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败家、浪费、得花多钱啊、还不如存银行还能收利息……
余晓菲是个小财迷,这个习惯是从上辈子带来的。她最大的爱好不是花钱买什么东西,而是——存钱!喜欢看着存折上的数字不断的增加,买任何东西都需要经过精细的打算。所以,史密斯先生的鲜花攻势很遗憾的失败了。
鲜花攻势的失败并没有让史密斯先生气馁,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既然鲜花没效果,那就换个方案吧!
于是,余晓菲桌前的鲜花变成了每天一份精美礼品——项链,手链,可爱的小饰品……反正女孩子喜欢的全都有。
“有钱人,真浪费啊!”余晓菲委婉的送走了来送礼物的人,再次感叹。
好吧,史密斯先生的攻势再次失败。东西虽然好看,实用度却不怎么大。在余晓菲眼中这种小东西有几个戴戴就行了,再多……就是浪费!
所以,可怜的史密斯先生遇到余晓菲这个财迷精,以往的攻势是完全的没用啊。其实,当年的路德少年也是经过无数次失败才攻克了财迷精的防线,还好当时路德是以同桌的身份送些小礼物什么的,所以并没有让余晓菲有“败家”的感觉,只是觉得这同桌人真不错?!——在余晓菲眼中,男友和朋友的差别在于:男友的东西都是自己的东西,浪费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钱;而朋友嘛,钱是人家的,给自己的礼物贵重说明这朋友人真不错!而史密斯先生以追求者的身份花费这么多所得到的评价就是:有钱人,败家,乱花钱。
为可怜的史密斯先生默哀……
最后,余晓菲再也容忍不了如此败家的行为,终于回复了一封委婉的教育节俭的“情书”(此时的余晓菲已经知道威廉同学两种不同风格“情书”产生的原因,便在批改史密斯先生的“情书”时回复了一封)。
收到信后,史密斯先生苦笑不得,本来他还在考虑为什么自己的鲜花礼物攻势至今都没有效果:鲜花只送了几束就被拒收(余晓菲认为太浪费,便拒收,在她看来,这样史密斯先生可以去花店退钱),礼物也被退了回来(同理)。却没想到居然是这样一个原因——浪费,败家吗?!还真有趣啊(威廉:表哥,你又露出这可怕的笑容了!)。
自回复“情书”后,余晓菲就没有再收到史密斯先生送的鲜花了礼物,虽然有点遗憾(有人追是很有面子的事情嘛!),不过却也着实松了一口气——即使花的不是自己的钱,也心痛啊!
本来已为对方已经放弃了,却没有想到在几天后的校门口,史密斯先生帅气的靠在车身上,微笑的看着下班的余晓菲——鲜花礼物不行,咱就色/诱!
26纠结
在两次计划失败后,史密斯先生重新收集了余晓菲的资料,制定了一套新的追求计划。
余晓菲喜欢美食,对金钱非常的执着(只限自己的钱),喜欢中国古典文化艺术,喜欢小动物,喜欢自然风光,恋家,喜欢美人……
经过之前的教训,史密斯先生根据余晓菲喜欢“美人”的特点,制定了“美男计”
相对于之前,可以说史密斯先生的□计划进行的可以算做成功。不管怎么说,余晓菲对于“美色”的抵抗力还是比较低的,尤其这“美色”还是展现在一位“大叔”的身上。所以,当余晓菲看到校门外散发着超强吸引力的“美大叔”时,一边两眼放光在心中狂呼“美人儿”,一边沉浸在大叔成熟迷人的笑容中,不过,表面上她还是非常镇静的保持着形象,不管怎么说美人她看多了(漫画中),一点点抵抗力还是有的。不过,当史密斯先生用低沉性感的声音邀请她时,那一点抵抗力也被这迷人的声调震飞了——好吧,余晓菲不只是“大叔控”“美人控”,很不巧的是,她还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声优控”。尤其喜欢低沉性感的声音,在如此有磁性的声音迷惑之下,余晓菲立刻陷入了粉色世界,等反映过来的时候,已经坐在了史密斯先生的车上……所以说,美色误人,美音更惑人啊~
第一次的约会,史密斯先生选择了好吃又实惠的烤肉店。由此可以看出,他这次的确是下了功夫。烤肉是余晓菲最喜欢吃的食物之一,加之去的地方经济实惠,非常符合余晓菲的“钱迷”特色,于是,史密斯先生在她的心目中的“败家”形象终于减轻了不少。当然,其中“美男计”的作用也占据了大半。
