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死当涂(完整精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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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死当涂(完整精修版)-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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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罢已浑身是汗虚脱一般,而台下的掌声如旱天雷,炸响了一遍又一遍,我只得一遍又一遍向观众们弯腰谢幕。

我一直记得,那一晚我总共谢幕了六次。

后来老娘皮告诉我,我在台上跳舞的时候她就在台下哭,然后她发现评委们也在哭。

可最后公布的决赛名单里却没有“袁骆冰”这个名字。

在讲究“人脉就是生产力”的文艺圈,老娘皮与我如遭雷劈,四处奔走,终于找着八丈远的一点关系,如愿见到了主办方的一位领导。

我听着老娘皮跟那人争执,她说,你也看见观众反应了,他跳得多好啊!她反反复复就一句话,他跳得多好啊!

那人回答说,是,是跳得好。不止跳得好,长得也好,这孩子是为舞台生的,一上台就光芒万丈。可是不行啊,冠军已经内定了,有人砸了一笔钱,要捧一个也参加比赛的女孩子。

前三。按理说老娘皮是个特别顶真的人,非第一入不了她的法眼,可她这回居然破天荒地服了软,对那人说,这孩子真挺困难的,一直坚持跳舞不容易,给他个机会吧,就算不拿第一,我们拿前三也是可以的。

那人摇头,你不能当全国的观众都是瞎的啊,这孩子一跳舞,谁还看别的选手啊。播出以后一定会有人说是黑幕,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么。反正他还年轻,一届比赛也就等两年,两年后再来吧。

老娘皮与那人相争不下,却且争且让,一直低进了尘埃里。

最后那人被磨得实在受不了,以怜悯又厌恶的眼神看我一眼,说,决赛名单已经出来了,再改是不可能的。这样吧,我去跟那个出资人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补偿这孩子一笔钱。

眼见一切无可挽回,老娘皮顺了一下旗袍上浅浅的褶皱,她眼里泪光浮动,却笑如倾城名媛,艳烈逼人,她说,比赛不让我们上,那钱我们也不要了。

连陪跑都算不上,才热身完就打道回府了。

我和老娘皮窝在火车站附近的小卖部里,在一台六寸电视机前看完了正式比赛前的花絮回放,还真的,镜头剪得干干净净,连一个我的侧脸也没有。

去的时候我们意气风发,出手特阔绰地买了机票,回程就只剩下买硬座的钱。超过三十个小时的硬座差点坐出我的痔疮来,我终于按耐不住,开嗓就骂,你个败家老娘们,你不要钱我要啊!头发长见识短的,难怪一直没男人肯收了你!现在好了,把屁眼子洗得比陶潜的菊花还水灵,结果被人一棒槌捅进直肠,白嫖!

老娘皮也不看我,阖着眼睛,摆出一脸的“唯道是争,何悔之有”。待我聒噪够了,她才开口问我,还跳舞吗?

恍惚以为我听错了,她的声音带着怯意,极不自信,闻所未闻。

不跳了,我爸的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我等不了两年。我回答得特别坦然,笑着跟老娘皮说,这一次也不算两手空空,至少我觉得自己明白了两个道理,一是男生跳舞太娘炮;二是吃得苦中苦,不一定就能成为人上人。

四十岁的老娘皮突然就哭开了,眼泪吧嗒吧嗒,跟个小姑娘似的。

她一哭我就懵了,不知怎么劝她,只得装聋作哑,把脸转向车窗外。

外头的天色很快黑透,月光明明暗暗,车厢里也就斑斑驳驳,老娘皮哭着哭着就累了,一歪头枕向我的肩膀,慢慢睡过去。为免她着凉又为免将她弄醒,我小心翼翼地把外套脱下来给她盖上,自己在座位上佝成一团,瑟瑟发抖。

一片起伏的鼾声里我摸了摸心口,里头一只冰坨子,冻得结结实实。

我把横空出世的梦想留在了广州,随着火车一路向北。

北方好冷啊。

话扯远了,现在说回顾遥。

如前所述,我吃百家饭,也干百样活。因为我爸突然又犯了病,我顶替他给几个学生送外卖。那是我头一次进入大学校园,还是鼎鼎有名的戏剧学院,混迹在一众同气聚首又互看不惯的漂亮男孩女孩之间,我昂首挺胸大步向前,看静物,无论花草树木都觉新鲜,看活物,不管雌雄老少都不入眼。

大学就是大学,空气里都透着好闻的书香味儿。我在校园里乱晃,正逢秋光晴暖落叶簌簌,忍不住便骚性大发,扔下手里的外卖,腾空跨步,在连串的大跳之后作了个展臂飞行的舞蹈动作——

