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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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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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不以为意,也笑道,“老子就是喜欢马,驯不了看看也成啊。”



詹姆咳了一声,道。“都注意点,别说粗话,这里有两位女士。其实一位还是高贵的伯爵小姐。”说着瞄了孤儿一眼,又瞄了阿德斯一眼,见前者笑盈盈的,可爱得要命,后者一直沉默着喝着一盏茶,也比较和蔼,心情跟着大好。



“不是说百草园中有个镜子湖非常美吗?据说运气好的话会遇到白衣姑娘,那可是天神的女儿哦。”他挤了一下眼睛。立即有几个人附和着要去。



其实他们未必相信有这位天神的女儿存在,不过凑凑热闹罢了。。他们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和平地时候总是力图过得畅情适意,最大限度的得到快乐。



“我可听说野马谷的四面山峰最高,可以把这里的美景一览无余哦。”小三三也参与讨论。同时伸手肘一碰小四四,“你说呢。塞克,你一定喜欢,平时你不总是跑到灰堡的最高处看海吗?”



“听小姐地吧。”小四四沉声道,看来没什么兴致。



孤儿见众人看向自己,想了想道,“今天还是随意游玩一番吧,反正我打算在这里待三天儿,先不急着到风景最好的地方去,毕竟别人说不如自己看,我们先四处转转,百草园也不大,然后再决定明天早上从哪里玩起。这样好吗?”



众人本来鸡一嘴、鸭子一嘴的没个准主意,现在听孤儿一说,立即哄然答应,吃过饭就各自准备去了。



午后的阳光非常热烈,但因为此地绿化特别好,空气倒没有太炙热的感觉。大家都轻装上阵,当然为了谨慎起见,武器都还携带着。他们地行李本就不多,除了把贵重物品平均起来背着外,其余的就丢在客栈里。



孤儿穿着月白色骑马装和平底绑带凉鞋,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墨西哥草帽,整个人像一个可爱地小蘑菇,一手牵着马,紧跟在阿德斯的身边。



百草园内道路平缓,走起来很容易,孤儿还雇了店主有的小儿子当导游,一众人一会儿骑马,一会步行,一路说说笑笑,把百草园走了个遍。沿途遇到文曲家的族民,态度也比较友好,大概是店老板把孤儿要和钱左乐公爵大人讨论商业问题的事泄露了出去,因此,所有见到孤儿的人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位美人。



从他们的房子看,大部分是用空心树制成,换句话说都是竹楼,从族民地衣着和偶尔一、两位贵族的装扮来看,这个家族还真不富裕,经济状况大概和司文家差不多。不过司文家是看不起商人,一味儿的追求所谓艺术,文曲家是一直想不到办法致富,大陆上很多人只相信修士,这种草药世家是没有多少油水可捞的。



对此,孤儿有一点矛盾心理,一方面想帮着这家人致富,卖出那些珍贵的草药以救人,另一方面又怕尘世间金钱地污染毁了这里的青山绿水。但是算了,文曲家有他们自己地愿望,她有什么权利左右,现在他们需要她的帮助,她就帮一下好了。欣赏完园内美景,一行人在店主儿子的带领下去了野马谷,到了地方才发现,整个野马谷相当于一个死谷,说是“相当于”,是因为有一个巨大的山洞出现在南山脚下,似乎是通向谷内的。



“有两条路可以走。”十三岁的淳朴少年说着,羞涩得不敢看向孤儿的脸,“一条就是爬上山峰,但是今天时间不够了,怕到了山顶天也黑了,在山顶上过夜是不明智的。另一条就是穿过这个山洞,直接到山谷里。这个山洞很长,洞尽头有天然的绊马石,马儿出不来,只能在谷中生活。”



“进去看看吧?”孤儿望向阿德斯,在她看来,这应该没有什么阴谋,何况带路的还是个孩子。



阿德斯想了想,终于同意了,但坚持把霜雪和其他马匹留在洞口。这样万一有危险,霜雪会感觉到,他也就会知道。



第三卷



第五十章 … 夜访镜子湖



洞内干燥又干净,而且头顶总有些光线透过来,这是因为洞壁和洞顶上有很多窟窿通向山外,虽然面积很小,但一束束光像箭一样射进洞里,感觉上像地球某些场所故意装上的小型镭射灯。而野马谷四周的山虽然不高,却也是山,能从山顶透光到山洞底,不能不说是造物主的奇迹。



