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胜
以诺传来一声哀号,直直地从空中栽了下来,像一架失事的飞机。再看他的背上,正是那凭空消失的华夏,是他从空中活生生地把以诺给踩了下来。
这小子是怎么做到的?完全实现了空间跳跃。可接下来一幕就让我彻底傻眼了。华夏从空中落下之后便倒地不起。踩在以诺的肉垫的身上能出什么大事?
以诺从草地上爬起之后,急忙把吃到嘴里的草跟泥吐了个干净,一脚将华夏踢出去老远,在草地上划出一条长长的痕迹。以诺追了上去,想要趁这机会,将华夏一举干掉。
我怎么可能如他的愿,冲过去两脚夹住他的颈,身体在空中顺势一转,将他放到在地,然后坐起身来向前一扑,把以诺压在身下,举起夺魄就往他脑袋上招呼。
以诺一把抓住了刀刃,我用尽全身的力气,也没有将夺魄再往下按动分毫,就这样一直僵持了很久,这时,身后传来了嘈杂的人群声,并时有电筒光线朝我们这边照过来。救兵终于杀到。
身上以诺感到危险来临,再也按捺不住,我分神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松手,脑袋偏向侧方,夺魄直直地插进了他肩部上主的泥土中,与他的头就差那么一颗米的距离。我想扯出夺魄再给他来一下,就算弄不死他,也可以拖住他等人群赶过来。
我抓住刀柄,刚要使劲儿,以诺张嘴就朝我的手腕咬来。吓我得我将手一缩,失去了重心,整个趴在了以诺的身上。以诺一拳打在我的太阳穴,一下就将我整蒙了。以诺借机将我从他身上推开,拔腿就想跑。
半天都没反应的华夏抓住了以诺的裤角,以诺身子一顿就被华夏将他的一只腿抱得结结实实的。
以诺这时已经火烧屁股,知道如果再不逃。自己必会死无葬身之地。这时华夏竟然敢扯他的后腿,就是不想让他活啊。于是以诺抬腿对着华夏就是一阵猛踹,大骂道:“我操(这是说的英文),放手!”
华夏根本就不理他,抱得死死的,没有半点放开的意思,他对还在发蒙的我说道:“老子把事都做得差不多了,你个瓜娃子连抓个人都抓不住,还要我亲自来。”
华夏的声音越来越小,不会快断气了吧?就在华夏撑不住松手的那一刻。我才缓过气来,亲眼看到以诺脸上露出得逞的笑容,就像占到了多大的便宜一样。
开始想要拆散我跟陆洁妤的是他以诺,后来拆不散就喊着要杀人。杀了一晚上,我们虽然全部都多少受了伤,可性命无碍,反而被我们反客为主,追得他屁滚尿流。到现在他觉得可以脱身了,竟然笑了。
人们一般身在绝境当中时。会很容易满足的,比如说有水喝,有馒头吃就够了。这时的以诺就身在绝境当中,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所以他很高兴。这吸血鬼跟人也没什么区别嘛。
以诺在这世间生活了几千年,阅历无数,生存能力极强。可我觉得他挺单纯的,华夏这么死命的拖住他。无非就是要争取这一小会儿的时间而已。
“砰”一声枪响,以诺应声向前趴了下去,以诺在草地上缓慢地向前爬行。每向前挪动一点都像要使出老大的力气,看起来很是痛苦。
拿枪那人冲在人群的最前边,从我身旁越过之时,连招呼都没跟我打一个,这身打扮一看就知道他来自那神秘组织。他手里拿的应该不是普通的枪吧,要是一般的子弹能够打死吸血鬼,那这类生物早就在地不球上绝迹了。
他几步就去到了以诺的身后,对准以诺的背部又连续开了几枪,以诺这下彻底不挣扎了。
吸血鬼这种生物很奇怪,有血有肉跟人没什么两样,不同的是他们的食物就是鲜血,不管是什么血都能让他活得巴巴适适,唯独人的鲜血带给他们的好处要比动物血液多得多。就拿陆洁妤来说,平时喝的袋装血,只能让她活下去。真要遇上生死搏斗时,也靠的是吸我的血来让她暴发出恐怖的战斗力。
这个族群的生物还有一个特点,如果被杀死,连火葬场都不用用,当场就会变成了一堆灰。
这时的以诺虽然没有动静,但我至少知道他还活着。我走到拿枪那人的旁边问道:“子弹是用什么做的。”
“弹头是桃木做的。”那人淡淡地回答道。
果不其然,看来这群家伙对吸血鬼还是做过些研究,连用桃木做子弹的弹头这种方法都能想到,真是难为他们了。
大部队来了,西装男包括拿枪这人在内一共有四个,剩下的除了警察以外,还有陆洁妤,许茗香,李欣跟林宏志。
陆洁妤扑入我怀中,猛锤我胸带着哭腔说道:“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自私,每次都想一个人去死,你想没想过如果你死,我该怎么办?”