I believe I can fly。

有些不善的眼光瞥过来。管他们是不是把我当神经病。

脚尖刚刚着地,迎面便来了一个男人——

高出我半头,长相非常英俊。我铆在原地动弹不得,以目光与之短兵相接,来者温和,去者不善,十几秒钟后我招架不力,在他如春风化雨的眼神里彻底阵亡。

我当然认出了这张家喻户晓的脸,他是职场精英,也是民国阔少,是劫富济贫的绿林英雄,还是刀口舔血的黑帮卧底——那角色我尤其喜欢,经常光着膀子秀肌肉,专门就是给我们基佬意淫的。

我从娱乐新闻里知道,这个人是顾遥,而他不止自己会演戏,研究生毕业后还留校任教了。

“行啊,功底不错啊!”顾遥露出白牙,冲我笑。那笑容不同凡响,如一豆火于一片黑,又暖又亮,大杀四方。

“还……行吧。”一颗心莫名趔趔趄趄,在腔膛里乱撞,一双手都无措地不知往哪儿放。

“想演戏吗?”

“有钱拿吗?”

面对我问出的不合时宜的蠢话,顾遥又要人老命地笑了,这个男人这么英俊还敢笑得这么混账,简直如同欲望的渊薮,摇摇冲你招手。我不知怎么的就想起前两天在小区里看见的一对公狗——它们阳物怒胀,呼哧喘气,互相追咬滚爬半晌,其中一只忽然就趴到了另一只的背上——我觉得那其中一只跟我很像,换言之,我也想趴到顾遥的背上。

“我的一部新戏还缺个角色,就要你这样会跳舞的人。”他笑着问我,“怎么样,想演戏吗?”

“我不会演戏。我没学过表演。”

“这不是问题,我可以在我的课上给你安排个旁听的座位。”

我天生爱占便宜,见对方和善,难免就要得寸进尺,说我答应你前,你能不能也答应我一件事?

顾遥不解:“什么?”

“我想跟你……合个影。”从一通花哨的浮想里缓过神,我尽量好看地冲他笑,笑弯了一双月牙眼,一脸纯良。

“拿你手机,来。”顾遥一把楼过我的肩膀,主动与我脸贴脸,拍了一张相当亲密的合影。然后他就低头摆弄我的手机,输入一个号码,嘱咐我有时间一定去联系他的经纪人。

“我还有事,得先走了。”顾遥已经转身了,可没走出几步又回过头来,朝我伸出了小拇指。一米八几的大男人,隔空对我做了个“拉钩钩”的手势,又笑笑说,一定要来,我等你。

当天我就把顾遥与我的合影打印出来,到家后扎进我那不足六平方米的房间,立马放胯下虎归于山林,躺在床上看着他的照片手淫。

把顾遥的相片擒定在眼前,我一手摸于牛仔裤的前门处,不轻不重捻按一下,对着相片里那张英俊的笑脸喊了声:“爷。”

幻听对方应我一声,裆里的老虎便更悍两分,硬邦邦地抵住裤门,带着点胀疼。我着迷于自虐的快感,存心放慢行事节奏,只隔着牛仔裤的硬布料擦弄两粒圆囊,直到全身上下无一处不痒得难捱,连裤门前的拉链都绷不住。

悄悄送入一手摸了摸,才发现内裤早已湿透,值当绞一绞。

“爷,打出来吧……”

我以前也幻想过顾遥打手枪,但没一次像今天这么活灵活现,仿佛那大活人正在眼前。这样一想终嫌裤子碍事,于是囫囵一把扒下来,任那热腾腾的家伙挺出两腿根部。

哪知冷风一激,胯下虎顿时变作一条活蛇,自行昂头仰脑寒颤发抖,为求快活,简直饥渴得不得了。

不得已我只得攥其头部,遏其逞凶,嘴里又低低喊了两声。

我模样是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可掌心皮肤却糙似砂纸。光溜溜的茎柱经我手指一打磨,立马血冲冠顶,肉筋凸起,滴滴淫液自指间滑淌。

再看一眼顾遥的英俊眉眼,我将相片叼进嘴里,闭上眼睛,腾出一手去摸掐弄自己的乳头。指下力道过了,掐得那粒东西又硬又痛,但胯下茎柱勃发有力,快感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强烈。

天上的魁星老大一颗,照亮我跐溜滑动的手指。木板床吱吱嘎嘎,马眼一歙一歙,一亮一亮。

我读过不少淫书或宣淫的章节,写得最好的是外国人高佩罗,写得最差的是中国人梁羽生。差如此刻的我一样,左手是情儿,右手是三儿,我与它们“相怜相惜”,共抵“生命的大和谐”——且看月下的阳具陡然一颤,精关自行松开,马眼吐露汁液,当真,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射过之后,血液静了些,身子冷了些,把飘远了的魂儿牵回来,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发情的样子难看得要死。