一路上没有什么阻碍,就是到了洞的尽头时,地面起伏不平起来,地面上拱出很多天然的石台,形成不规则的波浪状,有高有低,忽左忽右,高的有半人多高,间隔还很密集,马儿这种大型动物确实不能从此处通过。



孤儿在阿德斯的带领下,确切的说是抱来抱去之下,终于随着众人穿过了至少这长达一公里的最后的关卡,到达了洞口。一出洞,眼前就是明亮的光线和融融的绿意,接着撞入眼帘的是大片美丽的平原和无数奔腾的野马。



所有人看到眼前的情景都惊呆了,因为那场面实在太美丽、太壮观,这对于这些以战为生的佣兵来说更是震撼的不行。



以前在地球,孤儿只在《动物世界》中看到这样的情景,直到身临其境才知道以前自己所体会的不过是此刻真实感受的万分之一。



绿草如茵,万马奔腾,有如天上云朵被风吹拂,互相嬉戏、追逐,完全没有顾忌、也完全没有束缚。这就是大自然,没有任何威胁和丑恶的大自然!安静、平和、自由!谁能想像得到在文曲家的柔媚山水中还有这样一处雄壮的所在。马儿们出不了山谷,而猛兽也进不来,所以这里就成了马的天堂。马儿在这里繁衍生息,奔跑追逐,有吃不完的草和可供不停奔跑的平原山丘。



不知道爱马如命的路易和追风家族地人看到这一切会怎么想,世人只知追风家的马好,却不知还有大批好马在文曲家啊。反正孤儿是见识到了这超乎寻常的自然之美,连心都跟着如风般飞起似的。



“我的天哪,快看那匹大花马,白底,身上有黑斑的,我爱死了。”一个佣兵道,“我要驯它试试。它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你倒会选,那可是马王哪。”又一个佣兵说,“你找点低难度地不好吗?”



“啊,看那匹粟色的,一看就是匹小公马。多矫健!”



“还有那匹黑马,瞧那毛色,诸神在上,被阳光一照,都晃了我的眼了!”



“可是……文曲家的马是不许带出山谷的。”店主十三岁地儿子胆怯又坚定的插嘴道。看到这群人眼睛发绿,不禁感到害怕,生怕他们抢马走。“我们文曲族人相信,这马是诸神放养在这里的,必须让它们自由生存,否则诸神就会降下灾祸。”



“所以你们就算再缺钱也不会打这些马的主意,是吗?”孤儿温和的问,“放心,我保证我地人不会动这些马。但是你父亲说过,你们族中的男人在成年后都要跑到这里驯马以测试胆量是不是?那让我的人玩一下也没关系。我以我地荣誉保证不会伤害马儿们的,而且我还可以付钱。”



那少年听孤儿和他这样温柔的说话,脸红得像落日晚霞,支吾半天也没说完整一句话。孤儿见状道,“我们今天不会接近这些马的。待会儿回去,会和你父亲说的。”



众人听孤儿这样说。就算再恋恋不舍也只好离开,再说天已黄昏,也确实不太适合逗留,于是一行人又从原路返回到客栈。



这一天是即充实又疲倦的,大家吃了晚饭后都被孤儿打发回去休息了,只有她和阿德斯留在了楼下临时预备的会客室里,因为文曲家的留守管家要前来拜访。



在寒暄了一阵后,那管家兴致勃勃地问起了商业联合之事,孤儿透露了一点计划,并说过几天回黄金城会和钱左乐公爵大人商谈。而黄金城四大美女同时参加选美会的事早就传到了百草园,因此那管家说了不少吹捧和祝福的话,当最后孤儿提出去野马谷驯马的事,并保证绝不伤害马之后,那管家一口答应。



“如果您喜欢本地的景色,自然可以随意浏览,只要别带走马匹,野马谷随时欢迎您地到来。”那管家嘴很甜,而且推辞了一番后,接受了孤儿的金币做为礼物,并保证会在文曲家受到最好地招待。(孤儿就当做这些钱是到外地旅行买门票了。)



