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万岁作者:院里一口缸》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友谊万岁作者:院里一口缸- 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合照了无数次了,导致现在都摆不出个什么表情了……而手和胳膊,显然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我简直要死了……”在后台的休息室里,谢子明坐在沙发上揉着手腕哭诉着。
  “这你就要死了?后面还有四场呢。”李经纬很是不在意地说着。
  “完了,我真的要完了……不过后面几个城市签售会的人应该没有今天多吧……”谢子明自言自语地默默安慰着自己。 
  “对了,你粉丝都给你送了什么了?”李经纬拿起一个大筐子,里面放的都是谢子明粉丝今天投喂的东西,吃的用的什么都有,简直可以开个大杂货铺。
  “我看看啊。”谢子明起身蹲在了大筐子旁,开始在里面认真翻看着。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很多的零食,薯片巧克力牛肉干之类的,看得谢子明直流口水,觉得这简直都要够自己一个月零嘴的份了。
  还有送给自己按摩敲肩膀的小锤子的,上面还附了一张纸条让谢子明好好保护颈椎。旁边又冒出来了一个挠痒痒的木勺子,看来这就是江湖传说的挖痒不求人。
  让谢子明还很是欣喜的是,里面还有好几套粉丝自己画的谢子明书里的人物图,做成了明信片的形式印了出来。还有更夸张的是把人物形象做成了小瓷塑,栩栩如生,让谢子明都不禁感慨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个真爱粉。
  一个个看得谢子明腿都有点蹲麻了,他索性直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你怎么就坐这儿了,你的偶像包袱呢!”李经纬斜靠在沙发上,懒洋洋地喊着。
  “我有个屁的偶像包袱……我又不靠脸吃饭。”谢子明说着就打开了一个小信封看着,结果上面第一句话就是“哈大,我真的先要花痴一句,你真的太帅了太帅了!”。
  谢子明有些自恋地笑了,心里有点飘飘然,他摊开信纸接着看下去。
  写给他这封信的粉丝是个还在上高中的小女生,字里行间都闪烁着粉红色的泡泡,语句里更是透着股青春的恋爱风格。她是从三年前开始看谢子明的小说的,一部部的小说追下来看,谢子明在成长,她也在成长。她发现谢子明的写作功力越来越棒了,塑造的人物也越来越吸引人,导致她对书里人物的花痴心态也是从头到尾,一丝都没有减少过。
  谢子明只觉得这位粉丝真是可爱。
  他恍然间想起自己上高中那会儿也收到过好几封的情书,看着的风格感觉倒是和这封信有几分的相像。
  其实谢子明从小到大长得都还算不错,不过不知道他这内向的性格是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基因导致的,自打他记事那会儿起,他就一直都是那个死样子。
  他不是不想和人天天一起开玩笑打打闹闹,只是性格使然,让他很多时候都不会做主动的那一方。所以基本上都是别人跟他说话,他就答,之后也就没有存过什么深交的心思。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个对他死缠烂打的人就是江达,于是他成为了谢子明生命中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之一。
  但是除了谢子明之外,高中那会儿,很多人对谢子明的印象就是高冷。私底下更是有流言蜚语,说谢子明是因为学习好所以心气儿高,看不上其他人,所以也不跟其他人说话,不跟其他人交朋友。
  于是有人就会出来反驳,那江达呢?他不是学习不好吗,谢子明怎么还跟他成为朋友了?