“人家哪是你的爷?瞎鸡巴想什么?”我这人其实荤面素底有耻且格,骂完自己一句,便拿那张相片盖住眼睛,稍许挡着一双发烫的脸颊,握着瘫软的鸡巴好一阵子傻笑。

我想起顾遥对我说的话,却没从那话里读出大红大紫的意思,我想给我爸买套大房子,给他一个现世安稳;我想让老娘皮重回舞台,给她一支《醉死当涂》;我想在大学里昂首蟹行,和最姣好的姑娘勾肩搭背,一起出去钓凯子。

这些皆是我窗边的渴望,这些亦是我佛前的誓愿。

想着想着,更觉是三伏天里剖瓜吃瓤都比不上的好事,于是笑得更傻了,眼眶都湿了。

当性幻想对象是顾遥时,每一次都泄得相当痛快,但最后戏却没演成。我的艺术梦想跟我那些一路跑过精管、喷出马眼的子子孙孙一样,他们逝去在南方,他们逝去在被单上。



三、倮虫

道家向来不对人这种生物高看一等,倒爱自诩为“倮虫”,就是溜光溜光的一种虫子。正如我现在的处境一般,无毛、无羽、无鳞、无甲,换个意思便是,上头没人、兜里没钱、炕上没婆娘,还有在大雨里焦躁半天,却没等来一个客。

“姐姐,你好漂亮啊!姐姐,你要坐车吗?”一个穿毛呢裙子的少妇状女人从我面前走过,我立马笑得桃花灿烂,嗲声嗲气地对她喊。
一般人这么说话都会给人极不靠谱的感觉,何况还是黑车司机。但我不会。

我觉得老天爷待我哪儿都偏颇,唯独在皮相这一点上多有偏私,让我俊俏之中不失纯良,乍看一眼是好人,再看一眼更是好的不能再好的人。

雨天拉客本该不难,可今天真是炉子翻身倒大霉,那少妇一眼不看我,以伞遮面,走了。我极尽张罗之能,又在车里喊了老半天,一直喊到过了常人的饭点,也没等来一个打算坐我车去往西边的客,不得已,只得黯然接受空车回去的现实。

正当我垂头丧气打算打道回府,一个人影突然蹿进我的视野,我还没反应过来,他就一把拉开车门,湿淋淋地钻进了我的车厢。

“嘿……哥们?”这人由头到脚一色儿的黑,口罩、帽子全副武装,墨镜隐约透光,依稀可见一双轮廓极美的眼睛。

“开车。”声音不错,清冷又性感。一上车就让我开车,该是早看出来,我在这儿等着载客。

“去哪儿?”我习惯性地发问,可话音还没着地,几个穿粉色T恤的女孩子便从他来的地方冒出头来,乍一眼还是三两个,转眼竟目测不下五十人,尖叫着扑过来,势如蝗虫轧过良田。

“先开车!”身旁的客催促着喊了声,我也被这阵势吓到了,赶紧发车。

居然还有追车跑的,不过柴火细腿跑不过四轮引擎,没一会儿便全甩开了。

吸了吸鼻子,鼻腔里便满是这个男人的香水味,浓烈倒也不呛人,这车厢里鲜有那么高雅不俗的味道,大多时候飘着的味儿属于上班族那油腻腻的早饭,或是醉汉那馊烘烘的臭脚。

“哎,去哪儿?”我偷偷觑其眉眼,越看越觉得这张脸眼熟,只是这人藏掖得太严实,一时让人想不起来到底在哪儿见过。

他从口罩后头报了个地址,那地方我熟悉,电视台。

“等等,你是不是……”

我确定这位客不是艺人就是名人,刚想开口搭两句,他的手机铃声就响了。

——连安排专车这么小的事情都能出错,不用道歉了,直接让他滚。
——我没推她,她疯了一样扑上来,结果自己跌倒了……
——管好你自己的事就够了!记者想怎么写随他们,再说推了又怎样,没死也没伤,难道她还指望被我娶回家当“黎太太”吗?

……

这人打电话时我在开车,貌似专心致志,实则时不时要拿余光往旁边瞥一眼——

横冲直撞发完一通脾气便撂了电话,他根本不拿正眼看我,只慢悠悠道:你这对招子往哪儿放?别看我,看路。

一个行人突然当道杀出来,我亏他提醒才没酿出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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