余晓菲一边吃着美味的烤肉,一边欣赏着对面的“美大叔”、听着如乐曲一般优美的声调……
史密斯先生是一个很博学的人,当然,这并不是指他的学识,而是说他见闻广泛、知识面广。由于工作关系,他经常来往于世界各地,对于各处的风光习俗等都有很大的了解。加之生意人靠的不是嘴,能说会道也是肯定的。讲起他在各地的见闻,语言风趣,很吸引人。
余晓菲一边吃着烤肉(猪),一边睁着大眼睛听史密斯先生讲述各地的风土人情,在心中给这位美大叔又加上几分:真是又体贴(有肉吃)、又风趣(有故事听)。
约会之后,两人的感情融洽和很多,虽然不算是恋人,却也渐渐成为很好的朋友。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入,余晓菲对史密斯先生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他的成熟和风趣很欣赏,每次约会所展露出来的温柔体贴也很吸引人。至于其它,成功人士,钻是王老五,可以说是很理想的伴侣选择。不过,史密斯先生的温柔体贴总是带有一种刻意感,就像是为了配合他的形象和身份所特意训练出来的一种“技能”。当然,这种“技能”已经深入他的身心,成为了一种“习惯”。但是,这种体贴总是让余晓菲有一种不真实感,就像是史密斯先生的笑容,虽然很吸引人,却总是让人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就好像……死神里的蓝染,温柔的太过完美。
其实,这不过是史密斯先生的一种习惯,长期的商界生活让他将这种“完美”习惯性的带入到生活中,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毕竟“笑面虎”的称号不是白来的。不过,对于余晓菲来说,性格过于单纯和迷糊的她对人的某些习惯非常的敏感,史密斯先生的这种“完美”的温柔让她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余晓菲对于那些性格直爽的人比较有好感,而史密斯先生则属于心思拐好几个弯的狡猾人物,即使再真诚,也比不上那些单纯直白的人,毕竟环境不同。
所以,余晓菲对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没做出准确的答复,但也没有完全的拒绝,毕竟这么好的条件可遇不可求,她只是委婉的表达了自己需要再考虑一下的心情,希望能好好考虑一下两人的适合程度。
如果是上辈子,余晓菲考虑的也许就没会这么多,不过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事业,并且贷款为父母买了一套大房子,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么,在感情方面,也就考虑的更多了更全面了。
其实,现在想想,也许路德的性格更适合自己。余晓菲托着下巴趴在床上,回想着在美国与路德在一起的日子。
路德的性格虽然冷漠,但也十分的直白。喜欢不喜欢都非常明白的表达出来,心思也没那么复杂。相处起来很轻松——只要能受得了他的冷气。而史密斯先生的心思就不怎么好猜了,自己的心思让他猜的很清楚,但他的心思自己却总是看不透。喜欢自己那是一定的,不过却没有像路德那样投入;真心是有的,却没有路德那样真挚;感情是有的,却并不一定达到“爱”的程度;虽然也非常会照顾人,但总觉得少点什么?
“最好的,但不一定是适合自己的”,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啊。这么一个完美的人,自己居然还觉得不满意,这要让老妈知道又得说自己眼光高了。其实适合的,不见得条件比史密斯先生好啊,就像路德……唉,所以说,初恋永远是最美好的啊!为什么路德会在遥远的德国呢?虽然也有收到他的邮件,但自己总是不知道怎么回复好……
余晓菲纠结的在床上滚来滚去:长大真讨厌啊!路德真讨厌啊!大叔什么的,真讨厌啊!
