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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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王座-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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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章求婚



四十一章求婚



这个神转折,让三女陷入了失神的状态,沈约也觉得自己讲的不错。



许久,三个女人都没有说话。



果然,蜜糖的故事名不虚传,当年项少龙就凭此泡上了纪嫣然,今天沈约用这个来开导连璧君,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沈约到没有泡连璧君的想法,但是开解这位豪爽的女子,倒是不错。



看着连璧君和徐曼华眼中的异彩连连,甚至在一边的谢晓芙都不由自主的拿起了一颗蜜饯品尝了起来。



他知道,自己成功了。



下来,该如何呢?



纪才女不在这里,但有徐曼华。气氛到了,他准备在两个女人面前,向徐曼华求婚。



是的,求婚。



已经到了这一步,该快刀斩乱麻。挑明身份,越扭扭捏捏,越不好。



“沈约。”



背后传来了连璧君的声音,她猛地站起了身来。



“刚才,我说的话是真的,娶我吧。”



连璧君突然站起了身子,来到了沈约的面前,捧起了他的脸,深深的吻下。



女孩的唇上还带有酒气,但更多的是柔软和炽热。她没有任何的经验,只知道让唇碰到沈约就可以了。



场中的气氛,突然变得奇诡了起来。



谢晓芙的脸色仿佛踩了臭狗屎,而徐曼华表情一紧,却突然的放松了下来。



被强吻的沈约,努力的想要挣脱,但连璧君手上的力量却非常的大,让他无法反抗。两个人紧紧的贴在了一起,直到很久之后才分开。



“沈约,你愿意做我的那颗蜜糖吗?”



月光如水,美人如画,此情此景,沈约心中无数只草泥妈狂奔而过!



蜜糖、一粒蜜糖……小蜜,小蜜……



他是大男人,却被要求做小蜜,这种事情有木有!



心爱的人在身边,却自己却被横刀夺爱有木有!



为什么三个女人都用奇异的眼神看着他,这种耻辱有木有!



“哈哈哈,哈哈哈。”



另一边,谢晓芙笑得都快闭过气了,她不停的拍着桌子,就差用头撞击来表示赞同了。



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沈约将目光转向了徐曼华。



但他却看到徐曼华张开了嘴,口型就是,“连姑娘不错,我支持你们。”



靠……天香豆蔻能让徐曼华感觉到他是最亲密的人,问题是怎么不是天香醋寇?沈约宁愿这时候徐曼华出来吃醋,心里才感觉好受一些。



亲爱的女神呀,你老公是被别的女人非礼了,你为什么一点表示都没有,你还是不是大男人,不,女人!



“连姑娘,你醉了,我有心爱的人了,就是曼华姐。”



“我不在乎,大不了我把你们两个一起娶回家。徐姑娘做的菜很好吃,我非常喜欢。刚才弹琴也不错,好久没有听过这样好的了。”



混蛋,混蛋!居然想男女通吃?这个人疯了,居然提出如此让人激动的提议?



谢晓芙,快把你的疯女人牵回家去,她得了狂犬病,正在舔男人!



“连姑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不能习武,又没有地位,我们两个在一起,会被别人笑话的。”



“怎么会?”



连璧君一副很奇怪的样子,看着沈约:”很多江湖豪杰,放着娇媚如花的江湖女子不娶,而娶娇滴滴的弱女子,会被别人笑吗?相反,多少人羡慕那些人,羡慕他们家庭和睦,妻子贤淑。而娶强势的侠女,打不得,骂不得,既做不好饭,又不懂得体贴人,身后还有家族支持,逢年过节,还要搞好关系。



他们这样,很多事情都不由自己做主,真心的不如娶一个娇滴滴的普通女子好。”



去死,去死,去死!



沈约脸色已经黑到了极点,连璧君将他当成了什么人?这家伙想要一个家庭妇男吗?能做饭、会暖床,身轻体柔易推倒的萝莉,不,是沈约吗?



