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子的春天-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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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汉子的春天-凌迟-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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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不是,如果是的话,她现在不会睡得那么安心。
  其实,说到底,迟君雪只是在跟自己过不去。她不愿意在凌央面前丢脸发骚,更不能接受自己连这点考验都过不去。她那点自尊从小就生长得特别别扭而强悍,所以无时无刻不得护着守着。
  后来凌央才知道,迟君雪这个人过的并不是真的像看起来那么好。
  小时候被欺负了没人理,从六岁读一年级开始自己给自己做早餐,自己洗自己的衣服,每天有做不完的家务和同龄小朋友的欺凌。长大点了,别的女孩子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回学校,她的衣服永远有点不合身,有时候甚至把堂哥不要的男生校服拿过来穿。
  再长大点,明白男女不一样的时候,她就已经跟别的女生不一样了。她行为举止都像男生,剪着短发,穿着男生的衣服,和男生打成一片,成绩很烂,体育很好,所有的东西都在跟她说她不像一个女的。曾经就有一个女的跟迟君雪说让她干脆点去变性了,就算不变,将来也是一个喜欢女人的变态。
  但凌央很庆幸的是,这个顽强得跟土里的蚯蚓一样的家伙,在环境差到寸草不生的时候,也没有长歪,甚至于长得比很多人都要好。
  性子倔强,脾气很冲,但是真真正正的善良坦率不计较。
  迟君雪折腾了一个晚上,累得整个人脸色发白。凌央帮她把伤口包扎好之后,拿过毛巾把人搁自己腿上,细细地帮她把头发擦干。
  迟君雪皱着眉,嘴巴微微嘟起,好像很难受。
  这个时间本来应该是人体极度疲劳的时候,而且最近他工作也很忙,但就是不觉得困。在对上迟君雪那张脸的时候他反而觉得连累都说不上了。那种在心底盘旋的无奈和空洞让他觉得很不是滋味,因为这是一个不好的征兆。
  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的时候是那个干净飘渺得像雾的女子离开的时候,从那时候到这一次之前,他一直都是孤独的。
  任熙远说过,他的孤独,是因为求而不得。
  迟君雪拧着眉头翻了个身,把凌央的思绪也捻断了。凌央放下毛巾,摸了摸她的头,头发是干的差不多了,可是额头却慢慢变得烫了起来。
  看来今晚是不用睡了!
  迟君雪生病的时候比较安静,只是皱眉,偶尔翻个身,一点也不像想象中那么闹腾。凌央给她喂了一点放了退烧药的水,然后就一直用冰给她冰敷。等到快六点了,温度才降了下来了。
  凌央给她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还好这人比较配合,不然很麻烦。拉好窗帘不让光进来之后,凌央就想着回房间里睡觉,一看迟君雪压着的手,太阳穴突突的疼。
  又冒血了,你是嫌血太多吗?凌央过去把她的手抽出来,这人皱皱眉又想继续让脑袋把手当枕头用。干脆上床了把人抱在怀里,不让她乱动。
  迟君雪磨蹭了一会,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又睡了过去。
  两个人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迟君雪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有点迷糊,看着昏暗的房间,闻着那股熟悉又陌生的香水味,脑袋糊成了浆糊。
  等感觉到腰上的手臂,就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不清醒还好,一清醒就咻的一声坐了起来,硬是把本来就睡在床边的凌央踹到了地上。
  凌央无语地看着迟君雪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无语地问,“你又干嘛?”
  迟君雪看着身上的衣服,再看看这整洁干净的床,不知道自己想的事有没有发生,“那个,我们,那个……”
  “放心吧,什么事都没发生,就是你自己睡觉不安分老是枕着受伤的手我才抱着你睡而已!”
  说完就听见迟君雪狠狠地呼了口气,不由地觉得自己昨晚不干点什么真是不应该,而且就算没干也应该吓吓她。
  迟君雪松完一口气用尚且完整的右手揉了揉脑袋,看这些手上的纱布就知道昨晚凌央照顾自己到很晚,所以觉得很不好不好意思,“那个,谢谢了!”
  凌央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迟君雪第一次跟他说谢谢,但是并不觉得高兴,“以后注意点,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的。”
  迟君雪这次竟然虚心受教,没有拍床而起喊冤诉苦的样子竟然温顺得像个可爱的国宝。凌央心软地摸了摸她的头,语气也放轻了,“去洗漱吧,别让伤口沾水。我去做点东西给你吃!”
