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炼金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全能炼金师- 第9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修伊笑道:“必须承认你是天底下最幸福的魔兽,所有的奇遇总是属于你的。”



“呜……汪汪!”



“好吧好吧,我想你还没有明白,但是你的确成功了,而且你救了我一次。”



修伊笑道。



尽管事先有了准备,修伊还是没有想到噬灵之环竟然能够将人的灵魂拉入到一个独立的空间中,通过折射人自体记忆的影象,形成一个灵魂的迷宫。



这种强大而诡异的*术在人类灵魂*术中根本就不存在,一旦被噬灵之环拉扯进灵魂迷宫,除非拥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冲破灵魂迷宫壁垒,否则就只有一种办*走出迷宫,就是象旭那样,依靠本能做事。



对于大部分低智慧生命来说,这种选择并不困难,它们只需要依照本能行事。因此噬灵之环对大部分魔兽无效。但是对于拥有复杂**和迷离情感的人类来说,它就象一个真正的杀器,只有那么一丝的迷惘,就会被灵魂迷宫吞噬,最终转化成灵魂能量。当噬灵之环收取到足够的灵魂能量时,就会生成梦魇之灵——一种类似于元素精灵的存在,却比它强上太多,也是灵魂*术中唯一的召唤*术。



令人称奇的是,尽管魔兽可以无视噬灵之环的作用,但同样的,它们也无*使用噬灵之环。因为魔兽的灵魂根本不足以引起噬灵之环的能量波动。



但是旭却是个例外。



它拥有学习人类魔*的能力,而且时刻保持着与修伊的心灵相通,在智慧上其实已经无限接近人类。但同时它又只是一个孩子,智慧的启蒙尚未完全开启,绝大多数时候还是单纯如一张白纸。



对无数成年人来说,仿佛恐怖地狱一般的灵魂迷宫的世界,对旭来说,就是一道简单的选择题。



我想吃,我就去。一切就那么简单。



它拥有人类程度的智慧和创造力,却没有人类复杂的**,没有难以割舍的情怀,它的思想简单而直白。



相比之下,作为拥有最高智慧的人类,越是聪明的人,他们思考的越多,就越会发现自己的**也多,当他真正面临选择时,他在乎的已经不是得到什么,而是失去什么。



修伊在做选择时,同样陷入了这个问题。



他不知道自己真正追求的是复仇的快感,还是平淡的生活,是无尽的知识,还是强横的力量,又或者甜美的爱情或荒的快活。



选择任何一个,都意味着放弃其他所有。



灵魂的迷惘因此而产生,修伊第一次开始怀疑起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



灵魂迷宫的可怕就在于此,它不会单纯的等待你去选择。你的迷惘越深,它的压力就越大,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直到将你彻底摧毁。



修伊因此而险些迷失在灵魂迷宫之中。



然而旭的出现,却给他带来一丝转机。也就是那个时候,修伊发现灵魂迷宫的压力突然大减,他重新拥有了一次选择的机会……



只有通过灵魂迷宫考验的生命,才有资格使用噬灵之环。因此旭竟然会成为噬灵之环的主人,却是谁也想不到的。好在修伊同样通过了噬灵之环的考验,同样也有资格使用噬灵之环,但是他很无奈的发现,在使用权限上,自己竟然比旭低一级,也就是说,自己只有在旭的许可情况下才能使用这可怕的杀器。



这让修伊哭笑不得,所以才会说旭是天下最幸福的魔兽。



此刻修伊随手一招,空中悬浮的玉环飞了它的手中。



噬灵之环在修伊的手中滴溜溜地打着旋,闪耀着淡淡的魔*光辉,耗尽了所有灵魂能量的手环此刻已经无复刚才封印破解时的凶猛气焰。



没有人能说得清噬灵之环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炼金师绝对制作不出如此强大恐怖的**,如果说有谁能把它做出来,那恐怕也只能是神明了。



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神明,修伊不知道,但他至少知道眼前的这个噬灵之环已经相当于灵魂*师的神器。



只是这种魔器使用一次要消耗太多的灵魂能量。这刻噬灵之环连续两次使用灵魂迷宫,差不多已将所有灵魂能量消耗一空,需要它的主人为它重新充能。



修伊试了一下,发现以自己二级灵魂*师的能力,要为这个噬灵之环充满一次能量,至少需要十天时间内才能满足使用一次的要求。



缓缓将噬灵之环套在自己的手腕上,他说:“知道吗?旭,你比我幸福多了。至少现在的你,拥有的追求依然是美好的,是不受外物的影响和蒙蔽的。”



