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混饭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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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混饭难-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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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妇人见沈曦说到相公被害时泪都快下来了,于是赶紧岔开话:“你们那儿离这儿远吗?你走了多少天啊?”



沈曦抹抹眼角的泪道:“不知道多远,我走了二十一天,才走你们这儿来了。”



那妇人听罢,豪爽的拍了拍沈曦的肩道:“妹子,走,先去我家歇歇,看你这浑身脏的,去我家洗个澡去,姐再给你弄点吃的,再睡个好觉,等醒过来,这什么烦心的事就都过去了。”



沈曦见这妇人似乎没有什么坏心,何况自己这么一个“乞丐婆子”,也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别人惦记的,于是对着妇人行了一礼,连声道谢:“那就谢谢姐姐了。”



那妇人极是爱说话,带着沈曦往村里走,一路走,一路给沈曦介绍这个村子的情况。



这个小村子叫上渔村,村里一共有二十六户人家,家家户户以打渔和织网为生。打来的鱼会有车天天来收,不过织好的网要自己到离村子二十五里远的七里浦去卖,这七里浦是个大镇子,卖什么的都有,村里人除了吃的盐自家晒外,剩下的东西都要去七里浦买。



上渔村村子太小,也没设里正,若是有了纷争,都是找村里年纪最大的人给解决。官府每个月都会派个人来征收渔税,税收的不少,但生活还是过的去的。



至于这个妇人,让沈曦和她叫芳姐,她家一共五口人,她家当家的和小叔子出海打渔去了,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四岁。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就进了村子。



村子里有四五个小童在路边玩耍,一见沈曦这脏兮兮的样子,都围了过来,拍着手叫:“乞丐婆,乞丐婆……”沈曦也不恼,还对着孩子们笑了笑。可惜她身上脸上实在太脏了,这一笑反倒把孩子们吓住了。



芳姐见沈曦性子和蔼,说话也慢声慢语的,对调皮的孩子们也不着恼,对沈曦不由心生好感,于是放开嗓子嚷嚷道:“小崽子们,赶紧滚蛋,再来欺负人,看我不揭了你们的皮!”小孩们显然是有点怕芳姐,被她这一吓,轰然而散。



芳姐带着沈曦来到一处半新不旧的房子,一把就把院子推开了,她向沈曦说道:“咱这地方就这几家几户,都熟的很,平常也没个生人来,这家家户户出去,也没锁门的。”



进来后,沈曦抬眼打量着这座房子,房子和沈曦原来在的小镇的房子绝对的不一样,小镇上的房子全是用青砖盖的,这里的房子,墙全是用石头砌起来的,屋顶上没有盖瓦片,而是在屋顶上铺了一层黑黑的东西,好象是海藻海草什么的。



院子也很小,从院门到屋门也就十来步的距离,也没砌院墙,而是用一些树枝树条编了一个小小的篱笆,把院子围了起来。院中没有种菜,只晒了几张渔网,还有几只鸭子摇摇摆摆的走来走去。



芳姐把沈曦让进屋里,舀来了一大碗凉水递给沈曦:“先喝口水润润嗓子,家里还有点剩饭,我去热热,你可别嫌弃。”说罢,也不等沈曦回答,就一扫门帘出去了。沈曦喝了口水,打量着芳姐的这个家。



芳姐家日子应该过的不错,家中的摆设很是不少。靠西墙边有一张双人木床,木床上还挂着一顶蚊帐。床北边靠着北墙有两个高高的衣柜,衣柜的东边是一个矮柜,矮柜上面摆了梳子头花还有一面铜镜。有两把太师椅,靠在了东边的墙上。这房间,摆的倒是挺满的,比沈曦那个家徒四壁的房子可强多了。



过了没一会儿,芳姐端来了一盆水,还拿了一把皂豆:“饭马上就得了,妹子,你先洗洗手洗洗脸,洗完了,正好吃饭。”



沈曦说了声“谢谢芳姐”,赶紧将手伸进了水盆里。



在来的路上,她其实也有洗过脸,不过她听了李老先生的话,没敢洗太干净,所以看起来,她脸上脏的很。



沈曦足足洗了一盆子黑水,才将手和脸洗干净了。洗完手后,沈曦这才发现她的指甲长的可以媲美梅超风了,而且指甲缝里全是黑泥。沈曦赶紧向芳姐借了剪子,把长指甲剪掉了。芳姐望着干净的沈曦笑着调侃道:“没想到妹子还是个美人,可惜就是太瘦了,这腮帮子都瘦没了。”



