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开老婆去泡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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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开老婆去泡妞- 第8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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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他,可当这个玩具开始学会醒悟后,她们却怕了,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左右这个玩具!
    楚扬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柴花二妞眼神中的复杂之色,犹自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好像做梦那样的说:“就是在昨天晚上,我还为能够和李孝敏沈云在睡在一个床上而窃喜,可听了胡力的话之后,我才觉得自己很可能早就不再属于自己了。”
    你只能是属于大官人我的柴慕容暗中心虚的嘀咕了一句,语气却很是干涩的问道:“人怎么可能会不属于自己呢,那你属于谁?”
    楚扬呆呆的回答:“我也不知道,我这时候才觉得,我很可能已经成了你们之间互相争斗的玩物。”
    “胡说,你怎么是玩物呢?”花漫雨一把抓住楚扬的手,使劲摇着头的说:“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我只是知道你是我儿子的爸爸,为我和他遮风挡雨的男人!我们从没有将你当做一个玩物来看待,从没有。”
    柴慕容也抓住楚扬的另外一只手:“楚扬,你不要听胡力胡说,我们是给你惹了很多麻烦让你疲于应付,可我们对你的真爱,你应该感觉得到的,是不是,你快说你应该感觉得到啊!”
    楚扬被两个妞儿攥着两只手,脸上带着白痴一样的表情:“难道我想得错了?”
    “百分百的错了!”柴慕容和花漫雨齐声回答。
    “可为什么一直甘心随着我出生入死的商离歌,这次也赞同狐狸的说法呢?你们也许不了解商离歌,我了解。自从我把她救了之后,她从没有站在我的对立面,这说明了什么?”
    “也许、也许她是受到胡力那些话的蛊惑了吧,这个该死的臭胡力!”柴慕容和花漫雨根本不知道商离歌为什么也要趁乱趟浑水,所以她们无法回答楚扬的问题。
    楚扬好像没有期望能从别人身上,找到商离歌也站在他对立面的答案,只是低声说:“我想一个人清净一下。”
    “好吧,那我们先出去。楚扬,别胡思乱想,须知道我们走到这一步,真得不容易。”柴慕容和花漫雨只好松开楚扬的手,相视一眼,无声苦笑着走出了会议室。
    在走出会议室后,两个女人都没有说什么,在默默走向楼梯时,心中都在思考一个问题:这小子不会真要放下眼前的一切,斩断万根烦恼丝再也不回家去当和尚吧?唉,其实这一切也不能怪胡力,而是怪花残雨。花残雨,你现在哪儿呢,你可知道你的愚蠢举止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麻烦!
    
    花残雨醒来的时候,首先的感觉就是浑身酸疼。
    他慢慢的睁开眼,眼前是一片黑暗,除了听到偶尔的水滴声、鼻尖嗅到一股强烈的恶臭之外,就再也听不到别的什么动静了。
    静静的回想了在昏迷前的那一幕后,花残雨开始尝试着活动了一下四肢。
    实际情况要比他预想的那些要好很多,因为他虽然浑身酸疼,但却没有受到什么脱臼、骨折等创伤,而且四肢依然可以活动自如,只是手所能摸到的地方,却是一片冰凉。
    在眼睛还没有彻底适应当前的黑暗时,慢慢坐起来的花残雨,搞清了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他应该是在一间牢房中,因为他的左手,可以摸到一排竖着的铁棍,而且地上也是冰凉的水泥地,就像是他以前在华夏见识过的那些囚房一样。
    终于,花残雨的眼睛适应了当前的黑暗,他可以清楚的看清眼前的一切了:这是一个大约五六个平米的房间,在他右后方是个不大的单人床,床边还放着一个木桶,这应该是就是让他方便用的马桶了。除了那张床和马桶之外,就再也没有任何的东西了,甚至连根稻草也没有。哦,还有水滴,从木桶上方每隔几秒钟就会滴下的水滴。
    谁都知道,花残雨是个有着严重洁癖的人,以前别说是让他呆在这种地方了,就是偶尔的想一想,也会吃不下饭的。
    可现在,那个散发着恶臭的马桶就距离他不足两米,随时都会有浑身带着虱子跳蚤的老鼠来‘串门’,但他却没有一点想呕吐的意思,就这样定定的坐在原地,重新闭上眼,开始回想已经发生了的那一切
    在花残雨厉喝一声的向宙斯王扑去后,他眼角也曾经看到柴放肆做出了一个被宙斯王阻止的动作。
    宙斯王以为柴放肆这是准备替她挡住花残雨,可他却能清楚的看出柴放肆那个动作做出来之后,是要在宙斯王背后对她展开毫不留情的偷袭!