作者有话要说:  

  ☆、第 17 章

  迟君雪早就饿了,昨晚留了那么多血,真的补补。
  洗漱出来,刚下旋转楼梯就闻到了左边宽敞的厨房传出来一股香味。跟二楼所有地板都铺了柔软的地毯不一样,一楼的地板是简洁大方的瓷砖,迟君雪赤着脚走在上边有点凉。而且楼梯是在客厅里的,离饭厅和厨房有一定的距离,这地方确实大到了一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地步。
  凌央瞥了一眼光着脚走过来的迟君雪,差点没出去一锅铲拍她头上,“赶紧穿上鞋,干嘛呢,嫌昨晚着凉得不够是吧?”
  迟君雪吐了吐舌头,在门口玄关处拿了一双拖鞋穿上,要到厕所洗手的时候,被里边的惨况吓到。这真的是昨晚我做的吗?
  迟君雪看了看缠着纱布的手腕手心,再看看那一地已经干涸的血和玻璃碎,头皮有点发麻。
  凌央昨晚只顾得上打理这主,忘了把厕所弄干净了。
  “别看了,去厨房洗手,然后过来吃东西。”
  “哎,昨晚我是不是特麻烦啊?”
  凌央本来想说没有,但这人听了肯定嘚瑟,所以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迟君雪喝着粥,华丽丽地郁闷了。
  “这几天别出去了,我帮你请了假,而且天气很热,出汗了伤口不容易好,听懂没有?”
  迟君雪嘿嘿地笑着,“感觉你这哥们交的值,行,听你的!”
  现在这么看来,迟君雪是真的觉得凌央人不错,昨晚那情况,他不但帮了自己,还很君子的什么也没干,虽说自己很麻烦,但他也没有抱怨不是?值,真值了!
  凌央一头的黑线!
  因为负伤的原因,迟君雪不敢回家,也就在凌央家里住下来了。按理来说凌央是历年来跟她最犯冲的人,但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人,自己在他两个家里都住过。
  现在迟君雪把凌央当成兄弟看,自然也不尴尬,把公司职业培训的课本拿过来看,顺便陶冶一下情操。凌央的工作忙,但是基本每天下午七点准时到家,迟君雪都觉得很不可思议,照常理来说,这种正直壮年期而且精力旺盛还没家人束缚的人是最不着家的,偏偏这个人每天都回来得特准时。
  “你不出去玩啊?”
  “怎么?”
  “你不是很喜欢去泡妞的吗?照理说这时候不应该出现在家里啊!”
  凌央解下领带,一边无语地跟她普及知识,“就算要出去,是不是应该先把自己收拾一下?那是对自己对别人的一种尊重!”
  迟君雪嗤了一声,假正经,说到底还不是出去!“哎,带上我吧!”
  凌央觉得迟君雪现在脑袋有点白痴,怀疑那晚是不是脑袋进玻璃片了他没发现,过去摸了摸她的头,“改天的带你去照个片!”
  “干嘛啊,说,带不带我去?”
  “你跟着我的话,你觉得我能找到人吗?”凌央用眼神鄙视她,“好好呆家里看书,别背了明天又忘了!”
  迟君雪不屑了,转过身不理凌央,兀自打开电视看电影,高兴处还抱着抱枕傻笑。如果不是伤口没好不能碰酒和其他辣的零食,迟君雪真的想杀进厨房拿几罐啤酒出来喝。
  可她不能做的凌央能做,所以看到凌央坐在她旁边,优哉游哉地喝着冰镇的啤酒的时候,狠狠地刮了他一眼,“明知道我不能喝,故意的啊你?”
  凌央扬了扬手里的啤酒,眼角微挑,“现在是考验你耐力的时候!”
  迟君雪想扑上去咬他,“没义气!”哥们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刘明军在她伤了脚不能吃辣的时候还会忍着陪她,凌央这家伙太没义气了!
  凌央见这人一脸的不屑,无奈地回厨房拿了一罐汽水给她,然后把手搭着她的肩上,“伤口还没好,喝这个吧。”
  迟君雪其实特别不喜欢这种甜的发腻的汽水,但还是接了过来,“哎,不出去玩吗?”
  “很累,不去!”