“呜。”



小家伙摇头晃脑,毫不在意。



白云悠悠的旷野下,走出灵魂迷宫的修伊格莱尔,眼神中露出无比的坚定,甚至还带着一丝狡黠的残酷。



正文 第八章 刺槐镇(上)



时间在不停地学习和修炼中度过,转眼间不知不觉便溜过去两个星期。



修伊的实力固然是再获提升,盗匪们同样也出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如今即使是最凶恶的盗匪,也已经对上流贵族生活中那套繁琐而复杂的礼仪了解了许多。



用盗匪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如果现在有某只假装穷人的贵族从老子的眼前走过去,他休想能瞒过老子的眼睛。”



@奇@在潜意识里,学而用之的习性使他们将学到的一切定位在“未来更方便于抢劫更有价值的目标”这一标准上,盗匪们依然在用强盗的思维模式面对一切问题。



@书@他们在骨子里依然是彻头彻尾的强盗。



对于这一点,修伊并不在意——他需要的本就不是真正的绅士。



在对盗匪们的进度表现进行过考察之后,他觉得是进行下一步计划的时候了。



“雷勒。”



今天修伊早早结束了修炼。



“主人,您有什么吩咐吗?”



曾经的铁血大汉,如今戴着金丝边的眼镜,穿着象模象样的礼服,正在练习贵族的走路姿势。如果不是他的脸上还保留着仿佛阿诺德施瓦辛格一般的横肉,只怕很难有人将他和两周前那个穷凶极恶的盗匪联系在一起。



“我注意到最近这段时间,大家的进步很快。至少我听不到他们说什么脏话了。”



“是的,我们已经学会了在心里诅咒。”



大汉翁声翁气的回答。



“这是个好现象……你不必告诉我诅咒的目标对象。”



少年微笑道,他的手中亮出一大把灿烂的金币:“把这些钱拿去给大家分了,这是他们努力学习的奖励,每个人三十个金维特,告诉他们从今天起,他们就不用再学习礼仪规矩了。而且他们可以拿着我给他们的钱去附近的镇上好好玩一玩。”



雷勒耶萨简直无*相信自己的耳朵。



“您……您说得是真得吗?”



“你是在向我发出质疑吗?”



修伊悠悠问道。他的口气很平静,却带着一丝的凛冽。



“哦,不,主人,我是说……”



雷勒耶萨拿着一大把钱咧着嘴笑了起来:“您的确是一位非常慷慨的主人。兄弟们知道这个消息会高兴得发疯的。”



“是的,他们是会发疯的,因为从现在开始,他们不可以再花钱从窑子里找姑娘耍乐,不可以去**赌钱,不可以再喝那些劣质的烈酒。他们要按照我给他们制订的规矩去享受人生。我是说……按贵族的方式去享受人生。”



雷勒耶萨的眼睛瞪得溜圆:“你的意思……”



少年悠闲地摊开双手:“理论期结束了,现在是实习期。别忘了你们已经不再是暴徒,人渣,恶棍,而是风度翩翩的贵族。学习,不就是为了拿来用的吗?要知道贵族是绝不会使用花钱嫖娼这种低劣手段的。”



“我想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您的意思是说,我的兄弟们必须去用他们的甜言蜜语哄骗某个婊子上他们的*,而不是直接用钱来做到这一切。”



“说得没错。”



“很高难度的要求。”



“那是你们要考虑的问题。对了,提醒一下你的兄弟们,不要想着逃跑,更别想着出卖。要知道炼金师有太多的方*可以控制他人,比如某种……可以长期潜伏在他人体内的毒药。”



雷勒耶萨的脸抽搐了几下。



“那么……谨遵您的吩咐,我睿智而仁慈的主人。我相信他们一定非常乐于接受这个消息的。”



雷勒耶萨咬着牙鞠躬道,他做了一个标准的敬礼。



这个该死的小恶魔,万恶的通缉犯,毫无人性的变态少年,他简直坏到头顶长疮,脚底生脓!他竟然对我们下毒!