    只是宙斯王的一个阻拦动作,使柴放肆稍微犹豫了一下,使最好的偷袭机会,随着那个女人轻灵的跃起而溜走。
    但花残雨却没有感到可惜,而且还感到了一丝欣慰:不管柴放肆怎么变,他都没有忘记他的原则,那是一个应该和华夏人联手抗外的原则。
    同时花残雨更清楚,只要柴放肆还能骗过宙斯王,那么自己就没事,因为他肯定会力保自己的。
    正是因为对柴放肆有着这么强烈的信心,所以花残雨才能彻底的放开手脚与宙斯王以命相博,在厮杀的前几分钟内,他甚至都一直压着那个厉害到变态的女人进攻,直到她彻底缓过劲来后,他才感觉到了吃力。
    厉喝声、碰撞声以及拳头打在身体上发出的闷响声,这几种声音占据了花残雨昏迷前的所有记忆,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打倒的,只是隐隐记得在被打到之前,那个宙斯王好像变成了一个浑身散发着强烈光环的妖魔,她只需随便打出一拳,都会让人有一股昏昏欲睡的懒洋洋。
    更重要的是,花残雨在和宙斯王对掐开始后,就闻到了一股子香气,那种香气不但好闻,而且还会让人忍不住、忍不住什么呢?
    花残雨回想到这儿后,忽然伸手摸向自己的胯下,那儿,是他以前从不敢正视的生命之根。
    和正常人不一样的是,花残雨的生命之根一直都是萎靡的,甚至都有了退化的现象。
    可现在,他却明显的感觉到掌心传来的硬度,处在一根绵软中的些许硬度。
    如果将这点硬度放在正常男人身上,可以完全忽略不计,就像是八十岁的老翁、还偶尔直立一下子那样,但对于花残雨来说,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脑子里嗡的一声大响,颤声自语道:“我的,可以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这儿为什么会忽然起了这样的反应!?”摸着那根好像要倔犟的挺直起来的生命之根,花残雨浑身都在发抖,是激动的兴奋的发抖,突地从地上一跃而起,双手抓住监房的铁棍,将脸庞贴了上去。
    冰冷的金属铁棍,让花残雨脑子愈加的清醒,愈加感受到了来自下体的某种变化,使他在狂喜之中忽然有了深深的恐惧: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如果我要是离开这儿的话,那么我是不是又得恢复到以前那样?
    就在花残雨又喜又怕时,黑暗中的远处传来了铁门的开关声:吱呀
    马上,花残雨就看到了一丝光亮,然后迅速松开铁棍重新躺在了地上,微微闭着眼的向光亮处看去。
    有说话的声音,从那丝光亮处传来,是英语。
    因为距离太远,所以花残雨听不清人家讲的是什么,但在稍微等了片刻后,却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1135 真正的奥林匹斯山!(第二更!)
    皮鞋叩击水泥地面的脚步声,在只有一丝光亮的环境中,被无限放大,听起来好像是在打雷,却带着让人心悸的诡异。
    而且最重要的是,那个脚步的声音一直是忽高忽低。
    依着花残雨的推断:这应该是个某根腿受伤的人,而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应该是一个长长的甬道中。
    难道这个地方没有照明吗?
    随着那在甬道中传出老远的脚步声临近,花残雨终于可以断定出那丝亮光,是一个手机屏幕发出的微光了。
    那个拿着手机屏幕当照明灯用的人,走到关着花残雨的这间牢房前后,抬起手中的手机在旁边的高处照了片刻,然后就听到一声清脆的叭嗒声。
    马上,花残雨的世界就亮了,牢房内一个大约十几瓦的灯泡,发出的昏黄x色光线,刺的他双眼下意识的紧紧闭上。
    “花残雨,你应该醒来了吧?”就在花残雨为自己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而感到后悔时,外面那个人却用华夏语和他说话了。
    这个人是谁,听他的口气好像应该认识我,而且华语说的也很流利花残雨心中这样提问着,眼睛依然紧紧的闭着,浑身一动不动。
    “唉,柴放肆说你应该醒来了,可你为什么还不肯睁开眼呢?”外面那个人发出一声轻叹时,花残雨睁开了眼睛,慢慢的从地上坐了起来,淡淡的回答:“他说的不错,我的确已经醒来了,只是刚才不想睁开眼。你是谁?”
