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回头金难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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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回头金难换-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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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逸珲盯着报纸,脸色大变,怎么会这样!
    “夏瑾现在人呢?她怎么样?”他站了起来,急着出去。
    齐誉拦住了他道:“她已经不在这里了,我想应该是叶秉兆的人带走了她。”
    沈逸珲身形顿了顿,步子一转,颓然坐下,他抬起头盯着齐誉,浓黑的眼睛里有着太多看不清的情绪,不甘、害怕、被背叛的伤,还有很多很多看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半晌才道:“阿誉,你爱上她了,对不对?不然你不会这么着急跟愤怒。”
    齐誉呼吸一滞,心事被看穿有些窘迫。逸珲是他最好的朋友,他知道这样做很不道德,尤其是从头到尾,他都清楚逸珲还是爱着夏瑾的。但想到夏瑾的境况;他一再隐藏对夏瑾的心意,一再退让,可逸珲始终在诗菲跟夏瑾之间摇摆不定,终究给夏瑾带来了伤害,他心一横索性也坦白开来:“对,我爱上她了。这样的女人,我有什么理由不爱?”

☆、第七十四章  轻轻的一个吻

   
   
  齐誉停顿了会儿,声音低了些接着道:“我想我们都看错了她。爱睍莼璩她不是你眼里微不足道的小女人,也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即使再平凡,她也有她自己独特的魅力,我承认我是被她吸引了。
  从前她爱着你也爱她自己。因为她爱你,所以在知道诗菲的存在后,心甘情愿成全你们,因为她爱自己,所以她保留了自己的自尊,自动退出。你该庆幸你遇到的人是她。
  现在,你后悔了不是么?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诗菲,可也没有挽回夏瑾,更糟糕的是你令夏瑾再次要面对你所造成的伤害,如果是这样,那么也请你潇洒一些,夏瑾我不会再退让。”
  他后悔没有早些表明心迹,如果早一些,那么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保护她,而她或许就不会受到媒体的攻击。
  沈逸珲敛下眼眸,脸色发白,嘴里发苦,齐誉都说对了。跟诗菲复合只是对过去那段戛然而止的爱情的遗憾,是一时的错觉,直到夏瑾的猝然离婚给了他当头一棒,可他却还在企图欺骗自己,到后来才明白,什么是越欺骗越清醒,到再也不能压抑对夏瑾的渴望,却为时已晚。他明明爱着她,却不能像齐誉那样直接地跟人说出他的爱,请求她再给一次机会,不但如此,还成了她的负担跟困扰,这样的他,还有什么资格再去责怪齐誉的不仗义?
  沈逸珲握紧了拳头,他无法说出放手的话来,做不到潇洒地放手,一面是爱情,一面是友情,他做不到他的不甘、痛苦全流露了出来,手背上青筋毕现。
  他盯着眼前的报纸,眼睛发红,脑袋发涨,深吸口气,闭了闭眼,再睁开,已经平静下来,恢复以往应对突发事情时的冷静跟果断:“我们之间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先摆平媒体的事情才是首要的。”
  齐誉一口气发泄完了,散了些火气,淡淡“嗯”了声,接着分析起来:“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诗菲在访谈上透露你们好事将近,而你也没有正面表态。我想媒体是嗅到了什么才会去做追踪。再来你那天在餐厅放话,直接在外人面前说夏瑾是你的前妻,再高级的餐厅也是公众场合,怕是被有心人散布出去了。你的身份再加上诗菲本就是个公众人物,现在又是媒体面前的红人,正是媒体追逐的目标。”
