟头。

    郑哲这时候已经在外头工作了5年,认识了不少三教九流的朋友,他手里有了闲钱,就开始琢磨着干点副业。

    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地产商,那时候房地产还不算火,而且又刚刚经历前几年的低迷时期,正是个重新起步发展的时候,赶上当时单位分配房子越来越少,很多人开始按揭买房,所以势头还不错,郑哲阴差阳错的跟着入了一股,不了无心插柳柳成荫,过了一年竟赚的翻本,比正业还赚钱。

    与此同时又因为有了不少固定的业务量,他的公司多雇了几个业务,还聘了不少工人和工程师,工厂办的越发的有摸样,事业在平淡了好几年后,出人意料多久开始蒸蒸日上。

    但郑哲没有满足现状,他已有的生意渠道他都雇了人帮他照料,这样他就比较闲,又开始惦记别的地方,他野心勃勃的四处寻摸,攥牢每一个可能有用的人脉关系,毫不松懈,像个齿轮似的高速运转,一刻也不愿意停歇。

    就这么年复一年的忙活,郑哲忙活的没时间玩,没时间找对象,掉进钱眼似的,整天光想着赚钱,他因为起步早,起点又高,所以比同龄人强出一大块,在肖亮还在为柴米油盐跟媳妇吵架的时候,他已经买了一辆小车各地跑,他跟周围这几个油田都有供应配件的联系,于是他把眼光放的更远,甚至是别的省份,有项目的时候他也叫人去参加投标,试图分一杯羹尝尝。

    这些年他赚了几个钱,但还不觉得多,他偶尔会想起6年前,他一块一块的攒,攒了几千块就觉得自己富的不行,想着开一家旅店,而他现在开酒店都够本了。

    时间慢慢的流淌,冲淡了过去,有人年复一年,也有人重获新生。

    艾金在01年年底回来了。

    他变的比之前稍微好看了些,也时髦了不少,他在深圳混了五六年,没多大出息,却是找了个小对象。

    他妈还住在那家,只是隔壁已经卖出去了,卖给一对儿从农村来市里打工的小夫妻,艾金招呼大家去他家完的时候,郑哲自然也去了,他发现艾金家旁边那个小房跟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破破烂烂的,现在被那对小夫妻在外头贴了瓷砖,门口还种了花,收拾的有模有样。

    哥四个总算聚在一起,大家都没少喝酒,肖亮喝的最多,这些年他还那样,一喝酒便感概万千,嘴机关枪似的,始终就没停过,直说的张驴儿跟郑哲眼皮子打架。

    艾金翘着腿在一边照小镜,他刚喝了酒,双颊酡红,自觉很有风采,便给抬起手肘将旁边的郑哲捅醒。

    郑哲不情愿睁开眼,拧着眉毛:“你闹什么闹!”

    艾金撩撩头发:“六哥哥,都说是酒后吐真言,我今天就要一句真话,你说我美不美?”

    郑哲盯着他端详半天:“说实在的,比以前好了,你长开了。”

    艾金得意的摇头晃头,他把小镜收进裤兜里,拿筷子给自己夹花生米吃:“那自然,我对象可好了,整天滋润我,我能不美么,”

    说到这他还故意撞了郑哲一下,压低声音,勾着嘴角:“他下。面可大了呢……”

    郑哲周身恶寒:“你怎么还这德行,你告诉我这干什么!”

    艾金撇撇嘴,笑嘻嘻的:“哎,郑老六,怎么没见你带顾小红啊,都忘了问你呢,人呢,人呢,快叫过来啊,咱们比一比啊~”

    郑哲听见这名字一愣:“啊?”

    “啊什么啊?装不记得了?”艾金嘴里吧唧吧唧的嚼,抬手挑了一下郑哲脖子后头的红绳:“这什么玩意儿,哎呦,你够洋的你,什么年头啦还戴这个,改天我给你换个……”

    郑哲抬手一捂,忽然醒了酒。

    “当然记得。”

    (卷一完)

    

 第32章

    郑哲02年去了山东。

    反正他现在在老家呆着也没什么事;一年的工作就是陪领导吃饭,给领导送礼;然而他一年要吃上千顿饭;其中几十顿就是他的工作;所以郑哲份外的闲,打算去别的地方看看;看能不能陪外地的领导吃吃饭。

