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畜牧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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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畜牧大王-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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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子就知足吧,光是这么一件暗之斗篷就可以让你成为最独特的炼体者。至于全套的战衣,还是等到实力强大一些再去找吧,反正那几件战衣是不可能损坏的,必然仍旧在这个世界上的某处。”秦飞云拍了拍秦虎的后背笑道。



“这斗篷有什么效果吗?”秦虎问道。



秦飞云点了点头道:“暗之战衣的套装效果已经没人知道了,因为自从魔法时代开始之后,这几件战衣的传说就渐渐消失在街头巷尾。倒是六件战衣中的斗篷因为造型奇特,效果也很独特,所以才流传了下来。这件暗之斗篷的效果应该是‘幻化’!它可以让炼体者变身成各种适合肉体搏斗的猛兽,不仅外形相同,而且肌肉构成也完全一样,唯独是不能运用斗气或者魔法。”



“幻化!这比孙悟空的七十二变还厉害!”秦麟忍不住说道。



“谁是孙悟空?七十二变又是什么?”秦飞云迷惑地问道。



秦麟暗暗吐了吐舌头道:“孙悟空是我们学校的校志中记载的一名伟大的魔武双修的战士,他可以变化成七十二类东西,实力非常强大。”



“原来如此,能够凭借魔法变形的除了兽族和精灵的德鲁伊之外我还没听过人类也可以这样做,这个叫孙悟空的魔法师也真是咱们人类的骄傲了。”秦飞云惊叹道。



秦麟想说孙悟空根本就不是人,要说人的话二郎神会比较合适,不过这个时候他可不想再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了,免得到时候圆谎都圆不了了。



“麟儿,今天这事是你策划实施的,这件斗篷理应交给你来用。”秦飞云郑重其事地将暗之斗篷递到了秦麟的手中说道。



秦麟虽然很想将这好东西据为己有,但考虑到这幻化对他的能力实在没有多大帮助,反而单纯练习体技的父亲和大哥、三弟会比较适合用这东西。



他还是将斗篷交给了秦虎道:“这东西既然是大哥找到的,就应该让他用。再说了,大哥的体技多变,正适合用这幻化的效果来进一步展现他的特点。”



“好,难得你有如此宽广的胸襟,只要坚持这样,日后必然能得到一批忠心耿耿的好兄弟,好哥们。”秦飞云轻轻拍了拍秦麟的肩膀,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秦虎是个直性子的人,既然秦麟已经将斗篷让给了他,他便不会再去推辞,而是恭恭敬敬地将斗篷披在了身上。



这暗之斗篷拿在手里看起来黑糊糊的一点特别之处都没有,但是一穿到身上之后却能让使用者本身感受到一股发自全身的力量,让外人感受到一股压抑和逼迫。



而且原本毫无光泽的黑色也变得诡异发亮起来,配合着阳光的照射,就仿佛一只潜伏在人间的恶魔。



“二弟,这东西大哥收下了,你的心意大哥也一并收下。以后你在后面指挥,我在前面冲锋,咱们兄弟合力将牧场扩展到世界的各个角落,让兽族的大草原、精灵的草甸地、羽族的谷内平原、水族的水中牧场、轮回岛的亡灵墓场都成为咱们放牧的地带。”秦虎激动地说道。



“还有我呢二哥,我也要一起加油。”秦豹也不甘寂寞,举着双手喊道。



“也别忘了我,为父虽然年纪比你们大二十多岁,但现在人类活个三四百岁不算什么,为父拼搏的日子还长着呢。”秦飞云也笑道。



“好,家人同心,其利断金。相信咱们的牧场一定可以像大哥说的那样遍布天下的。”秦麟站起身子与父亲和兄弟将手叠在了一起。



激动人心的誓言结束之后,秦麟立即恢复了冷静,他先是以红箭提前扫清了前路的障碍,然后才与父亲和兄弟沿着原路返回山下,将采集来的三大捆云木往边荒镇送去。



对于那两头八阶魔兽,秦麟倒是很有兴趣,但可惜的是实力差距太大,他是有自知之明的,办不到的事情不会浪费力气去干,所以并没有停留就赶向了边荒镇。



第四卷 狩猎



第五十二章 天上掉下只猴子



虽然秦麟已经放弃了去跟别人争抢那两头八阶魔兽,但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人的预料之外,就在他与木流云潜心打造炼体者的攻击性武器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只金色的猴子从天而降,掉落在秦麟家的牧场里面,跌下来的时候已经受了重伤,眼看就要奄奄一息了。