  沈逸珲摇摇头表示疑惑,他将报纸摊开,指着上面的文字道:“餐厅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怎么会不马上报道出来,而是在这会儿,赶上诗菲从巴黎回来?如果媒体的目的是想抓住时机提高发行量,可主标题却都是夏瑾。再看这些报道看上去劲爆,但是很明显只针对夏瑾一人,并且从某种角度上看是恶意捏造,当下我会叫人先压制下去,再马上收回所有已经发刊的报纸杂志。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阿誉,夏瑾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齐誉闻言皱了皱眉头:“我能想到的只有诗菲,毕竟她在媒体方面很有影响力,可是你不是说她还不知道夏瑾的存在吗?”
  说起这个,沈逸珲沉默了会儿,而后才缓缓说:“她请侦探查过我,我叫陈阳做了些手脚,对夏瑾,她应该只是疑惑。”
  “什么?她请侦探查过你?”齐誉吃惊不小,“怎么从没听你说过?诗菲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夏瑾,你以为你能瞒得住?”
  他冷哼一声,一脚踩两船,从来没有哪个人能全身而退的,最后都落了一个船沉人湿的下场。
  沈逸珲想起那晚宋诗菲的话,她说她听过他酒醉时候叫过夏瑾的名字,当时他已经被她怀孕的事情弄得心烦意乱,并未多想。毕竟他的确酒醉过,为着夏瑾的冷漠拒绝。他的黑眸黯了黯,这一错,他再也不能挽回夏瑾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不会喝酒
  “就当是她已经知道夏瑾跟我的关系了,可是她没理由攻击夏瑾啊。誉,我们跟诗菲相处时间不短,而你向来观察入微,对她的了解不比我少。现在版面上都是夏瑾的新闻八卦,诗菲俨然成了配角,我想这不符合她的个性。
  诗菲好强,一向不喜欢做人陪衬。如今她又刚从巴黎展回来,正是大幅宣传自己的时候,不至于这样错过机会。再者,如果是她透露出去,刻意误导媒体,同时她也会冒很大的风险。假如媒体笔锋一转,她就成了破坏人家庭的人,必定被人唾骂,她的事业也会大受影响,她冒着这样的风险去攻击夏瑾,那她的目的是什么?”
  说话间,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推开,宋诗菲眼圈绯红,俨然要落泪的样子,咬着下唇委屈不已,见着沈逸珲,一颗眼泪就那么落了下来:“逸珲,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跟她有过婚姻?”她的声音带着颤抖,满含哭意。
  “她就是你梦里叫的那个女人,对不对?”
  沈逸珲默认,无言对上宋诗菲的眼睛。
  宋诗菲转开脸看向齐誉,带着不可置信:“你跟安泽肯定也知道,是不是?”
  齐誉拧眉点头。他们一手促成了逸珲跟她的复合,将夏瑾摈弃在外,对谁都是个错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追回的就是“如果”两字。
  宋诗菲的泪汪汪的大眼里满是无辜,哭叫了出来:“你们怎么能这样!那我成什么了?我成了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你们怎么能这样呜呜”她颓然坐倒在地上:“如果你们早说,我一定不会跟逸珲重新在一起的叫我怎么办怎么办”
  她一手捂着肚子,一边哭。沈逸珲看她的姿势,地上寒凉,她怀着孕又哭又闹的,忙上前扶起她,将她安坐在沙发上。齐誉自知自己有错,沉默着一张一张给她递纸巾。
  宋诗菲坐倒在沈逸珲的怀里,哭得好不伤心:“逸珲,你爱着她怎么能够再来招惹我呢?我再也离不开你了,你叫我怎么办?”
  齐誉听着哭声心意繁乱,事情未有头绪,宋诗菲来一闹,更加无果,唯一能做的只有压下媒体。他看向宋诗菲想着夏瑾,现在夏瑾一定躲去了浦海,她会是什么心情?叶秉兆,他一定在她身边安慰着她,想到这里,齐誉不免心里苦涩,终究他都是迟到的那个人,不能保护她,在她最危急的时候不能做她的盾牌。
  
