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作者:沐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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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时光能够倒流作者:沐清海-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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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来访,非奸即盗。
  我假装不在家,电话响了又响,坚决不听,悠然自得地去厨房浇水喝。半个小时後,门铃还在响,电话还在响,我火了,拉开大门。
  “林先生,你够了,再这样我报警了。”
  林栋面无表情,眼却在喷火。他一把往将我室内推,“砰”把门关上了,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压在地上,狂吻。
  果然是深夜来访,非奸即盗,我怎麽那麽轻敌。我揣足吃奶力,手脚并用,奋起反抗,一拳过去,林栋吃痛地闷叫出声,有血滴在我脸上。林栋翻身爬坐在一边,我赶忙也站起来,一顿挣扎,气喘如牛,斜眼看去,那家夥捂著鼻子,血沿著鼻孔滑落沾红了他的手,又滴落到地板。看来刚才那拳,我是用尽了,可我一点也不後悔,可以的话,再给他一拳吧!





☆、第10章想被爱

  “给些纸巾吧!”沙哑的声音伴著喘息。
  我递给他,冷冷地说:“林先生,好歹你是一个老总,请自重。”他仰著头,擦拭著,“嘶嘶嘶”地发出疼痛的声音。
  “你可真狠!”他闷闷地说。
  可其实我很想再给他一拳,特别是看到地板上的血迹,我眉毛就皱成一团。我最讨厌做家务了。
  “林栋,”我顿了顿,“我说魅三公子,花花世界里,倾世的佳人、祸国的妖姬,瘦燕肥环,应有尽有,你又何必纠缠我这个无趣的人呢?再说,即便我对你有丝丝好感,那也过去了。”我打开门,做出请的动作。
  他坐在地板上,斜著头盯著我,眼神阴郁,转瞬间却又似笑非笑。 “原清,”他站起来,“你下手可真重,不过打醒我了。你不再生气,我就离开。”
  唉,老奸巨滑!我暗骂著,答道:“好,还请林总遵守承诺。”
  他踱到门口,停下,“你知道我是魅三?”
  “鼎鼎大名,如雷贯耳。”
  林栋的眼眸子暗了暗,我扭过头盯著门外,暗想:混蛋,立马给我滚出去!
  “你!”我要被气炸了,他一副若无其事样,“只是晚安吻,晚安!”
  “砰!”我甩门。
  这个搞偷袭的卑劣霸道的混蛋!地板上的血迹,更让我郁闷得直想尖叫。
  
  一夜恶梦连连,次日醒来,头晕眼肿。阳光有点刺眼,阳台上接到李平的电话,懒洋洋的刚睡醒似的沙哑著的声腔,“我还没睡醒,就被打包上飞机了,飞马尔代夫。”
  找到一个有钱的男朋友果然别般享受。我提起玉佛的事,又调强性地说:“太贵重了,我怕不小心摔坏了,赔不起。”
  手机传来李平的怪笑,“把你自己赔给我就行了!”话又一转,“不过我现在不想要了,你掉价了。”
  我干笑回应:“回来记得带点特产。”
  “你没眼光,没品味,给你带什麽都是浪费。”他又尖酸刻薄了,我扶额头痛如何圆场。李平自己转起调调了,“不过我有品味,有眼光的,准会给你惊喜的。”
  我只好笑骂,跟他斗斗嘴。回想起来,每次都是这样,像冤家似的。
  “你那天在别墅是不是看见什麽?”
  我迟疑著想说出那对男人的事,李平有事只好挂了,末了一句:“有事要给我电话。”我看著远方的天空,有飞机碾出两条长长的不见边际的白色冰晶轨线,心里陡然一阵落寞,其实你已经是我生活里一道不可或缺的阳光。
  
  
  八、
  一个月後,海滨公寓里,和林栋拥吻,轻声细语,赤身纠缠,听著外头的海浪声“啪,啪,啪……”一波又一波撞击岩石,犹如密室里糜烂的情欲,回想这些日子,总有份不可置信的错觉。
  
