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续篇-捣蛋鬼李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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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续篇-捣蛋鬼李苹-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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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蛋鬼 (卖身续篇) By 李苹
            从我有记忆以来,伴随著我的便是一道高高的围墙。进出的人都得经过大门,不过,我目前从来没跨出过一步。 
            大家都叫我冬儿,因为我是唯一在冬天被丢到这家孤儿院的小孩。姆姨总是喜欢抱著我说,我的母亲一定会受天谴。大冬天将孩子像垃圾一样的乱丢。 
            我并不在乎,因为我真的不难过。为什麽要难过?看著院里的朋友总在半夜为自己没有家人而哭,我通常是看著看著便笑了出来。所以我身上的伤通常是只多不少的。 


            姆姨总说我长的可可爱爱的,但就是没心没肝,一点都不亲人。枉费我是院里最得人疼的小孩,但个性怎麽这麽古怪。 

            但我并不是自闭儿,应该说,我像个过动儿。随时随地都在院里冒险,随时都想著玩,在我眼中,只有玩是最重要的。其他一概不理。 

            也因此,我刚过五岁,但还是院里最矮小的。尽管姆妈偏心会给我加菜,但一有好玩的,我又吃不完便偷溜走了。 

            在五岁的冬天,我被带到大厅,姆妈说只要我乖乖的,不捣蛋,我会有一个爱我的家人。这是院里小孩都梦眛的机会,但我却在心理下了决定,我会尽力捣蛋到底。 


            院里有吃有玩,还有一个对我肚量很大的姆妈,干麻要离开?在我吓走第五个领养人家後,我便被列为候补,继续在院里混吃混喝。 

            姆妈叹著气说,还以为我会是最好送的,没想到居然是个小瘟神,来几个吓几个。我冲她咧嘴一笑,继续玩我的官兵捉强盗。 

            但还是有翻船的时候。 

            八岁过了一半,整个院里的小孩都被带到大厅,像商品似的一字排开,让一个大人物挑选。 

            大人物,姆妈说的。 

            我躲在最後一排,将手里的玩具蜘蛛小心地藏好,蓄势而发的准备这个我认为很好玩的吓人游戏。自从被列为候补,偶有被点名会面时,我总被姆妈大费周章的搜身,不过姆妈没有一次找的到。 


            我垫起脚尖偷喵,心里滴咕大人物不也是个人,不也是鼻子眼睛耳朵?虽然它的衣服料子好一点,长的人模人样一点,看起来凶了一点,但基本上他仍然是个人吧? 


            前面的小孩绕过大人物,但大人物一直摇头,没多久,便快轮到我了。笑意一直涌上来,害我忍的很辛苦,但想到大人物被吓到的嘴脸,多难受我都愿意憋著。 


            眼见快到我了,但我耳朵却突然痛了起来,抬头一看,乖乖不得了,原来姆妈的手已经搭在我耳朵上,使劲的扭著。 

            一疼,我的手便松了开,蜘蛛瞬间跟我say goodbye。姆妈得意的捡起来,还笑著说道高一尺,魔高甚麽咚咚的怪话。 

            我泄气的被拎到大人物眼前,朝他扮扮鬼脸,我可是铁铮铮的汉子,原则是不能改的。虽然姆妈一用力,我的原则便轻易的没了,狗腿的朝大人物僵硬的笑了两声。但我的眼睛还是有原则的死瞪著他。 


            大人物突然身手摸摸我额上的胎记,我稍稍抬头,眼见可以学门口的小黄咬上一口之际,姆妈又坏事的把我拎开。 

            终於体会不吃饭的後果了。 

            人家匠匠〔我的死党,虽然他不认为,因为我欺负她是三餐加宵夜的热此不疲,但我认定就行了。〕便是姆妈拖都拖不动的最佳典范。 

            然後,带著小家当,我便被姆妈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打包上大人物的车。虽然我一开始死命挣扎,但姆妈扬扬手上的一个小东西後,我便只差没冒出尾巴,成了灵犬莱西,自动跳上噗噗〔姆妈注:车车〕 


