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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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千金-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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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宝珠见金琳放开了她的手,于是抬起头来看了金琳一眼道:“无恨的皮肤也很好啊,不比我的差呢。”这倒是实话,钱宝珠与金琳的皮肤都属于那种健康的白皙,就好像两块没有瑕疵的美玉,只不过其中一块美玉的体积太大了而已。

金琳对宝珠笑了笑。为了弥补自己刚才犯下的错,一路走来金琳几乎不停息地给钱宝珠讲着汴京城的风土人情、传闻八卦,而钱宝珠则给金琳讲了乡下的一些趣闻。金琳小的时候曾经在乡下外祖母家呆过,虽然时代不同了,但是乡间的风土人情却差别不是太大,二人竟然越聊越投契,竟让金琳隐隐地生出他乡遇知己的感觉来。

当金琳发觉钱宝珠用一种崇拜、倾慕的目光看着她时,才惊觉到自己似乎把方才的计划给搞砸了。不过,到了御街之上,一定能打破钱宝珠对她的好感,肯定有更多的机会让她厌恶自己,金琳对聂无恨的余威深信不疑。

果然,才到了御街的边上,便有人大叫着:“聂无恨来啦,聂无恨来啦!”人群四散开去,保持着离金琳九米远的距离,以前是十米的,不过因为金琳已经一个多月没出现过了,昨日出现又是在晚上,没多少人看见,所以人们对她有了一丁点儿的好奇,不过,这种程度的好奇只能给他们靠近一米的勇气。

金琳得意地看向钱宝珠,以为她至少会好奇人们为何躲着她,只要钱宝珠一好奇,她就会把在舒同那里听来的聂无恨的种种劣迹全部告诉她。

但是没有。钱宝珠那双水晶玻璃般透亮的眼睛依旧亮闪闪地望着金琳,目光里的崇拜和仰慕比方才更甚了。“无恨,你好厉害,你看,这些人都好怕你!”

金琳着急地辩解道:“不不不,不是这样的,宝珠,他们怕我,是因为我经常打人,真的,我一不高兴就打人的!宝珠,我是坏人!”金琳的潜台词就是:害怕吧,我很暴力,赶紧离开吧。

可是钱宝珠却看着金琳,严肃地说:“无恨说笑了,他们打不过你,所以才会躲着你,这跟你坏不坏有什么关系呢。”金琳见钱宝珠完全曲解了她的意思,于是决定表演一回现场版的纨绔子弟当街打人事件,让懵懂单纯的钱宝珠知晓世间的险恶。

恰好,迎面有一男子,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没有注意到金琳,一步三回头地小跑着朝金琳这边冲了过来。金琳二话不说地迎上前去,一把揪住那男子的衣领,顺着他的跑势,一个过肩摔将他放倒在地,然后一脚踩在他的胸口上,狠狠地问道:“你可认得你家大爷!”

【我对着大山深情的呼唤:“粉红票你在哪里!”大山回答:“在哪里,在哪里……”】

第二十四章 捉贼!

【100分加更!】

那被金琳踩在脚下的男子愤怒地瞪着眼,也不答话,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跳了起来,倒把金琳撞了个趔趄。

金琳踉跄着退了几步后被舒同搂住了肩头,这才总算稳住了脚,没有狼狈地跌倒在地。那男子这时才看清了摔他的人的脸,连忙赔笑道:“哟,聂少爷呀,谁惹您了啊,这么大火气?”

男子穿着一身褐色的长衫,丝绸的面料已经洗得有些发白了,并且上面有多处污渍,长发乱糟糟地绑在脑后,一脸谄媚地在金琳面前点头哈腰着,一句话的功夫就贼眉贼眼地回头看了三四次,仿佛后面有鬼在撵他似的,再加上他面色苍白,獐头鼠目鬼鬼祟祟的样子,让原本还很有罪恶感的金琳顿时找到了些爆发的灵感。

反正眼前这个人看上去也不像是好人,揍就揍吧,完了之后要么赔钱,要么让他也揍自己一顿,总之先演过眼前这一场戏再说。金琳尽力地说服自己,拳头捏了又松开,松开又捏紧,然后终于动手了。

“就是你个王八蛋惹到本少爷了!”说罢一拳砸到了长衫男子的脸上,奈何金琳并没学过武功,一拳虽然正打到他的眼眶上,但是一没流血二没淤青,金琳要再打时,那男子已经退后了一步,告饶道:“别打啦,我的爷,下次碰到小人再打不迟啊,您要是再不让小人走,一会儿小人就要被人打死了!”