    
  那天挂了李平的电话,赶回公司,办公桌上赫然一大束鲜豔欲滴的红玫瑰。我怀著怒气怎麽也拨不通林栋的电话,他自己倒是下午三点一刻带了份美食笑咪咪上门拜访。愤怒憋成理性的淡漠,我淡淡地看著他,口气是试探带讥讽。他从那束玫瑰花里抽出最红豔欲滴的一朵递给我,轻叹道:“好了,别孩子气了。给个机会,相互了解,我想重新好好爱一个人。”
  我看著他,剑眉入鬓,双瞳似漆,脸腮布著煞是好看的短须,一身得体简洁的装扮,容光如玉,丰神俊朗,散出的气息稳著而霸道,哪有些许轻浮公子样?那晚的缠绵模糊却不可磨灭,脑里心里身体都在闹腾,我听到自己内心深处长长的一声叹息,溺水的人总容易沈沦。如果韩俊庭是不可多得的清酿,林栋就是灼人的烈酒,呛得我喘不过气直咳,却自有一番痛快教我向往。
  不是深情脉脉的神采,却真诚坦荡,那晚痞子样调侃人的林栋在记忆里霎时如花凋零了。我惯性地想拒绝,却发现这次,我开不了口。
  “给个机会,我想被了解,被爱,也想好好地爱上一个人。”
  动听的言语容易击中人心,我的心开始如天平,摇摆不定。我想说我要考虑一下,江思源敲门进来,带来了工厂新的电子模型、材料采购计划与合同。他五官深邃,浓眉大眼,我们认识於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
  林栋人虽霸道,却尊重别人的工作,於是起身告辞,临走时意味深长地看著我,坚持将玫瑰递向我。只不过是因江思源的到来搁了半个小时,那花色就暗沈了。花期短暂,不在最美好的时刻守护拥有,留待的只能是萧瑟冷然。等待太久,焦人心。原清,我爱你的心也会凋谢的。我不记得这话出自自己的觉悟还是莫理明。於是我接过那玫瑰,心跳快了。
  傍晚时分,林栋接我去吃饭,车在公路上行驶,某一红绿灯口停下,林栋说:“如果我们这一路下去,都是红灯,你就挪两天空,跟我去一个地方。”





☆、第11章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笑著应承,然後,一路红灯,林栋一脸得意:“是吧,我们很有缘。”
  我看著他那麽个大男人,还耍小计谋,实在不忍心拆穿,熟悉了这条路的红绿灯转换时间限,有心控制里速,红灯绿灯是可预知的。
  林栋还是不打自招了,“其实我对这条路很熟。我开车在这路上,透过车窗,见过你很多次,你沿著商铺街走,人群中,看起来很落寞。有时候,好像在笑,自得其乐。我觉得挺傻气的。还有那次,我想去接你,我跟踪你,看到你遇见韩俊庭,人就活了,光彩照人。”
  原来我们真的很有缘份,但是关於韩俊庭,我只想放心里。又是一个红灯,我笑著说:“爱情顺利,不是一路绿路吗?还没开始就一路红灯,是不是代表我们感情会嗑嗑碰碰,不适合在一起?”
  “呼”的一声,一路顺畅无止。
  
  九、
  两天後,带著简便的行李,林栋开车到了M市。
  “标双?”
  “两间单间!”
  “很浪费……”
  “我自己给。”我铁著脸。标双?我还不想落得被剥皮拆骨的下场。林栋无奈的苦笑,定了两间豪华单人房。
  次日,林栋带我去了M市的一高。校园风景迷人,假山凉亭湖水,鲜花绿草环绕。我们沿著郁郁葱葱林荫道行走,风拂过,树叶“沙沙”作响,阳光透过枝叶,映得一地斑驳。
  “喏,那棵树。”林栋指了指湖边一棵古梧桐,支杆粗壮,树须长长下垂。
  我走过去,绕了一圈。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字刻在树干处,经了些许时光,却仍清晰可见。“唉,都是些酸腐的学生,没有植物保护意识。”
  林栋“噗”得笑出声,“我看这里最酸腐的人就是你。”他怜惜地抚摸著那几个字,轻叹道:“这几个字还在啊!……其实,以前我和他,老是爬上这树上眺远、睡觉。”
  回忆过往,总是喜忧含参,我不禁也想起,那些日夜思念莫理明的日子里,自己怀著如何的心情在宿舍门口的大树上刻上“莫理明”三个字。那时爱情如同台风过境,里外遭劫。
  “我们来跑步吧!”林栋鼓动我,“动一动,松筋骨,活活血。”
  他已经小跑起来,“看谁先跑完一千米。”
  两个穿著校服的学生,快跑从身边擦过,容颜正当年轻,身形矫健。我觉得林栋也快活如少年似的,心也飞扬起来,仿佛回来学生时代,脚步放快,很快绕著跑道快跑。可惜长期坐办公室,缺乏运动,跑了三圈,就直喘气,第四圈时,倒坐在地上。林栋已经跑完了一千米,他在我左侧蹲下,递给我纸巾。
  “他身体向来差,我就逼他跟我赛跑,我说跑赢了,就许他一个要求。”
  我侧过眼,眯著眼看林栋,终於明白他也曾是个痴情人,缠著的心伤,压不住了,要找个树洞发泄?还是要跟我这个新欢交待过往,博取欢心? 
  “同学?”
  “嗯,我们五岁就认识了,爸妈是朋友。一起玩,一起上学,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真正明白彼此性向和心意,是在高二。”
  “所以动情时,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我不禁感慨,青梅竹马的感情,最是纯粹动人且渊远深长,终也是敌不过变幻的生活。
  “可他每次跑不完四圈,就耍赖倒地上。”
  我立马站起来,绕著跑道跑完一千米。林栋失笑了,“我没把你当他,虽然你们眉眼间有些相似。”
  “再相似,我还是我,他还是他,都是不可替代的。”
  林栋拿出钱包,打开,我看到一张雅典的卡片,题著:无念无妄,无痴无醉,无幻无灭,无欢无悲。他从卡片的底层,抽出一张相片递给我看,那是一个少年侧脸,嘴角飞扬,青春梦幻。
  如此青葱岁月,美好少年,怎教人不心心念念?!
  
