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总裁爱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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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总裁爱上我-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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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承欢微叹道:“拍照我没意见,但起码也要吃饱了才有力气吧。”
    林佩珊瞪他一眼,甩开碗筷,起身出了餐厅。
    功夫不大,传来一阵急促的高跟鞋声,他打了个饱嗝,擦擦嘴巴,一抬头眼前赫然是林佩珊的专属秘书,那位冷艳的夏如嫣小姐。
    她还是穿着那件保守的ol裙装,秀发高挽,露出雪白的脖颈,她只用了六个字就概括了自己的来意,“换衣服,拍婚纱。”
    叶承欢被几位时尚美女按到化妆间里,美女造型师对着镜子看了他几眼,不免为难的道:“叶先生,说实话你的形象还是不错的,但你的气质唉,好吧,我们尽量吧”
    叶承欢不甘的道:“几位美女,我的气质似乎没那么差吧?”
    “叶先生,你的气质倒不算很差,关键是和林总在一起就等于没有气质,懂吗?”造型师苦涩的解释道。
    叶承欢耸耸肩:“有气质就了不起么,还不是拜倒在我的石榴鞋下。”
    就这样,叶承欢被几个美女摆布了半晌,最后来到穿衣镜前,只见那人俊美绝伦,雕刻般的脸颊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外表看起来好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
    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款款情意,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
    高挺的鼻子下,厚薄适中的嘴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美女造型师们一个个捂着小嘴睁大眼睛,不敢相信这是自己的杰作。
    “准备好了没有,怎么这么久”夏如嫣推门进来,看到面前的男人时,微微讶异,脸忽然红了红,语声也弱了:“叶先生,大家都准备好了,让我来来请你过去。”
    海风卷着细浪轻柔的抚摸着铺满细沙的海岸,沙滩上已搭起一座圆顶的幔帐,林佩珊身着雪白的婚纱,如瀑的乌亮秀发挽着长长的头纱,垂在裸露的香肩美背上,恬淡的坐在铺满玫瑰花的幔帐里,美人鱼一般温婉安静。
    “林小姐,叶先生,可不可以靠近一些。”摄像师一边打着手势一边对着镜头指导着。
    叶承欢听话的环过林佩珊的纤腰,握住她温软的小手,脸颊轻轻贴在她耳边,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笑意,“老婆,今天是咱们大喜的日子,你应该笑一笑才对。”
    林佩珊心里气苦,没想到这家伙拍婚纱照也来吃自己的豆腐,全身都像爬满了蚂蚁似的不自在,但这种场合又不便说什么,只好暗自隐忍了。
    见叶承欢摆出一个剪刀手的姿势,配合他独有的下流表情,让林佩珊忽然有种想抽人的冲动,她忍无可忍,终于开口:“你可不可以不要摆剪刀手?”
    “怎么了,拍照片不是都喜欢这个姿势吗,看起来多有爱心啊。”
    “你知不知道这个姿势拍照显得很傻。”
    “傻么,你不觉得我很萌么。”
    林佩珊怔怔的看他半晌,终于淡淡的说了声:“人类已经无法阻止你了。”
    叶承欢很傻很天真的一笑,终于收起了他的剪刀手。
    “好的,保持这个状态,我要拍了”摄影师对着取景器叫了一声。
    随着一声清脆的快门响起,叶承欢迅速的亮出了他的剪刀手,被相机忠实的定格。
    摄影师看着取景器里的照片摇了摇头,一个宛若女神,一个很傻很天真,两人的风格气质完全不搭,但也没办法,气质这种东西不是摄影师能打磨出来的。
    “咔嚓”“咔嚓”
    叶承欢一只手吃着女神老婆的豆腐,另只手上上下下,摆出各种各样的剪刀手造型,最后还给林佩珊来了两只可爱的兔耳。
    林佩珊一面要应付镜头,一面还要忍受他的咸猪手和剪刀手,这种滋味简直糟透了。
    拍了几张后,摄像师和夏如嫣耳语了几声,夏如嫣点点头走了过来,“林总,摄像师想请您笑一笑,这样拍出来的效果会更好。”
    林佩珊平时就不苟言笑,况且现在又被身旁的男人吃着豆腐,她真是有苦难言怎么能笑得出来,蹙了蹙青黛,勉强挤出一丝笑意。
    望着她优美的侧脸,叶承欢有些失魂:“老婆,你好美!”