看样子这龌龊的家伙竟然是认得聂无恨的,这下金琳就更没什么顾忌了,一来她听这人的口气似乎经常挨打,二来她就是要让钱宝珠看看,她是翻脸不认人的,连熟人都可以想揍就揍。“舒同,抓住他。”金琳笑眯眯的看着那个撒开腿朝后跑的人,两秒之后,他又重新回到了金琳的面前,不过却是被舒同提着后领拖回来的。

四周围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金琳正要说几句坏人的常用台词,比如什么“爷我今天看你不爽,所以要揍你”,或者是“被爷揍是你的福气”之类的话,可是她刚酝酿好,还未来得及说,就听到有人哭喊着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喊道:“抓贼呀,抓贼呀!”

“……”金琳哑然地站在原地,她有预感,这个她随手在大街上抓来痛扁的人,一定就是那个贼!她今天的人品以及运气,都好到家了。

果然,那男子剧烈地挣扎着,并求饶道:“聂少爷,您放了小人吧,小人再也不敢偷东西了!”见金琳呆立在那里并不表态,又飞快地将胸口衣兜里的东西往外掏,一边掏一边哭丧着脸哀求道:“聂少爷,这些东西都归您了,求您放小的走吧!”

待大家看清楚那男子抖出来的赃物后,集体倒抽了一口凉气,方才看起来平坦得似乎没有什么异样的衣裳里,竟然装了这么多珠宝首饰,倒在地上后,拉拉杂杂的一大堆,看上去竟然颇有些壮观。就在众人愣神的当口,苦主已经追过来了。

苦主是个三十岁上下的年轻男人,长得方头方脑的,看上去有些憨厚,身上穿着普通店伙计的职业装:灰色亚麻布短衫,灰褐色长裤,小腿上扎着绑腿,脚上穿了一双白边儿黑布鞋,不过那白边早就不白了。苦主挤进围观的圈子,一手撑着膝盖吭哧吭哧的喘着气儿,一手指着那挨了揍的男子,手指头抖了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来。

那小偷见自己跑不掉了,哀叹了一声,双手抱头蜷缩在地上。苦主喘够了气儿,也不去打那贼人,而是走上前来对着金琳一揖到地,起身后激动地说道:“多谢聂公子仗义相助,若是丢了这些东西,小的卖了家业也赔不起呀,今日……今日……”这位堂堂七尺男儿说到后面,竟然哽咽了起来。

金琳也不催他,只静静地笑眯眯地看着他。苦主吸了吸鼻子,又行了个礼道:“让聂公子见笑了,小的是宝辉阁的伙计张二,这个贼子趁着东家不在,诳小人打开箱子给他看存货,谁料他抢了一把就跑,待小的请了人守住店追过来,这贼子已经跑得没影儿了,若不是聂公子帮忙,小的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这些个物件呀。聂公子大恩大德……”

看样子这张二似乎还有许多感谢词没说完,但是金琳已经失望了,原本是要扮坏人却一转眼变成了大英雄,这究竟是幸运还是倒霉呀?“这位小哥,你快看看你丢失的东西是不是都在,然后赶紧把人送去衙门,回去以后好好地看你的店吧!”

那个名叫张二的店伙计千恩万谢地对金琳再三行礼,然后清点了珠宝的数量,又从围观群众那里讨要了一根捆菜用的草绳,将那个倒霉的贼人双手反剪在身后绑了个结实,押着他朝衙门去了,围观群众中有不少闲得无事的,为了凑热闹,也跟了上去,还有三两个,慢慢地散开,站在远处窃窃私语,时不时地瞅金琳一眼,不过眼神中已经不是从前单纯的害怕与恐惧了,而是带了两三分赞许。

“无恨,你好厉害哦,我都没看出来那家伙是个贼呢!”钱宝珠万分崇拜地望着金琳,目光闪闪,就好像狂热的粉丝们景仰着她们的偶像一般。金琳无声地叹了口气,心道:我要是看出来那家伙是贼,也许只会暗地里整治整治他,却绝不会在人前尤其是在宝珠面前充当英雄大侠。

舒同在一旁低头盯着地面,尽力地隐藏着自己的笑意,金琳的意图他是知道的,不过结果却实在是有些出乎人意料。

这件事情让舒同想起一年前,那时聂无恨刚刚喜欢上他,所以有心想要让自己变得好一些,有心想改变汴京城的老百姓对她的看法。有次,聂无恨在一处巷子里见到有个女人在打一个男子,并听那女人骂“臭流氓”,于是上前就对那男子一阵拳打脚踢,但是那女人很快便哭天抢地起来,引来无数人围观,后来才知道,那男子是那女人的相公,人家不过是在打情骂俏而已……