秦麟认得这只猴子,虽然体型小了很多,由一头仿佛小山那么大的巨兽变成了成人大小的金色猴子,但这确确实实就是在天山脚下与那黑色魔兽斗得难分难解的金猴。



当真是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世间就是有这种奇怪的现场,当你拼命去争取的时候就什么也得不到,可当你已经放弃的时候,却偏偏什么好处都席卷而来。



秦麟和秦虎将金猴抬进了新近建好的一座专门用来给魔兽治疗疾病的大屋子里面,迅速进行了紧急治疗,总算是将金猴从垂危中拯救了回来。



治好了金猴,秦麟又将为战马调制的上好饲料喂给它吃,以便让它尽早的恢复过来。这些饲料对魔兽来说不仅味美,而且营养丰富,更有中草药的神奇疗效寓于其中,保证你不管是什么魔兽都能够得到最好的疗养。



这个时候,牧场外面传来一声吆喝,守在外面的秦豹跑进来喊道:“二哥,那些人回来了!”



“他们看到金猴掉在这里了?”秦麟皱眉问道。



“好像没有吧,看他们的样子是想让二哥你帮忙找找。”秦豹答道。



秦麟低头想了想,对秦豹道:“三弟,你帮忙照看这只猴子,不管怎么样别让它出去,我给它打了麻醉剂,一时半会儿力量是没办法恢复的,不用担心打不过它。”



“是不是要动手啊?”秦虎有了暗之斗篷,这自信心明显有些膨胀,总是想找人打上一架。



“别激动大哥,你一动手咱们就成了众矢之的了,现在他们还不知道猴子落在了咱们的牧场,一切都好办。”秦麟一边说着,一边朝屋外走去,“大哥你去将牧场上那个坑给填了,千万别漏出什么破绽来,这事情可马虎不得,弄不好就得玩完。”



“放心吧,搞这种事情我是专家。”秦虎揉了揉鼻子,当先奔出屋子,往金猴落下时砸出来的那个深坑跑去。



为了防止外面的人产生怀疑,秦麟还特意命令几匹战马围在秦虎周围吃草,将秦虎埋坑的动作完全挡住了。



走至门外,只见赵火和东方未明都来了,这二人可是打败八阶魔兽的核心人物,所以对于逃走的金猴也格外热心。



“赵兄、东方帮主,听说你们打败了那两头八阶魔兽,真是可喜可贺啊。”秦麟装着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实际上他一直派遣红箭在附近盯着,以红箭的实力,也只有那两头八阶魔兽可以发现,但它们早已经被如蚂蚁般围上来的人类冲昏了头脑,警惕心已经比平时低了不止一半。



“秦兄弟谬赞了,这胜利其实来得有些突然,要不是那黑色的魔兽突然攻击了金猴,我们只怕已经全军覆没了,哪里还谈得上什么胜利,实力差距太大了。”赵火无奈地叹了口气,在这场战斗中,他所带领的西南天兵有二十多人都受了重伤,虽然因为矫健的身手保住了一条命,但最起码两个月别想再动手了。



“小兄弟,有没有见到那猴子?”东方未明可没有赵火那么客气,他开口便仿佛在责问秦麟一般,好像秦麟就应该看到那金猴似的。



秦麟笑道:“什么猴子?我的牧场可没有养这种动物。”



东方未明也感觉到自己问的有些唐突了,毕竟秦麟今日的身份已经与往日截然不同,往日的秦麟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而现在的秦麟却已经成了整个边荒镇的英雄,甚至于大荒城附近的好几个城镇都在传诵他的故事。



他无奈地说道:“抱歉,是我问得太唐突了。是这样的,方才那金猴被我与燎原枪追赶到边荒镇附近就消失不见了,所以想问问你有没有看到过?”



