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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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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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港,多云,13…22摄氏度,庚林,晴,15…24摄氏度。”

  狗崽子竖起耳朵直起身子,抬头小声问:“老师,庚林市远吗?”

  贺兰霸低头瞄他一眼,又看向电视预报:“很远。”

  “有多远啊?”

  “等你走到庚林市,你都已经是大金毛了。等我走到庚林市,我都已经是老杜宾了。”

  阿彻没说话,又趴了下去,眼睛里映着电视剧片头繁华的大都市风景。

☆、汤姆索亚的冒险

  之后的几天阿彻每天都认真学习如何作为人类生活,怎么用筷子,怎么说话,当然还有怎么洗碗拖地板用洗衣机。贺兰霸早上出门晨练,见屋外狗小子站在小凳子上把一堆洗好的衣服晾在绳子上,那些衣服挂得皱巴巴的,也不晓得展开了晾,贺兰霸瞟了一眼盆子里的衣服,特么内裤袜子也和外套放一块儿洗!唉,算了,这小子哪里是做事的料,也就是图个新鲜。

  贺兰霸看阿彻站在凳子上把内裤跟挂小旗子似地挂上去,贺兰霸给他到镇上买了两条小孩内裤,小家伙拿着自己的内裤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狗尾巴从挽起的裤脚露出来一截,摇啊摇的。刚开始这家伙还挺排斥穿内裤,大概因为狗叽叽在外面自由自在惯了,这突然就要塞进内裤里管好,脑袋里的弯还转不过来。贺兰霸经常看见这家伙在屋子里裸奔,他见一次就打一次,狗小子不解地捂着屁股:

  “家里也没别人啊!”

  “老子看了也碍眼好吗?”贺兰霸气不打一处来,这狗变人果然还有得调|教,“你叽叽长很好看还是怎样?!”

  狗小子低头去瞅自己的人叽叽,笑一笑:“还挺好看的!”

  贺兰霸缓缓抄起了拖鞋。

  这些天光纠正穿衣服这件事就纠正了好久,不过好在阿彻再没问起庚林市的事,贺兰霸也算放下半颗心来。族长云游四方去了,临走时交代族里的事暂时由他代管(特么都代管三年了!),寺庙还等着他带人修葺,他招呼了阿彻一声就朝寺庙去了。

  阿彻目视贺兰霸的背影走远,跳下小板凳,跑进贺兰霸书房,在书柜上找了半天,找出一本地图。

  狗小子兴冲冲在地上展开八开大的地图,地图是本市及周边地图,从行政划分来说,灵犬镇也隶属庚林市,但是大家习惯把庚林市主城三区统称为庚林市,包括上城区下城区和中央区,外县还是叫外县的名字。阿彻在地图上找到主城区,一看就蒙了,灵犬镇在地图右下角,庚林主城在左上角。灵犬镇这么大,在地图上也就是大拇指那么大块地方,这么看来是真的隔得很远啊。

  阿彻呆呆地向后坐在脚后跟上,想起和小修在后山问他:

  ——你知道世界最高峰吗?

  ——汪汪汪汪!

  ——不叫汪汪汪汪,叫珠穆朗玛。

  珠穆朗玛……阿彻望向窗外,贺兰老师曾经跟他说过,那是一座在天边的山。

  那么远的山,小修也决心要去呢。

  。

  晚上贺兰霸回来,正在书房里赶稿,门悄悄隙开一条缝,狗爪子啪嗒啪嗒轻轻踩进来。

  “什么事?”贺兰霸头也不抬地问。

  “老师,我的衣服我能自己保管吗?”卷毛狗嗷呜嗷呜小声问。

  贺兰霸蹙了蹙眉,又佯装若无其事继续埋首漫画稿中:“行,在柜子下面一格,自己去拿吧。”

  狗崽子屁颠屁颠走到衣柜前,爪子几下扒开柜门,开始翻衣服。

  乒里,乓啦,稀里,哗啦……贺兰霸回头瞅着钻进柜子里,正将衣服一股脑咬出来的阿彻,淡淡道:“要不要我找个东西给你装啊?”

  小金毛回头直摇尾巴:“汪!”那真是极好的!

  贺兰霸从床底拿了只大行李袋。

  阿彻打量那只能把他都整个儿装进去的行李袋,抬头问:“有小一点的吗?”

  贺兰霸又拿了只登山包出来。

  “还有再小一点的吗?”