            谁叫我的致命伤出现在这糟糕时刻, 

            无敌铁金刚。 

            庞尉德,我的新爹地。 
            不过我都叫他姆爸。没办法,这是在孤儿院养成的习惯,改不过来。 

            我也有了一个新名字,庞玺冬。姆爸都叫我庞庞。我有一个恶霸的习惯,便是在自己的所有物上签名,但自从改名後,我不得不改掉这恶习。我恨死这个名字了。 


            姆爸很有钱,在领养我的半个月内,我的房间便摆满了无敌铁金刚,大的小的,一系列的,限量的,几乎可以开一个博物馆了。 

            但有一次梦见自己变成怪兽,无数的铁金刚像蚂蚁一样的扑上来咬我後,这些正义的使者便被送给孤儿院,造福了我曾经的朋友。 

            在五十坪大的洋房中,除了我和姆爸,还有一个五十岁的总管,我都叫他管管,因为他太罗唆了。什麽都要管一下,不然我猜他会郁闷而死。 

            管管说,姆爸是个一天24小时当36小时用的工作狂。姆爸的前妻在姆爸事业一度危机时,未雨绸缪的敲了姆爸一大笔赡养费後,姆爸才决定领养一个小孩,不愿再婚。 


            管管似乎很崇拜姆爸,他滔滔不绝的说著姆爸如何负责任的给赡养费,又说姆爸是事业天才,将公司起死回生,又八卦的说了一下我无缘的妈咪是如何不要脸的回来找姆爸…………… 


            等他说完时,管管才发现我睡著了。他很不客气的捏了我腮帮子一把,要我长大後要有良心,要孝顺姆爸。不过我的耳朵一向都是相通的,左边传进去,右边流出来。 


            虽然姆爸常常睡公司,但并不影响我这号称没心没肺的死小孩。我最大的乐趣便是让管管本来微秃的头顶越来越秃,很有成就赶的幻想什麽时候才能让他一毛不拔。 


            成语不知道用的对不对?不过谁管他,反正我的国文一向都是当在谷底的那一种。 

            不过我并没有得意多久,我小四时,老师打电话给管管,说要注意我,因为我极度偏食。管管又很鸡婆的打电话给姆爸,装可怜说他管不动我。 

            於是姆爸便开始在晚餐的前一分钟出现,管管开始报复他的头发之仇,桌上开始出现诸如青椒红罗卜的天敌。 

            在愉快〈?〉的晚餐後,姆爸又神速的开著他黑黑的大车,回到公司。我捂著嘴巴,心情十分糟糕的看卡通频道,管管笑的脸都快抽筋的洗著碗。 

            我整管管的次数越来越多,管管打小报告的嘴巴越来越大,结果便是,姆爸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多。 

            老实说,我天不怕地不怕,但就是怕姆爸,没由来的,就是怕他瞪我。在我国文不及格时,姆爸还会耐心抽空教我,但是当公民与道德,地理,历史相继沦陷後,姆爸开始喜欢敲我的头,附送一句猪八戒。 


            不过,我并不介意他骂我猪八戒,因为若我是猪,那不及格也是正常的啊?哈!有猪会写考卷的吗?我心安理得的找理由,脸皮越来越厚。 

            我想,或许是我的思考逻辑本来就是异於常人,所以,我特别不能接受为何明明住台湾,却要去背大陆哪里哪里出产什麽什麽,明明不是古人,却要去背文言文。 


            这太不可思议了 

            所以,尽管我的物理化学得到满分,但还是要接受辅导的命运。唉! 

            我晚读一年,所以我是班上最大的,虽然我的个头小,配上娃娃脸,但不损我当头头的本钱,基本上,走廊上罚站的一群小孩中,我都会轧上一脚。 

            我特别会捣蛋,尤其是发现了一个新玩法後,上学便像天堂般快乐。自从有不识好歹的别班学生将我物认为女生後,我的恶魔尾巴可说是越来越黑。 

            收到情书後,我的喽喽们会埋伏在约见面的地方,等目标一出现,其中孔武有力的大喽喽会冒充我的男朋友,然後和我一搭一唱的压榨受害人,通常我们不会太过份,顶多只是让受害人裸跑操场,或者是在屋顶上唱唱国歌。 


            不过,世界上的笨蛋就是特别多,前仆後继的上门让我们玩。 

            但终於有一次,阴沟里翻了船。 

            上钩的鱼儿学过跆拳道,大喽喽与小喽喽众不敌寡,被小鱼儿打的落荒而逃。没错,很有义气的留下我,落荒而逃。 

            为了见到明天的可爱太阳,我只好委屈一下,答应当他的‘女’朋友。见他仍没发觉我跟他生理构造都是一样,还乐陶陶的笑著。我不禁想著,看来四肢发达的人,头脑会简单一点是真的。 