金琳不知道那些过往,还在为自己的失策而懊恼,心里想着该如何破坏方才的事情在钱宝珠心中留下的美好形象,走好色路线行不通了,恶棍路线也失败了,还有什么?也许装娘娘腔可以,不过金琳不愿意那么做,虽然她本就是女人,不过这不代表她能接受娘娘腔。

眼角瞟到一直低着头的舒同后,金琳觉得脑子里灵光一闪,顿时有了新的主意。

【同志们哪,用你们手里的粉红票让我累死累活吧!!】

第二十五章 兄弟

金琳笑眯眯的走向舒同,看到舒同抬起头后有些惊讶的目光,冲着他坏坏地一笑,然后抬起手来搭到他的肩膀上,手臂下舒同的身体一下子僵硬起来,金琳装作没有察觉,依旧做出一副很亲热的样子,对着宝珠眨眼道:“宝珠啊,这位是舒护卫,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我们同吃同睡,亲密得像两兄弟一样!”金琳特地加重了“同吃同睡”这四个字的语气,目的很明显,她希望宝珠能生出些误会来。

可惜,宝珠毕竟不是现代腐女,不至于闻暧mei而色变,更不会通过金琳的暗示就想到男男之恋上去,反而是很愉快的点头笑道:“无恨真幸福哦,有这么好的兄弟和你一起长大,我祖父家里的哥哥姐姐都比我大很多,才不会和我同吃同睡呢!”

“……”金琳见钱宝珠不开窍,觉得似乎是自己暗示得不够,于是搭在舒同肩上的手紧了紧,却因为舒同太高而吃力不已,不得不将手臂放下来,改为搂上了舒同的腰,只是没想到舒同却触电般的跳开了,一脸的尴尬,窘迫地看了金琳一眼后迅速地低下头道:“少爷……”

金琳的手臂还维持着揽腰的动作,狐疑地看着舒同,可惜没办法看清他脸上的表情,只是透过发际看到他耳朵的一角微微有些发红。金琳嘴角抽搐了一下,心道:都说男人的头女人的腰,我不过是摸了摸他的腰,至于反应这么大吗?

舒同闪得有些远了,金琳又不好意思再跟上前去动手动脚,只好侧头看了看钱宝珠,见她正好奇的看着自己,于是收回自己的手挠了挠头,打了个哈哈掩饰道:“哈,这家伙不好意思了。”

钱宝珠羡慕地说道:“你们的感情可真好。”金琳听了后,嘿嘿一笑,而舒同则是将头埋得更低了。

看样子舒同是不会配合她演戏了,金琳决定放弃这个主意,另想办法,可是一路不断的尝试也没能改变钱宝珠对她的好感。

金琳带着钱宝珠去那些以前她想进却不好进的店铺逛了个够本。成衣店:钱宝珠十分喜欢汴京城里流行的新款衣裙,却因为身形比较高大,而且有些发胖,所以成衣里面几乎没有她能穿的,成衣店的老板赔笑着让她们选好款式,然后为钱宝珠量身定做,并要她过几日再来取。胭脂水粉店:金琳倒是颇有些兴趣,挑来拣去的,可是钱宝珠却一点兴趣也无,因为她本就生得齿白唇红,根本用不着那些东西。这样一路游荡,很快便到了午膳时间。

金琳见这位钱小姐根本没有回家用膳的觉悟,于是只得带她去了传说中很不得了的香满楼。

去香满楼的目的自然是去吃饭,当然还有顺带着找茬。当金琳一行人走到香满楼跟前时,却发现不断有人从香满楼里出来。擦身而过时,金琳听到路人甲说:“走,去天下第一楼吃,你没听刚才那人说吗,万岁爷在那里呢,说不定运气好的话,能见到龙颜呢。”路人乙兴奋地答道:“听说天下第一楼的招牌就是万岁爷亲提的呢,据说万岁爷喜欢那家掌柜的女儿,所以隔三差五的就去那里用膳。”

路人甲和路人乙走远了,金琳却石化在了当场,流言的威力果然是强大呀,天下第一楼的掌柜才刚成婚不久,哪里来的女儿呀,而且,据金琳得到的消息,赵乾统共也只去过那里两次,第一次的时候那里还不叫天下第一楼呢,如果他今天真的在那里的话,也才只是第二次而已……

钱宝珠显然也听到了路人甲和路人乙的对话,兴奋地扯着金琳的袖子询问道:“无恨,咱们也去天下第一楼看看好吗?我还没见过皇帝呢。”

金琳摇头道:“去了也没用的,皇帝都是坐在雅间里的,进出都有十几个侍卫跟着,那些个侍卫牛高马大,将皇帝那么一围,恐怕你连他的衣角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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