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阿奴- 第4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达果点头又摇头:“一个满脸胡子的吐蕃人,不过你看,”他指指下面,“他抓住一个滑坡旁边的一个树枝,走过去又爬上来。”
  阿奴看看,真的,划痕最下端有一堆杂乱的印子,想来是云丹很幸运的滑偏了,掉到滑坡边缘,那里还有树枝可以挡一下。
  “寨子去年死了几个?”没完没了的械斗,他们也不嫌烦。
  达果看了看阿奴的脸色,吞吞吐吐:“五,五个,是阿松还有阿杜,还有。。。”
  “别说了,我回去就知道。”阿奴不想听了。
  达果于是转移话题,很仔细的问了外面的情况,阿奴故意讲的天花乱坠。
  达果艳羡的看着阿奴:“难怪拉巴那些人要打劫?”
  “你也知道?我昨天怎么没有看见你?”
  “才刚刚知道的,嘎郎王找我阿爸和附近的几个部落,要我们跟他一起对付西面来的人,还说了什么嘴唇没了,牙齿会觉得冷。”
  “是唇亡齿寒。”阿奴紧张起来:“你阿爸同意了?”
  “没有,又不是我们贪财惹祸。”达果不屑,“前面那几个人是你朋友?”
  “手下留情,他们是嘎郎王的朋友。”阿奴连忙叫道。“你阿爸也发现了我吗?”她冷汗涔涔,这下子死定了,就是有达果在也保不住自己。
  “没有。”见阿奴脸都白了,达果没好气,在她脑门上弹了个大爆栗。他解释道:“是我发现那个脸上有疤的家伙鬼鬼祟祟的一直扔叶子,不过我阿爸迟早会发现的。”
  阿奴揉揉额头,掐笑着凑上去:“果果,帮帮忙,我们要进山。”
  “我没法子。”达果绷着脸,阿奴一有事求他就叫的很甜。
  见他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阿奴一跺脚走了,过了一会儿,达果追上来:“阿岩死了?”
  “没有。”阿奴鼓着腮帮子像只青蛙。
  “他死了,你就可以嫁给我了。”达果一厢情愿又开始盘算。
  “做梦,他还活着,活得很好,这里没事了,我就出去找他,然后嫁给他,你别指望了。”阿奴边走边说,这人自从认识之后,每次见面都要说这个。“还有,你阿哥是我阿妈的丈夫,你阿爸恨死我们了,说什么也不会肯的,嘿嘿。。。”阿奴冷笑着戳破他的美梦。
  达果哀嚎一声,又追上来。真是的,堂堂一个男人,波觉人下任的族长,阿哥为什么对那个老女人死心塌地,硬嫁到人家的寨子里,害得阿爸成了整个白玛岗的笑柄。
  前面突然一阵喧闹,达果连忙说:“我去看看。”
  他紧走两步,又转身带了点恶意说:“阿奴玛,前面我们要拐道多雄拉山,那里你不能走,别让阿爸看见你。这里再往前过峡谷就是西兴拉山,你从那里走吧,昆达在前面。”
  阿奴闻言,吓得扑上去抓着达果不放:“你们抓了昆达?”
  “没。”达果看了看阿奴紧紧抓着他的手,他毫不怀疑,只要他说‘有’,阿奴肯定会抓他去换昆达。这事她已经干过啦,那时自己才八岁,看见这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小姑娘朝自己招手,手上还拿着好吃的鼠肉干,他傻乎乎的走过去,就被他们抓了拿去交换那年械斗的俘虏,他是波觉族长的儿子,‘一个小屁孩换了五个大人,真划算。’这是阿奴说的,这个小恶魔那时还没满三岁。她曾经想拿阿哥去换来着,当时阿哥刚刚嫁给她阿妈美蒂。
  达果想起往事,扁扁嘴很不爽地解释:“阿爸心情很好,没杀他,你阿妈要生女孩,结果又生了男孩,阿哥把孩子抱回来给阿爸了,看见你阿妈倒霉,他一向都是很高兴的。”
  又是男孩子啊,阿奴叹气。
  达果继续说:“我们抓到昆达,见他要一个人走西兴拉山,阿爸说‘那让他去送死算啦,今天占卜,说是不宜杀人。’就放他走了。”
  阿奴信了:“那里有没有路?他走多久了?”
