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军犬我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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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军犬我的王-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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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愤怒地又唧唧叫了一声,闷头往男人飞窜过去。
  席维心中骇异,一个空翻躲过了怪东西的袭击,然而衬衫袖子却还是被它带起的风压刮破,下面的皮肤也是一阵火辣辣的疼。
  这东西速度如此快法,要是直接打在人身上,非得肠穿肚烂不可。
  病房里如此大的动静,早惊动了外面的人,护士们奔过来,像是想打开房门,然而一道沙哑的声音,却阻止了她们。
  脚步声渐渐离远了些,席维挥舞靴子里的军刀,往身前斩去,有几下好像真碰到了怪东西,然而也不知它的皮肉到底是怎么长的,合金锋刃竟然伤不了一丝一毫。
  糟了,这样下去,被它弄死只是迟早的事。
  突然,房门大开,一个男人冲进来,对他做了个军用手势。
  那是在叫他趴下。
  席维下意识服从了指挥,猛然伏在地上,怪东西从他头顶刮过,往那个男人冲去。
  男人稳稳抬起枪,十发子弹连成一线全都打在那怪物身上,巨大的冲击力将怪东西直直推向窗子,它尖叫连连,在空中翻滚不休,几次想冲过来,都被大口径枪械的威力所压制。
  然而,它终究没有被推出窗外,最后关头,手枪哑火,没子弹了。
  席维立刻挺身冲上去,拼命挥动椅子,为身后的男人争取时间,“快换弹夹。”
  那男子苦笑,扔了手枪,一边拎起床上的小桌子加入战斗,一边沙哑道:“哪里有弹夹,我爹肯让我压把枪在枕头下面,已经很难得了。”
  席维傻眼,十发子弹都没打死它,那他们俩现在用桌子凳子当武器,被它当盘菜啃了,还不是早晚的事?
  正无望的时候,突然哗啦一声,窗子破碎,一个巨大的身影窜入屋内,流苏长尾“啪”的抽出破空一声爆响,正正拍在怪东西身上,将它“吱儿”一声抽出窗外。
  “哥!”
  席维惊喜交加,而另一个男子则紧忙后退几步,将桌子挡在身前,摆出防御的姿态。
  “哥,你去哪里了?”刚刚严瓜瓜没入地板下的时候,大狗就闪身冲了出去,这时候回来,嘴上自然叼了小娃娃的生魂灵体,轻轻放在床边。
  大狗看看席维:他的力量越来越弱,已经不能抵抗医院地下阴气聚集之所的吸引,差点儿被拖到下面去,如果不赶紧抓住,就再也回不来了。
  “阴气聚集之所?”
  就是太平间,大狗解释。
  席维背脊一寒,再一看,严瓜瓜身上影影绰绰,果然好像马上要消失了一样,小脸更是哭得一塌糊涂,看了让人心悸。
  “他这是……”
  大狗摇摇头:他不是鬼,而是活人的精神意识离体后的影像,如果他的身体死亡,自然这股影像也会随之消散。
  席维赶紧去检查小娃娃的身体,发现他的情况非常不好,即使有氧气面罩,呼吸也好像渐渐微弱起来的样子。
  那个男人看看屋中情况,大体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转身开门,赶忙去叫医生。
  大狗从墙角扒拉出来年轻母亲,那东西虽然是她放出来的,但在混战时,于屋子里飞窜的过程中,可不会刻意躲避谁,这时候,她身上被穿了好几个血窟窿,正在凄惨地哀鸣不已。
  席维冷冷看一眼,低声道:“死不了。”
  大狗点点头,把她放在地板上,就不管了。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大狗问席维。
  “这个么……”席维仔细想想,用通讯仪,给微型摄像机中的数据,做了一份拷贝。
  医生很快就来了,那个男人也跟在后面,席维上前,将备份的数据存储卡交给他,“帮个忙,把这个东西,给孩子的爸爸,就是严授纲导演,行吗?”
  男人没问什么,接过卡片,沉默点头。
  看席维要走,他终究忍不住道:“这狗……是你的?”
