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是土豪作者:羲玥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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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是土豪作者:羲玥公子-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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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读者是土豪
作者:羲玥公子

文案
林晅作为一个耽美作者,混了两年混到了小粉红的级别,
从某天起,某土豪读者每天雷打不动地给他投一颗深水鱼雷,
但有一天发现,土豪读者原来是男的。
于是,故事就这么开始了。
作者:这本是耽美,你看了就不反感么?
读者:有什么反感的,我本来就是同性恋。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近水楼台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晅、许博文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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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上土豪读者

  林晅发现自己喜欢男人是在高中。当时的同桌是个很文静的男孩,叫做许博文,学习成绩很好,总在班上的前三名徘徊,皮肤很白,是那种很讨女生喜欢的类型。
  高三一个学年,就算是位子换来换去,但同桌依旧是他。
  班上的女生喜欢拿着数理化的试卷或者练习册过来问,一开始林晅倒是觉得没什么,但后来,看着许博文手上拿着笔,在草稿纸上认真细心地给来向他请教的女生解答时,心里开始有一股说不出的酸味。
  当自己渐渐明白过来这种变态的想法后,心里是焦虑的。或许任何一个男生突然之间发现自己喜欢的是男人,都会茫然和无措。
  他努力让自己表现成一个正常男人,跟着班上的几个男生去高一年级趴在窗外看所谓的校花,在他们讨论校花的时候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但终究还是在许博文的身上移不开视线,他无法忽略许博文带给他的那种脸红心跳,没办法不去在人群中搜寻他的踪影。
  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才明白这种是与生俱来的。以生物角度来说这就是基因决定的,没有办法改变。而且一百个男性之中,大概就有三个和他一样携带这类的基因。
  在做了极大的思维斗争之后,林晅开始接受这样的自己。
  曾经想过应该找个机会像许博文表白,无论结果怎样。但最终到高中毕业也没能说出口,毕业后,就再也没见过许博文,听说他是出国留学了。
  林晅上了一所二本学校,本来以他高三第一个学期的成绩最多只能考个专科,但高三下学期,在许博文的带动下,成绩突飞猛进。
  四年本科毕业后,林晅选择留在省会,进了一家还算是小有名气的企业。一个月拿着五千多的工资,给家里寄一点,剩下的也就刚好够自己花。
  房子是和大学室友一起租的,两室一厅的房子一个月要两千,加上水电费,平均下来就一人一千多。
  大学室友交上女朋友后,过不久就决定住在一起。合租的房子三个月交一次,一个月后到期。少了合租的,林晅一个人承担一个月两千多的房租,等于去了工资的一半。
  林晅大学四年包括出来工作的这两年没有交过女朋友,男朋友也没交。酒吧倒是去过几次,但战胜不了心里洁癖,看着一对当众舌吻的肌肉男,林晅喝了一杯酒,然后就灰溜溜地走了。
  他几度觉得,自己大概这一辈子都要一个人过。
  混耽美文学是在工作之后,下班回来无聊,就想找点事做,文字功底较好的他选择了写小说。一开始只是想写一部小说来表达自己对于伴侣的幻想,到后来发现网络上有专门的耽美文学,就试着注册了一个账号,把自己写的东西发上网络。
  用‘流水无情’的笔名发了几章后,网站编辑段内短信邀请他签约。林晅毫不犹豫地签了,正式地成为了一名耽美写手。
  在耽美文学网混了两年,林晅小有所成。作收四千有余,微博粉丝也有个三千多。每个月隔日更新一章,订阅稿费平均下来有个一千左右。
  这天林晅加班回来,洗了澡再泡了一包泡面当做宵夜,打开手提电脑,在微博上发了一条微博:今天加班,无更新。
  几分钟后,就有评论。
  嘤嘤,桑心,银家等了一晚上滴说~~o(>_<)o ~~
  流水大大,晚安。(*^^*)
  同是加班狗,握爪。
  ……
  林晅再打开晋江文学城的网页,登陆后只看看评论,评论第一条就是那个熟悉的ID‘落花有意’。
