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世界是粉红色的by弃妇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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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世界是粉红色的by弃妇a-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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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世界是粉红色的
  作者:弃妇A

  一米九的粉红控

  ……》
  新生见面会的时候,刘明予就注意到王永志了。
  当时刘明予正坐在自己的小女朋友身边,听着她和她的舍友们叽里呱啦的谈论着班里的各种八卦。他百无聊赖的玩着女朋友的嫩粉色夏普手机,把她手机里名为自拍的文件夹一个一个的打开,然后对着相机里一张张的吐舌头、瞪大眼、剪刀手的照片乐个不停。
  “讨厌,别玩我的手机了!”刘明予的小女朋友是大一的新生,芳名林娇,长相可爱甜美,娃娃头,小圆脸,很爱撒娇。而刘明予已经大三,和她也不是一个系的。当初就是在新生接待处看到了乖巧讨喜的她,才有了追求的念头。而刘明予长相端正,一米七八的个头也算是玉树临风,对这么个刚进入大学的小丫头没有多施多少手段,她就被他追到了手。
  “你有了朋友就不要了老公,还不准我玩玩你的手机啊?”刘明予逗她。
  她娇嗔起来,口中又是一阵埋怨。林娇长得可爱,打扮的也嫩,全身上下粉扑扑的她就像一个大号的洋娃娃。“我这不是和朋友聊天呢吗?”她话题一转,压低了声音:“我跟你说啊,我们班有个男生,是体育生进来的。打排球的,一米九几。”
  “哎呦,怎么着,准备红杏爬墙啊?”
  林娇瞪他一眼:“听我说完嘛——我跟你说,别看那人那么大高个子,实际上……”她拖长了声音,小脸上带着一股子高深莫测:“听和他一个寝室的男生说,他的床上用品都是粉红色的呢!粉色的床单、被子、枕套,衣柜里的T恤也多是粉红色的!”
  刘明予喷笑了出来:“这男的变态吧?”
  林娇粉拳打他:“你没见过人家就别乱说,听说人家长得挺帅的,体格又好,可压得住粉色呢!!”
  刘明予没在意林娇的话,只是伸手揉揉她的小脑袋,然后顺手把她的手机拿到了自己手里:“还有十分钟你们新生见面会就要开了吧?我这外人不打扰你们了,我在旁边那个教室等你,你手机先借我玩玩。”
  这话自然又惹得林娇抱怨不已,不过眼看着班长已经走上了讲台,林娇只能顾着双颊坐在位子上。
  刘明予心情愉快的拿着那个嫩粉色的手机从后门离开,可能是因为心情太过高兴,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前路,结果他猛地一下就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结果手里的手机没拿住,直接摔到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唉……!”刘明予揉揉鼻子,赶忙从对方怀里跳出来,谁那么不长眼睛害他撞得这么疼?可等他抬头见到对方的样子的时候却一下说不出话了——和他撞到一起的年轻男生愣是比他高了大半个头,粗略估计至少一米九!
  但是这并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这个一米九几的男生居然好死不死的穿着一身艳粉色的T恤,而T恤的前襟则是缀着能够闪瞎人眼的水钻。
  刘明予抬头看看对方的脸,再看看对方的身材,最后再看看对方身上的衣服,心中懊恼的发现——林娇说的还真对,像这样能够压得住粉红色的男生,真的太少见了。
  对方看样子是急着来参观新生见面会的,刘明予心说他一个大三学生也不好和大一的小屁孩见识(实际上是对方太高,看起来不好惹),只能闷着头从地上摸起小女友的粉手机塞进屁兜里,然后连句客套话都不说,就急匆匆离开了。
  而走的太急的他根本不知道,这个穿着粉红色T恤的高个男生,盯着他屁股兜里的粉红色手机好久好久。
  刘明予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是她甩了他。
  刘明予好歹也交过不少女朋友,有比他大的,有比他小的,甩过人也被甩过,所以对于自己的小女盆友甩了自己,他也不是那么在意。
  可是有的时候男人就是这么自私,分手可以,但是分手之后对方不能过的比自己更好。这是基本。
  所以当刘明予发现林娇被她们班的大高个粉红男搂在怀里在食堂里打饭的时候,刘明予心中顿时如万江翻滚,非常不好受。
  他的一双眼睛牢牢的钉在那对男女身上,移都移不开。
  实际上不光是他,几乎整个食堂的人都在看着他们——林娇上身是白色小吊带,外罩嫩粉色的薄外套,下身是一件不到膝盖的深粉裙,脚上是白袜子陪着nike的粉色板鞋,手上还挎着一个白色粉边的小手包,就像是一个粉色的大洋娃娃般极其醒目。
  但是她身旁的高个男人也不一般,好歹也是快20岁的大小伙子了,上身是件粉色的短袖帽衫,外罩暗粉色长款无袖马甲,下身的裤子倒是正常的深蓝色牛仔裤。但是光是他上身的衣服就够耀眼的了——虽然说以男生的壮硕体格可以轻易压得住身上的粉色不显得丝毫的娘娘腔,可是当这么一对粉红男女出现在人头攒动的食堂里的时候,还是异常惹人注目的。
  刘明予的同学指着他们,小声揶揄着他:“我算是知道你怎么被小丫头甩了——你要是也能陪人家穿粉色,人家肯定爱你都来不及呢!”
  这话完全是扯淡了,刘明予因为是南方人,所以长相俊秀。如果他穿一身粉色的话,是着实压不住的,绝对会被人当做是变态去看。
  刘明予看着那对花枝招展的男女是越看越气,再加上身旁的好事同学一直在给他搓火,他要再不表示点什么就太不爷们了。
  他沉着脸从桌旁站起,快步走向林娇和他新男友的身旁,稍微使劲的用手敲了敲桌子。
  林娇看到他来,脸上一时间带上了怯懦的表情。
  而她对面的高大粉红男,却是一脸平静的抬起了头。“你有什么事么。”
  刘明予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没什么事儿——学弟我和你一见如故,交个朋友吧。”说着他掏出了自己的诺基亚手机,示意要记对方的手机号。
  高大粉红男从头到脚的扫了他一下,而且眼睛在他的手机上停留了一会儿,表情一时间好像有点困惑。过了半响他才报出了自己的名字:“王永志。我叫王永志。”说着报出了一串手机号。
  刘明予故作无事的点点头,把手机号输进了自己的黑色手机,然后编辑姓名——粉红变态男