    林佩珊娇颜一红,不动声色的在他手背上掐了一下。
    咔嚓,咔嚓
    相机忠实的记录下这组甜蜜的画面。
    “太棒了!这是我有史以来最满意的作品。”摄像师看着取景器里的照片赞不绝口,“下面,我们来拍一组接吻的镜头”
    “不拍了!”林佩珊气鼓鼓的起身要走,忽然臂弯一紧,整个人向后倒在叶承欢温暖的胸膛里,她怔怔的看着男人斜勾的嘴角,微拧的眉梢,星辰般闪亮的眼眸一起压了下来,她的嘴角忽然尝到一丝淡淡的烟草味道。
    一瞬间,她的身子竟有些发软,眼前发黑,仿佛有团烈火在胸膛里翻滚,她很快惊醒,马上意识到什么,想要挣扎却怎么也挣不开这个可恶的男人。
    一连串快门声中,她再也使不出一丝力气,任命的闭上眼睛,身体仿佛在慢慢融化。
    也不知过了多久,四片唇瓣终于分开,林佩珊摸着自己滚烫的脸颊,失魂落魄的站在风中,海风吹散了她的发丝,在冰火交融的脸上飞扬跳动着
    拍完了婚纱照,林佩珊再没和叶承欢说过一句话,便跟着夏如嫣匆匆去了公司。
    叶承欢摸着嘴角,似乎还保留着林佩珊留下的唇香,他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换上自己平时穿得那套旧衣服,悄无声息的出了维多利亚,望着苍茫的大海,一对暗淡的眸子忽然宛若寒星!
    他打了辆出租车来到春湖畔的意乱情迷酒吧,这个时间酒吧还在打烊,只有寥寥几个工作人员坐在那里闲聊。
    见叶承欢进来,调酒师马上起身问候,叶承欢随便扫了一眼,问道:“你们老板呢?”
    “这个时间她是不过来的。”
    话音刚落,丁香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道:“谁说我不过来。”
    “老板,你不是去参加品酒会了么?”
    “品酒会很早就结束了,我刚好路过这里就进来看看。只能说明我和叶先生有缘。哈哈哈”
    剔透的酒液盛在水晶杯里,丁香慢条斯理的摇着酒杯,深深嗅了一口酒香,然后淡淡的笑道:“叶先生找我肯定不是为了喝酒吧?”
    “你是酒吧老板,见闻一定很广,所以我想向你打听一个人。”
    “谁?”
    “龙彪!”
    丁香的笑容凝固了,酒到唇边却喝不下去了,“你找他干什么?”这个人她显然是认识的,至少对这个名字很熟悉。
    “讨债。”叶承欢表情轻松自如,一点也不像要讨债的样子。
    “他是做什么的你应该知道吧,他的债可不好讨,搞不好会丢了性命。”
    “是吗?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我想试一试。”
    丁香凝神思索了片刻:“我认识他,而且还是合作伙伴。”
    “这么说我是找错人了。”
    “不!我们是合作伙伴不假,却不是朋友,甚至某种程度上还是敌人。但我和你却是朋友。”
    “我想知道他的住址。”
    “九龙塘别墅1号公馆。”
    叶承欢端起酒杯:“敬你一杯,美丽的老板。”
    喝了酒,他起身走到门口,却听丁香在背后说道:“朋友,我希望以后还能在酒吧看到你。”
    叶承欢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扬了扬手指,淡淡的道:“我保证你还可以看到我,但再也看不到他了。”
    华灯初上,霓虹交错,透过车窗在他的墨镜上投下点点流光,隐藏在墨镜背后的眼神,却越发不明显。
    他在脑子里默默翻阅着龙彪的资料
    在龙都这个千万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明暗交错着各种势力,但只有两种势力才是这个城市的主宰:
    一是法律秩序,另一个则是地下势力。
    没人统计过龙都的地下势力有多大,但只要稍微有点见识的人就一定听过青红帮这个名字。
    虽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这个组织,但往往认为青红帮就是暴力、恐怖、死亡的代名词。
    只要知道青红帮的人,就一定知道龙彪这个名字意味着什么。
    甚至有人认为他在龙都说一,没人敢说二。

第20节 第20章 人,这种东西
    龙彪,十四岁出道,据说那天刚好是他生日。