  席维看着他脖子上已经渗出鲜血的绷带,那是为了救自己才造成的吧。
  “是,是我的家庭成员,我哥。”席维这样坚定地回答。
  男人看看巨大毛球一样,淡淡的铂金色大狗,动动嘴唇,没说什么。
  席维和狗趁乱离开医院,一边走,一边把怪东西的事情告诉了大狗。
  大狗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它虽然被拍出窗外,却并没有死,实在是一个隐患。

  17和合二仙

  “默默,它不死,我总有些不放心。”席维觉得,那怪东西绝对不是什么好物。
  年轻母亲摔碎的小瓶子,里面的油脂味道非常诡异,使他潜意识里感到极为熟悉,而且这种熟悉,代表着的绝非什么美好的回忆。
  而怪东西本身,一被放出来,就不分青红皂白胡乱攻击人,实在很难想象它在外面,会与其它生物相安无事。
  大狗动动鼻子:我们找出它来,直接干掉。
  席维大喜,“还是默默哥神勇。”
  狗不理会男人的马屁,专心分辨夜风中的气味。
  那东西非常难闻,倒不是味道臭,相反,它似乎还隐隐散发着种不知名的香气。
  然而,这种腻香,却带着沉沉的邪恶之感,让狗不舒服之极。
  大狗慢慢挪动脚步,往医院后的庭院走去。
  夜半时分,一个人都没有,四下里树影婆娑,森森鬼意。
  忽然,邪恶的感觉强烈起来,越来越强烈,几息时间里,竟然就达到了铺天盖地般的地步。
  不对,这股恶意虽然强盛,却更加纯粹,跟怪东西那种令人作呕的邪恶之感,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大狗猛然昂起头颅,往前方飞窜过去。
  夜色中,一个不大的人工湖旁,立着个茅草搭的风情小亭子,小亭子里,绝代风华的俊美男子,吊儿郎当地坐在石桌上,一条腿垂下来,轻轻摇晃,心情舒爽地哼着小曲。
  席维跟着大狗,跑到近前一看,不由抽了抽眼角。
  这人最近出现得是不是太频繁了,怎么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他啊?
  大狗在亭子前端端正正坐下,歪着头,好奇地看了男人一会儿,旋即鼻头一皱,露出不大高兴的表情,直楞楞树立着的尖耳朵,也耷拉了下来。
  “噗!”席维极其不给面子,毫不留情地笑出了声。
  庭中男子横了他们一眼,撩动起自己奢华的波浪长发,“你们这都是什么反应?”
  大狗无语,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席维仰天哇哈哈,“这都看不出来啊,狗哥嫌你唱得难听呢,我说你这调跑的,都能直接拐上南天门去,可不是折磨狗狗的耳朵么。”
  “唱得难听?”男子面色古怪,“我可是歌坛天王,响当当的巨星,这个世界上绝对不会有比我唱歌更好听的人了。”
  “可能……还真是,”席维想了想,“游轮上小型音乐会时,虽然没听你唱全一首,但只是前奏的那段哼哼,就悦耳得好像做梦一样。可是现在么,你确定落海没有伤了你的嗓子?”
  男子,也就是虞盛音,傲慢地哼了一声,对这番话并无多大反应,好像歌唱得好不好听,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大问题。
  这种轻慢的态度,本身就极为怪异,因为他的事业就是歌曲,就是音乐,他的一切财富地位都是建立在那无人可敌的天籁之音上,身为歌坛天王,怎么会毫不在意?
  “虞先生,您的发质很好啊,”席维着意试探,“一般人被那么粗大的闪电劈中,即使不死,周身的毛发也肯定被烧糊了吧。”
  “哦?你对我的体毛竟然如此感兴趣?”虞盛音恶劣地瞥了他一眼,对大狗道,“这种见异思迁的花心人类,有什么好,看到我漂亮,就果断对你那身营养不良的黄白枯毛没爱了。”
  狗一愣,什么意思?
  它回头看席维:你嫌我的毛不好吗?
  狗小弟满头大汗,赶紧表忠心:“默默别听他胡乱挑拨离间,什么都比不上你。其实哥你的毛毛很蓬松很柔软啊,最近也开始微微发亮了,其实没把你喂得油光水滑,完全就是我的错啊我的错,这样吧,反正已经有钱了,我明天就去买十只龙虾,切生虾尾片蘸芥末,炒龙虾伊面,熬龙虾粥给你。”
  这样说着,某吃货自己先口水流了满地。
  大狗瞪他,这家伙要开始乱花钱了?它必须警惕些才行。
  虞盛音眨眨眼,将手里的某个东西,用两指掐着,遥空晃了晃,“你叫小默默啊,真是个可爱的名字,上次就说,要和你一起吃个饭的。正好,来,来,我这里有好吃的哦,吃了它,你的皮毛马上就会好像铂金缎子一样闪闪发亮了,保准比那些傻乎乎的龙虾管用。”
  狗定定看了虞天王指尖的那东西一眼,嫌弃地抿紧了嘴巴。
  席维大怒,“喂,你安的什么心呐,那恶心巴拉的东西,也要给我哥吃?”