  抱在怀中

  ……》
  后来的一个月里,林娇家里出了件大事儿——她外公去世了,林娇是她外公最疼的一个外孙女,自然要飞回去参加葬礼。半个月的丧假回来后,林娇像是变了一个人,衣柜里粉色的衣服全都扔了,全换成了一身身的暗色连衣裙。
  她与王永志和平分手,之后王永志又很快找了个新女朋友,这个女孩和林娇很像,一样爱娇爱俏,大眼睛双眼皮,小圆脸齐头帘。而且她也爱穿一身粉。
  大家都说王永志爱惨了林娇,林娇家里出了变故和他分手后,他就找了这么一个替身。
  刘明予对这些嗤之以鼻,又不是什么小说里的大情圣,还什么“爱惨了就找个替身”,简直是开玩笑。
  可是没想到王永志之后又陆陆续续交了几个女朋友,居然无一例外是身材娇小的粉红小女生。
  刘明予听闻后,也开始对王永志的痴情刮目相看了。
  王永志的女朋友虽多,但是每个都交往不超过一个月,最短的一个星期就GAME OVER。而且和他分手的女生都是主动踹了他,问起原因居然是异口同声的“他不爱我!”
  =======
  转眼一个学期就到了尾声,所有课都要考试了。文化课还好,体育课倒是让刘明予颇为头疼。他们学校体育课也是需要上网选课,那个时候就是拼RP拼网速拼电脑的关键时刻。可是偏偏刘明予这学期实在点不正,等到他终于能登陆选课网之后,发现唯一剩下的课就是以老师变态著称的软排了。
  软排期末考试考的是颠球和发球。男生颠球五十个及格,一百个优秀。
  可是别说五十个了,刘明予连三十个都颠不好。
  刘明予的新女朋友天天陪他放学后在体育馆练习,可是眼见着自己的男朋友这么没用,人家的耐心也耗尽了。她表示她的室友的男朋友是学校的校排球队的,她可以帮忙问问能不能让人家过来帮帮忙指导一下。
  刘明予想想就同意了,在女朋友面前出丑实在是太丢脸了。
  过几天他的新女友传来消息,说对方同意了。时间定在周六晚上七点,刚好人家校队训练结束,可以用校队的场地和专业排球。
  刘明予欣然接受,心里打定主意,劳烦完那个好心的兄弟之后,一定要请人家吃上一顿。
  他六点五十就到了训练场,远远的就见着一帮一米九几、两米上下的男生们背着手站在一个角落里听教练训话,而他的新女友正站在场地的另一边等着他。
  刘明予快走了几步到了新女友面前,新女友赶快把自己的室友介绍给刘明予。“明予,这是我室友小花,她男友是校队的。”
  刘明予一看到小花就觉得心里咯噔一声——只见这个名叫小花的姑娘,双眼皮大眼睛、齐头帘圆脸盘,最最最最最最主要的是,这位花姑娘居然穿了一身粉!
  就在刘明予觉得大事不妙、世界真小的当头,他听见一个熟悉的低沉男声在他身后响起。
  “林师兄,好久不见了。”
  王永志的话不多,指导起刘明予的时候也算是尽职尽责。
  刘明予颠球的姿势不对,手腕太紧张,甚至有的时候总下意识的用手掌去触球,这样自然颠不下去。
  王永志给他示范了几次,刘明予依旧做不好,甚至有越做越烂的趋势。实际上这完全是因为刘明予放不开,刘明予单方面的认为两人算是某种方面的情敌,都和林娇处过朋友,自然对王永志态度僵硬。
  ——王永志那么爱林娇,连之后的女朋友都和林娇那么像,他一定会找茬折磨我的吧!
  刘明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王永志每次给他示范颠球的时候,他都要走神。
