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不许动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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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不许动 (上)-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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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斯,求求你,不要这样,赶快回到以前那个凯斯,求你不要让我这麽害怕……” 

  紧紧抱著自己儿子的身体,丝蒂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还是别无选择,凯斯从来没有这麽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从来没有这麽清楚的看清自己的悲哀。 

  没有软弱的权利,没有哭泣的权利,没有爱人的权利,甚至没有思念的权利,只有义务而已,永远看不到尽头的工作,永远不会停止的战斗,这就是他的一切! 

  或许,还有一小部分属於他的,仅有的幸福──那半年来的记忆,无拘无束的,与那个人在一起的记忆,或许这是他乏善可陈的一生中仅有的甜蜜了,他一定要把它找回来! 

  花子菲的情夫是青帮的帮主,青帮虽然不是香港最大的黑帮,但是若自认是排名第三,大概也没有哪个帮派敢说自己是第二。 

  他们的爱情故事其实最通俗不过了。 

  年仅二十二岁的花子菲在大学毕业那年,遇到了楚江,只是一眼对视,两人便陷入了情网。但是当时已近而立之年的楚江已经有了妻子,他的妻子同样是一个黑帮老大的女儿,只是利益联姻罢了。而且,在两人第一次坦白自己的心情时,楚江已经明确的告诉她,自己不可能离婚。 

  即使是这样,花子菲还是义无反顾的爱了。为此,她的家人跟她彻底脱离了关系。 

  这一爱就是二十年。他们没有孩子,因为怕他的妻子借故报复。楚江的妻子虽然谈不上爱不爱楚江,但是,侵染了黑道的戾气,她认为,自己的东西就是再不喜欢,也不能让别人染指。换句话说,楚江的妻子十分善妒,为了妒忌而妒忌。 

  所以为了保护她,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花子菲的存在。 

  女人最美好的二十年给了那个人,其实花子菲从未後悔,因为她爱他,而他也爱她,这就足够了。 

  但是一年前,在花子菲四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楚江突然说,他要娶她!说不高兴绝对是骗人的,她当时的心情称作狂喜也不夸张。没名没份跟了他这麽多年,虽然无悔,但是还是有遗憾的。多少回在梦中看到自己终於披上婚纱,冠上了楚江的姓,总是会笑著醒来。 

  关於结婚的事,花子菲没有多问,楚江从来没有骗过她,他说要娶她,就一定会娶!她一直这麽相信! 

  但是楚江死了,还没有来得及娶她,他就死了。 

  据说是被人刺杀,失血太多,导致死亡。 

  他就这麽死了,什麽也没有说,就这样离开了她……最终,她还是没有改姓楚。甚至,没有来得及见他最後一面。 

  她哭过,闹过,也想到过死,楚江都不在了,留下一个她,有什麽用? 

  但是,几天後,突然寄来的包裹让她不再寻死。 

  那是一条廉价的珍珠项链,由於时间太长,白色的珍珠早已变成斑驳的黄色,并不美丽,却让花子菲哭了。这是二十年前,她送给他的定情信物,不贵,却花光了她所有的储蓄,她买不起钻石,只送得起珍珠。这条项链楚江从不离身,为什麽会寄到她这里? 

  她清楚的记得小的时候学过一句很悲伤的古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楚江可是後悔与她相知相爱?认为他们不该如此痴缠二十年。在楚江告诉她要娶她之後,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花子菲自认自己是世界上最懂楚江的人,但是,这一次却是怎麽也想不通了! 

  他到底是什麽意思?难道他真的後悔爱上她?花子菲一直没有找到答案,这个迷题也许会伴她一辈子。 

  这个花店是楚江送给她的。她从不曾问楚江要过什麽,她不想让自己跟楚江的关系真的就跟情妇与情夫一样。这个花店是个例外,跟一般的花店不同的是,与花店相连的,花子菲的卧室下面有一个密室,当初是为了确保有一个能躲藏的地方。可是无论是楚江,还是自己,都没有用到! 