    花残雨说着话的时候,向外看去,就看到一个穿着蓝色衬衣的青年男子,左手捧着一个饭盒的站在外面。
    这个青年男子长得很斯文,梳着时下成功人士很流行的大背头,鼻梁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猛地一看就像电视中经常出现的公司总裁那样,卖相很不错,尤其是眼角带着一股子成熟的沧桑,算是一个标准的少妇杀手吧。
    那个人见花残雨坐起来后,嘴角浮起一丝神秘的笑容,就像是蒙娜丽莎那样,让人根本捉摸不透。
    花残雨看着他慢慢的蹲下身子,把手中那个饭盒从两根铁棍之间递了过来,问:“这是给我吃得?”
    “是,这儿好像就你一个人吧?”青年男子笑笑说:“难道柴放肆从没有告诉你,有一个叫蒋公瑾的人,曾经和他一起去过奥林匹斯山吗?”
    “哦,原来你就是蒋公瑾。”其实根本不用柴放肆说,花残雨以前就曾经听说过这个名字,就是他把柴慕容的老妈林静娴给囚禁了的,但花三哥却真的不知道,他竟然能够‘有幸’去过奥林匹斯山。
    “你应该听说起过我这个名字吧?嘿嘿,其实这个名字还代表着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可怜。因为我从懂得恋爱开始,就一直生活在可怜中,这么多年来,从没有改变过,无论我处在什么样的位置,也许这就是我的命吧?”蒋公瑾嘴里说着自己可怜,可脸上却带着开心的笑,盘腿坐在了外面的水泥地上:“能够让大名鼎鼎的花三少知道我的名字,这对我来说绝对是种荣幸。”
    “我现在只是一个阶下囚,听说过你名字这有什么让你值得荣幸的?”在还没有弄清楚蒋公瑾来这儿的意思之前,花残雨不想说太多的话,只是拿起那个饭盒打开,里面是满满一盒子土豆炖牛肉,典型的当地菜。
    以前的时候,花残雨从不吃这种太过油腻的东西,但现在却毫不介意的拿起里面的塑料叉子吃了起来,而且还是风卷残云般,一点风度也没有。
    其实风度这个东西,只是一种在填饱肚子之后的产物,根本不会在索马里难民、或者要饭乞丐的字典中出现。
    等花残雨用了几分钟,就将那满满一盒的土豆炖牛肉都吃掉后,蒋公瑾忽然说:“呀,刚才忘记告诉你了,这里面放了一点点的砒霜。”
    花残雨的眼皮子眨也没眨的回答:“如果那个女人要是让我死的话,根本不用废这番周折的。”
    蒋公瑾一楞,随即嘿嘿笑道:“呵呵,我只是和你开玩笑而已。”
    “可你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抬手擦了擦嘴巴后,花残雨将饭盒递了出来问:“是柴放肆让你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不是宙斯王让我来的?”
    “因为你还不配让她使唤。说吧,你都是带来了柴放肆的什么话。””花残雨在淡淡的说出这句话时,眼里浮上了一股子淡定,或者说是贵族气质,好像眼前他根本不是在坐牢,而是在居高临下的思考什么问题。
    不管在什么样的环境下,花残雨总是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心中的想法,表现出从容的一面,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修养和气质了。
    真正的修养和气质,绝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后天养成的,就像是蒋公瑾自问自从他去了墨西哥后,就一直和当地的社会名流交往,曾经以为自己也属于他们其中的一员,可在花残雨面前,他才知道这种玩意根本不是学来的,而是天生的。
    像花残雨这种世家子弟,从生命中开始孕育的那一刻起,身上就流淌着不同于寻常人的高贵血统,哪怕他此时穿着满是污渍的衣服,坐在肮脏的监牢中,却仍然会带给人一种脱俗的镇定感。
    原来无论我做过什么、又是怎样的努力,都无法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在心中苦涩的念叨了一句后,蒋公瑾挺直了腰板:“柴放肆告诉我,如果你想出去的话,就让我带你离开这儿。”
    花残雨眉头微微一皱:“他能做得了主?”
    蒋公瑾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从身上摸出一大叠的花花绿绿的钞票,在花残雨面前挥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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