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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健在,而舅舅一家已经命丧黄泉,这让陈凌岳特别伤感。偏偏还不能把这种悲痛表现出来,还得挺住。
他和父亲干了几杯,闲话家常,尸尸不喝酒,只顾埋头吃汤圆。
“家里没事吧,那些混蛋有没有为难你们?”讨债公司的人都心狠手辣,为了要钱不择手段,拿不到钱就抢家里的东西。他自己的家被砸了个稀烂,老婆受了惊吓,就带着儿子跟别人跑了。
他提到这事,父母还警觉地看了看尸尸,意思是不要在外人面前多嘴。
“没事,自己人,他什么都知道。”顺手把自己那碗汤圆递过去,尸尸毫不客气地吃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吃这样糯糯香香的甜食,很好吃。
“前几天有个男人找上门来,说是你的老朋友,来的时候正好遇到追债的人来闹事,就帮你还了。”母亲的一句话,差点让他满嘴里的酒都喷出来,世界上还有这种傻逼,五百万随便就给他还了?
“谁,您别被骗了,现在满大街都是骗子。”根本不相信有这种好事,而且昨天打电话回来时,母亲也没有提过。
搞不好是逃债公司为了骗他回来上演的戏码,等他掉以轻心回家,正好被围剿。
“那个人留了的名片,是你的战友,还给我们看了你们当年当兵的合照。我印象里面你提起过他,不像骗子。妈虽然没文化,也不会害你不是。”母亲提到战友二字,陈凌岳心里咯噔一下,立刻想到了霍少。
果不其然,结果名片一看,明晃晃印着霍亥两个大字。
当初是走投无路,就想卖掉尸尸还钱,谁知道相处几天下来他根本就舍不得了。接着又是各种混乱一直没法跟外界联络,没想到霍少还真当了真,等了几天没等到消息,干脆跑到陈凌岳老家来寻人。
“妈,我带他出去住几天……”来不及抱怨,拉起尸尸就走,一边吩咐父母,千万不能把他回来的消息告诉任何人。
如果有人平白无故帮你还了五百万,换成谁都会打个问号。可这老两口都是本本分分的老实人,没什么心眼,虽然知道儿子欠债,却不知道是这么一笔巨款。况且那些追债的虽然来过几次,但因为逮不到陈凌岳,也没有怎么为难他们,所以夫妻两一直被瞒在鼓里。
这次多亏霍少还了钱,当然是感恩戴德,丝毫没有起疑。
再加上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才几万块,以后让陈凌岳给他打工还钱就行,更是让老两口坚信遇到了好人。
直到儿子露出慌张的神色要走,才知道把事情搞砸了!
“妈妈是不是做错了,那人不是你的朋友对不对,这可怎么办。”陈凌岳已经够慌了,还得安慰母亲没什么大事,他只是出去住几天而已。
好不容易安慰好惊慌失措的父母,尸尸这边又不知道如何解释。
“急急忙忙的去哪,那个霍亥是什么人,让你吓成这样。”凭着超强的直觉,尸尸觉得这里面不简单,
“我实话跟你说了吧,当初我欠了几百万,去挖你的古墓是图点殉葬品卖钱,结果什么都没有。后来看你长得很漂亮,就想卖给霍少,谁知道出了这么多事。”事到如今,他已经不想再骗尸尸了,哪怕被他知道以后可能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他也不想说谎。
人一旦沉迷于谎言之中,就会一个接一个的说下去,不停想办法圆谎,他不愿意这样。
尸尸停下脚步,在楼梯间站住,冷冷地把手抽回来:“本座值多少,够你还债吗?”