芳姐端来一碗粥,两个窝头,还有一碟子拌海带,招呼沈曦道:“妹子,先过来吃点饭,人哪,吃了饭才有精神,才能长肉,我是饿一顿都浑身没劲,要是让我象你是的饿这么多天,我可受不了。”



听了这话,沈曦心中很不是滋味。上辈子,自己是个不事生产的米虫,平时出门连路都不用走,去哪都是开着车,一辈子走的路加起来,都没有自己这二十一天走的多。以前若是有人告诉自己,说自己能连续走二十一的路,说破了天自己也不能信。可现在,事实就摆在眼前,人若是被逼急了,是什么奇迹都能创造出来的。



沈曦谢过了芳姐,这才坐下来吃饭。



这二十一天光啃干饼了,干饼啃完后,她就找点水把身上的面搅一下,然后点上火用身上带的小瓦罐做点面糊糊吃,象这种有粥有菜的饭,还真是好久没吃过了。



沈曦怕一下子吃太多把胃撑坏了,只就着海带喝了那碗粥,那两个窝头却是没动。



芳姐啧啧道:“难怪你这么瘦,这胃口可真小,要是我吃呀,再加上这两个窝头,也就混个半饱。”一边说着,她手脚麻利的把饭碗端下去了。



沈曦和芳姐又闲聊了一会儿,向芳姐打听道:“芳姐,这附近哪有租房子的?趁着这白天,我得去寻个地方落脚。”



芳姐想了想道:“咱这小村小庄的,房子也就刚刚够住,哪有闲房往外租啊。要租房,得去七里浦,那里镇子大,自有不少租房的地方。”



沈曦道:“芳姐,那我就要告辞了。我这就去七里浦,天黑前还能到得了那里。芳姐,谢谢你的款待了,等妹子安顿好了,再来看望芳姐。”



芳姐上下打量了沈曦一番,不知想起了什么,忽然笑着开口道:“妹子,你先别走,我帮你想想办法。去七里浦租个房子,是要花钱的,你是逃难出来的,哪有那么多钱交房钱?前些日子村里的九阿婆死了,她无儿无女的,那房子还空着呢,等我去和三叔公说说,你先住那儿吧。”



其实住在哪,对沈曦来说都无所谓,反正都是重新开始。不过芳姐既然这么说了,沈曦也不想辜负了她的好意,何况此时她身上,只有十来两银子了,还是先安定下来再做打算吧。于是沈曦说道:“那就有劳芳姐了。”



芳姐是个急性子的,让沈曦再坐一会儿,自己就风风火火的出去了。



沈曦在屋子里转了两圈,看到铜镜时,不由拿了起来。镜子中,模模糊糊的出现了一个人影,若不是沈曦镇定,沈曦就该喊“有鬼”了。黢黑的脸庞,深陷的眼窝,伶仃的大眼,锥子般的下巴,再加上一头粘在一起的头发,沈曦不忍再看,赶紧把镜子给扣柜面上了。



面容虽然不好看,但当沈曦的目光落到自己的肚子上时,她还是会心的笑了。



没关系,小家伙,只要你平安无事,我变成什么样,都心甘情愿!



第27章



过了好大一会儿,芳姐带着一个足有七八十的老人回来了。一进屋,芳姐就指着沈曦道:“三叔公,你看,这就是在二叔公坟上睡觉的那个妹子,你说她胆大不胆大,竟然敢在坟上睡觉。”



那老人额上密密麻麻都是皱纹,皮肤松驰的都形成褶子了,眼皮松的连眼睛都快盖住了,听芳姐说完话,挑起了眼皮,露出了一双混浊却又看透世事的眼睛来,好生打量了沈曦一番。



沈曦福了一礼,轻声道:“沈曦见过三叔公。”



三叔公重重的咳嗽了一声,开言道:“沈娘子,我们这村子虽然偏点小点,不过要是勤快些,不愁有碗饭吃,村南边有一间空屋,你就先住在那里吧。阿芳,你带沈娘子过去吧,一会儿去我家拿点米面,你再教教沈娘子织网,好歹先把日子过起来再说。”



芳姐连忙称是,沈曦也跟着道了谢。



三叔公走后,芳姐就带着沈曦出门了,走了没几步,就将她带到了村子最东边的一间房子前。这房子比以前沈曦住的还小,只有一间能住人的地方,就连厨房,也不过是在外面搭了个棚子。房子破烂的很,没有院门,篱笆也不全,东一个窟窿西一个洞的。不过已经到这个地步上了,沈曦还有什么可挑剔的?