  她现在正走进密室,手里端著食物。 

  密室不大,一桌一床,一台电视,已经是所有的摆设。床上靠著的男人,无聊的盯著电视,不停的换台。男人身上穿著大得不怎麽合适的衬衫,褐色的棉布长裤已经皱的不能再皱,裤腿上还有可疑的白斑。 

  “不吃点东西吗?” 

  花子菲看著男人仍然红肿的唇,不觉有些纳闷,是不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是分外的粗暴? 

  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黎殇还是自顾的调著电视。 

  花子菲也没在意,只是将食物在桌上一一摆开。 

  “凯斯?李尔已经离开香港了,早上的飞机。” 

  没有回答。 

  “听说他在英国的未婚妻会去接机。” 

  还是没有回答。 

  “听说他的未婚妻也是贵族,而且是他的青梅竹马,媒体很看好他们的婚姻,那女孩家族的力量可以给凯斯很大的帮助,虽然是利益上的联姻,但是两个人却感情很好……很幸运了,是不是?结婚的对象是自己喜欢的人,总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终於有了动静,却只是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花子菲认输的叹了口气: 

  “真的不去找他吗?不去把他抢过来?也许,这一生也只会爱上一个人,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四十岁的女人都像你这麽罗嗦吗?” 

  黎殇终於回过头,却是一脸调侃。 

  “这是过来人的意见,仅供参考而已。” 

  “突然想去旅行,要不要一起?” 

  黎殇突然问。 

  “去哪?” 

  “去南极探险!” 

  “你说的是真的?” 

  花子菲瞪大双眼。 

  “当然!” 

  黎殇点头。 

  “怎麽突然想去南极?” 

  她对旅游的概念仅止於法国的巴黎,中国的杭州,日本的东京而已。南极?不如杀了她算了。 

  看出了她的拒绝,黎殇笑了笑: 

  “我明天就走。对你我不说谢谢。” 

  “当然不用!” 

  花子菲摆摆手。 

  “但是,我曾经说过要送你一个大礼,这份礼物我已经找到了。你一定会喜欢的,这个真相,是你一直在寻找的……你仔细听好,我只说一遍,而且,不许问我任何问题,听完真相不管你想作什麽都是你自己的事,与我无关,当然,也不用太感激我,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花子菲听著黎殇的警告,手心开始冒出细汉,难道黎殇所说的正是自己所想?虽然她的理智告诉她这不可能,但是黎殇绝对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人! 

  “楚江不是死於意外,是被人陷害的。因为他要和他的妻子离婚。那个女人偷情的事被楚江发现,所以当楚江提出离婚时,她也没法反对,因为如果不签字,楚江就会将她偷情时拍下的照片公布出去。偷情并不是大不了的事,可是那女人选择的对象却不是很恰当,是自己父亲的仇人。如果公开出去,不但自己的父亲不会原谅她,她情人那边的人也不会善罢甘休。她不想丢脸,就联合她的情人害死了楚江。她以为自己可以顺理成章的登上帮主的宝座,但是,她却找不到帮主的信物。没有信物是不能掌权的,这是帮规,谁也不能违背,也就是说,谁找到信物,谁就可以当上帮主。 

  楚江其实早有防备,但是显然防备的不够。不过,他还是成功的将信物藏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那个地方是银行的保险柜,打开柜子需要另一件信物和一个密码。 

  那件信物是一条扔到街上都没有人拣的项链,据说是他最爱的女人送的。原本应该还有一封信,但是他委托的手下忙乱间丢了信件,只是寄来了项链。信没法找到,但是我想那个密码应该是只有你知道的暗语,去试试吧!能让楚江铭记在心的事不会很多。 

  对了,那个玉容也是被派来监视你的──这是附送的礼物。 

  以後怎麽做,报仇也罢,隐居也罢,你自己看著办吧! 

  我想保险柜里的东西应该可以帮你下决定。” 

  保险柜里有的不止是那件信物,还有一份签好的离婚证明。另一份则是只有一个签名的结婚证书。 

  花子菲在盖好章的结婚证书上工整的写下自己的名字,紧挨著的名字,自然是楚江。 

  剩下的就是一大笔钱,两套别墅,和一辆车了。足够她舒服的过完下半生。 

  但是,花子菲知道,知道了真相的自己,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报仇。她不能让楚江白白的失去生命。 

   

  回到英国,凯斯首先去见了奇。 

  奇躺在地下室潮湿肮脏的地板上,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包括烫的,打的,由於缺乏适当的处理,有的已经溃烂。即使一身的狼狈,见了他,还是笑得很坦然。 

  “思诺背叛的事你知道多少?” 