  “很有营养的,你这乡下人类,不识货。”
  “你识货,你吃啊!”
  虞天王白了他一眼,“不是小默默的话,你以为我会随便拿它出来送别人?我捉的,当然是要自己好生享用。”
  呃……他捉的?
  席维这才反应过来,那个子弹都打不死的怪东西,此时正老老实实被天王捏在手里,就像一条软趴趴的死虫子,话说,虞盛音到底是什么人啊,他怎么可能徒手抓住了那么恐怖的虫子?
  雷也劈不死,还能捉虫吃虫,这家伙,真的不是妖怪么。
  大狗好奇地上前一步,细细打量那个怪东西。
  只见它约有半个小拇指长,粗粗的圆柱体,柱身是天然形成的精巧浮雕花纹,看上去,竟然像是两个赤身裸|体的小孩儿,以交|媾的姿态纠缠在一起。
  席维也看清了,难掩惊讶之色,“这到底是什么东西,长成这么不和谐的样子,竟然是活的?”
  “没见过吧,”虞盛音微微得意,“有些年头了,应该是功力颇为高深之士供养的,现下已经非常难得,真是吃一条就少一条啊。”
  大狗歪头:功力高深,那个母亲却说不上,她只是一个普通妇人而已。
  “一定是以金钱买去的吧,人类社会其实也挺有意思,金钱竟然可以换取到如此珍贵的东西。”虞盛音回答。
  席维嫉妒地发现,不但他与狗哥心有灵犀,能够懂得它的意思,这个花里胡哨的讨厌鬼竟然也能明白。
  大狗抽了他脑袋一下:不要在这个人面前乱想,尤其你这种心思简单直白,又不会加以掩饰的笨蛋。
  某吃货开心了,狗哥果然还是向着自己。
  “……”
  虞盛音叹息,“我虽然极为讨厌毫无尊严、一味自贱、貌似忠诚的犬类,但这种行为由人类做来,却竟然有赏心悦目之感。你不是普通心性的犬,他也不是普通心性的人,还真是……相得益彰。”
  你要是说天生一对,我会更加高兴,席维掩饰不住地笑咧了嘴,再看虞盛音,就觉着他也不是那么可恶了。
  大狗白了他一眼,这个傻瓜。
  它向虞盛音点点头:我不需要主人,无论人类还是非人类。我是他的首领,我是他的王,和他在一起,我才是保护他、关爱他、照顾他的那一位。
  狗这样讲,即是表明自己的立场,也是在婉转拒绝虞盛音的心意。
  虞天王呆了呆,忽然肆无忌惮地大笑起来,眉梢眼角,无不是俊朗至极的邪气,“好,好,是一只有志气的狗狗,你和他这样的关系,真期待看到,你们究竟能够走到哪里。”
  “你大可以随便看好了,我和狗哥会一直一直在一起!”席维一脸傻笑,将胸脯拍得震天响。
  “就你啊,看你一生,难道还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怕就怕,你终究还是要伤了它的心去,到时候,我会好好替你安慰,你就放心地去吧。”虞盛音忽然倾身向前,勾住席维的下颚,这番话说得,满含恶意。
  不劳您费心,狗哥一尾巴将狗小弟圈回自己身侧,眸光温润平静。
  “行了行了,我就是个坏人。”虞盛音摆摆手,懒洋洋地溜达着离去。
  席维忽然想起正事,“哎虞先生,那个虫子究竟是什么东西?”
  大狗无语,打岔半天,你终于想起问了。
  “这个啊,是神仙哦。”虞盛音诡异地笑。
  “吹吧你就,哪怕你真是妖怪,难道还能吃神仙?”席维压根不信。
  “不是吹,只是有些小地方,真的将这种异虫,当作神仙来供养,然后驱使着为自己服务。”虞盛音拎着死虫子,闻了闻,“你们听过和合二仙没有?”
  和合二仙,是华国传统神仙,常常出现在婚礼的洞房或厅堂上,形象为两名童子,一持荷花,一捧圆盒,意为“和(荷)谐合(盒)好”。
  传说,曾有“寒山”“拾得”二人,亲如兄弟,却共爱同一女子,到了结婚的时候他们谁都不愿意对方伤心,就全都出家当了和尚,相依终老,还共同建立了著名的姑苏城外寒山寺。自此,民间珍视他们间的情意,把他俩推崇为和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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