    他本来可以去很多省份,之所以选择山东,是因为他弟丢了。

    郑哲妈跟他爸离婚的第一个年头因为下岗便跟她弟弟去了南方;找了一份会计的工作。然而女人总是在骨子里有点对家的渴望;没家怎么都觉得不安定,于是郑哲妈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再嫁了;男的据说是她的同事;比她大六七岁,人很老实,家里是山东某个农村的,儿子已经成家,基本上不用管,这样郑哲妈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带着郑哲的傻弟弟跟那男人过,这本来是个挺好的事,谁知道01年他们回农村过年,去城市里面买了一次年货,直接把郑言给弄丢了。

    郑哲妈连找带报警,找了一个星期无果后,郑哲妈就给郑哲打了个电话,她在电话里嚎啕大哭,也不知道她是哭蒙了,还是太伤心导致智商降低,死活叫郑哲来一趟,她自己不知道怎么办,说那么大的儿子说丢就丢了,找也找不到,肯定是给人贩子拐走了。

    郑哲刚听说郑言失踪的消息也心里泛堵,可他妈说这话就有点好笑了,毕竟郑言要是个女人,人贩子拐拐他,然后把他买山沟里给人生孩子,也能赚两个钱,可他一个大男的,还那么傻,人贩子是得多缺心眼拐他啊。

    而且郑言这事只能相信警察,郑哲也没办法。

    但郑哲还是来山东了,不过不是瞎胡闹的找郑言,而是来办自己的事。

    他有个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在这边的三产单位上班,跟着顶头的销售经理跑四处跑业务,刚毕业的年轻人雄心万丈,脑袋削尖的想混出点名堂,便借由职便认识了不少机关领导,除了单位报销,还将自己的工资都扔在酒局和牌桌上,总算勾搭上几个副科级的小领导。

    人脉有了,接下来就需呀找钱了,于是亲戚朋友成了首选目标,郑哲在他那些同学眼里实在属于财大气粗,正好郑哲也想来这边,两个人就很自然的凑到一起去了。

    然而郑哲想的很明白,他才不想跟花钱给他的同学买成长经历,他有他自己的算盘,他很快通过他同学就认识了一个叫吴江舟的男的,此人祖籍河南,在本地有家钢材厂,经营不错,黑白两道都认识些人,两人一起玩牌变熟,蒸过几次桑拿觉得很投机,便整天一起玩了。

    吴江舟比郑哲大了五六岁,长相奇丑无比,脑子却十分活泛,他经常跟本市的一些机关要员打麻将,用他的话说,既娱乐又交人,赢了开心,输了就当送两个钱给领导,何乐而不为。郑哲跟他是同行异地,所以很有话聊,两人常常结拜打牌,出入会所。而到了经济大省,郑哲的眼界也骤然开阔了不少,他发现南边的经济发展原来这样迅速,不知道是因为中国入世,还是本来南边发展就比北边快,以前都觉得百万富翁好像多牛似的,到这儿发现资产百万的人多的跟苍蝇似的,遍地都是,根本没什么稀奇。

    这天他跟吴江舟刚从茶楼出来,因为天色渐晚,便打算去吃点夜宵。

    郑哲大步流星的下楼,直挺挺的站在台阶上,重叹口气:“老吴,灌了一肚子茶,根本吃不下饭啊……”

    吴江舟点头哈腰的跟那几个领导握手,挨个道别后,又面向郑哲:“我他妈也吃多茶点了,要不咱俩去吃点小吃吧,老吃饭店也没劲,我带你去吃小海鲜,喝啤酒。”

    “你都灌这么大肚子还喝啤酒,你撑的下去么?”

    “没事,啤酒这玩意不占地方,打两个酒嗝就出去了,走走走,咱俩透一透去。”

    郑哲正想回绝,吴江舟忽然来了电话,这高胖弓着腰在裤兜里掏了半天,接起电话的时候叽里呱啦的,嗓门极大,跟河东狮吵架似的。

    郑哲给自己点了跟烟,抬头看一眼天。

    他觉得好像是要下雨了,这要喝了酒,还一时半会回不去了呢。

    吴江舟挂了电话,忽然挽起郑哲的胳膊:“巧了,我哥们也在吃海鲜,叫我过去呢,咱一起得了,正好认识认识,我这个大哥可是个人物,名气响当当啊。”

    因为他说话带口音,所以郑哲也没太听清楚:“什么响当当?”