  来自落花有意的评论:‘弹了一首理莫扎特的梦中婚礼’这里的《梦中的婚礼》是理查德·克莱曼德的曲子。
  林晅表示很哭笑不得,于是在评论下回复。
  作者回复:谢谢纠正。
  林晅一直觉得这个ID为落花无情的网友应该是个土豪,而自己十分幸运地拥有了一枚土豪铁杆粉。从上个月中旬开始,每天都能收到他的深水鱼雷,价值一万点晋江币,折合为一百元人民币,入他账的就有五十元。
  点进去落花有意的ID,发现他的收藏栏、订阅栏以及评论栏只有流水无情的文章,萌物级别已经是霸王。
  一大清早,公司里议论最多的是关于今天新来的经理。上一任的经理被猎头公司挖走,总公司调来了一名新经理。听说才二十五岁,长得很帅,刚从外国留学回来不久。
  作为公司的一名小员工,林晅对于经理是谁并不关心,反正以后面对面打交道的机会也不多。于是办公室里的同事要去迎接新来的经理时,林晅端着一杯咖啡悠闲地刷着微博。
  新来的经理被部门经理领着去各个办公室熟悉公司环境,走进业务部的办公室,部门经理对着办公室的人员说:“这位是刚到我们公司的许经理,刚从英国留学回来不久,能力各方面都很很突出,以后由他来担任分公司的总经理,还请大家多多配合他的工作。”
  林晅抬头看向办公室门口的人,一口咖啡差点就喷到电脑屏幕上。
  刚走进来的新经理也愣了愣,随即脸上露出一个标准的笑,“以后共事,还请大家多多关照。”无意之间扫过林晅那张有些诧异的脸。
  林晅能感觉到自己心率在加快,看着电脑屏幕,手上的鼠标却移不动。
  部门经理把他带到了别的部门参观,林晅抬起头来看着办公室的门口,松了一口气。
  旁边的两个女同事交头接耳地说起了悄悄话,“真不错耶,长得帅,能力又强,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女朋友。”
  “就算没有,也轮不到我们吧。”
  “这可说不准,那些高富帅总裁喜欢的不就是小职员嘛。”
  “我只能说,你小说看得太多!”
  林晅听着旁边两个同事的悄悄话,那家伙还是那么受女生欢迎,高中的时候就算他不爱说话,整天一副自闭症患者的表情,仍然有一大批女生蜜蜂似的围着他。
  六年后再见,林晅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是觉得有点突然。说实话,许博文这个人在他的生命中是恨特别的,要不是因为他,林晅大概这辈子也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
  但时隔六年,当初的那份还带着青涩的暗恋,已经被时间一点一点冲淡,剩下的也就只有回忆。
  如今,这一些尘封在心里的回忆逐渐被释放了出来。就像一本好些年没写的日记,突然又被翻了出来,继续写着六年后的故事。
  “林晅!”
  林晅刚走出办公大楼没多远,就听到身后有人喊他的名字,回头,看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长得很好看,很文静。
  这个人是他的初恋。
  林晅笑了笑,“原来真是你,我一开始看到还以为只是长得很像而已。”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他却从来没有忘记过,第一眼就确认了那个人是他。
  许博文向着他走来,“我一开始也很惊讶,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林晅干干地一笑,“确实有点巧。”
  “老同学见面,要不找个地方叙叙旧?”
  “怎么个叙法?”
  “吃饭,怎样?”
  林晅点头,“行。”
  “你在这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啦啦,求收藏求花花,不给花花不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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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是同学少年

  许博文开的是一辆奥迪,算不上土豪级别,却也要几十万人民币,相当于林晅十年的薪资。
  林晅在他面前突然觉得很渺小,六年前他们是同桌,而六年后的今天,他是高他整整三级的上司。
  瞥到许博文握着方向盘的左手上那只铂金戒指后,坐在副驾座上的林晅觉得全身都不自在,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大概是那只铂金戒指的光泽太过刺眼。
  林晅想,跟他戴同一对戒指的女性应该是个样貌和才华都很出众的,也只有那样的女性,他才会看得上吧。
  “这些年过的怎样?”许博文开启了一个话题。
  “还好,你呢。”
  “一般。”他的视线透过车前窗落在前面马路上,修长白皙的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偏了偏头,“听说你大学上的是G大。”
  “嗯。”林晅还想问,他是听谁说的?