  这边就会回答,你这只是看到了表面,其实谢子明也就是利用江达帮他做事而已,他私下里也是看不起江达的。像他这种优秀自恋的人看得起谁,他只是喜欢自己吧。
  谢子明听到这种流言之后,也只能无奈地笑笑。他没有办法解释自己只是内向而慢热,自己并没有看不起谁,更没法掏心地跟别人说,自己是真的把江达当作好朋友的,自己是真的喜欢他。
  他为此很是忧虑了一阵,后来经过江达的劝导也就释然了。
  “反正我知道你的好就行了。”江达搂着他的肩,把他往身边带。
  结果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谢子明这种冷冷的性格倒是在女生之间阴差阳错的很是吃香。大概那个时候大家都还没走出自己的中二期,总还是都对这些酷酷的不怎么爱说话的帅哥情有独钟。当然,这人设的重点还是在帅哥身上,不过酷酷的也算是个大的加分点。
  往往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了解谢子明的人不多,就越发的觉得他很有神秘感,想跟他靠近。有段时间谢子明坐在靠走廊窗户的位置上,经常就会收到别班女生从窗户外地递进来的情书,为此还遭到了江达很多次的调笑。
  而谢子明收到情书也很是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这东西总都是别人的心血,谢子明还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想着跟谁要在一起,于是他会把这些用心写的情书放到书包里带回家,然后悄悄躲在自己屋子里打开看。
  不过也许是对文字的要求和敏感度比较高,谢子明在看情书的时候也时不时的会犯病,比如挑出这句里的错字,那句的语病,还有整篇的结构问题……
  再后来,谢子明觉得自己真的是快要无法直视这些情书了。
  “收到这么些的表白,你就没一个喜欢的?”看见谢子明又收到了情书,江达有些酸酸地问他。
  “还真没,反正我是没看到让自己心动的那种。”谢子明仰着躺倒在了草地上,伸开双臂,感受着绿草的清香。
  没遇到喜欢的人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也是谢子明很安于现在的生活状态,他不想有任何的改变。
  他觉得,现在能有江达这么一个好朋友,每天跟他打趣聊天,放学一起回家,放假一起游泳一起打游戏,就已经让他够满足了。女朋友那些事,他倒是从来没想过,虽然常常从同学口中听到抱着女孩子有多软有多么舒服。
  可是谢子明只在脑中默默想着,为什么要抱女孩子才舒服,他觉得江达抱着他的时候就很舒服很有安全感,他并没有兴趣再做其他的尝试了。                        
作者有话要说:  

  ☆、12。终于睡一张床上

  
  谢子明去外地签售的这么十来天,林乐乐独自守着一个大房,很是空虚寂寞冷,于是突然心血来潮地就想去撩一撩李程。
  虽然李程近来有女朋友了,对他开始有些不冷不热的,但是他还是可以主动出击把李程往自己这边拽一点啊!
  于是这天快要下班的时候,林乐乐给李程那边发去了短信:最近好无聊了,明明又不在家,你有没有时间,陪我出来玩吧TAT
  那边没过多久发来了回复:还好,我最近不算太忙,去哪儿玩啊?
  这个问题倒是把林乐乐给问住了,他要是知道要去哪儿玩的话,就不会像现在这么无聊了……
  他动了动手指,发了一条讯息:不知道……
  结果倒是李程给了他一个答案:要不就来我家玩吧?咱们可以一起打游戏,你晚上就睡我家吧,咱们还可以说会儿话,好久都不见了。
  没想到李程主动邀请自己去他家,林乐乐高兴的嘴都要歪到了天边。他笑着回了条:好啊!我下班了就自己摸去你家了啊。
  离下班还剩一个小时,林乐乐心里满都是欢悦。
  他也真是好久都没往李程家里跑了,上一次,还是两个月前过年那会儿。
  林乐乐和李程算是竹马关系,两个人打从幼儿园就认识了,家都在石平。在石平从幼儿园一路上到了大学,再到毕业还是留在了本地工作。
  工作之后,林乐乐家里人本身想让他就住在家里,这样不仅能好好照顾他,还能省下一笔的房租。可是林乐乐也深知远香近臭这个亘古不变的道理,于是还是毅然决然地跟谢子明一起出来租房。
  而李程那边,从小到大都独立惯了,毕业之后租了一个离自己单位很近的单人小公寓,带浴室带厨房带阳台的,也算是豪华配置了。不过,当时李程刚要租单人房的时候,还被李程妈好是念叨了一阵,为什么要租单人公寓啊,怎么不和乐乐宝贝一起租房住,也好有个照应啊。