27重逢
路德自从回国后变得越来越冷漠,如果之前用“冰山”来形容,那么现在就是一座千年寒冰形成的超级大冰山。让周围的人感到寒风阵阵,冰雪拂面,以前偶尔升温冰融的现象也没有了。
路德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业和家族企业的学习上,本来就很少与人交往,现在则变得更加难以靠近。对此,家人非常担心,长辈们不好问(是不敢吧,老人家们),只好让路德的弟弟丹尼奥来探听一下。不过,丹尼奥在哥哥冷漠的眼神之下,最后也没有将问题问出口,反而让路德以“长大了,需要做些正事”为名增加了许多功课。
路德以冷漠拒绝了学校中的追求者,在他心中始终有一个娇小可爱的身影。为了这个身影,他需要将今后的人生好好的计划一下,曾经想要按照长辈意愿所走的路,也需要改变了。当然,这些计划只在是在他心中,在未能让自己的实力得到认可的时候,一切都只是浮云……
-----------------德国时间三年后------------------
路德的父母诺依曼夫妇看着自己的长子,久久无言。在两年前路德从美国回来的时候他们就感觉到儿子的变化,当时只知道路德因为回国而和交往的女友分手,所以并没有太在意,感情这种事情只能靠自己。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儿子居然在那时就开始着自己的计划——孩子真的长大了!
“路德,你真的这样决定?”最后还是诺依曼先生打破了沉默。
“是的,对不起”路德脸上流露出淡淡的愧疚,自己的决定终究会伤害到父母,但是,却不能让他改变。
“那么,你有信心吗?要知道已经两年了,而且到那里一切者要重新开始”诺依曼先生严肃的问道,虽然路德的决定和自己所设想的不同,但自己的儿子自己清楚,那个脾气跟自己一样,决定的事就绝对不会改变。不过,有些事情还是要提醒一下。
“我知道”路德没有多说,不过口气中的坚定已经明确的表达了他的选择。
“好吧,既然你已经想好了,这两年也把一切者安排好了,我们也不说什么了,自己一个人在外要小心……如果……随时都可以回来……这是你的家。”
“好的,父亲……谢谢……”
看着儿子离开,诺依曼夫人的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亲爱的……”
诺依曼先生将哭泣的妻子搂入怀中“亲爱的,孩子长大了,从他回来那天就开始计划今天的离开,我们要放手了。不用伤心,中国虽然远,但也并不是不能相见,而且中国的市场很有发展,让路德去试试也不错……不如,今年的假期我们就去中国旅行如何?”
“真的?”诺依曼夫人听到丈夫的计划抬起头。
“当然,中国可中个古老的国家,是个旅游的好地方”诺依曼先生微笑的用手轻轻的擦拭着妻子脸上的泪水“顺便,也可以看看让路德念念不忘的中国女孩,能够打破路德的寒冰,我可以很好奇啊……”
其实,诺依曼先生最后那个才是最重要的是吧?!
诺依曼先生微笑转头:你在说什么?
-----------------中国时间分割线------------------
余晓菲在考虑了很久之后,最终还是放弃史密斯先生这个“金龟”,这种精明的男人太优质,也不是自己那盘菜啊。那种每次都被看的透透的感觉,总觉得自己被卖也还得傻呵呵的给对方数钱啊!(傻妞,原来嫩还有自知知明啊)
不过,虽然是自己先放弃的,余晓菲还是纠结了很长时间——毕竟好男人不好找啊!
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我调整,余晓菲终于走出了“失恋”阴影(娃,貌似是你把人家放弃了吧),重新热情的投入到了工作中(这就是粗神经的好处)。
最近余晓菲的中国网店“千年鱼”已经渐渐的被人接受,关于这一点,还得感谢周杰伦(想到这儿,余晓菲心中的小人又开始捂着脸扭了起来)。前段时间周杰伦生日的时候,余晓菲专门绣了一件精美的唐装寄了过去,署名就是自己的网店“千年鱼”。当然,那件衣服上也绣着“千年鱼的标志和网店地址(网址绣在很隐密的内层)。因为这件衣服形式新颖,做工精美(晓菲:那当然,给杰伦做的衣服当然要细致啦!),衣服的上绣的金龙也是栩栩如生,周杰伦便穿着他参加某次专访(此为作者YY,杰迷们不要打偶)。当主持人问起这件唐装时,周杰伦很大方的作了个活体广告(大概是因为对当年的双面绣印象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