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逃绝情总裁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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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逃绝情总裁之吻-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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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芒;却又透明得像玻粟似的流转着夺目的晶莹。
菊花上空有一行清晰地大字:我不是王子,但是我要活的比王子潇洒。
我逐字敲打键盘在留言版写道:宋晓,很高兴来到你空间。
然后,我开始写日志。我写过好多好多的日志,牢牢的锁在我的“粟浅默然”。把看到的,想到的一些事情记录下来,等到很多很多年以后,我还能记得,那时的我曾经这样度过,不是很美么。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2)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2) 
今年的秋雨来的比以往意外一些,半夜人静,我本已入睡,恍惚间听得,滴答滴答,然后猛地坐起,发现雨水带着凉凉的气息敲打着窗的玻粟,像是要勾勒出它那沁心的容颜。急忙扑到窗前,透过雨帘,纷纷扬扬的万物在清亮又明澈的雨水中醒来,我心情也倏然间轻松起来。就连呼吸,都和着无声却欢快的旋律,在摇摆的树影之间点点飞扬。
早晨醒来时,雨已停,窗台上的兰花低垂着几株粉红色娇嫩的花瓣,芬芳的气息弥漫在室内的每一个角落,静静的幽然、轻轻的淡雅。
奶奶一边收拾早饭说:“粟浅,你爸爸怎么这么久都不来接你?”
我咬着油条,含糊的道:“忙吧。”
“那你妈妈总不忙吧?”
“也忙。”
 奶奶看着我,“她忙什么?”
“忙着和爸爸吵架。”我说的理所当然。
奶奶嗔了我一眼,轻怪:“你这个孩子,好像盼着你爸爸妈妈吵架似得。”
“所以说,奶奶,你可要小心点,别养出一只白眼狼。”粟嘉插嘴道。
我一扔筷子:“你再说一遍。”
“难道我怕你不成?”粟嘉冷哼。
奶奶板着脸:“再吵,都给我出去。”
爷爷放下报纸:“粟浅,今天放学回家看看。”
长形桌子中间放着一个厚底杯形玻粟器皿,里面插着几枝粉色的菊花,阳光一点一点的溜进来,粉嫩的花朵像极了小小的长颈喇叭,随着翠绿的叶儿在风中欢愉地轻颤,我微眯双眼看向湛蓝的天空。
这是宋晓喜欢的花。
苏微插的。
我却不敢,不仅是矜持也害怕。心里总固执的以为,插花,其实是亲手制作并目睹一场死亡。再鲜妍的花,一定会在你的视线范围内衰败、凋零。没有奇迹!从插上去开始,它就一天比一天憔悴、颓唐。最漂亮的一刻,是插好的第二天早上,回光返照的情状。
我预感到某种潜在的危险,虽然捕捉不到任何痕迹,但是我已经感觉到了它的潜生暗长。
可是,我无从下手把它折断。
“怎么插菊花,多不吉利。”薛宁坐下道。
苏菲从文件里抬起明眸,“我插的。”苏菲说话很温柔,让人如沐浴春风,即使有不满也陡然遁隐。
薛宁嘴巴动了动,没有再说什么。
难怪人家常说,强悍的女子用武力驯服男人,但是柔弱的女子却可以用腻死人不偿命的温柔征服男人,让男人死心塌地,即使死,他们也是笑着的。
我开始希望自己能像林黛玉那样,咳出点儿血来让所有人心悸,然后得到全部的垂怜。
但是担心画驴不成反像马。
人陆续到齐了,宋晓仍未出现。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3)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3) 
苏菲说:“宋晓去找老师谈赞助的事情了,今天的会议由我来主持。我来分配一下你们的任务,薛宁负责组,陈宇负责记者组,粟浅负责记者组里的校园流行模块,追踪报道kimy。”
“不是吧?”我使劲儿吞了一口唾沫,费力地说。
陈宇看着我:“你还在怪我面试搞错你的性别、名字,才不愿意和我一个组,没想到我这么讨厌。”
薛宁“扑哧”一声笑了,我猜他肯定又想起我那天的窘状。
“我”我怯怯地说,觉得陈宇好抱歉,“我是不愿意去采访kimy。”
“不。”苏菲坚定地说,不给我退缩的机会:“这很可能成为《聚星》最大的亮点。”
“不能换别人吗?”
“你能保证换了别人不被拒绝吗?”