之后孤儿又叫来店老板,先是给了他一个金币做为雇佣他儿子当导游三天的费用,然后又给了他两张刚才她亲手画的图,叫他帮忙找人秘密做出来,她这后天要用,费用另计。



“你要做什么?”阿德斯问。



只有他全程陪伴着孤儿,这也是那管家不敢留下和孤儿聊天的原因,他那沉默而冰冷的可怕样子,目前为止除了孤儿,谁也不能安之若素的与之相处。



“先不说,要保密。总之是安排后两天玩乐的项目啦,要知道玩也需要计划,不然不能尽兴的。”孤儿看左右无人,自动自发的倚在阿德斯怀里,舒服的调整好角度,叹了口气,行动如此自然,就好像两人是真正的情侣。



阿德斯对她这样的举动简直无可奈何,却又没有办法抵抗,身子僵硬了好久,才慢慢放松。



“好累哦,可是不想睡觉。”她抓着他胸前的衣服玩。“那你明天要起不了床了。”他轻轻说,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如此温柔宠溺。



“天全黑了呀。”她转头看看窗子,还是没有从他怀里出来,“我们去看看文曲家的夜景如何?刚才那孩子不是说了吗?镜子湖的早上日出时和月夜最美,今天月亮挺好的,我们不如去看看吧,就我们两个。”



“你不是累了?洗个澡早点休息,明天再看不好吗?”他心疼她这几天的旅途疲劳。



佣兵们全是行军惯了的人,这点程度的旅行自然不在话下,艾丽又是女仆,平时做惯了工,唯有孤儿,是他们这一群人中最娇弱的,让他不得不挂心。



“我是累啊,可是比起和你单独在一起,这点累不算什么,再说你可以背我。”孤儿露骨的表达感情,阿德斯不知说什么好,于是只好不回答,尽管心像有如水再加温一样,慢慢的温暖和妥帖。



于是再一次,他依了孤儿的意思,两人问明了路线,共乘一匹精力过剩的霜雪大黑马,直奔镜子湖而去。说………………



第三卷



第五十一章 … 小时候的事



走过一条竹林夹径的小路,沿着自然和缓的山势拐了个弯,眼前豁然开朗,一片静谧绝美的小小湖泊闯入了孤儿和阿德斯的眼帘。



湖水平静,水面波纹不惊,整个镜子湖安详、幽静,好像一块被诸神遗落在人间的巨大翡翠,被月光映照得似乎是透明的,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光晕。孤儿一见之下就发出一声赞叹,为这美景而沉醉,甚至感觉自己闯入了仙境。



“我们到那边坐坐好不好?”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块天然石凳,考虑着不知多少文曲家的情侣在这里看过月亮,甚至由月亮那儿还惹了点祸。



阿德斯小心的扶着她,走过湖边有点陡滑的坡路,还脱掉粗布背心,铺在石头上,让孤儿坐,心中一直后悔为什么不让她加件衣服才来,夜晚的湖边有一点冷。



不过孤儿自然有取暖办法,那就是钻到他怀里,汲取那无尽的热量,同时心里感叹着,这样强壮高大的人,怀抱却如此温柔,外表看起来冷得像冰,可身体却那么温暖。



两人就那么依偎着坐在一起,沉浸在湖光月色之中,似乎多说话会影响气氛似的。不过当阿德斯完全放松了,就有人跳出来搞破坏。



“你小时候是什么样的?也这样对人爱搭不理的吗?”她突然问,打碎了这份宁静,但却让人感觉夜色更温柔了。



阿德斯嘴角一扯,似乎在微笑,却并没有排斥这问话,而是轻轻的道,“应该不是吧,但是很骄傲,不管做什么都要赢。”



“唉,真想看看你那时的样子。”孤儿叹了口气。



“也没什么。傲慢的贵族小孩而已。”阿德斯又是一笑,“我是我父亲的唯一继承人,所以小时候被看护得很紧。我学东西又很快,无论是念书还是剑术,都可以胜过很多大孩子,所以我父亲很得意。”



“打遍少儿世界无敌手?”孤儿笑着问,感觉两人间的距离因为这番对话在拉近。



阿德斯想了想。然后摇头,“我十三岁时和成年人打过,参加了孤傲家举行的比武会,得了个冠军回来。当时很多人不服,来驿马家找我单挑。要教训一下狂妄的小子。我父亲设置了专门地比武场,让我和他们打,结果我一次没有输。”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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