  十分钟后,贺兰霸看着阿彻把一大块桌布铺在地上,将衣服乱糟糟全堆上去,爪子和牙齿并用,折腾了好半天才打好一只丑到爆的包袱。

  小狗仰头朝他摇摇尾巴,咬着布袋一路拖到门外。

  门掩上,没多久又“吱呀”推开,一只狗脑瓜子钻进门缝。

  “还有什么事?”贺兰霸没有抬头。

  “……老师,你不要熬夜,要少抽烟。”

  贺兰霸心里一沉,实在忍不住了,回头刚要说话,门外已经不见了那颗狗脑袋。

  这天晚上他上了好几趟厕所,几乎每隔半小时就上一次,每次出来,狗崽子都很乖地睡在狗窝里。贺兰霸看着纹丝不动的小金毛,神情复杂。

  。

  早上八点,阿彻从洗手间里穿好衣服走出来,心情有些复杂地望一眼贺兰老师的房间。房门关得严严实实,贺兰老师每天都是到早上才睡觉。

  狗小子站在客厅里四下打量了一下,这些天贺兰霸忙着修寺庙,他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个遍,灯管和窗玻璃上面也终于都打扫干净了,帮贺兰老师洗衣服擦地板时的自己特别开心,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能为贺兰老师做的实在太少太少了。

  茶几上放着他留给贺兰老师的信,字迹有些难看,也不晓得老师看不看得懂。昨天晚上他选了两套衣服打好包,用矿泉水瓶装了两瓶水,把布包往后背一绑,扣了一顶大大的鸭舌帽在头上,狗小子刚要踏出家门,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回头一看,茶几上那封信怎么和他用的信纸不一样啊!

  狗小子狐疑地倒回屋里,拿起那封信打开来,一下就傻眼了。

  ——个狗东西你以为老子不晓得你这些天在捣鼓个什么名堂吗?现在能变人了,翅膀硬了?

  我告诉你,从这里去庚林市,就是坐火车也要两个钟头,火车你见过吗?你丫啥都不懂还想着去庚林市,半路都得把你饿死!就算你剩了半条命到了庚林市,庚林市光一个上城区都比灵犬镇大一百倍,你到哪里去找你的小修?到了大城市你就是妥妥的流浪狗,流浪狗不懂吧,就是没有主人每天只能风餐露宿的乞丐狗,你得每天和一大堆流浪狗抢吃的,你特么小胳膊小腿的能抢得赢吗?没被咬来吃了就算你命大了!你以为大城市和灵犬镇一样,你每天果着身子在外面乱跑也没人管你?我告诉你,城里到处是抓狗打狗的人,每天死的狗能装一卡车!你是不是觉得你能两条腿走路了就特别能干了,这些倒霉事都特么不会发生在能干的你的身上?太蠢太天真!被抓被打被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万一被人发现你变成人还长着狗耳朵狗尾巴,你就会被当成怪胎抓进实验室,一群人天天给你打麻药,把你开膛破肚了看你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看到这里是不是尾巴都夹紧了?识相的就给老子乖乖回窝里躺着,这事儿我就当从来没听过。

  信写到这里空了老大一段空白,阿彻跳过空白继续往下看。

  ——都这样了你还是决定去找那个人类?

  再好好想想。值得吗?

  到这里信纸下面全是空白,阿彻觉得这信明明还没写完,翻来翻去结果在背面找到了。

  ——带上这封信,到了庚林市去找一个叫任海的人,城里的猫狗应该都听说过他。

  你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狗东西,给老子有多远死多远!!

  这一次信真的到底了。阿彻看完默默折好塞进衣兜里,揉了揉发红的眼睛。

  老师,谢谢你!你的养育之恩我一定会回来报答的,就算这辈子报不了,下辈子做狗也要报答你!

  。

  贺兰霸坐在窗边,大清早的书房里有些暗,他点着一只烟夹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抽上一口,膝盖上放着阿彻留给他的信。

  ——老师,对不起,我还是决定去找小修。老师你说过,报思是灵犬猪zui大的美de,你以前说我没有那个能力报思,但是现在我已经可以人化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小修不进是我的思人,也是我这杯子第一个朋友,他和灵犬猪的小孩不一样,和我见过的所有人类也不一样,我从来没有那么想和一个人呆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蒜只是一起看着天空不说话,也决得快乐,和小修在一起让我决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在我背打的时候,小修赶回来就我,他对阿zi说,我是他的朋友。老师,他说是朋友,不是chong物。所以我要去找他。