苏菲再说什么,我已无心去听,一想到以后要和kimy经常见面,就觉得头皮发麻,也恨得牙痒痒。
他毫无预备的就夺去了我的初吻,没有一丝有点巧克力在嘴中化开甜甜的、暖暖的感觉,也没有蜜蜂采撷的花蜜一样甘甜,如同蝴蝶舞动的枝叶一样忘形入神,反而像噩梦一样,挥之不去。 
曾经的我是多么的幻想它,它应该是多么的美好,像雾像雨又像风的感觉。可是,现实只有失望。而我的初吻就没了,真的很让人失望,而且那种失望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应该是不服气吧,要是那又能怎么样呢?已经没有了再也回不来了。
还有娜娜,她看我的每一个眼神都想把我吞了,连骨头都不剩。
想到这,我忍不住打个冷颤。
“如果不出问题的话,后天就能发。。。。。。”苏菲一顿,起身。
我一愣,看向门口,宋晓倚在门上,背对我们仰望着天空,仿佛那里有着无限的眷恋。微风吹过,柔顺的头发微微扬起;阳光为他披了一层神秘,犹如漫画中走出的人物。
苏菲润了润嘴唇,轻了轻桑子,正想开口说什么,宋晓转过身子,眼底的失落一掠而过,嘴角浮现一如既往的微笑。
淡淡的,漂浮不定。
“看来,出版得延期了。”薛宁轻声地说。 
苏菲强笑了笑,“没关系,学校不给我们资金,我们自己出去拉赞助。”
“不是吧?”陈宇惊道。
苏菲望着宋晓,“我们已经走到现在了,不能放弃了。”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4)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4) 
出了校门沿着人行道步伐凌乱的走着,不经意间向右转过头去,看见了挂在西天的红彤彤的夕阳,滚圆滚圆的,没什么温度。八月的天,夺人眼球的景物太多,这样的夕阳只是孤零零地在天上,没有多少霞光,温暖喜兴,但是没人注意。
我跑到路边的超市买了一桶的冰激淋,站在超市门口挖了一大勺,放进嘴里,冰冰的,甜甜的,才心满意足的继续赶路。
打记事起,冰激琳就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吃冰激淋就意味着可以和爸爸多待一会儿。爸爸很忙,总没有时间陪我。五岁的那年,爸爸受伤在家里休息,趁妈妈不注意就带我溜出家去游乐场,结果到了游乐场发现人家正在闭门整顿。我气的呜呜大哭,爸爸平时处事机智果断,可是对我,却不知所措,因为他根本没有照顾过我,也不会安慰我,甚至和我在一起时他爸爸还有些紧张。最后爸爸带我去路边的冰激淋店,我一口气吃了3个,回家就开始闹肚子,痛得在地上打滚。爸爸被妈妈好一顿训,但是我仍很开心。以后,只要爸爸一有时间就带我溜出去吃冰激淋,什么草莓的、巧克力的、奶昔的,几乎每种口味都吃过,也吃到满足才罢休。后来,爸爸妈妈的战争爆发次数逐渐上升,爸爸就很少回家。
可是,现在。。。。。。
我爬上路边的花坛,沿着狭窄的台阶,伸开双臂跑起来,树叶打在我脸上生疼,冰凉。我抖着手拉开背包的拉链,翻出镜子,我的脸在汗水中棱角越发分明,而且头发凌乱,被汗水浸成一缕一缕的,像木瓜的藤须挂在额前。
我开始心疼自己了,我开始反思自己在做什么,我不是傻瓜,也是缺心眼,连自己都不爱惜自己。
出神时,冰激凌“啪”的一声掉了下去,我下意识地往后一躲,“啊”我不禁尖叫了一声儿,身后就是行人道,我一脚踩空了下去,身体向后栽崴了下去
就要倒地时,一只手用力拉住我的胳膊,我顺势跌入他怀里,抬眼看见宋晓站在面前。我的手搭着他消瘦的臂弯,突然感觉他也是孤独的,被我忽略下的,他轻松的外表下藏着多少这样的泪水。
我的心开始狠狠地疼,渗透每一个细胞,触动着每一根神经,让我几乎不能呼吸。
我捂住胸口,思忖这心疼的来由。
他皱紧了眉头,上下打量我,我愣了一下,方明白他是在检查我有没有受伤。
我对他摇了摇头。
他松了口气,却又多了丝抑郁。
我不解的看着他,突然间好懊恼自己不懂哑语。
只能向纸笔求救了。
粟:你怎么在这里?
宋:我看见你在这边,就过来了。
他看见我。。。。。。难道他有留意我?
宋:你有事?
粟:你怎么知道?