  林乐乐后来还是听李程转述他妈这话的,当时心里也很是窃喜,还带着点小得意。但是,即使林乐乐再喜欢李程,他还是不愿意跟李程合租的。一个是怕自己控制不住,天天就想着怎么能掰弯李程,最后发生了什么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另外一个房门,也是因为李程总是女友不断,而他也很爱把女朋友往家里带。你说,要是你晚上正窝在屋里打游戏上网呢,就听到隔壁自己暗恋的男人正跟女朋友上演亲密的活春宫,那将是怎么样的一种煎熬……
  于是为了自己还能活久一点,也为了李程不把自己给弄死了,林乐乐还是更喜欢跟谢子明一起合租。他们属性相同,经常可以凑一起花痴花痴帅哥,闲了还能够交流交流暗恋心得,也算是一件很幸福满足的事了。
  林乐乐和谢子明是在大一那会儿认识的,两人是一所大学的,一个年级的,不过专业还是不太一样的。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是在绿协的社团招新大会上,后来两个人同期进了社团。几次大大小小的开会之后,两个人慢慢熟悉了起来,发现相互很是投缘,难得的聊起来一点都不尴尬。
  谢子明在上大一那会儿也是个话不多的性格,但是他那时已经在有意无意地改变自己了,强迫自己进社团跟人接近就是他努力的第一步。而林乐乐也是个跟他性格接近的人,总是不知道交朋友的正确姿势是什么。于是两个人都有些小动物属性的男生在社团里碰头了,然后不自觉地就被对方给吸引了,渐渐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而之所以会坦白性向,也是谢子明先挑明的。
  那一段时间谢子明刚开始写小说,写到了一个设定,想以江达为原型。结果每每提笔要写时,总就是绕不过对江达的思念。
  那一阵,谢子明简直要被自己给逼疯了。
  后来他实在是憋不住了,就跟林乐乐说了江达的事情,从他们开始认识,到江达最后莫名消失。这是他第一次跟别人谈起江达,他把自己最宝贵的秘密交给了林乐乐。
  而林乐乐那边,一来是为谢子明心疼,二来更是震惊,谢子明竟然跟自己是同道中人!
  于是林乐乐也跟谢子明坦白了自己和李程的事情,两个人各种属性太相近,凑在一起交流了半天。
  而自这次敞开心扉的畅谈之后,两个人的关系也拉近了许多,渐渐成为了密友。
  林乐乐下了班就坐地铁去了李程家。
  虽然这条路他已经好久没走过了,但是一条条转弯和街角的风景早都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袋里。
  他在离李程家一条街的甜品店里买了两盒冰沙,拿塑料袋拎着。这东西是李程最爱吃的,可是他总是懒得去买。于是林乐乐每每路过这家店的时候脑中总会想起这事,然后就进去帮李程买一个他最爱吃的芒果冰沙。
  虽然现在还不过是三月的初春,气温还不是很高,但是什么能抵挡住一个吃货的心呢?
  他哼着歌走在小巷里,心情畅快地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李程租住是一个有一定年头的小区,位置在本市的闹市区,交通很是方便,但是却一点都不吵闹。在一条小道的最深处,也算是一个闹中取静的绝佳位置。
  李程的单位离他住的地方很近,所以这个点他应该已经到家了。林乐乐也没再给他打电话了,轻车熟路地上了楼敲了门,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穿着睡衣的李程出现在了面前,右手还拿着一个锅铲。
  “乐乐你可算是来了。”李程把林乐乐迎了进来,本身想要拥抱一下,结果怎奈那只手上的锅铲实在太油,李程也只好作罢。
  林乐乐进去换好了拖鞋之后,就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李程在厨房里做饭,他就先不去添乱了,因为李程可是做饭很好吃的响当当大厨。
  他在房间里随便转悠着,屋里的布局和他几个月前来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差别。硬要说的话,大概是比之前要干净整洁了许多。李程并不是一个爱干净有洁癖的人,以前林乐乐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帮他收拾。而现在整洁的场景看来,大概是出自他女朋友之手吧,以后这个活应该也不用林乐乐干了。
  再往里走一点,厕所旁边就是卧室。林乐乐站在门口看着李程凌乱的大床,上面放着一只萌兔子的布偶,他以前并没有见过,看来应该是新女友带来的吧。
  林乐乐这人就爱多想,看着那兔子,就好似能脑补出那个未曾谋面的女友的脸。然后不禁想象着李程和他女友在这张床上翻滚时的情景,而后没来由的特别难过,还有一丝丝的嫉妒。
  可是他又有什么立场嫉妒?人家可是李程的正牌女友啊。
  所以他只好拾掇拾掇自己碎了一地的玻璃心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