怎么办难道还用我教她吗?过去两千多年她不是也过来了吗?当然,这种混账话我是不可能说出口的,轻抚着她的后背说道:“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蹲在华夏身边的李欣突然喊道:“华子,华子,你怎么了?你醒醒!”林宏志也在一旁干着急,大声呼唤随行的医生。可他们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有带上120,哪里有什么医生呢?
华夏只是昏过去了,我摸了下他的鼻息和颈动脉,都还正常,松了口气之后还是觉得要把他送到医院检查一下。他毕竟不像我体内存在着未知的力量,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死里逃生。
这时几名西装男已将以诺五花大绑,好像没有要杀他的意思。我靠过去问道:“上次在金堂县对付米娜雅的几位兄弟为什么没来?”
其中一人犹豫了一下,说道:“他们都死了。”
其实我在看到米娜雅的时候,就想到了会是这个结果。看他们当时装备精良,对付米娜雅应该没太大问题。可坏就坏在他们根本就是不是去杀米娜雅的,只是想抓她而已。跟前眼这几人的情况差不多,他们也不想杀以诺。
搞不懂这群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抓这么多吸血鬼来干嘛,难道还想对他们做个思想工作,让他们洗新革面重新做人?
又或者是有个物殊动物园,专门关这些牛鬼蛇神,对一些指定客户开放,赚钱花?
我觉得这些可能性都不大。我猜不到,也不想猜,反正我已经打定主意,今天绝不能让以诺活着离开这里。
四人刚将以诺抗上肩,我挥刀就像以诺的脖子斩去,夺魄的锋利程度是有目共睹的,任他以诺飞天遁地,终究不是铜墙铁壁。
这一刀下去,以诺的头就像熟透的果子从他的身体上掉了下来,还在草地上滚了两圈。随后就像被高温炙烤过后的植物一样慢慢枯萎,最后终于散成了一堆灰,那几人身上架着的无头尸体也同样如此。以诺洗白了(完蛋了),在世间活了这么长时间,他一定没想到最后会死在我这样的一人无名小卒手上,他跟教会作对十几个世纪,也没把他怎么样,这回算是阴沟里翻了船。我认为他其实是死在陆洁妤的手里,如果他好好当陆洁妤的大哥,少干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说不定我还会认他这大舅子。只不过他这位大舅子不止想干掉妹夫,还想从大哥变成陆洁妤的老公。就冲这两点,我宰了他,他其实一点都不冤。
先前那持枪之人枪口直接顶住我的脑袋,刚想开口大骂,一把断刀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断刀的主人开口说道:“你动我师弟一下试试!”这人正是许茗香,看样子她们之前应该是回过一趟家了,连家伙事儿都带了过来。
林宏志当即喝道:“你们是要火拼吗?要不要我把你们全部铐回去?”