“我知道这么说很荒唐,可是我不会卖掉你的,相信我好吗,我可以用自己的命担保。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才会做这么畜生的事。”察觉到他的疏离,心中竟然没来由地一阵抽痛,他再去抓尸尸的手,还是被他冷淡地甩开。
“本座不是你敛财的工具!”愤怒地打掉对方的手,尸尸赌气地朝外面跑。
“别走……”情急之下也顾不得许多,陈凌岳一把抱住他往回拖:“你先听我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求你冷静下来听我说。”
“放手!”尸尸挣扎得厉害,因为怕伤着他,所以陈凌岳不敢用力,没想到一个重心不稳被推倒在楼梯上。为了阻止他追来,尸尸甚至放了几只火犬拦住去路。他从门洞中跑出来,把陈凌岳远远甩在身后。
小区的路他走过一次就知道了,一口气跑到外面的马路上。
可恶,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那个男人都没有把他当成人对待。他只是他的附属品,是没有灵魂的玩物。他双手撑在路边的花坛上,胸口起伏得厉害,不是他有了呼吸,而是胸腔里那颗心脏,痛得快要跳出来了。
他落泪,所以丝毫没有注意到一辆黑色的宾利远远开过来。车窗摇下,后座上坐了个面目凶狠的男人,目光锐利。
“美人,总算把你逮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我一定是得了挖坑综合征,爪子又痒了,谁来阻止我……
☆、被劫
尸尸抬起眼,正好对上男人鹰隼一样锋利的目光,立刻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压迫感。
“像你这样的美人,跟着陈凌岳实在是太可惜了。”男人相当直接,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欲望。他走到尸尸身边,上下打量了一番,露出满意的表情:“真是倾国倾城,美若好女,虽然让本少等了好几天,不过也值了。”
“本座不认识你。”大概知道他就是替陈凌岳还钱的霍少,但要他因为这个理由束手就擒,绝对不可能。他往后退了几步,单手结印,如果这个人敢对他无礼,就把他烧成焦炭。
“生气的摸样也好看。”勾起一抹坏笑,抬手在尸尸脸上摸了一把:“床上叫起来,肯定更勾魂,我都等不及了。”
触电一样猛地甩开他的手,厌恶地拉起衣领擦脸:“麻烦你放尊重一点。”
“哎呦,居然说出这么良家妇女的对白,弄得我好像下三滥的坏蛋流氓一样,这可不好。”嘴里发出嗤嗤声,霍少干脆抱起胳膊,饶有兴趣地观察眼前的美人。明明长了一张男宠的脸,就差在脸上写来上我三个大字,居然还跟他玩纯情小媳妇的游戏:“爷我可是实打实花了五百万,别想几句话打发我,要怪就怪把你卖掉的陈凌岳好了。”
话声刚落,就去抓尸尸的胳膊,把他往自己怀里带。
尸尸受了惊吓,一时间挣脱不开,虽然知道不该在普通人面前展示法术,但他别无选择。
他掌心冒出火球,压向霍少面门。正常人忽遇大火球迎面扑来,绝对会本能地闪躲,但霍少异常淡定。尸尸的火球在接触到他皮肤时,一道银光如同保护罩一般将他包裹起来,并且熄灭了火焰。
“美人别这么着急,有的是时间给你享受。”抓起尸尸的手嗅了一下,表情猥琐地继续说:“你这身子是抹了什么香水,这么香,让我好好闻闻。”
“混蛋,放开本座!”到了这种时候,就算是本座尸尸也无法冷静面对了。
这个凡人不简单,居然有白泽护体,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不叫混蛋,本少姓霍单名一个亥字,你可以叫我霍少,霍哥哥,霍相公都可以。”这霍少也真是奇人,不说话时五官凶狠异常,如同千年寒冰,使人畏惧。可一开口就变成市井混混,完全没个正经:“美人,你就从了我吧,给你吃香的喝辣的,好酒好肉供起来。”
“别碰我,你到底是谁,说!”好不容易把一直扑上来的男人推开,本座尸尸已经惊出一身冷汗。
白泽乃昆仑山上的灵兽,能感知过去,预言未来。只有在朝代更替,天下大乱时才现世,选择能治理乱世的圣人而栖,奉之为主。这样的灵兽,居然保护一个二皮脸混混,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可是你未来的相公,来,香一个。”某人继续不知廉耻地扑上来,从兜里掏出一个喷瓶晃了晃,嘴上说:“省省吧,你那点雕虫小技可对付不了我,不过要拿下你就很简单。”