  “不比你知道的多!” 

  “你们是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比你更痛苦!” 

  “为什麽不走?以你的能力,不可能逃不掉。” 

  “不走是因为我不想走,我知道你一定不会死,也知道你一定会找他报仇,我不走,是因为我要救他,跟在你的身边,是最好的办法。” 

  “他这样害你,你还要救他吗?” 

  “当然!他只是一个孩子,只是太执著於某些事,所以才做出这样愚蠢的事,我只是不想让他陷得更深。” 

  “虽然你说得不是全部,但是我还是会给你一个机会,你准备用什麽回报呢?” 

  “我的忠心,如何?” 

  “我接受。” 

  凯斯知道如今族里各派的力量已经成熟,在他失踪的半年里,那些人一直在暗暗培植力量,一直试图将他推翻,如果再晚上半年,一切都无法挽回,但是现在,还不算太晚。正值用人之际,奇是个难得的人才,能留在身边,一定能起不小的作用。还好,奇没有选择背叛。 

   

  宴会里的凯斯依然迷人,谈判桌上的凯斯也依旧威严,但是只有凯斯自己知道,现在的凯斯真的已经不一样了。他失去了他的心。只是之前也没有用到过这样器官,虽然没有起过作用,丢失後还是很难受,胸口似乎开了一个洞,怎麽也无法填平。当然,除了凯斯自己,其他人是看不出来的。 

  还是会努力的回想失去的记忆,但是每次都会头痛如绞,所以只能一点一点的努力。因为头痛过後的清晨,精神总会出奇的差。对於一般人没有什麽,对於他就足以致命了。要杀他的人太多,包括身边的人,包括他的亲人。 

  他的叔叔是最有能力与他抗衡的人,也是最想他消失的人。 

  小时候总会在生日时送他有趣礼物的叔叔,现在,竟然只想杀他,想起来还是会有些惆怅,但是,他不会手软,他等待的只是机会,机会一到,该除掉的人一个也不能留。只是这机会什麽时候能来,他不敢肯定。敌对的人太多,他的力量也有限,仅仅凭他一个人,就算是有神童,天才之称,一时之间也无能为力。只能尽力而为了。 

  对於这些,他看得很开,只要尽力就行了,但求无悔。 

  看似叱吒风云的凯斯族长只是一个可怜虫,自己最爱的人也无法争取,甚至连找回记忆,都不能顺利完成。每当头痛如绞,却还得不到答案时,他总会觉得沮丧,无能为力,只能沮丧,这不像自己,却是真正的自己。他或许是个天才,但是,却不是神。他只是个人而已。 

   

  上帝还是眷顾他的,大概因为同情他人生的可悲,终於有一天,他醒来时,突然想起了一切。 

  那一天起,他开始做梦。事实上自从离开医院,他就没有再做过梦,像最初一样,睡觉的时候,还会睁开一只眼睛。 

  他梦到任性的黎殇,耍赖的黎殇,深情的黎殇,温柔的黎殇,他梦见强悍的黎殇在自己的身下祈求呻吟,他梦见高傲的黎殇在自己的身下妩媚的扭动著惑人的身体,他梦见激情中他喊他──主人……原来这是他叫他的方式,有点可笑,想来黎殇也是有些恶作剧的意味,不服气为什麽被压在身下的人是他?所以这个称呼真的有些可笑,但是他却总是那麽叫著,带著些宠溺,带著些心甘情愿的臣服。他的心,他的身体都被他主宰,怎麽可能不向他臣服? 

  醒来时,总会发现腿间的濡湿,自从第一次之後,已经很久没有在梦中泄出了,明明只会出现在毛头小子身上的尴尬竟然也会出现在李尔家族族长的身上,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但是还是不够,这样也只能让自己的渴望更加的炽烈。 

  知道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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