  迟君雪突然觉得舒心多了,跟凌央碰了一下杯,乐滋滋地把汽水喝了。其实她这人是个特别能闹腾的,有人陪基本能闹几天不睡觉,这几天一个人在家里呆着也无聊怕了,凌央能陪陪她,那简直是一件求神拜佛都求不来的事。
  迟君雪靠着凌央看电影的时候凌央基本在看她,不过迟君雪没发现而已。
  其实迟君雪是一个特别容易满足的人,没什么心机,没什么大的志向,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和合得来的人一起喝喝酒,打打闹闹,开心就行。
  像今晚,凌央不是没看出来她想他陪她,只是这人死鸭子嘴硬,绝对不会说出口。可是迟君雪的眼神都是很坦荡的,不像是小女人对自己喜欢的人的那种欲言又止,不是那种难为情的欲说还休,她只是搁不下面子求他这么个一直不给她‘好脸色’看的人,纯粹的自尊心作祟,跟所谓的情爱半点关系没有。
  他太清楚了,这丫头根本是真的把他当兄弟!
  迟君雪过了几天好日子,但班还是得上的。等伤口基本结痂,这人就坦坦荡荡地离开了凌央的巢,回到自己的大千自由世界去了。忙起来的时候凌央很少会见到她,只是这人没两天就会打个电话过来跟他唠嗑几句,有时候晚上下班了还会叫他出来吃宵夜,只是凌央从不答应。
  迟君雪也不强迫,毕竟除了凌央她还有一堆的队友和刘明军这个死党,到哪都不会一个人。
  这天迟君雪外边回来,一身汗,拿着文件头也不抬地往里走,就想着赶紧凉下来,但走进去才几步就一头撞到了一个结实的胸膛。
  人生真的有所谓的一见钟情和一见倾心,不然抬头看着眼前面容清俊,气质儒雅的人那颗心不会有种一群草泥马奔腾而过的震撼。如果不是还有一层皮肉裹着,那颗心早就扑腾出来沾着人身上了。
  封翼看着怀里这个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的女孩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忍不住笑了出来,温暖柔和如同春风,迟君雪这一颗少女心彻底沦陷了。
  虽然两人啥都没说,但迟君雪一张脸红的跟苹果似的。春心萌动,果然突兀而令人热血沸腾!所以迟君雪就这么莫名其妙又迅速地喜欢上了这个才见了一面的男人。虽没有发花痴发到忘记工作的地步,但闲下来还是会忍不住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而这个答案在一个星期之后揭晓了! 
  这一天是公司的上层召开星期例会的时间,所有的队长(等同于经理)都必须出席,迟君雪当上队长几个月,这会也开的见怪不怪了,跟着自己的前队长一起上了会议室。候了没多久就进来了几个人,迟君雪一抬头就忘记了呼吸。
  是他!
  封翼也一眼就看到了坐在角落里一脸惊讶地看着他的女孩,还了一个温和的微笑,坐在了ST集团S城分部总经理的旁边。
  迟君雪当机的脑袋迅速运转起来,猜想了一下,觉得可能性真的很大。后来的会议议程大体内容她都记不住,唯一记住的就是这个叫做封翼的人是他们的总队长,刚刚从总部那边调过来的。
  总队长管的不是别人,就是他们这批正式带队干活的。整个集团在S城的分部有三百多个人,但有百分之九十五都是武职,而且绝大部分是当过兵或者特警武警什么的。而这百分之九十五之中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是男的,迟君雪和另外一个组的一个女的是唯一的异类。
  也就是说,封翼管了公司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包括她。不由自主地脸红心跳,手心冒汗。
  爱情来得太快,像一阵龙卷风……这歌词形容的太对了!
  迟君雪觉得自己简直着魔了,不过看到封翼那张英俊的侧脸的时候还是控制不足心跳加速。你说一个都是男人的公司难道找不到比封翼更帅更有男人味的?当然不是,但比封翼帅的没他文雅,比他文雅的没他硬朗,比他硬朗的没他和煦。
  而且爱情也就那么一回事,看对了眼是爱情,看不对眼是常情,还真没什么道理可言。
  封翼做事沉稳而且落落大方,魅力十足,三十出头,正是好年华。五官分明,但带着点东方人的内敛,张扬而不跋扈,是那种站他身边就能有安全感的。所以一进公司,那百分之五的文职女们齐齐沦陷,让狼多肉少的其他少年狼们齐齐为未来担忧。
  迟君雪还算有点理智,虽然心里喜欢这个人,但是爱情不能当饭吃,工作还得照干不是,所以会议开完,人走了之后自己也就离开公司到外边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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