    斩过鸡头喝过血酒后,用一把五寸长的开山刀带回帮会仇家的脑袋,提前完成了自己的成人礼。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他用十年时间,从一名小喽啰坐上整整一条街的老大,靠的是四个字:心黑手狠。
    又用十年时间招兵买马,扩充地盘,最后干掉带自己出道的大哥,一举坐上了青红帮北堂堂主的位子,靠的还是四个字:不择手段。
    有人说这个人是天生的反骨仔,二十年来暗地里干掉三个大哥就是最好的证明,照片上的龙彪鹰鼻、狼眼、后脑微凸,正是杀妻弑父的相貌。
    但没有龙彪,北堂就不可能有今天的辉煌。
    这,却是不争的事实。
    最近几年,龙都黑道最火的头牌非龙彪莫属,兄弟多,钱多,场子多,只要有了这三样,混黑就算混出了名堂。
    兄弟多是因为钱多,钱多是因为场子多,龙彪赚钱就和杀人一样不择手段,专干捞偏门的买卖,黑道上有句暗语“黄赌毒一条龙”说的就是龙彪。
    就连青红帮老大都不能小看,想拿掉他的时候,北堂堂主的位子已固若精汤。
    叶承欢对他那些往事并不敢兴趣,他感兴趣的是这个债要让龙彪怎么还的问题。
    这天并没什么特别,有钱人照样一窝蜂的涌进销金窟,用金钱购买快乐。普通人还是照常下班,买菜,做饭,和家人享受天伦之乐。
    一切都显得那么平和,那么自然。
    东江的一条支脉分出条溪流,环绕着一片地势较高的地带,过去曾是个水塘,至于为什么叫九龙塘,已经没人考证了,现在则是一片高档住宅区,面积最大,格局最气派的那片白色建筑就是一号公馆。
    叶承欢把汽车停在河对岸的普通小区里,为的是不露马脚,下了车一个人顺着石桥走向九龙塘。
    来到九龙塘,他拿出一支香烟,用手捂着慢慢点燃,深深吸了一口,竖起领子,扶了扶鼻梁上的墨镜,缓缓走过幽静的街心公园。
    迎面看到一个少妇带着一个三四岁大的小男孩迎面走来,小男孩看到叶承欢时嘻嘻一笑,丢掉手里的玩具,张着小手跑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欢叫道:“爸爸,爸爸”
    叶承欢起初并没在意,小孩子乱叫爸爸这种事并不稀罕,尤其是少妇此时的表情十分有趣。
    但当他看清这孩子的面目时,竟微微一怔。
    因为小男孩眉目间和龙彪竟十分相似。
    “小朋友,你姓什么?”
    “我姓龙,爸爸,你姓什么”小男孩咬着指头,童言无忌的道。
    叶承欢的血管一阵收缩,他并不觉得有多好笑。因为,宿命的错乱在这一刻无限放大,暗藏的杀机陡然升起,只不过大部分被墨镜过滤成温和的笑意!
    叶承欢看了眼满面通红的少妇,笑着蹲身,捏了捏小男孩的脸蛋:“我不是你爸爸,你应该叫叔叔。”
    “爸爸,爸爸”小男孩固执的揽住他的脖子。
    少妇一把拉过自己的孩子,红着脸尴尬的道:“对不起,小孩子不懂事。”
    错身而过之后,就听到少妇忽然说了声:“先生,你要去哪儿?”
    叶承欢愕然回身:“怎么?”
    “你要是走路不方便的话,我可以帮你引路。”
    叶承欢怔了下,才想起自己戴着墨镜,八成是被人家当成瞎子了。
    叶承欢皱皱眉,表示有点尴尬,苦笑一下,客气两句,继续向前走。
    世事无常,龙彪这样的人居然有一个善良的女人,一个可爱的孩子。
    从哪个角度看他都是一个幸福的男人,但他犯下不可饶的罪恶,却注定他不是个称职的父亲和丈夫。
    龙彪的罪孽应该他一个人偿,对孩子和女人下手不是叶承欢的风格,也不想让她们看到血腥的场面,于是加快脚步。
    走出街心花园便来到1号公馆门前,隔着高大的铁栅栏大门,可以看到绿意环抱的白色喷泉雕塑,以及线条清朗流畅的欧式建筑,不难想象别墅里面的气派和奢华。
    叶承欢眯眼打量着内外,高大的院墙三米多高,上面拉着两层铁丝电网,宽阔的院落里,大约有五六个保镖在巡逻,门口一个负责看守大门,主建筑里也有人影摇晃,看来这里的保全手段非常严密。
    他没心思计算有多少保镖,那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别墅三层的卧室,那里透出一线灯光,估计龙彪应该在那儿。
    也难怪,龙彪那种人仇家一定不少,一个人金钱和地位之后,胆子就会变小,过往那种打打杀杀的岁月几乎与他隔绝,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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