宋:我虽听不见,但是我能看出。
粟:的确有点不开心的事情。
宋:对不起。
我愕然。
宋:我不能说话,安慰不了你。
原来,他那丝抑郁是这个。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5)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5) 
突然,他眸子里闪过灵光,拉起我就向马路对面跑。耳边是“呼呼”的风声,胸口是“怦怦”的心跳,我的脚步不由自主的追随他。
宋晓和乐器店的老板很熟,他对老板指了指角落里架子鼓,老板“呵呵”的笑着随他去了。
“咚咚咚”,宋晓敲了几下小军鼓,然后回头看我。
他手指在我手心写道:这是我的声音。
我低着头抿嘴笑了一下,轻轻地反手握住他,慢慢的伸开,紧贴着鼓面上。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又微微一笑,目光落在我另一只拿鼓棒的手上。我嘴角含着丝笑,敲了一个自己也不知算什么的音符。
宋晓,这是我的声音,你感觉到了吗?
夕阳斜照在玻粟窗上,再反射在阳台上的瓷砖上,幻出一片红红亮亮的光芒。
我璨然一笑,就静静地看着他,他也目光炯然地看着我,角渐渐溢出一丝笑,然后这笑意慢慢的扩散到脸,最后眼睛里盛满了笑。我们就这样笑望着彼此,一种相知而又彼此相惜的感觉浮满了我的心头
宋:我在聋哑学校时是学校乐队的,虽然我听不到也不知道自己发什么样的声音,但看到那些能听到声音的同学入神的听着,用力的鼓掌,就觉得很开心。
   粟:我是音乐的白痴。
宋:我教你。
我欣喜的看着他。
粟:好,不过我学东西很笨的。
宋:放心,我没法骂你的。
我嘴巴咧了咧,却没有笑。
宋:先做热手练习。
首先要坐直,这是架子鼓标准的演奏姿态。
双手握槌,右手拇指二关节和食指二三关节握槌柄自然并拢,其余三指和掌心弯曲,与槌柄保持一定间隙以控制鼓棒,左手掌心向内,拇指食指虎口夹槌柄,四指三关节托槌底部,其余各指自然弯曲成握球状。
手握正常位置,只动手指不动手腕,胸肩大臂放松。
宋晓教了我正常握棒后,拿过一根鼓棒让我跟着学。
我照着他的样子点了两下,手中的鼓棒摇摇欲坠,不禁有些疑惑。
宋:这是练手指敏感度和增强肌肉强度的。
宋晓放下笔,又教我手指握鼓棒最尾端只动手腕,
宋:这个不能练太久,不然会让肌肉紧绷。
我点点头,接过鼓棒,坐在鼓前。宋晓退步几步,打量了一番,给我挑了调鼓凳,原来是高度不合适。不过,我也够笨的,自己的问题自己都不知道。
宋晓看出我的窘状,笑着摇摇头,然后示意我双脚分别踏着bass drum和踩镲的踏板,又退后了一点打量。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6)

第三章:生命的痕迹(6) 
正常握棒,双臂自然弯曲置于鼓面上,我在心里反复重复着,生怕自己这榆木脑袋忘了,左右手的手抬高度不能差太多。出于音色的要求打击位置要尽量靠近。。。。。。  
等等。。。。。。是右手拇指二关节和食指三关节握槌柄还是右手拇指二关节和食指二三关节握槌柄?
倒应了那句古语:看着容易,做起来难。阿忆打鼓时威风凛凛,四面玲珑,鼓棒甩到半空又接住或者其他花样的动作,潇洒自如。自己却连鼓棒都握不好。
我使劲的回想,手里的棒骨“啪”掉在鼓面上,随着又反弹了几下,杂乱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慌乱中,又踩了踏板,bass drum几声乱响。
不禁有些气恼,扔掉鼓棒,颓废的趴在鼓面上。
奶奶不是常说,秋天出生的孩子比较聪明。
且不论学习,从握鼓棒这一点就足以证明那是谬论。
宋:这么快就放弃了?
粟:我根本学不来。
宋:开始时,我也是这么觉得,连这鼓的结构都分不清楚。可是,看着别人敲打出一串串美妙的曲子,一次次告诉自己要坚持下去。上帝剥夺了我言语和听力,我听不见飞鸟的欢声,听不见动人的溪水,也不能告诉别人我是多么的渴望拥有。我只能靠自己,上帝给我关闭了窗户,我就自己打开窗户,让阳光洒进来,如果阳光进不来,我就出去,即使很痛,也要挤出去。
粟:我知道,你说过,即使不是王子,也要活的比王子潇洒。
宋晓怔住,面带疑色的看着我。
我咬了下唇,一笔一划认真写:想当年之故旧,知以往之不可追。三载同窗,一室受教。故国若神游,多情应笑我。笔耶?墨耶?杏坛依旧在。君耶?侬耶?桃李分天下;蓬篙虽聚,随风飞絮;萍水相遇,匆匆别去。彼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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