打了一个酒嗝,连璧君指了指徐曼华和谢晓芙,“晓芙呀,你看徐曼华不顺眼,恐怕是嫉妒吧,看这个温柔贤淑的女人,是男人都喜欢这样的女人。



而我们,有什么好?不会做饭、不会洗衣,不知道体贴人,病了之后都不知道熬药送汤,只知道给一颗药丸治病。



晓芙呀,你的性子不变,迟早要变成一个怨妇,总觉得自己各方面都出色无比,然后被抛弃。你看看我多好,多有眼光……”



正在狂笑的谢晓芙,被连璧君这记无差别攻击打得是差点发火,要不是徐曼华拉住她,恐怕就像表演全武行。



“你这个疯女人,当初被人追杀千里,要不是我救了你,你现在已经是一堆枯骨了。”



“是呀,你救了我,却连包扎伤口都做不好,只给了我一颗丹药救命,然后我们姐妹俩在荒山上啃树皮和烤焦了的兔子,全身发痒想洗澡,结果你给我一盆冷水,说我武功高强,寒暑不侵。还有不少事情,我永远记得。”



“哼哼。”



谢晓芙偏过了头,才不理会这个女人说的黑历史。



“所以,我要找的就是让自己心动的男人,不管他的武功高强与否,只要他温柔娴熟即可。”



喂喂喂,连璧君,你形容男人的话语中,有了奇怪的东西混入了。



“沈约他会做糕点,仅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他是一个多么好的顾家男人。而他的才华又是这样的高,就像是刚才讲的故事,吟唱的词,那个女人不喜欢。



我要将他带回草原的家,那时候,同伴们都会羡慕到死的。



今天,我终于明白,什么是一见钟情了,我喜欢死他了。”



连璧君为自己的理由做了总结,这基本上就是强势女遇到了弱势男,发觉其正好是自己互补的感觉,尤其是这个弱势男只是男同胞们的称呼,而女性喜欢的就是这样的。



嗯,形容一下,就像是男同胞怎么都不了解为什么女性喜欢春哥这样的男人。



天苍苍,野茫茫,拔剑四顾欲砍人!



没有剑的沈约先看看谢晓芙,那个女人一副看热闹的想法——你也是,中午的冲突怎么还牢记到现在?我现在是在谢家,难道真的要看到成都九孔桥女人强推男人的惨案发生吗?



而另一边的徐曼华,低头在看着脚尖,可是身躯在不停的颤抖。她不是为连璧君刚才的话,激起了对谢王孙的思念而难受。天香豆蔻已经让她以沈约替代了谢王孙,她只是在笑,努力的压制住自己,让自己不要过于的失态。



她笑得颤抖,沈约气得颤抖。



我的女神呀,你为什么就这样爱看热闹?雷霆崖上的花开,真的不好玩。



用尽了所有的理智,封锁住怒火已经想要自暴自弃答应的想法,沈约对着连璧君说道。



“对不起,我不喜欢平胸。”



你既然敢胡说八道,我也是。



连璧君面貌清秀和俏丽,有一种别样的美。如果说缺点的话,那就是,她虽然有一双修长挺拔的腿,但身材实在是不行,很平,很平。



“嗤……”



一旁的谢晓芙一口热茶从嘴里喷出,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连续的失态过。这两个混蛋,看起来真的是绝配。



“沈约,我喜欢的是你的人,而不是你的外貌。”



“郎才女貌,我有才,连姑娘没有貌,实在是抱歉。”



沈约倒不怕打击连璧君,这个女人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你越胡扯,她越高兴。



“沈约,这个问题根本不是问题。”



“平胸和巨……的那个区别是最根本的立场问题。”沈约都有些被这个女人气迷糊了,差点说出网络辩论上的话,但就这样,他嘴里都开始胡说开了,”两者不可兼得,连姑娘,我坚持我的立场。”



好吧,大家都开始胡扯,看谁扯得过谁。连璧君也二十三四了,但却是一副萝莉的外观。



反正沈约现在才看清楚,他从一开始就看错了连璧君。这家伙根本不是性格冷清的江湖侠女,而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傻妞。



“今天的月亮,真圆呀。”



谢晓芙看着天空的月亮,突然叹息了一声,”沈约,今天白天之事,我很抱歉,今晚我自罚一杯作为赔罪,然后此事就此揭开,各自心中不存芥蒂如何?”