  “我母亲在G大教《中国历代文学史》,不知道她有没有上你的课。”
  原来他的母亲是大学老师,“我学的是市场营销,没有这门课。”
  “是吗。”
  或许是在外国留学久了,受西方文化的影响,林晅觉得那个曾经一整天都可能不吭声的许博文多了很多话。最起码,见面后,话题都是许博文主动挑起的。
  “对了,这附近有什么吃饭的地方?”
  林晅:“……”他差点忘记许博文刚从总公司调过来,他看着前面的路标,说:“在前面上高架桥,下来后右转,有一家粤菜馆。”
  “好。”
  林晅所说的粤菜馆自己只来过两次,一次是同事办满月酒,请他来吃饭,一次是因为部门业绩突出,为了庆贺经理请部门同事吃饭。
  粤菜馆的一楼摆着十几张大圆桌,用于聚餐摆宴。二楼设二十几张小桌,每张桌子可供一到四人用餐。
  许博文翻着菜单,抬头看着对面同样在翻菜单的林晅,“有什么好吃的介绍?”
  林晅看着菜单,食指顺着菜单往下看,“培根笋片、荔枝烧鹅还有鱼香茄子都不错。”
  “那就要这几个,再加个三鲜汤,怎样?”
  “嗯,行。”
  高三那年,他们经常一块吃饭,不过是自己吃自己餐盘里面的饭菜。一起夹一盘菜,除了班级聚餐,这还是第一次。
  林晅吃的不多,大概是因为跟初恋再次见面,心情太过复杂,以至于食欲大减。
  许博文说:“高中毕业后的聚会你怎么没去?”
  “高中毕业没多久,我家搬了,离聚会的地方有点远,所以就没去。”
  “难怪。”
  林晅问:“你去了?”
  “前两年聚会有去。”他去英国读大学期间,每年春节会回国和家人一起过,在国内呆几天又回去。
  饭后,许博文召来服务员,“服务员,埋单。”
  林晅比许博文动作更快掏出钱包,抬头看着服务员问:“多少钱?”
  “您好,先生,一共是一百九十八块。”
  林晅掏出两张一百,说:“不用找了。”
  许博文说:“是我说要出来吃饭的,去让你付账,怎么好意思。”
  “谁付账都一样。”
  “要不这样,这次算你请,下次我请。”
  这是以后还有机会一起吃饭的意思?林晅顿了顿,“行。”
  许博文拿起放在旁边椅子上的西装,两个人并肩走出了餐厅。
  在门口的男接待员用十分恭敬的语气道:“两位先生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许博文说:“你住哪,要不我送你。”
  “不用,我住的地方离这不远,走几分钟就到了。”
  “这么近。”
  “嗯,所以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路回去就行。”
  “那好,明天公司见。”许博文去了停车场开车,林晅往反方向走。
  那句自己住的地方离这不远不是假话,但走几分钟就到绝对是假话。搭公车要三个站,几分钟怎么也是走不回去的。
  上了拥挤的公交,林晅握着扶手,看着窗外闪过的街景,天色渐暗,两边的路灯亮了起来,城市的霓虹灯也开始工作。
  回到那空空荡荡的两房一厅,林晅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许博文这个人的突然出现打乱了他的思绪。
  算起来,林晅这过去的二十五年只喜欢过一个人,那就是许博文。
  现在隔了六年,那份喜欢,早淡了,所有的脸红心跳也该恢复了平静,但今天似乎归于平静的一切又激起了波澜。
  但是想想,有波澜又怎样?会心动又怎样?他手上戴着戒指,说明他已经结了婚,最多也只能是在某个角落里默默喜欢着。
  林晅洗了澡后,电脑都懒得开,躺在床上在微博上发了一条微博:今日无更新。
  不久,下面就有评论。
  大大,你更新的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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