            姆爸让我读的私立圣罗中学,每个学生的爸妈都至少是经理级以上的才读的起,采小班制,一班三十人,每个年级都依学测分三段班,A,B,C,我通常是吊车尾的7C班。 


            但台湾的有钱人还真的是糟糕的多,采直升制的圣罗,从国小到高中,学生居然有数千人,或许近万人也不一定。 

            我便像变色龙般,藉由人海战术,每天很快乐的钓愚蠢的小鱼。但今天,我才发现它的缺点。那位学过跆拳道的小鱼,在我暗示加暗暗示的情况下,还是不了我跟他都有小弟弟。 


            国小,国中,高中,每一个年级各有一个楼层,共分成三栋。不过学校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便是不同年级的不能任意到别的楼层去。 

            冬天的制服,无论男女都是一件格子长裤,衬衫加一件亚麻褐色背心。唷,对了,小鱼小鱼的叫好像很没礼貌,其实他叫贺望东。姆爸常说做人要有礼貌,不能将人比喻成动物。虽然姆爸也常骂我猪八戒。 


            所以我决定不叫他白目鱼,而在私底下叫他‘讨厌鬼’。 

            管管教的,他老是这样骂我。 

            综合以上几点,好吧,我承认我瘦弱的身体禁不起他一顿狠打,所以我一直不敢说出事实。不过看著喽喽门笑的在桌上打滚的猪八戒样,心里还真是越来越呕。 


            每天我最开心的放学时间成了我的恶梦,因为要跟暴力男一起走出学校长长的木棉大道。很是害怕西洋镜被拆穿後,门口的管管来不及将我送医院。 

            就这样过了两个月後,我又从中发现乐趣。那就是约好讨厌鬼在屋顶吃饭的同时,顺便将愚蠢的新小鱼带上去。嘿嘿,这算苦中作乐吗? 

            但因为讨厌鬼太常到训导处报到,他被逼出了动手的理由,於是,我也跟著被叫到我最讨厌的地方。我用眼神跟讨厌鬼说:你完了! 

            不过显然我没考虑到後果,我忘了讨厌鬼将我当成他的女朋友。11月8号,我永远记得屈辱的这一天。 

            凭我捣蛋的次数,全训导出大约有一半的老师认识我,在我出现後,轰天笑声差点掀了屋顶。 

            主任走过来跟我说,他损失了一顿饭,因为他跟别人打赌讨厌鬼口中的可爱国二小女生绝对不是我。 

            主任又朝讨厌鬼说出致命一击:「你被庞庞耍了。」 

            看著讨厌鬼脸一阵青一阵白,我真想撕了主任那张肥脸。说话难道不会委婉一点吗?这样很伤一个正在恋爱的蠢男心耶! 

            虽然我真正关心的当然不是讨厌鬼受伤,而是我怕自己受伤。 

            讨厌鬼说:「什麽被耍了?」 

            我像和管管看连续剧时的紧张,瞪大眼,却无法阻止坏心的媳妇(主任)说出不该说的话。 

            主任拍拍我的头,为我默哀一分钟。然後,他将我的大外套掀开,拍拍我的胸膛,说:「庞玺冬,十四岁,性别:要当兵的那一种。」 

            「啊~~~呀呀~~~呀呀~~~」 

            我突然叫了起来,全办公室的老师一瞬间呆住,在众人的呆滞中(未变声的尖叫是十分惊人的),我怯怯的捏著耳垂,认命的将脸伸出去说:「心理准备好了,来吧!」 


            讨厌鬼居然老大不客气的笑出来,随後是整个办公室的笑声。主任抓到我的小辫子,他笑著对讨厌鬼说,以後如果玺冬不乖,还请他出马。打架的事就将功抵过吧。 


            我捂著胸口倒退三步,不敢相信我的花样的求学生涯便卖断在讨厌鬼手里,我急急的摇头:「不要!我宁愿你打我一拳!」 

            讨厌鬼跟讨厌主任对看一眼,然後将手指掐的嘎吱嘎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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