  十、 
  傍晚时分,回了商业中心,林栋拉我去M记,我抗议,“我不想吃热气的快餐,我要喝汤。”林栋低柔地说:“就陪我一回吧。”
  我挑眼看他,第六感发达,“他喜欢M记。”
  “嗯……”
  於是,我舍命陪君子,点了板烧套餐,在林栋指定的位置坐下,不停地吮吸可乐。
  “他很喜欢M记,每次翘课,总要在这敲我一笔。我们最喜欢日暮这会儿来,然後坐在靠窗的这里,看窗外一盏盏灯火亮起来,直至整个城市霓虹闪烁。”
  我朝外往去,外头车水马龙,灯红酒绿,一片生机盎然,却总觉得有些东西荡在夜风里,迷离得寂寞。
   
  出了M记,我们沿著街道行走,在一个喷泉广场停下。四周有来来往往的人,行人、出走散步的老人带著天真的孩童、相依偎的花前月下的情侣。
  林栋看了看表,打了指关,“砰”的一声灯亮,“哗啦啦”泉水喷得老高,音乐也荡开了。我忍不住笑弯了腰,“好老土啊!电影情节吗?”
  “例行事务,吃完M记,就来这儿看喷泉,他说浪漫。他以为我们的第一次拥吻是在这。”林栋脸有点发窘了。
  “不是吗?”
  他又笑出声了,“不是,早在被窝里,树干上 ,我不知偷偷抱过他几次,吻过他几回了。”
  我忽然觉得忧伤,我不该接过那朵玫瑰,不该和他来到M市。这样一段情,这样两个灵动的人,我如何抹掉他心里那个纤细美好的少年,住进去。

作家的话:
比较懒,不想想名字,就随意用字母代替




☆、第12章登门入室

  酒店房门前,林栋拉住我的手,侧身伸手搂我,低低道:“一起吧!”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躲开,阴沈著脸斥道:“上一刻锺,你字字不离曾经的他,变化也未免太大了吧?”
  林栋歉意地惨笑,“我以为你明白…。。我从没跟别人提过他 ……我爱他,但我想从此爱你!”
  “我需要消化一下。你也一样吧?”
  他眼里有浓浓的伤感无奈,“抱歉!”他终是明白的,此刻他要的更多是安慰。而我不会用这种方法给予。我“嗯”了一声,自顾道了晚安,回了房。
  过了些时候,门铃响,林栋安排服务员送来了米饭、清汤、小菜。M记的那顿晚餐,两个人都只吃了一点点。
  
  十一、
  
  回到S市,林栋开始理所当然地登门入室,鸠占雀巢。
  “这是干什麽?”我看著几个园艺工人抬进来两米长的雅致的双层木架以及各种各样的盆栽,不消一会,我的阳台俨然成为了空中花园,别样葱绿迷人。
  “你的家需要一隅绿色,喜欢不?”
  “经我手的花草,不出三个月,必死无疑。”我不得不说出实情,因为爱护的心意不够,老把花草养死了。
  “以後有我和你一起照顾。”
  
  我额头三条黑线,感叹林栋这人进入角色的速度也未免太快了。
  “林栋……”
  “栋!”
  “呃……好吧,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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