  “他应该已经过了大峡谷。那条路听说有人走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听说那里有很多“白木儿’(野外的恶鬼),狗都不敢走。”见阿奴的脸‘唰’的白了,达果有点小小的快意。他补充道:“今年的‘叶儿干’(珞巴族联合部落会议),我阿爸又是‘尼共哈里’(临时军事首领),阿奴玛,小心些,他恨死你了。”
  达果过去没有多久,前面的的声音渐渐远去,看样子没事,阿奴松口气,两人悄悄跟上去。
  面前一个小瀑布挡住了去路,水珠撞击在岩石上飞散的四分五裂,腾起阵阵水雾,下面就是滔滔江水,瀑布和崖壁之间有一条小缝,勉强可以贴着过去。
  这里脚印杂乱,最下一段被扒拉的乱七八糟,明显是失足之后被拉住,挣扎爬上来的痕迹,想也知道是那几个混蛋,博噶尔人走这种路根本不会摔倒。
  阿奴脸贴近岩壁,抓牢壁上满是湿滑青苔的石块,她看不清脚下,只有脚伸出去一点一点的探,慢慢踩实了,才敢一步一步的挪过去,好容易挪出瀑布,她站稳了,弯着腰喘气,累死了。
  刘仲的声音突然响起:“阿奴,你没事吧?”
  阿奴被吓得晃了晃,怒道:“人吓人会吓死人的。”见刘仲满身的泥浆,显然那个摔下去的倒霉鬼就是他。
  阿奴问道:“其他人呢?”
  刘仲指指下面:“博噶尔人走了,有个少年会说一点吐蕃语,说昆达在前面,叫我们在下面江边等你。我担心你,就先跑上来了。”
  阿奴往下看了看,一帮傻子笑眯眯的朝她挥手。江流在这里拐了个九十度的大湾,他们要溜过江到对面去。
  注解
  1.雅鲁藏布大峡谷地区共有三种旱蚂蟥,一种黑大,有十多厘米长;第二种细小,黑色,形同火柴棍;第三种是花蚂蟥,毒性最大。墨脱有个旱蚂蟥山,山上的枝枝条条都挂满了旱蚂蟥。过山时,必须以百米冲刺般的速度前进,目的是趁旱蚂蟥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赶紧通过,即便如此,人身上还会挂上不少旱蚂蟥,严重时须用刀刮才刮得干净。植物学家徐凤翔有一次经过旱蚂蟥山时,就创造了一天挂了400多条旱蚂蟥的记录。
  2。草爬子:又叫草虱子,学名叫蜱,形如小螃蟹,典型的吸血鬼。只要它贴上人的肌肤,很快就将头扎进肉内,撅着屁股边哄动边吸血,疼得人如同身上被钻螺丝钉。此时揪它揪不动,即便揪断了,头部留在人体内也是后患无穷,极易诱发感染,有的探险队员就因此住进林芝医院动手术。
  

第四十七节 雪山滑坠
更新时间2010…4…14 13:22:29  字数:4180

 随后的几天,阿奴彻底失去了方向的概念,只能沿着炎热的峡谷一直走。达果的警告还含了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达果喜欢阿奴又恨着她,只要阿奴在此孤身出现的消息被他的族人知道,为了他的威信和颜面,绝对会杀了她。博噶尔人是父权社会,女人哪怕是女儿和姐妹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财产和物件,可以用来买卖,拿来交换和当做礼物赠送,像他阿哥那样的傻子是凤毛麟角。所以阿奴只有乖乖地按着他说的话去做,即使明知前面就是无人区。
  三天后,他们在一处笔直的山峰前碰上了昆达,前面没有了路。
  阿奴仰头看着垂直九十度如刀削一样的崖壁,一阵眼晕,连根藤蔓都没有。他们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出口,最后刘仲叫道:“这块石头为什么滑溜溜的,这么干净?”
  昆达跑过去一看,喜道:“是野牛,阿奴玛,野牛!”那块石头是野牛蹭痒和磨角的地方。
  昆达循着野牛的粪便和足迹,找到一条悬崖边上的小道,其实也不算是道路,只是大家从徒步改作了攀岩而已。
  第十天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一群人终于到达西兴拉山脚下。
  他们决定休息一天,储备粮食,恢复体力。
  大伙儿一屁股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将靴子拔出来,靴子闷热,他们的脚都抠烂了,靴子又倒出几只蚂蟥,这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蚂蟥,最多的一次找出四十多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里几乎天天下雨,身上都散发异味,森林里还散发腐木烂叶的臭味,久而久之,大家也闻不出来。人人手上都是血泡,那是拽溜索拽出来的,有时候还要像猴子一样抓着藤条荡过山谷。刘仲和丹派第一次荡过去的时候,山谷里绵绵不绝地回荡着他们的惨叫。
  一路上,猎物很多,他们还碰上了老虎,老虎当时对他们不感兴趣。阿奴有时候会采集一些能吃的野果,食物倒不匮乏,就是水源很成问题。溪流里的水阿奴不让喝,怕有寄生虫蚂蟥什么的,尽量在江边水流湍急的地方取水,还要煮开,所以每日都要忍到宿营的时候才有水喝。幸亏吐蕃人都有随身带碗的习惯,云丹的碗尤其高级,是个铜碗,可以烧水,虽然没有罗桑的铜盆大,要烧好几次才能让大家都喝上开水。峡谷的海拔很低,水可以烧开。
  阿奴问刘仲:“硬要跟来,现在后悔了吗?”