林宏志指着我鼻子说道:“你这小子做什么事情也不知道跟人商量一下,虽然你是在为民除害,但是也不能说砍就砍啊,我们国家是个法治社会,他有没有犯罪那也是法律说了算,你这个就算是滥用私刑了。”接着指着许茗香吼道:“还有你,跟着瞎起哄,有我在这里,谁还动得了你师弟,还不给老子把刀放下。”
许茗香听后,不甘地收起了断刀。顶住我头的枪口也移开了,那人听后,怒道:“以后别让我遇到你。”
我心里觉着好笑,杀了只吸血鬼怎么跟杀了他亲爸爸一样。还不让我以后遇到他,这句话我说才更合适,今天要不是警察在,他刚才用枪顶我头的那一下,他估计已经被废了。
华夏被我们送进了医院,全身检查结果一出来后还是给我惊到了,光肋骨就断了好几根,其他地方的伤更是不计其数。好在这小子福大命大,没什么大碍,在医院住个七八天,回家再养上个半年左右差不多又可以叱咤夜场了。(未完待续。。)
第五十二章 离别之时(第二卷完,求推荐,收藏)
以诺死了,灰飞烟灭。入股我跟华夏公司的第二期资金就在他死后的第二天转入了公司账户。转账的时间他很早之前就定下来的,自信满满的以为可以靠这一大笔钱将我收买,到他死的时候也没来得及中止合同,毕竟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不知道这能不能说成是赔了夫人又丢命?
平白无故多了一大笔钱之后,华夏心情大好,连伤好得也比常人快,没用多长时间就已经活蹦乱跳,就是赖在家里不上班。不是因为他身体没好利索,而是他伤好以后,李欣就不再会像个老妈子一样侍候着他。他已经忘了自己还有个半大不小的公司。
这关键的时刻,我只有硬着头皮顶了上去。首先是从其它公挖过来的两个高管。跟他们的谈判持续了近一个月,最后终于让我把他们的年薪压低到四十五万,不过还是得先支付第一年的薪水。公司的股份那是他们该得的,开始答应给多少,我一点也不会少给他们。大家始终都是年轻人,说话做事都很爽快,谈妥以后很快就开始上班了。
第二件事是新公司写字楼的租金,先付半年是不行的。最后直接年租金少了整整一百万。拥有这幢写字楼的公司老板是就是上次在酒吧外面开车撞我屁股那个富二代,等等,还没说完,富二代他老爸。兴许是那小子玩够了,想找点正事做做,于是他家老爷子把这件事情交给他,让他全权处理。我们那天约好见面商谈时,刚一认出对方,那小子直接大手一挥,说道:“哥,啥都不用说,也别先付半年租金了。年租金二百万,不讲价,可以先试用一年,明年今天你一次付给我两年租金行不?可以的话,我马上叫人改合同!”
行啊,太尼玛行了,这小子长得就是一副败家模样,不知道回了家会被他老爹收拾成什么样,他爸虽然让他全权处理,不挣钱就算了。也特么不能亏啊。这小子当朋友真是没话说,太耿直了。不过若是我的儿子,我非得把他塞回他娘的肚子里,重新再生一次。这种便宜不能不占,否则我就真成了王八蛋。
比起谈租金这件事情,还有一件更简单的,那就是邛崃的那个酒老板。我以为要做成他的生意可能比较困难。可没想到从头到尾我连一句话都没说,许茗香就把他给搞定了。说起这家伙,那也算是成都的传奇人物。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说一件事情,肯定就会有印象了。2006年全国巡回车展成都站,宝马带来了十辆z4。十天时间一共卖出去七辆,有三辆被邛崃人民搬回了家,这三辆当中的两辆是被一个人买走的,他就是许茗香给我们介绍的酒老板。
两辆车一辆给了老婆。另一辆给了小老婆。那天晚上他被许茗香的**汤给灌得七昏八素,合同当时就搞定了。前后加起来也就用了四个小时,这可把我乐坏了。许茗香告诉我。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收拾的莫过于既好酒又好色的男人。听得我是心头一紧,我跟华夏好像都是这种人啊。
接下来就是许多零敲碎打的事,忙得我是晕头转向,有时候一觉醒来都搞不清是几月几号星期几。
三个月以后,新公司的装修已经收尾,华夏着急上火地要求公司马上搬过去,被我极力地阻止了。就是再想挣钱也得考虑员工的身体健康啊。到时候出了什么问题,担责任的还是我跟他。华夏一听要担责任,这才悻悻地改变了主意。
这一天早晨,我被闹钟从梦中唤醒,像往常一样,立马起床洗漱换衣服,刚要出卧室,就被一丝不挂躺床上的陆洁妤给叫住了,“你去哪儿?”
“上班啊,还能去哪儿。”我一边回答,一边扣着衬衫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