尸尸看着他手里的喷雾,一脸疑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喷了一脸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的液体,然后身体一软就失去了知觉。
陈凌岳好不容易甩掉火犬的纠缠,跑出小区,马路上已经空无一人,连个打酱油的路人甲都没有。
他身上一毛钱都没有,还不熟悉地形,这么晚了究竟会去哪里。陈凌岳心里焦急万分,又后悔又自责,恨不得把自个撕成两半。附近的公园、河道、通宵营业的小吃店、网吧和桑拿室都翻了个遍,依旧没有尸尸的踪迹。
在他急得满头大汗,就差去报警的时候,那辆黑色宾利已经驶进郊区一个别墅区。
霍少把昏迷的尸尸抱进一栋二层小楼,放置在柔软的大床上。
“真是个尤物,也不知道给老陈上过没。”贪婪地吸着尸尸的体香,霍少手脚麻利地扒光了他身上的衣服,一具洁白的胴体展露在眼前:“不得了,毛都没有,真是难以形容的好景致。”
把尸尸从头到脚仔细检查一次,不免摸来捏去占足便宜,最后替他穿上一套睡衣,盖上被子才了事。
这时,他才收起他玩世不恭的表情,走到隔壁房间。那间屋子没有灯,也没有任何家具,四角点着蜡烛,一个男人在正中间打坐。霍少恭恭敬敬地说:“先生,我把姬师带回来了,陈凌岳还没有碰过他。”
男人张开眼,表情平静,看不出喜怒。他缓缓起身,吩咐霍少先行休息,自己走到尸尸的房间。
尸尸还在沉睡,身体都陷在柔软的被子里,看起来格外安详。他站在床边看了很久,终于俯□子,在他唇上吻了一下。也许是怕吵醒熟睡的人,他的动作格外谨慎,像对待易碎珍宝一样小心翼翼。
“姬师,我们终于又见面了。”他的眼里,满是柔情。
时光跨越了三千多年,他终于再次见到这个孩子,尽管是以一种不太友好的方式。
他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与尸尸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那是一个严冬的午后,他在西伯侯府上做客,姬昌的儿子毕公高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前来拜访。那个孩子很机灵,而且生得极美,天生带着寒梅的香气。他不怕生,抓住自己的衣摆问:“你是仙人?”
“是啊,你想学仙术吗?”他笑着回答。
“那你教我,我也要当仙人。”小家伙一直拽着他的衣服不肯松手,一张小脸冻得通红。
“要当神仙,必须经过很漫长的修炼,修行的过程很辛苦,你不怕?”一眼就看出这个孩子不是修仙的材料,凡人若没有仙人骨,再努力也是枉然。最多能学些皮毛,延年益寿,但要成仙却比登天还难。
谁知小男孩毫不畏惧:“我不怕。”
“为什么?”他好奇了。
“因为学会法术,可以变出好多好吃的,我就可以天天吃爱吃的东西了。”一本正经地说出这样的答案,让在场的大人都忍俊不住。
这个孩子,就是姬师,毕公高的次子,也是姬昌的孙子。
后来,他潜心修行,不问世事。只是偶尔从弟子口中得知,那孩子还真去学了仙术,甚至掌握了火的能力,不仅让人刮目相看。
再见,是十年后,他长成风度翩翩的美少年,身份却是帝辛的男宠……
他看见他被王抱在怀里,高高在上的帝王亲手喂他美酒佳肴,溺爱无比;他也目睹他失宠被弃,受尽虐待,生不如死的日子;于是他开始后悔,如果时间能够回转,他一定不会鼓励他学习仙术。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被选成巫觋,更不会在祭祀中被帝辛看上,从此夹杂国仇家恨中痛苦死去。
“这辈子,我不会让他再伤害你。我会保护你,因为除了我,没人能给你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霍少虽然表面猥琐,其实他对尸尸木有兴趣,大家放心。
☆、再见姒乙
男人久久地凝视床上的人,仿佛看不够一样,一直没有移开视线。
昏迷中的尸尸无意识地动了下,从被子里露出一条雪白的胳膊,肩上居然是粉红色的蕾丝吊带?出于好奇,男人揭开他身上的被子,顿时傻眼。
尸尸穿着一件粉色的情趣内衣,胸口有漂亮的蕾丝花边,其他地方全是薄纱的,透着白花花的肉。他的下半身更暴露,什么也没穿,只有一根细绳做的丁字裤,绳子绕过股沟最后在小白鸟上打了个蝴蝶结。这样横陈在床上的绝色佳人,简直是一副——主人,我是礼物,快来拆开我的样子。
男人深吸几口气,心脏不可抑制地怦怦直跳,眼睛无法从尸尸身上移开。
虽然是霍少的恶趣味,不过这打扮穿在美人身上却合适得很。粉红色衬得他肌肤由其雪白,年纪好像一下减了好几岁,绸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