秦麟耸了耸肩道:“虽然很想帮助两位,但我一直在房间内做木工,并没有看到什么猴子,还请见谅。”



“真的没有?”东方未明可是追赶这两头魔兽都追得快疯了,他才不愿意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要知道能捡到一只受伤的高阶魔兽那可比登天还难,特别是在人类世界中,高阶魔兽本来就不曾有过,更谈不上互相残杀了。



“东方帮主似乎不相信我的话,那么就请进来找吧,如果找得到一只像猴子的东西你就带走吧。”秦麟让开了路,请东方未明往里面走。



东方未明咬了咬牙,他才不会在意别人的看法,只要能抓到那金猴便可以满足他多年以来的愿望了,更重要的是只要有一只高阶魔兽的内核作为催化剂,他便可以将自己的实力拔升到人类从未达到过的高度。



“那在下就不客气了。”东方未明挥了挥手,示意手下进到秦麟的牧场里面搜。



原本秦麟只是想以退求进,在他看来东方未明不管怎么说也是一帮之主,不可能这么不惜丢掉面子也要进来搜寻,可惜他想错了,比起面子,东方未明更看重自身实力的提升。



秦麟眼皮跳了跳,已经打算出手了,虽然知道还不是东方未明的对手,可这样任由他人进来搜寻,也太没面子了。



他现在可是一个公众人物,有时候面子比安全还重要,特别是这种时候,面子是一定要维护的。



不过他还没有出手,夏侯元让就及时出现了。



“东方未明,你真是越老越不要脸了,那金猴分明就是大伙儿一起打伤的,你却想将其据为己有,难道是看别人好欺负吗?”夏侯元让并没有责问东方未明闯牧场的事情,因为他不想让人觉得秦麟只有靠他才能在边荒镇混下去。



然而事实上确实如此,若非有他一次次帮忙,秦麟就算再精明,这发展牧场的计划也得推后最少十年。



“夏侯元让,你想拦我?”东方未明嘴角的肌肉抽动了一下,表情有些狰狞。对于他来说,那两头八阶魔兽就是一切,若是今日丢了,那恐怕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了。



“拦你怎么了?那金猴我要了,你识相的话就赶紧走人。”夏侯元让很少表现出这种霸道,那只是没有遇到过像东方未明这样的对手而已。



“是谁在我家的牧场之外叫嚣!”秦虎已经将金猴砸下的坑埋好出来了,他跟秦麟不同,他原本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人,所以对于杀戮和打架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可以说在他眼里杀人打架比吃饭还要平常。因而他的表现就很冲!



第四卷 狩猎



第五十三章 秦虎的第一战



秦麟并没有阻止自己的大哥,他也想看看拥有了暗之斗篷的秦虎可以将体技发挥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是否真的有能力战胜魔法师或者怀有斗气的人。



东方未明在秦麟的手上吃过暗亏,所以如果秦麟出手的话他还会重视一下,然而出手的是秦虎,他便有些大意轻视了。



只是随意地甩出了一个风刃,那风刃因为是东方未明的身体所化,所以威力比普通的风刃强了很多。在东方未明看来就算秦虎实力不俗,这一招也足够对付他。饿。



一旁的夏侯元让想要出手拦阻,却被秦麟伸手挡住,从今日起便是他们边荒秦家扬名的时候了,如果只是他一人出名的话,还真是有些高处不胜寒,但若自己的家人都成为边荒镇举足轻重的人物,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最起码就不是孤家寡人了。



夏侯元让意外地看了看秦麟,他一直看着秦麟帮助秦虎进行体能训练、肉体训练,虽然秦虎的实力确实在半个月内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要跟东方未明相比还差得太远,他不明白秦麟这么做究竟是什么意思。



如果他知道秦虎穿了暗之斗篷,恐怕就不会这么惊讶了。



元素战衣都有个特性,那就是可以转化成元素体附着在人的身上,不一定非要以实体的形式出现。



为了能够在战斗中出其不意,也为了避免“怀璧其罪”,秦虎才将暗之斗篷转化成了元素体,因此夏侯元让是看不到的。



秦虎见到东方未明出手,不仅没有惊恐,反而兴奋地扑了上去,面对那凌厉的风刃,他突然将双臂化作肉翼,扇出一股强风,竟将那风刃直接吹散。



只是一瞬间,秦虎的胳膊已经恢复成了原样,不注意看整个过程的话根本就不知道秦虎在过程中所做的事情。



东方未明愣了一下,暗道这两兄弟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真的有过人之处,还是身上有什么宝贝?不然的话两个名不见经传的黄毛小子怎么可能突然间就成了不惧强敌的黑马,这也太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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