芳姐道:“妹子,你先在这儿落脚吧,虽然小些,你一个人住,倒也合适,等以后有机会了,姐再给你起几间新房。”



给自己起几间新房?芳姐说话似乎有点不对劲,能收留自己就是她的善心了,还给自己盖新房,沈曦可不觉得有人能行善行到这个份上,不过初来乍到,和芳姐还不熟,沈曦就当作没听到这话,笑笑道:“多谢芳姐,这已经很好了。能有个安身之地,妹子已经心满意足了。”



芳姐也笑了:“妹子,我是个粗人,你就别总谢来谢去的了。以后咱就是一家人了,总这么客气我可受不了。”



一家人?沈曦觉得这话越来越蹊跷了,不过她仍是没有吭声,而是推开了屋门。屋子里顿时飘出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呛的她直咳嗽。



芳姐在后面说:“这房子原来是九阿婆的,去年九阿婆去镇子上卖网,走半路上犯病了,就再也没回来,这房子就一直这么空着了。妹子你先收拾收拾,我去三叔公那里给你取米面,再拿点东西过来。”说罢,她转身走了。



沈曦目送她走远了,这才转过身来,打量着自己未来的安身之处。



就一间房,一进门就一目了然。西北墙角是一张单人床,上面光秃秃的,被褥都没有。西墙边靠着一截短柜,柜子是空的,柜盖在地上扔着。房间的东北角上摆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桌子上摆了几个碗碟,两双筷子,上面都落满了厚厚的灰尘。



沈曦又转到房子右边的棚子里,棚子连个门都没有,一眼就能看到里面有一口大灶,一口大水缸,还有一张桌子,桌子上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



这样的房子,激不起沈曦的半点打扫热情。



以前在镇子上的时候,是因为炕上有一个等着吃饭的瞎子,所以初来乍到的沈曦不得不立刻进入了一个妻子的角色,担当起了养家的重任。



可现在,自己孑然一身,心随着瞎子又死了一回,面对着这样一间同样破旧的房子,沈曦是再也拿不出哪怕一点用心了。



想到瞎子,沈曦心中一阵刺痛,要是现在,是她和瞎子夫妻二人逃到这里,该有多好……沈曦的眼泪,叭嗒叭嗒的从脸上流了下来,滴落尘埃。



自己初来乍到,不能给人留下一个懒惰的印象,何况这种屋子自己也没办法住下去,伤完了心的沈曦擦干眼泪,只得认命的拎起桶,去刚来时芳姐指给她的井上打水。这里打井不易,全村就一口井,在村子的中央。不过村子小,即便沈曦住在村头,也走不了多远。



拎来一捅水,沈曦将床上的破蚊帐布撕了下来当抹布,开始了大清扫。



等芳姐来给沈曦送东西的时候,这间破房子已经窗明几净了,盘碗都刷干净了,桌椅板凳都拿出来用水冲洗了,厨房的大水缸刷了,里面还挑满了水。



芳姐看着沈曦这么勤快,不由满意的赞道:“妹子,是把过日子的好手,看这屋子收拾的利索的。”一边说,一边把东西放下,然后一一指给沈曦看:“米面各十斤,是三叔公给的。咸鱼和咸菜,是我自己腌的,你别嫌难吃就好。这有两尾鲜鱼,一把小葱,中午你加个菜。油盐我家也不多了,就拿了一点,大后天我们当家的去七里浦,我再让他给你捎点。这还有一个床单,虽说旧点,可洗的很干净,还有一身我当姑娘的时候的衣服,样式也老了,你自己改改,凑合着穿还是可以的,你莫要嫌弃。”沈曦又不是那不知好歹的人,哪会嫌弃,只有不住口的道谢。



芳姐没在这里待多久,说是要做午饭就回去了。



等她走后,沈曦将东西归置了一下,然后又烧了一锅开水,将锅碗瓢盆都消了毒,再将米饭蒸上,趁着蒸饭时候,又将那两条鱼收拾了,待米饭出锅了,就用芳姐带来的油盐把鱼炖了。饭菜都弄好后,太阳已经过了中天了。



许久没有吃过鱼和肉了,沈曦还真有点馋了。就这样光用油和盐炖出来的海鱼,腥味十足,沈曦竟然吃了一条半,还吃了小半碗米饭。



不知是不是因为沈曦没有营养的原故,还是肚内的孩子会心疼人,或是孩子出了什么问题,都已经快三个月了,沈曦竟然没有闹过孕吐反应。这三个月,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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