  刘仲刚刚吃饱喝足,正跟云丹并排躺在芭蕉叶做的床上,闻言咧咧嘴:“至少东西能熟,从到吐蕃,我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高原上的食物都是半熟的,煮熟的牛羊肉还带着血丝,看着血淋淋,一开始都吃不下,现在也习惯了。
  阿奴抿着嘴不说话,刘仲怕她难过,连忙说道:“这里风景真美,走一趟不虚此行,就是辛苦点也值得。”
  “哪怕会送了性命?”
  “我是福将。”刘仲大言不惭,见云丹和阿奴都抽着嘴角,一脸古怪,连忙叫道:“是大师兄说的,对吧,长风,你不是说跟着我总能化险为夷。”
  李长风应道:“是我表叔说的,那时候你在大岗山上救了我,他就说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后来在打箭炉,一刀穿心都没死,他说要我跟着你,保证长命百岁。”他不小心泄露了当初死活要跟着刘仲的秘密,顿时嘘声四起,李长风发现失言,见大家眉宇之间只是嬉闹,刘仲也无不悦,方放下心来。
  刘仲想起当初从京城辞别皇祖母和皇伯父,前往梁都不过是一年前的事,现在自己却衣衫褴褛躺在这荒无人烟的原始密林之中,跟以前绮罗丛中的生活对比,真真恍如隔世。那时才出了京城没有两天,就碰上了劫杀,随后青姨和舅舅带着他一路奔逃,直到遇见阿奴,之后更是惊险连连,可是每次都能保住性命,那阿奴也是他的福星,带着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美丽而又蛮荒的世界。
  他偷眼看了看阿奴,她正在江边清洗头发,那水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虽是盛夏,仍然冰凉,连忙叫道:“别洗啦,万一生病怎办?”那个在毛垭大草原倒下不起的奴隶阿昌,据说一开始就只是着凉而已。
  阿奴转头道:“没事,就是用篦子沾水梳梳。”有虱子了。
  阿奴带了篦子,众人欢呼,纷纷跑过来,阿宝也有一个,这些东西女孩子都随身带着。大家互相帮忙篦头发,只有丹派原来是个光头,现在只有一点发茬而已。
  一群人跟猴子似的嘻嘻哈哈对捉着虱子跳蚤,阳光照在他们黑乎乎的脸上,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很久以后,刘仲还记得那天的心情,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快乐,连身上所有的毛孔都惬意地张开呼吸着那种愉悦的气氛。湛蓝的天空,炙热的阳光,神秘美丽的雪山,滴翠的山林,不知名的烂漫山花,沁凉的江水,空气里还有一股山林特有的清香。。。还有一只红棕色的小熊猫路过,白色的眼眶,小猫一样稚气的盯着他半晌,方晃着棕白环纹相间的毛茸茸的长尾巴慢腾腾爬上树走了。
  阿奴的脸上蹭了块土,可笑她倒是把头发弄干净了,却忘记了洗脸,大家窃笑着都不告诉她,任她带着幌子四处招摇,最后云丹看不过,抓她过来将脸擦干净。看他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给阿奴擦拭灰斑,嘴角上噙着一丝溺爱温柔,刘仲发现云丹原来真的真的很喜欢她,不止是嘴上说说而已。那自己呢,阿奴对自己而言又是什么?十一岁的刘仲似乎忽然迈进了一个让他迷茫的世界,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就被丢开了,阿奴嫌云丹擦得太久,两人又吵开了。
  第二天,跟以往翻雪山只要过垭口就可以下山不同,昆达说,他看过方向了,直接翻过西兴拉,怎么走都要经过博噶尔的人寨子,现在只有横着,他的手比划了一下,横着切过山顶那些雪瀑布,下到另外一边。西兴拉是座季节性雪山,山上的冰雪要十月份才会完全消融,现在大约才七月,翠绿中点缀的那些雪瀑布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大伙儿后来想起才感觉后怕,为什么会把命交到昆达那个疯子手里。阿奴不能说什么,刘仲等人其实是被他们连累的,否则凭着嘎郎王的关系,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