呸,当然不行,白天之事,怎么能如此轻易的揭过?



沈约并不是君子,心眼很小。谢晓芙的所作所为将他置身于险境,这个疙瘩他还是绕不过去。



“好吧,沈约,看来你还是怀恨在身,那我就先告辞一步,璧君,别玩的太过火。”



她的话,沈约都能听懂,但却感觉到其中有一股很诡异的味道,而徐曼华也听到了,谢晓芙并不是想要和沈约和解,她这一席话,只是来调戏沈约。



也是,她作为谢家三小姐,日理万机,怎么会将这种恩怨放在心上?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行事无悔才是她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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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一见桃花



(二更,求票票)“是呀,今天晚上的月亮,真的很圆呀。”



被谢晓芙的话激起了某种情绪,另一边的连璧君也长叹了一声,看着天上的月亮,不由得动容,“沈约,给我做一首诗好吗,关于月亮的,关于我家乡的,好吗,我想家了。”



连璧君的家乡在塞外,距离这里有万里之遥。月光下的她看起来很是冷清,而且孤独。



一瞬间,沈约也有些理解连璧君了,一个女孩子,离开故乡已经六年了,每日里面对鲜血刀剑,却依旧保持坚持的理想。



刚才的话,其实说起来,只不过是嘴炮而已,他一个男的也没有吃什么亏,而被美女亲了一下。至于说什么包养小蜜,这塞外的姑娘文化水平不行,而且那边就是那样,而他也讽刺了她,不是吗?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缓缓的,将李白的那首诗念出来了。徐曼华和谢晓芙听过这首诗,反应还是不错,但落入了连璧君的耳朵里,却如同雷击。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思故乡……”



她一遍遍的吟唱着,痴立在那里。两行泪水顺着脸颊流下,而身体在不停的颤抖。



果然,李白的诗歌就是核武器,用来轰炸少女的心灵那是大杀器呀。



沈约心中先崇拜了一下李白,然后鄙视了一下自己。但无论如何,他想不起有什么比现在更适合的诗句了。



“很好,这首诗真的很好,但是沈约,我如果是你,会赶紧跑。”



悄无声息的,谢晓芙来到了沈约的身旁,低声的说道。



“跑?”



沈约很是奇怪,总不会是沈璧君诗性大发,会逼自己在吟诗三百首吧?



但就在这时,沈约看到了沈璧君身体在发生变化。



她原来是一米六左右的个子,不高也不低,但现在正在慢慢的长高,直到身体超过了一米七五。



而她的肌肤,从洁白如玉变成了淡淡的古铜色,那种健康的阳光之色,更加的诱人。



刚才被沈约鄙视的平胸,现在正在耸起,胸口那可怜的扣子一颗颗的崩裂,然后白花花的肌肤映入了沈约的眼中。



最让人惊异的是,她的头上,多了一对毛茸茸的耳朵。



“璧君的父亲是狼人,而母亲则是人类。璧君继承了狼人血脉,但游剑中原之前,专门修习了枯荣**。将全身的精气神内敛,所以才看起来比较小。现在的样子,才是她的真面目。”



原来如此。



沈约一瞬间恍然大悟,为什么沈璧君的行为往好说是坚持正义,往坏的说是二。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不是人,而是狼。



人类的条条框框没有束缚住她,而她将草原上的准则带入了人类的社会。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无关对方的身份,只在乎对方的所作所为。



这就是沈璧君的本性,一个爱打架、坚持正义,却仰慕人类文化,喜欢看书、享受的狼族女孩子。



“你坑我?”



沈约低声的对着谢晓芙说道。



“对,我就是坑你。圆月当空,正是狼人最容易变身的时候,璧君一直在找能让自己动心的男人,而你正好出现在她面前,这是好事,不是吗?”



谢晓芙的笑容在沈约眼中是那样的让人不爽,不过,现在不是追究那些事情的时候。



“沈约,我这样子,好看吗?”



变身完全的沈璧君,转过头,望着沈约。



因为身躯的急剧变化,身上的衣服变成了布条。



外露的肌肤呈现出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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