  谢谢老师这么多年对我的照gu,deng我完成小修的心圆,我一定会带着小修回到灵犬zhen,我会成为让老师你jiaoao的灵犬猪人。

  ——爱你的阿彻

  。

  阿彻背着包袱穿着一双机器猫的塑料拖鞋下了山,早上的灵犬镇很热闹,灵犬小学的学生们正排队做广播体操,他路过旺旺副食店,老板娘正帮着从货车上下货,对门的面馆里坐满了食客,面香四溢,副食店的大汪和面馆的狗蛋在面馆的桌子下穿来穿去地讨食,大汪转身时看见他,没什么表情地又转过头去继续讨食。

  阿彻摸摸干瘪的肚子,老师有留钱袋在茶几上,但他没有拿,只是临走时从厨房里顺了一口袋馒头。卷发小男孩从布包里摸出一个馒头,刚要咬上一口,抬头望望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又将馒头塞了回去。

  沿着长长的马路走着,小镇的喧嚣消失在身后,路上只有来往的汽车,扬起的沙尘吹着狗小子麦色的脸庞,前方的风景遥远又陌生,充满未知。

  但也充满了期待。

☆、遇见一只猪

  “三两昨天下了好大一只蛋!”

  “谁让你把屎拉我身上的?!”

  “哎哟这车抖得,我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车子经过路上一个坑洞,货箱猛地震了一下,阿彻听着四周叽叽喳喳的声音又高了八度,鸡鸭鹅们扑棱着翅膀,漫天的鸡毛鸭毛很快糊了他满嘴,小狗崽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阿彻从大大小小的笼子里钻出来透气,趴在货箱边看着路边飞速后退的景物。

  好快!小狗崽一身卷毛风中凌乱着,这哪里是在跑,这都是在飞了!

  果然搭顺风车才是英明的决定,他半路经过一座农场,遇到这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趁司机去农场提货时悄悄爬了上去。搭顺风车还是要变成狗才方便,变成人的时候大人们总是怀疑地打量他,问来问去的。

  他在镇子里从来没坐过车,一想到圣斗士们也就只能在后山扔扔石头,自己却能坐车兜风,就骄傲得不行,要不是怕被司机大叔听见,他都恨不能嚎几句。

  叭叭叭!

  巨大的噪音袭来,阿彻两片狗耳朵惊悚地一竖,只见一座山一般大的货车从眼前飒飒驶过,庞大的阴影遮天蔽日,侧风大得阿彻眼睛都睁不开,等到风过了,睁开眼扭头一看,那车子已经在前面老远了。

  狗东西望着疾驰而去的大货车的背影,张大嘴简直惊呆了,这个车还要快啊!这一定就是空中客车吧!

  。

  车子行驶了一下午,总算到达目的地,阿彻听到嘈杂的人声,已经兴奋难当,趁司机还没下车,忙从鸡大妈鹅大娘之中挤出来,跳下车。

  “哎哟,看这狗,背上还背着个包袱呢!”

  不停有路人朝他搭讪,阿彻牢记贺兰老师的教导,绝不吃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哪怕他们看起来再友善。

  不过这地方也挺奇怪的,四处弥漫着一股子腥味,阿彻也没看见电视上那种摩天大楼,只有沿街两侧清一色的店面,店门口都码着大大小小的盆子,盆子里装满水和各种稀奇古怪的鱼。

  阿彻从没见过这么多长相这么古怪的鱼,还有一些看起来压根都不像鱼,不由好奇地凑到盆子边看,店主人立马挥舞着杆子来赶他。

  阿彻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庚林市上城区下城区中央区还是什么地方,这附近要是有个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好了,他就可以开口问人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看见从一家店门口晃出来的两条精瘦土狗。

  “汪汪!”阿彻连忙追上前叫住他们。

  两条土狗回头看着一股脑跑上来,背上还背着个包袱的小不点。

  “你们好!请问这里是庚林市区吗?”

  阿彻问完,两只土狗彼此好笑地对看一眼,其中一只咧着牙问:“你是哪儿来的乡巴佬?”

  “我从灵犬镇来。”小金毛热情地回答,“乡巴佬是什么意思?”

  “听好了,灵犬镇来的乡巴佬,”咧着牙的土狗踱着步子走上来,瘦削却凶狠的脸凑到小金毛眼前,“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最好给我夹紧尾巴赶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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