望着雷勒愤怒离去的背影,修伊的脸上洋溢出得意的笑容:“我很坏,对吗?旭。”



旭拼命地点头。这段时间学习魔*,可把它也累坏了。———————作为一个山区小镇,刺槐镇从来都不缺和强盗们打交道的经历。



强盗们打劫了商旅之后,会到小镇上来贩卖一些贵重物品,然后用得来的钱在小镇疯狂享受。他们会拼命地喝酒,打架,闹事,最后在窑子里找个姑娘发泄自己多余的精力,直到被他们的老大从被窝里拎出来,回到自己的地盘重新蹲守。



盗匪们的日子就是如此,周而复始,直到某天被人抓住或杀死。



当然,偶尔也有例外,比如被人调教成贵族。



不管怎么说,刺槐镇上因此从来都不缺乏混乱,暴力,同样也不缺乏各种享乐之地。



简单的说,这里就是冒险家们的乐园。



比利亚斯山区并不是只有雷勒这一股盗匪,他们彼此制衡,同时也互相帮助,互通声气。作为大家共同的乐园,每一名盗匪都会努力维持刺槐镇上特有的混乱与秩序。



事实上刺槐镇本身并不属于位列帝国城镇名单中的一员,它完全是由当地的流氓,土匪,强盗出于对建立一个稳定的后花园的需要,而由冒险的商人,趋利冒险的当地平民和一些无处可去的流亡武士自发组织起来的,并在满足盗匪需求的过程中,逐渐发展壮大。聚沙成塔,渐渐发展成一个小镇。因此这里也没有帝国的守卫,没有镇长,也没有围墙,只有最强的势力组织和一股一股的盗匪不定时地跑到这里来销脏,买醉,找姑娘。



因此这里的商业发展,完全是由酒馆,**,妓院以及收购赃物的商铺组成,其他的产业则少之又少。



老比尔的“斗士”酒馆,就坐落在小镇的镇口,是镇上最大的酒馆。



从斗士这个名字可以分析出,这里的酒馆每天最出彩的节目就是一群喝得醉醺醺的大汉彼此互相打架。他们经常会把酒馆砸得乱七八糟,然后大大咧咧地掏出一笔钱来赔偿酒馆老板。



不用担心强盗们会赖帐。



刺槐镇有自己的规矩:就算是强盗们也不会希望自己从此以后都失去在这里消费享受的资格。



当然,真有那急了眼的盗匪,身为五级武士的老比尔不介意亲自出手教训一下这帮混蛋们。



今天老比尔按照往常的习惯坐在镇口,悠闲地躺在他那张躺椅上晒太阳。这张躺椅是十六世纪紫荆公爵在征服底特兰时用那里特产的海栖木雕刻成的,躺椅的把手刻有底特兰祭祀的海神像,周边辅以精美的花边。



三年前一个商人试图把这张躺椅运到温灵顿卖个好价钱,但结果却被这里的盗匪给劫了。



再然后,它就成了老比尔的收藏品。



他只用了十个金维特的价格就买下了它,然后每天躺在上面享受美好的日光。



和盗匪们打交道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他们毫无眼光,眼里除了金币,丝毫不懂得艺术品的价值。



当远处雷勒等人的身影渐渐显现在镇口时,老比尔正躺在他心爱的躺椅上晒太阳。当他看到雷勒他们时,老比尔的眼珠几乎都要从眼眶里跳出来了。



为首的雷勒戴着一幅金丝边眼镜,黑色的丝绒软背心配上雪白的丝绸衬衫显得高贵典雅,宽松的黑色呢子马裤配上一双擦得锃亮的软底马靴,手里还拿着一根文明杖。



在他的身后,整整四十五名盗匪,几乎都是类似这般的装扮。



“哦,我的天啊!内森!你这个蠢小子快过来!”



比尔大声叫了起来。



酒馆里冲出来一名伙计:“老板,有什么事吗?”



比尔一指村口:“瞧那边,神灵啊,原谅我的眼睛吧!那是雷勒耶萨吗?”



伙计顺着比尔的手指望镇外望:“哦,好象是那个家伙。我的天啊,他们怎么穿成那样?”



“你确定你看到的东西和我看到的是一样的吗?”



老比尔问。



“我非常确定,老板。那是雷勒耶萨,瞧,他身边那个家伙是巴斯,那个小子还欠我十二个银维特呢。哦,还有辛杰,天啊,他们的打扮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