  “师兄……师兄!”王永志低着头,唤了他半天,才把刘明予的神志唤回来。
  “啊……?啊!”刘明予僵硬的扯出了一个笑容:“怎么了?”
  王永志低着头看他半天,然后缓缓的说:“师兄,你到底有没有看我示范?”
  刘明予尴尬的看了他一眼。
  王永志也不恼,只是定定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居然叹了口气,转身走向了刘明予身后,然后在刘明予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从他身后把他抱进了怀里。
  “你、你干嘛!”刘明予全身吓得一激灵。喂……这个粉红控不会喜欢男人吧?不对啊,要是喜欢男人他交女朋友干什么?要是他不喜欢男人那他抱着他干嘛?
  事实证明刘明予又一次想多了。
  “师兄既然你不专心,那我只能这么给你示范了。”王永志比刘明予高了大半个头,低头说话的时候,热风就吹在王永志的耳边。
  刘明予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的耳朵这么敏感。不过是有人从上向下的冲他耳朵吹气,就让他的脖子红了起来。
  不过王永志好像没注意一般,也没有对刘明予变红的脖子有什么打趣的行为。而是一板一眼的让怀中的刘明予伸直了胳臂,两只手的手腕贴到一起。
  王永志的手很大,一只手就能够轻易握住刘明予的两只手腕:“对,就是这样,保持这个姿势,用手腕触球。”
  说着他另一只胳臂揽住刘明予的大臂:“大臂和小臂要呈波浪形摆动,这样触球的时候更省力。”
  虽然刚开始觉得王永志对自己太过亲昵,但是等到真正练起来、并且发现王永志教给自己的动作真的非常准确之后,刘明予便全身心的投入到了练习颠球当中。
  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
  不过是短短一个小时,刘明予颠球的能力就突飞猛进,甚至一次居然颠出了七十五个球。
  运动过后大汗淋漓的他,躺倒在训练场中央,放声笑了起来。甚至还冲王永志笔出了大拇指。
  王永志也笑了,走过来拉起了他。

  我的世界是粉红色的

  ……》
  “哎呦,不行了不行了,累死了。”刘明予揉揉自己的大臂,觉得酸的快抬不起来了。
  “这是正常的,待会儿洗个澡,我给你用我们队里的按摩油捏捏肩膀就行了。”王永志说着,搂住刘明予的肩膀把他往一旁的队内专用的洗澡间带。
  刘明予又是全身一激灵,警惕心一下子回来了:“这、这就不用了师弟,我回去洗也可以的。”
  王永志却说:“那怎么可以,你要是今天不把僵硬的肌肉揉开的话,明天你的胳臂都抬不起来。”
  一想到明天可能的衰样,刘明予只能硬着头皮跟着王永志来到了洗澡堂。
  洗澡堂里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衣柜,刘明予开了一个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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