    “放屁响当当,”吴江舟拽着郑哲的胳膊往下扯:“走哇!”

    说实在吴江舟讲笑话又冷又低俗,而这人又很喜欢在领导面前讲笑话,所有人都是干笑,但郑哲却很受用,他觉得吴江舟这人很有趣,笑了两声便跟着他着下了台阶,开车上他那辆黑奥迪,直奔目的地。

    郑哲来的日子不长,还不太熟悉路,他在吴江舟的指挥下,七拐八拐总算到了地方,刚要下车的时候吴江舟接了个电话,示意郑哲现在车上等他一会,他有事要办,去去就来。

    郑哲闻言熄了火,抬手松开领口的衬衫扣子,眼看着吴江舟抓贼似的的往前跑。

    外头浓黑压顶,云起波涛。

    明明是傍晚,天却忽然像是黑了。

    街边的霓虹灯亮起,却仿佛困兽满是血丝的眼,光芒幽暗,疲惫怖人。

    郑哲怕下雨,便将车窗上升上去,可正在他动作的空挡,后视镜忽然一闪,有车开着大灯从后面的拐角切入,坦克似的横冲进来。

    这个街道很窄,基本上在路边停上车,剩下的地方也只勉强够开过一辆的,再周围基本上都是小饭店,两边的商铺免不了要有些盆盆罐罐的摆在门口,郑哲先前都是很小心的开进来,这种横冲直撞的开法显然有点过于霸道了,而且这么大的车,实在是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小地方。

    果不其然,行人惊呼,夹杂着盆罐倾倒的声响,那辆车似乎毫不在意,一脚油门便从郑哲身边猛轰过去。没有大灯闪着,郑哲也看清那个纯黑的大切诺基了,车没挂牌,它像头挤入窄道的猛兽,霸气逼人,看的郑哲都想换车了。

    正惊叹的功夫,那车忽然停住了,从上面跑下来一个穿青褂子的男人,嗖的就闪进了路口,紧接着那车又重新往前开,直到尾灯一红,猛的停在街道的出口。

    两边车门大开,从上头蹦下来四五个人,迅速的进了旁边的小饭店。

    郑哲的心开始狂跳起来。

    他很久不见这种阵场,可他一见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淡出已久,不成想居然在这地方又重新见到了‘江湖’。

    天越来越暗,这个小街道却被车灯闪的如同白昼,远处的出口似乎又停了几辆车,十多个人开始往巷子里涌,不少饭店的老板开始探头探脑,一些胆小的甚至直接将卷帘门拉下来,连灯管都灭了。

    郑哲如坐针毡,正犹豫要不要将车倒出去,结果忽然爆发了一声枪响,紧接着有人从饭店里滚出来,一个光头举着枪从饭店里往外走,怒目横眉,嘴里骂骂咧咧,郑哲一句也听不懂,因为全是地方话。

    光头被人团团围住,郑哲有些看不见他,但看外围人群的动静,应该是没动手。

    形式忽然陷入僵局,郑哲很能理解,如果换成他,对面是个枪口,郑哲也不会鲁莽上前,子弹是不长眼的,大家出来混都是为了吃口饭,没必要为此再把命送了。

    之前被放下去的青褂子忽然从现场跟郑哲之间的路口拐出来了。

    此人身材细高,边走边动作,似乎是在系腰带,郑哲本来没注意他,可发现那男的过去后,两边人的人开始让道,郑哲就多看了一眼。

    要么怎么说有些人的气质是天生的,他走向杀戮,却完全不像是去送死,他像个猎豹一样,步子轻快,不急不躁,然而揪住光头的时候却是行疾如风,两个人乍一看有点像是情侣拥抱的姿势,青褂子的白指头扣住光头的后颈,往自己肩膀上一摁,脱枪拔刀几乎是瞬间的事,待郑哲看清时,已经是完事了。

    一把长刀穿胸透骨,生生挫断了光头的下肋,刀尖儿透背而出,却没有停的意思,又直接没入了巷子里的砖墙,将人钉在墙面。

    郑哲看的毛骨悚然,他是混过的,他明白这不是狠辣,这是要命,动手狠的人他不是没见过,动手要命他从没见过。

    如果他见过估计也没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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