  夏瑾也许是因为喝了些酒,也许是因为晚餐时候冥夜弟兄们的玩笑话放松了不少,也许是午间时已经发泄过,有了抵抗力,总之没有噩梦纠缠,一夜好眠,睁眼时已是天大亮。待她洗漱起身时,叶秉兆已经等在门外。
  夏瑾脸微红:“叶哥,早。”这么晚起还是第一次,又是在别人家里,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叶秉兆还是一如既往地摸摸她的发道:“去吃早餐,过会儿带你去骑马。”誉着足知独。
  夏瑾闻言,雀跃起来,骑马,她从前连近距离摸过马都没有呢。
  叶秉兆在夏瑾离开后,收回视线,勾起的嘴角放下,脸上已是全无笑意。以他对夏瑾的了解,她只不过是不想让他们担心,面上装作无事而已。沈逸珲用他的手段将事情全面封锁,可是浪已经起,他这么一来,只怕是反而激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要彻底淡化这次事件,只有用更大的新闻来平息。
  季淳风从走廊尽头走过来在叶秉兆身边站定,透亮的镜片一闪,漆黑的瞳仁平定无波,他薄唇一动道:“叫她回来吧。”
  叶秉兆侧头看看他:“你准备好面对她了?”
  
  出门的时候,罗澄突然冒出在夏瑾面前,欢喜道:“夏小姐,叶老大收我加入冥夜了。”他不禁上前抓住夏瑾的手一阵晃荡,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
  夏瑾被他兴奋的样子感染,扬着笑脸说恭喜,两个人说说笑笑的。
  叶秉兆走出来,见到两人抓着的手,脸色一沉:“小罗,你还不去洛特那里报到?”
  罗澄听见冷冷的声音一个激灵,立马松手,冲夏瑾做了个鬼脸,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夏瑾瞄着他消失的方向,嘴角笑意未淡,罗澄就像个刚出大学就被世界一百强的公司录用一样的兴奋,加入冥夜有这么值得高兴吗?:“他为什么这么想加入冥夜?”
  叶秉兆将手上的外套递给夏瑾道:“先把外套穿上,早上山间比较凉。”
  夏瑾依言穿着,一双眼睛还盯着叶秉兆等他接下去说。
  “罗澄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欠了很多赌债,后来,他的母亲不堪被人天天追债,点了家里的液化气跟他父亲一起死了。他成了孤儿,被福利院的大孩子欺负。后来,他从福利院跑了出来,过着流浪的生活。
  有一天我遇上了他,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说要跟着我了。不过当时我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来做这个决定。
  我看这个孩子挺聪明,就资助他上学,去年他从美国理工大学毕业告诉我还是想要加入冥夜。
  以前的冥夜已经成了现在走正道的御风,再不是打打杀杀的冥夜了,需要的是新鲜的血液,他精通电脑,又通各国语言,能在御风能大展拳脚。再者,他的偶像是洛特,当然更想能在洛特手下做事。不过每一个正式加入御风人必须要受点考验,即便是我看上的苗子也不例外。”
  夏瑾听着耳畔低沉磁哑的声音,假装低垂着头看路,耳边头发掩住了脸颊,叶秉兆看不到她的眼眸湿雾雾的。
  罗澄,一个跟她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在黑暗中成长,难得的是他的乐观向上,幸运的是他遇上了叶哥,就如同她一样。她为他高兴着。
  两人边走边说,转眼就到马场。叶秉兆去换衣服顺道去选马,而夏瑾换好了衣服提前来到跑马地。
  立在马场前见着眼前场地的夏瑾,眼睛不由瞪大了。虽然鼻子尖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是当她看到俊美有力的马匹在场地上欢跑时,不由觉得心也跟着欢快起来。叶秉兆一身骑马装出现时,她看得不由呆了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酷劲十足,又有着成熟男人的韵味,不管是t台上的男模还是镁光灯下的大明星都没有他来得具有震撼力,一旁高大的骏马服帖地立在他身边,看上去就跟个帝王一样有气势,简直叫人移不开眼了。
  受伤时候的叶秉兆,带着戾气跟愤怒,她见过;悼念亡妻时候的叶秉兆,深情哀伤,她见过;大哥一样的叶秉兆,温和谦诚,她见过;工作时候的叶秉兆,认真专注,她见过;跟兄弟们一起时候的叶秉兆,她见过,手足情深,重情重义,她见过
  眼前的他是另一面,高贵冷峻,夏瑾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纵然自己穿上了水晶鞋,依然是个灰姑娘,想想自己所拥有的,突然意识到他们之间也是存在着巨大差别的,自卑感油起。她退了两步,脸上有些不自在。
  叶秉兆以为她害怕跟马靠近,笑着道:“别怕,马是温顺的动物,不会伤着你的。你过来跟它熟悉一下,它叫莫利。”
  夏瑾挪着步子上前,伸出手摸着马的鬃毛,脸上欣喜之色淡淡,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低低唤了声:“莫利。”
  马儿听见叫自己的名字,嘶鸣了一下,玻璃珠子一样漂亮的眼看向夏瑾,歪着脖子上前凑了凑她的手。
  叶秉兆盯着夏瑾的表情,发现了她的情绪低落,恍惚的样子,皱了眉道:“不舒服吗?没关系,我们可以改日再来。”他牵着马套欲要转身。
  夏瑾摇头:“不,我没事。”她抿了抿唇,问:“叶哥,这些马也是你的吗?”
  叶秉兆点头,一手抚着马鬃,给它顺毛:“是的。我喜欢马,这些都是我买下的名种马,有些可以去参赛呢。”说到马,他脸上露出自豪。这些马都是自马驹时买来的,好马差马全靠眼力,没有人知道它们长成时是怎么样。这是个极其有趣又具有挑战的兴趣,就如同看人一样。叶秉兆做人做事果断利落,雷厉风行,关键就在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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